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各省市农机补贴新政大盘点
2018—2020年各省市农机补贴新政大盘点
近十余年来,国家实施的农机购置补贴惠民政策起到了引领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拉动农机需求市场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而中国农机化事业曾展现出的十年发展黄金期,可以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所发挥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面对一段时期以来诡秘多变的国际市场,在国家把宏观调控引导经济走势的积极财政政策做得更实下的背景下,农机购置补贴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部分和惠农惠民政策,在今年初,现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就及早出台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未来三年坚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了安排部署,总体年度补贴资金依然保持186亿元,这样就给农机行业和农民吃了一个"定心丸"。
据农业农村部有关方面介绍,年度186亿元的农机购置补贴规模盘子是符合农机化发展实际需求的,近几年内不会过多增长,但也不会轻易下调。
按照两部指导意见,截至8月23日,在全国38个省(区、市、兵团、农垦)实施单位中,已有35个分别制定提出了本地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或者启动了2018年农机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农机购置补贴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有序展开、深入推进。
2018—2020年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新一个3年周期,2018年是启动年。各地政策究竟有什么新变化和调整,对新一轮补贴新政各方面都翘首企盼。通过学习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查阅补贴一览表等,梳理比对后可以看出未来3年各地农机补贴实施意见有不少新亮点、新调整、新变化和新举措。
全部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购置敞开补贴
各地 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全部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购置敞开补贴,这是最大的亮点,也是令农民和农机企业最为高兴、满意的新变化。
2017年在38个省(区、市、兵团、农垦)中,还仅有部分省市实行了全部或者部分机具购置敞开补贴,而从2018年开始,38个省(区、市、兵团、农垦)全部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购置敞开补贴,农民购机将不需再考虑有无补贴的问题。
安徽省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4个大类31个小类67个品目,在范围内的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全省补贴范围3年内保持总体稳定,必要地调整将按年度进行。要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求。
河北省补贴范围共14大类35个小类99个品目,小类品目比较多,但是也是实行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广东省农垦根据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确定补贴机具共12大类20个小类49个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敞开补贴,优先考虑大中型轮式拖拉机、深松机、旋耕机、甘蔗种植机、甘蔗收获机、橡胶初加工机械、刮麻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等机具品目。
湖南省要求坚持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敞开补贴。
内蒙古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22小类49个品目,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并优先补贴农牧业生产特别是全程机械化生产所需大型、高科技产品,以及支持农牧业绿色发展的机械产品,包括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机械产品。
江苏省省级以上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56个品目,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敞开补贴;补贴范围保持总体稳定,按年度进行必要的调整。
青海省确定共15大类34个小类108个品目的补贴范围,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应补尽补。
实施累加补贴和单独补贴
针对不同省份区域农机化发展的重点和薄弱环节,有的省、市、区地方财政还拿出资金,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对部分农机产品实行累加补贴和单独补贴。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资金对牧区牧民购置畜牧业机械实行累加补贴和单独补贴,单独补贴的畜牧业机械为未列入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的自治区特需产品,仅限自治区选型产品和装载机、风光互补设备。牧民及牧民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畜牧业机械在中央财政资金定额补贴基础上,自治区财政资金累加补贴20%;自治区财政资金单独补贴的,按照不高于上年平均销售价30%测算,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实行末台补贴的,即结余资金不足补贴一台,可低于规定补贴标准单补一台;也可以对末台进行累加补贴,但总补贴比例不得超过50%。
青海省对深松联合整地机、免耕播种机、33.1千瓦/45马力以上拖拉机、马铃薯种植收获机、起垄机、铺膜机、残膜回收机、饲料作物收获机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联合收获机可用省级资金累加补贴。其中对深松联合整地机、免耕播种机、饲料作物收获机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在中央资金补贴额的基础上,可用省级资金按不超过中央补贴额的90%进行累加补贴,其他机具按不超过中央补贴额50%进行累加补贴。
浙江省对水稻插秧机、水稻精量(穴)直播机、水稻侧深施肥装置、谷物烘干机、秧苗移栽机、打(压)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及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加装茎秆切碎带抛洒装置和二次割刀实行累加定额补贴,资金由省与县(市、区)共同承担。
宁波市对重点推广的水稻插秧机、水稻直播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打(压)捆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谷物烘干机、喷杆式喷雾机、水稻侧深施肥装置等补贴机具,实行市级资金累加补贴,补贴额按中央资金补贴额的1/3测算。宁波市级财政累加补贴资金,用于重点推广机具累加补贴,重点推广的机具品目,在落实中央资金定额补贴的同时,再实行市级资金定额累加补贴。
今年,河南省安排省财政累加补贴资金1.1亿元;西藏也有区级产品单独补贴;海南省对深松机和插秧机产品,实行地方财政累加补贴;天津市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补贴资金;上海市财政补贴累加后原则上按不超过本市机具市场平均价格的50%测算。
对补贴最高额和比例进行设定并及时进行调控
农机补贴资金比例和数额的高低,直接影响补贴政策的健康发展和合理实施。为此,各地按照中央部委对未来3年农机补贴标准的要求,对实施方案中对不同农机产品补贴最高额和由于价格波动带来的补贴比例变化,都有明确的限定和及时监控与调整的规定。
河北省规定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73.5千瓦/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147.1千瓦/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
重视对农机补贴资金比例及时跟进测算和调整,是各地补贴新政一个突出亮点。例如,湖南省提出对新进补贴范围、市场相对饱和、技术含量不高的机具品目,可取较低测算比例;对生产急需、市场紧缺、绿色生态、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精准智能、种植业结构调整和主要农产品主要生产环节主要机具的品目,可取较高测算比例。如果整档产品中央财政补贴额超过市场平均销售价40%或单个产品中央财政补贴额超过市场平均销售价60%的,须暂停补贴受理。内蒙古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继续施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定额+比例”模式,防止个别产品补贴额过高情况发生。山东省对补贴额在5000元以下的机械是否补贴,由各地根据实际自主确定。
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额与2017年数据对比,上调补贴金额的分档116个,下调补贴金额的分档3个,补贴金额不变的分档212个,4个调整分档名称,新增分档33个。从整体上看,山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金额调整部分,上调数量明显多于下调数量,而且下调的3个分档也是个位数的下调,所以下调幅度不大。而且,除了大多数补贴金额不变的档次之外,最多的就是上调金额的分档。
