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机化司李伟国司长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测算座谈会议上的讲话
农业部农机化司李伟国司长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测算座谈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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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的同志都处在各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组织实施工作第一线,最清楚政策,最了解情况,也承受着巨大的双重压力。对上,政策有界限,领导有要求,怎么来执行的压力大;对下,农民有呼声,企业有诉求,怎么来回应的压力大,确实很辛苦。对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各位是作出重要贡献的,在此特向大家表示感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当然,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但面对问题,我们没有退缩,始终坚持探索、改进和完善,努力使补贴政策更加适应形势需要、适应农民需要,也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
今天的会议,主要是对分类分档和补贴额确定工作进行座谈。刚才大家对我司提出的《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讨论稿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农、财两部《2015-2017实施指导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反映良好,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农民和企业,绝大多数是认可的,当然还有一些问题。有问题并不怕,我们一起研究解决。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今后一段时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调整完善总思路
今后一段时期,补贴政策总的思路是“缩范围、降定额、促敞开”。这是在两年来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特别是总结了补贴政策实施十二年来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认真分析思考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炼形成的。
(一)关于“缩范围”。就是要合理确定补贴机具范围。
一是要突出国家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重点导向。要根据资金规模,以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转方式、调结构等现代农业发展新要求,围绕主导产业和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因地制宜,科学选择补贴机具品目,对一些需求量小、价格低、农民买得起,监管难度大、经常出问题的机具,不再列入补贴范围。
二是要考虑资金规模的匹配性。农业生产领域广,农民购机需求很多。如果资金规模足够大,把所有农机产品都纳进来,给所有申请购机的农民以补贴,这是比较理想的状态。但现实情况是,资金规模有限,特别是目前财政收入增长比较困难,补贴资金规模增长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有增长,幅度也不会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研究怎么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用到紧要关头,用到最需要的产业上,用到管得住、管得好、不易产生监管漏洞的产品上。缩小范围,突出重点则成为必要的选择。
三是要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缩小范围不是部里都来给大家做主,也不要求各地必须缩多少。对《2015-2017年实施指导意见》中的137个品目,部里近期不再作调整,希望每个省依据本省资金规模,选择最需要的、能管好的品目列为补贴品目。对丘陵山区省份,要选择适用机具品目;对平原地区,可选择适宜规模化作业的机具。从另一个角度看,如不适当缩小范围,不仅资金不够用,发展重点也得不到体现,成绩也不明显,大家的主要精力被一些散杂、小众和问题频出产品所消耗,成本上很不划算。“缩范围”主要讲的是这个意思。
(二)关于“降定额”。主要是对一些市场已近饱和,或者市场价格已大幅下降,或者不是本省重点产业所需、又还需要补的机具,可以适当降低补贴标准。
一是能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补贴“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是有利于推进政策实惠的“共享”。现在资金规模有限,农民需求又比较旺盛,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达到平衡呢?适当降低定额标准,享受的人多了,共享的范围就大了,有助于更多的群众能享受到党和国家的政策实惠。
三是有利于真正发挥市场对供需影响的导向作用。补贴标准定高了,一定程度上会扭曲市场供需,诱导夸大实际需求,很有可能造成农机制造产能过剩。这种情况实际上可能已存在,特别在一些低端大众化产品上,其保有量已经接近饱和,少数产品的企业产能已经过剩。适当降低补贴标准,可以减少对市场的干预。补贴标准降低以后,企业靠什么来竞争?要靠实力、靠品牌、靠质量,靠价格、靠服务,农机销售市场一定不能成为补贴市场。
四是有利于提高机具的利用效率。补贴标准高,农民付得少,用得着用不着先买一台放家里,利用率很低是一种资源浪费,如闲置不用更是巨大浪费。目前,个别省份甚至出现“弃旧购新”的问题,直接诱导因素就是补得太高,中央补,省里还进行高累加,不经济。多年来,我们一直不提倡每家每户都买农机。农机装备数量的提高,要与整个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相适应,与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相适应,与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与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作业服务相适应。要着力提高农机具的利用率,适当降低补贴标准,补得少了,购机者购买机具行为将更加理性,会从经营效益好坏考虑,更多地考虑通过扩大作业挣回成本,会减少购机盲目性和跟风行为。
五是有利于降低寻租风险。补贴多了,寻租的空间就大,管理风险也就增加。原来不补的时候,企业只能通过价格、质量和服务等赢得农民认可。通过降低补贴标准,可以引导企业更多地把精力投注到提高市场竞争力上。
(三)关于“促敞开”。主要是在补贴范围适当控制、补贴标准适当降低前提下,利用有限的资金,做到最大限度的敞开。
一是保证政策实施能够实现最大共享。符合条件的购机者买了就有补,今天得不到明天还有可能。
