吉林省强化农村干部队伍建设
吉林省强化农村干部队伍建设
为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引领新农村建设的能力,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培养锻造骨干中坚力量。
健全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坚持放开视野选人,拓宽渠道选人。各地通过从致富能手中培养、从农村新经济组织负责人中选配、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物色、从复转军人中挑选、从返乡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等方式,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干部。近年来,全省从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共选派10803名干部到乡村帮助指导工作,其中22人担任乡镇党委书记,676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
健全完善锻炼培养机制。几年来,各地共选派833名乡村干部,到江苏、山东等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大力实施“三个培养”(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工程,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据统计,由党员致富能手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村,已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70%以上。
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实施“培训规划”,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大力开展学历培训,力争到2010年实现每个村有1名大专以上学历的村干部,乡镇干部基本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水平的目标。省委组织部每年举办一期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班;市州每年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一次轮训;县(市、区)负责对其他乡镇干部和村“两委”负责人进行轮训。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市县党校、农广校、职业学校、农村技能培训基地等,积极开展以农村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培训,帮助农村基层干部提高工作本领。“十五”期间,全省共培训农村基层干部50多万人次。
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广泛建立关爱农村基层干部的有关制度,通过办理养老保险、发放生活补贴、给予离职补偿、从优秀村支书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和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等做法,保护和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2003年,全省共有42名村支书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与此同时,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群众评议党员、党员评议支部、村党组织评议乡镇党委的民主测评制度,建立起规范化的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机制。2005年以来,全省共整顿村党组织1848个,调整村党组织负责人710人,进一步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组织基础。(王博 周晓兵 记者 王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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