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不年检后果很严重
合作社不年检后果很严重
资料图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年8月公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按照规定,报告内容应包括合作社的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情况、资产状况信息、资格资质许可信息、开设的网站或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信息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并向社会公示。为什么合作社需要年检?年检制度是怎么建立的?如今的执行情况如何?记者就此问题作了相关采访。
年检落不实?合作社规范缺位担主责
“合作社年检是什么?”“还要网上递交年度报告?没听说这回事啊。”“我们又不是什么上市公司,还交什么年报呀!”在采访过程中,大部分合作社对于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通过网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年度报告的事情知之尚浅。
记者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当前全国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达到200万家左右,年均增长60%以上,但其中仅仅只有不到两成的合作社在网上报送了较为完整的年报,比例之低着实令人无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合作社的数量虽然增长迅速,但合作社信用信息的建立始终处于缺位状态。由于合作社规范性的管理缺位,导致合作社在融资、申请政府扶持项目、签定合同等方面遇到一系列连锁反应问题。
“近几年,对于以合作社名义进行资金诈骗、非法集资、高息贷款的报道屡见不鲜。由于现阶段国家对成立合作社门槛设限比较低,对合作社经营方面没有硬性要求,所以有很多合作社没有建账核算,还有的合作社只设了总账,但没有设立成员账户,账簿不全、管理缺失问题比较突出。”河北曲周县聚兴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刘长虹在接受采访时说。
据北京市农委工作人员介绍,农民专业农民合作社在我国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如发展重数量、轻质量,部分合作社有名无实、流于形式,制度建设不规范,成员账户、利益分配不合理,整体规模小,实力弱,缺乏加工和流通环节的产业链延伸,而这是目前合作社发展中比较大的问题。再加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两有两无”的特点,即有需求、有实体,无抵押、无担保。由于没有传统的抵押物和担保物,所以合作社向银行贷款一直比较困难,很多时候因缺少资金错过发展的机会。
年检之路漫漫,但从未停止脚步
随着我国合作社规模的扩大和能力的提高,其已成为带领农民打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赢得市场份额的主导力量。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检制度,规范合作社发展环境,建立合作社经营与信用的评价服务体系,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积累行业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
“在发布《办法》前,国家为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减轻农民负担,并未对合作社年检作出相关规定,导致工商、农业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无法及时了解合作社登记事项的动态变化和年度经营的基本情况,社会无法从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到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从而大大增加了合作社建立社会信用的成本,而社会对合作社真实信息及信用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山东省潍坊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办法》实施后,对合作社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这对于引导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创建等都有积极重大的意义。”
建立与完善合作社年检之路漫漫,但从未停止过前进的脚步。在《办法》发布后不久,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
该《意见》对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意义重大,就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做了明确阐述,从依法登记注册、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成员账户和管理档案、稳妥开展信用合作等12个方面对合作社进行规范,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强化指导服务,健全推进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并且,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很多省市已经已经开展了试点并持续推进。“近两年,我们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省农信联社联合建立了评定小组,按照综合评定、动态管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科学的信用评定机制,对采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信息进行审核,根据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测评计分,并提出信用等级初评意见,最终经相关网站公示后确定最终等级。
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等和AAA、AA、A、B、C、D六级,对评定结果为AAA、AA和A级的,由省评定小组颁发《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证书》,并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一年。等级评定每年开展一次,8—9月为评定时间。”浙江省农业厅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也试点运行了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通过采集合作社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员信用状况等基本信息,针对其中有贷款需求的合作社进行资信调查。再由华夏村镇银行、镇政府和村委会组成的三级信用评介小组对合作社资产、收入、信用及负责人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信用等级。信用等级高的合作社可获得30万到200万元数目不等的银行贷款,而无需任何抵押和担保。
年检不用跑只需网上报
“现在,合作社年检都很方便,通过互联网把相关材料传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就搞定了,不用像之前一趟趟往工商局跑。”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创宁粮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孙正高边让管理人员边操作电脑边解释道,“合作社需要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信息表’和‘综合情况报告表’,否则会影响我们参与申报农业项目扶持、规范化、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以及参与信用评价、申请金融授信评定、项目申报、财政补助等。”
“有了网上申报系统,合作社的年检工作变得有序高效。合作社以数字证书登录,或以经过确认的工商联络员手机获取验证码登录公示系统,填报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信息,并采取电子化方式报送年度报告。我们会通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备案系统’登录审核端,进入系统后点击‘综合信息备案’,对所在地合作社所有报表进行审核,如发现内容不完整、数字差错,说明理由点击‘退回’,通知合作社重新填写,直至合作社填报准确后再次进行审核、接收、保存。”浙江省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道,“合作社可以自主选择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盈余总额、纳税金额、获得政府扶持资金、补助、金融贷款公示或者不公示。”
据河北省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凡2016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需在2017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报送2016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依法报送公示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报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先补报公示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报告,再报送公示2016年度报告。
并且,根据《工商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关于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中增加了“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5项社保事项和“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4项统计事项。
“我们会对合作社年报公示信息进行随机抽查,未按照《办法》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合作社,我们将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出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况的合作社,同样会被拉入黑名单。”河北省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
“合作社应该增加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关注,及时进行年检是一个正规合作社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涉及到合作社信用的建设和维护。元旦过后,我就让会计报送年度报告了,这都是合作社正常运营应该做的。”孙正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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