绽放的“新农合”之花
绽放的“新农合”之花
镇赉县自2003年启动“新农合”以来,已有472379人次受益,参合率84.9%。
农民怕得病。以前,大多数农民是“小病挺、大病拖,捱不住再往医院整”。自从有了“新农合”,这样的状况不见了。而今,走在吉林大地的田间地头,听到的是一片“有病不用愁,新农合解忧”的喜悦之声。
家住梨树县十家堡镇八盘碾子村七社的王士元老汉得了脑肿瘤,在医院住了1个多月,花了3.9万元,出院后“新农合”给报了1万块钱,让全家人喜出望外。更没想到的是,到年末,又享受到大病二次补助。当王老汉伸出结满老茧的双手接过1万元钱时,声音颤抖了:“原来寻思着,得这场大病还不把家里造个精光,来年拿啥给儿子娶媳妇。多亏了‘新农合’!政府真是为我们农民办了件大好事呀!”
2003年,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蹒跚起步。从这一刻起,盼了几十年,羡慕了几十年后,农民终于可以和城里人一样看病报销了。为把这项民心工程切实落到实处,自“新农合”启动伊始,我省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参合农民人数不断增加,医疗报销比例不断上升,参合农民受益程度不断增强。今年,全省有1162.46万农民参合,占农业人口总数的82.0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立起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农合制度,率先实现了“全覆盖”。
众所周知,我省财政并不宽裕,但是对“新农合”的投入却是大手笔。2003年,新农合的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30元,2006年提高到45元,今年又提高到50元。虽然缴费标准逐年增长,但是农民个人却仍只是交10元钱。今年,我省共筹资5.8亿元,4年累计筹资9.88亿元,为广大农民的健康和医疗保障,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障。
“新农合”的一切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让农民受益。为此,几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率先将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纳入“新农合”住院补助范围;将补偿模式规范为两种:个人家庭门诊账户+住院统筹+大病二次补助、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大病二次补助,大幅度提高了补助比例和住院补助封顶线,取消了门诊与住院补助起付线;对大病二次补助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尝试,获得大病二次补助后,参合农民个人全年累计报销最高额度可达到3万元。补偿方案的调整与完善,提高了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2006年,全省24个县(市)平均基金使用率为79.4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5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市当中位居第六位,全省共有244.24万参合农民受益,受益率达39.11%。
惠民还应便民。“新农合”让农民看病不再难。我省采取了简便的报销结算办法,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全部做到了“在哪住院,在哪报销”,“当天出院、当天报销”。九台、榆树、农安等县(市)都实行了卫生、财政、银行“一站式办公”的医药费用审核报销模式,极大地方便了参合农民报销,深受广大农民欢迎。
今年,为提高办事效率,减轻参合农民患者经济负担,更大程度地便民、利民,我省选择了省人民医院为“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在省医院出院后,由省医院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为参合农民患者先行垫付报销,然后与患者所在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定期结算。目前已有十几个县市与省医院签订了协议,有二十多个县(市、区)的参合农民患者在省医院就诊,实现了即时结算报销。
2007年1-9月份,全省共有220.86万参合农民受益,占参合农民总数的19%,共支付补偿资金32489.51万元,占年度筹资总额的55.79%。“新农合”,犹如久旱后的甘露,滋润着每名参合农民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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