二是能够简化操作程序,更好地便民,也有利于减少权力寻租。原来在一些地方,通过关系找补贴指标的现象比较突出,给基层农机干部队伍带来了一定压力,也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亟需从机制上找到解决办法,“促敞开”是最佳选择。
“缩范围、降定额、促敞开”是总要求,具体怎么缩、怎么降、怎么敞,还是由各省来定。今后我们将更加注重调动各省落实政策的主动性,要给予更多的自主权,希望大家能够更好地统一思想。
二、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常态化
农机购置补贴是推动农机化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工具和手段。怎么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规范程序,是我们实际执行部门要考虑的一个问题。以往每年必须等到农、财两部发文下去,各地再来启动实施的情况要彻底改变,要使补贴政策实施进入常态化的轨道。今年研究印发的《2015-2017年指导意见》,一定管3年,表明至少这3年政策不会有大的变动。大的方向和基本政策不会变,但可以有小的调整。2016年第一批购置补贴资金规模已经下达,明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及早启动,不要等到三四月份才启动。我们将抓紧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紧明确若干重要调整事项。农业部办公厅与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一个通知,主要是把“缩范围、降定额、促敞开”这个方向性要求提出来,并强调进一步落实地方和产销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监管和促进信息公开等。
(二)修订发布《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目前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有77个品目,比以往多出60个左右。虽然多有多的好处,但实践表明,弱点更多,有很多品目不适宜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分档和确定补贴标准,今年的很多问题就是由此而生。因此,从明年开始,将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大致调整为23个品目232个档次。为保证各地工作早启动,《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马上就会下发。
(三)推动补贴资金申领更加直观便捷。要进一步规范补贴程序,简化操作程序。要逐步实现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全年开放,资金用完就关闭,资金没用完就开着。要逐步实现经销商与补贴具体操作脱钩。补贴政策是给农民实惠,不宜通过中间环节实施。县里原来通过经销商办理服务,农民感觉补贴好像是经销商给的,这样不好。我们公布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农民买了机具,拿了发票到农机部门核实验机后,就可以回家了,钱直接打到卡上。对于农民来讲,程序简单了,虽然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但对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效应,降低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
(一)加强社会监督。要引导相关方共同参与政策实施监督,主要手段就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让农民、社会和企业来监督。从实际分析看,补贴政策实施中的许多问题不在农民,农民违规量小,主要还是由企业违规行为引发,企业违规影响大、性质恶劣。因此,今后我们的监管重点在企业。监管企业行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事项,引导企业之间相互监督。有些技术性很强的问题,农机管理人员不一定清楚,但产销企业在行,他们最清楚,他们的举报投诉很有针对性,并且很到位。加强社会监督特别是企业间的监督,有助于维护诚信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一定要让违规企业得不偿失,要痛,要有震慑。一定要形成信息的联动。不管是通用类还是非通用类,在一个省发现问题,各省之间要形成相应的联动查处机制,要建立健全违规企业被查处信息的传导机制,确保一省发现问题,其他相关省份能及时获得,让各省带着线索进行预防和自检,否则企业在这里被处罚,在那里还在享受补贴。一定要规范处罚措施流程。对企业的处罚要逐步建立起相应的规范。比如什么情况下应该暂停,暂停以后到什么情况可以恢复;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取消;什么情况下是暂停一个产品,什么情况下是暂停所有产品,等等。要研究制定这样一个指导性规范,至少是一个大概的。通过这样的规范,加大对企业的威慑力;也可以指导各省有相对统一和一致的违规处理标准。
(三)特别关注个别产品实际补贴比例畸高问题的调整处理。原来讲的30%是同类同档机具相对的测算标准上限,但涉及到同档次内某一个具体产品,有的实际补贴比例可能是20%,有的可能是30%以上,这种在30%左右适当浮动的情况是正常的,包括在年度内波动也是正常的。但是,对个别产品出现补贴比例畸高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有重大技术突破或原材料价格下滑带来的农机制造成本下降,企业采取降价促销手段,很正常。但补贴实际比例太高,如超过60%,甚至出现价补倒挂,就不正常了,一定是该具体产品在质量、性能、配置等方面出现了大问题,比如今年处理的茶叶风选机、喷滴灌产品等。对这些极不正常的问题,一旦发现要及时处理。首先要暂停补贴,然后去调查研究和处理。关于年度补贴额调整问题,对同档次的限额,年度内一般可不作调整,可以对问题产品进行个别定向调整。
如何发现这类问题,主要还是依靠县以下基层部门。对情况最清楚的是基层一线的部门和同志,要研究给予他们一定的应急处理权限。如果情况属实的马上暂停;如果情况不清楚,马上调查。怎么调查,怎么判断,怎么下结论,各地要做一些积极探索。
最后,谈一下补贴资金需求和执行问题。目前个别省份结余资金量较大,省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具体执行政策的同志压力很大。对此,大家一定要把情况向单位领导讲清楚,在争取和使用资金方面形成基本共识。要认真开展需求摸底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年度资金需求。其实,任何事物包括农机化的发展,都有阶段性梯度发展特征,资金需求同样也有类似特征。比如,东北等地区当前一段时期内发展农机化的条件比较成熟,农业经营规模也大,有这样外部环境,机械替代人工的步伐就快一些,资金需求量大一些是合理的;丘陵山区经济条件和农业生产立地条件差一些,种植结构复杂一些,适合的机具供给不足,给再多的钱,也买不到合适的机器,资金需求量暂时小一些也是合理的。对此问题,我们要实事求是地看待。再过一段时间,东北等地区机具相对饱和了,资金需求量就会下来;随着科技的进步,丘陵山区适用的机械研发多了,资金需求量上来是很有可能的。希望大家全面、客观、辩证地看待资金问题,不宜盲目求多,关键是要把现有的资金花出去、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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