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省超额完成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任务
2020年吉林省超额完成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东北黑土地保护工作。2017年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东北黑土地保护纲要(2017-2030)》;2020年2月,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国家百万亩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核心示范区地块时指出:“要认真总结和推广梨树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使之永远造福人民。”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吉林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家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部署要求,把保护性耕作作为黑土地保护的首推重大技术,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举全省之力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在国家安排1300万亩任务的基础上,省里专门安排省级补助资金2亿元,增加500万亩任务,总面积达到1800万亩,作业补助资金达到7.2亿元。在农安、长岭、双辽等8个基础较好的县(市)实施整县推进。以整体推进县为重点,建设县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30个,实施效果监测点15个,委托中科院地理所、吉林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等科研和高校单位,开展长期效果监测工作。2020年,全省41个县(市、区)共实施保护性耕作1852万亩,超出国家下达任务指标552万亩,超出42.46%。
保护性耕作项目在我省大面积实施已经6年。6年的实践证明,保护性耕作技术是一项绿色、环保、节本、增效的农机化技术,功在当今,利在长远。
一是实施保护性耕作是治理农田扬尘、防治农田风蚀水蚀的重要措施。保护性耕作实行秸秆、留高茬覆盖,可以起到挡风固土,防治沙尘暴的作用,秸秆覆盖和深松整地能够有效减少土壤水分蒸发和地表径流,增加土壤蓄水能力,遏制水土流失。据东北地区监测显示,大面积实施保护性耕作可有效地减少农田扬尘35%以上,减少地表径流40-80%。
二是实施保护性耕作是培肥地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手段。保护性耕作使秸秆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蓄水保墒,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团粒结构,减少土壤板结和退化,促进耕地的可持续利用。据中科院东北地理所监测,连续实施保护性耕作5年后,表层20cm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10%,10年后增加21%,15年后增加52%,有机质含量从28.28g/㎏提升至43.02g/㎏。
三是实施保护性耕作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的有效途径。保护性耕作采用机械化免(少)耕、精量播种和复式作业,简化工序,进而减少农机进地作业次数,降低生产成本。长期实施可有效减少农田用水量、用种量,增加农产品产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据监测点监测,每亩可节省作业成本50元以上,平均减少2次左右农机作业。
四是实施保护性耕作是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举措。保护性耕作为秸秆利用找到了出路,有效防止了农民抢农时赶季节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问题的发生。大面积实施秸秆还田,使碳元素以固态的形式存在于土壤中,从而减少空气中二氧化碳气体的总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打好蓝天保卫战,保护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实施保护性耕作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实施保护性耕作,有利于转变农民的传统耕作观念和落后的生产方式,实现科学种田。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综合应用,实现了农业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在发展生产的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实现了人与自然共生、和谐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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