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改革40年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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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农村改革40年大事记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这是中华民族和新中国历史上令人难忘的很不平凡的40年。 从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大包干”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建立,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历经40年的不断探索演进,已使农村的土地经营方式、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变。

资料图

01

1978—1984年

探索突破阶段

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入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发展乡镇企业,初步形成和基本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农村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1978年底,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秘密签订契约,决定将集体耕地承包到户,搞大包干。

·1980年5月,邓小平公开肯定小岗村“大包干”的做法。这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农村改革势在必行。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1983年中央下发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

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改革30年”翻开历史的第一页。这6年,9亿中国人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路径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

02

1984—1992年

乡城互动阶段

随着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开始启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村民自治为重点,促进城乡要素流动,农村改革继续稳步推进。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三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巩固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把主要精力转到抓好商品生产上来。3月,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开始走上“异军突起”的快速发展之路。

·1985年1月初,第四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关于进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决定取消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我国农村开始了以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调整产业结构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步改革。

·1986年1月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第五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指出,我国农村已开始走上有计划发展商品经济的轨道。

·1987年1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通知。到当年9月中旬,我国已在10个省、自治区建立起14个规模不等、项目不同的农村改革试验区。

·1990年2月12日,中共中央发出《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通知。到当年9月中旬,我国已在10个省、自治区建立起14个规模不等、项目不同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农业部公布农民股份合作业暂行规定及附件农民股份合作示范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发布,这两个法规为乡镇企的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1991年1月18日至23日, 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应在稳定的前提下逐步加以完善。完善的主要途径应是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服务,并逐步形成社会化服务体系。 

·1991年11月25日—29日, 举行的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决定》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

03

1992—2002年

全面推进阶段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稳定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进乡镇企业体制创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

·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肯定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

·1994年3月,《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公布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

·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

·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在农村实行税费改革的重大决策,并在安徽实行试点。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的又一重大改革。

04

2002—2012年

城乡统筹阶段

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改革农村税费制度,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农村改革进入了城乡统筹的新阶段。

·2003年3月,《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步入法制化的轨道。

·2004年,时隔18年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再次发出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至今连续9个中央一号文件锁定“三农”,提出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的重要政策措施。

·2004年起,我国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2011年中央财政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的资金已达1406亿元。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06年1月1日起,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全面取消。

·2006年初,国务院发出《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

·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明确了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的目标。

·2011年,中央财政投入130多亿元资金,在主要牧区全面启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2011年全国粮食总产11424亿斤,首次迈上11000亿斤新台阶,连续第五年稳定在10000亿斤以上,实现半个世纪以来首次连续八年增产。农民收入增速实现了“八连快”。

·2012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首次系统提出了现代农业发展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05

2012年以来

全面深化阶段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围绕抓关键补短板,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其他领域各项改革,注重改革的全局性、系统性、协同性,着力深化农村体制机制创新。  

·2013年1月31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提出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提出,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业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

·2013年12月12日至13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提出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13年12月23日至24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提出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2014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为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意见第三条提出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构建依托互联网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培养多样化网络化服务模式。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

·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破解农民工返乡创业壁垒,提升农民工返乡创业参与率、成功率。

·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对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开展创业创新给予政策支持。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聚焦“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进入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梯次实现新时期。

·2016年4月,财政部、农业部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2016年6月,国家卫计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报。

·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出台,全面放开放宽落户限制、拓宽落户通道,为1亿农民进城落户保驾护航。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三权分置”明确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各自的权能和相互的关系,并提出平等保护经营权,对促进我国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意义重大。

·2016年12月20日,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在北京闭幕,脱贫攻坚首战告捷,取得良好开局,超额完成2016年减少1000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的任务目标。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7年1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2017年,我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计有9个省区市的28个县实现脱贫摘帽。

·2017年9月25日国土资源部发布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有划定任务的2887个县级行政区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5亿亩。

·2017年10月18日到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还明确,农村土地承包期在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2017年12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部署。

·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自2018年1月2日起实施。

·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2018年一号文件,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新世纪以来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简称《规划》),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五年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成为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按照中央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我国“三农”发展正在希望的田野上砥砺前行。

(来源:农民日报)

标签:农村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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