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农民要发大招
培育新农民要发大招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
而且,承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广大农民,农民素质的高低从根本上决定了新农村建设的水平与质量,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型职业农民来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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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讳言,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还面临不少挑战和困难。从外部环境来看,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留农务农的内生动力总体不足,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发展面临基础不牢、人员不稳定等问题。
由于农民身份的限制,加上长期以来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欠缺,使得有能力的青年大多致力于“跳出农门”。因此,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需要让“农民”重新成为一种职业,在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结构方面铺好路。
从内部条件来看,新型农民本身也面临着各种烦恼。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土地流转价格高企、农产品价格低迷,收益一再被压缩。还有贷款融资难、土地流转不规范、基础设施薄弱、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较低等问题,都制约着新型经营主体的成长。农业经营的自然和市场风险本身较大,新型主体由于上了规模,更容易放大这种风险。
过去,不少地方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不足,高水平师资缺乏,创业孵化基地、信息化手段等基础条件薄弱。今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要实现从“培训”到“培育”的创新。
培训是传授知识和技能的过程;培育则包括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全过程,即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要围绕产业开展需求调研,把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愿意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人选出来进行培育。
作为培育新型农民的一种模式,四川崇州的农业职业经理人模式的成功有两方面独特因素:一方面在于较高的职业收入,远高于外出务工或普通白领。另一方面在于可以享受到城镇职工标准的社保,并有当地政府的补助。
这启示我们,政府要对新型农民给予更多关怀,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享受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包括产业扶持、财政补贴、金融保险、人才奖励激励等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解决新型职业农民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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