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建设这几方面事关农机合作社
2022年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建设这几方面事关农机合作社
李社潮
按照2022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要求,今年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上,国家又有新招法、新要求,有这样几件事,与农机合作社密切相关,务必紧紧抓住机遇,要积极争取做好。
一,健全农民合作社财务和会计制度。要求农民合作社执行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推介使用与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配套衔接、使用便捷、服务便利的财务管理软件。鼓励农民合作社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
二,积极参加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活动和学习。农业农村部将依托“耕耘者”振兴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每年培育3.5万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带动产业发展;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各地还分层分类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分级建立带头人人才库,加强对青年农场主的培养和创业支持。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创办农民合作社,支持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农民合作社,引入职业经理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三、推动农民合作社办公司。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采取出资新设、收购或入股等形式办公司,以所办公司为平台整合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经营效益。引导农民合作社与所办公司独立核算,明晰产权关系,合理分配利益,确保可持续发展。
四、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选聘辅导员。鼓励各地面向乡土专家、大学生村官、企业和社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示范社带头人、示范 家庭农场主等选聘辅导员,加强辅导员岗位培训,通过指导技能大赛、优秀辅导员年度评优等方式,推动辅导员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五、参与乡村发展和乡村建设。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支持县级及以上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改善生产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建设,承担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项目实施和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六、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鼓励各地采取购买服务、挂牌委托等方式,遴选有意愿、有实力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涉农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承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运营指导、财税代理服务。各地可以依据服务质量、主体满意度等,探索建立服务中心备案管理、监督考核、动态调整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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