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农委研讨全省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吉林省人大农委研讨全省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7月9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召开耕地质量保护研讨会,探讨我省耕地质量保护工作,讨论《吉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绍明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多年来,我省对耕地质量保护工作十分重视,今年5月,召开了吉林省土肥工作会议,将借助实施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的契机,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开展黑土地保护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全省耕地质量。目前,《吉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初步形成,拟于今年11月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初审。由于该条例是创制性立法,没有上位法可遵循,此次研讨会就是希望通过研讨和交流的形式,充分调动各市(州)人大及政府农委的积极性,广泛参与立法,使法规更务实、更全面、更具可操作性。
杨绍明指出,通过立法强化土地质量管理,加大耕地质量保护力度,保证对土地的永续利用,是一项现实可行、利在长远的制度设计。就耕地质量保护的立法原则,杨绍明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必须坚持民主立法。耕地质量保护的立法涉及到我省农村的千家万户,是一项关乎我省农村发展现代农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重要法规。在立法中,要集思广益,通过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开阔立法思路,拓宽立法视野,使法规更全面、更务实。二是要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和协调力度。本部法规中,所规范的耕地质量保护,虽然国家有关法律已有明确的职能定位,但由于耕地质量内涵的广泛性,也必然有涉及到各部门权力交叉的部分,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的力度,广泛听取和权衡各方面意见,并针对我省的实际情况,借鉴外省经验,进行认真论证,仔细研究,以使条例更具可操作性。三是在技术层面上保证立法质量。使法律规范能够反映客观规律,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会上,长春、吉林、四平、辽源、松原五个我省粮食主产区的农委主任分别就本地区耕地质量保护工作情况作了发言,分析了本地区耕地质量的现状,介绍了本地区耕地质量监督、保护、建设、管理等工作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梨树县康达农机合作社关义新博士从科技创新角度,就耕地质量保护问题作了专题报告。参会人员就《吉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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