湖北省与2017年数据对比,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额,上调金额的分档34个,下调补贴金额的分档59个,补贴金额不变的分档45个,2个调整分档名称。
黑龙江农垦农机购置补贴额与2017年数据对比,上调补贴金额的分档18个,下调补贴金额的分档8个,补贴金额不变的分档21个,8个调整分档名称,新增分档8个。
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额与2017年数据对比,上调补贴金额的分档55个,下调补贴金额的分档51个,补贴金额不变的分档215个,6个调整分档名称,新增分档30个。
限制补贴台数和补贴资金
在农机补贴范围内敞开补贴的同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为引导用户科学、理性购买配置农机,防止违规行为,对用户享受农机补贴台数和补贴资金,在未来3年依然有一定的规定限制。
内蒙古补贴台数。一户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台套,即1台拖拉机或1台自走式机械和3台作业机具。其中补贴的微耕机数量不超过1台;补贴的指针式喷灌机械数量不超过2套(每套以中心支轴或机车(头)为一个计数单元,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中心支轴或机车(头)不得单独补贴);一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大型挤奶机数量不超过1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补贴机械可不受补贴台数限制,经旗县农机主管部门研究,书面报备旗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存档。
浙江省购机者年度内可享受中央补贴资金实行总额限制:个人不超过3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8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示范性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不超过100万元。
黑龙江农垦规定,个人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不超过4台件,其中动力机械2台,农具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额度则不能超过农牧场年度国家农机补贴总额的30%。
山西省经测算补贴额在300元以下(不含300元)的低值机具不再进行补贴。原则上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不超过5台件,累计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不超过30台件,累计补贴额不超过200万元。
宁波市购机者年度内享受中央补贴资金实行总额限制,个人不超过5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150万元。
河北省规定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的上限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
新彊把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或补贴资金总额应设置上限设定权力下放,由各地州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个人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购置补贴农机具不超过5台(套)或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采棉机6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购置补贴农机具不超过50台(套)或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购买采棉机需经兵、师机采棉办公室同意后再办理相关补贴手续。
江西省规定在同一个实施年度内,个人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原则上不超过4台,补贴额>1000元的原则上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同一品目机具,原则上不超过15台。超过上述规定台数的,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或设施除外。
湖北省个人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万元,若单机补贴额超10万元的限购1台;种植大户(承包耕地200亩(1亩=1/15公顷,下同)及以上)、家庭农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农业企业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70万元。
注意改进加强购置补贴农机的核验工作
在新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周期,各个实施单位应注意既全面规范补贴机具核验流程,认真、严格做好购置补贴农机的核验工作,预防违规行为,同时又要方便农民,减少农民的麻烦。
吉林省对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补贴机具,要先行办理牌照,后再办理补贴,也可在办理牌照过程中一并核验办理补贴。 对安装类、设施类等其他补贴机具。对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畜牧机械、基本农田建设机械及微耕机、田园管理机等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对敞开补贴机具购置数量的县(市、区),对个人当年购置机具数量3台及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购置机具数量6台及以上的,要根据购机者购置补贴机具的数量是否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是否与其生产实际需要相符合、是否与其实际购机能力相匹配三个方面进行核查。
山东等多省市规定 ,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和安全风险较高类等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兑付补贴资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乡(镇、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工作。对重点机具的核验要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一般配套农机具的核验可委托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核实,也可采取电话核实兑付、事后核查等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细化核验流程。核实结束后,乡(镇、场)对核实情况进行汇总并公示。
吉林省对个人当年购置机具数量3台及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购置机具数量6台及以上的,要根据购机者购置补贴机具的数量是否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是否与其生产实际需要相符合及是否与其实际购机能力相匹配这三方面进行核查。
内蒙古要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自治区统一印发核实登记表,各盟市科学确定核实机具品种和数量,旗县落实核实具体工作。
加快购置补贴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相衔接
为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机具存量结构优化作用,按照中央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指导意见, 不少省份在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农机报废更新方面积极采用措施进行推动。
山东省农机补贴与报废更新融合推进,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对农民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范围是在33个县(市、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报废补贴机具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江苏省明确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是农机购置补贴支出的主要方面之一。
福建省为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及时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对机主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适当补助。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进一步扩大财政补贴政策效应,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宁波市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购机者,可优先补贴。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湖北省规定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优先补贴。
吉林省、河北省都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鼓励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
普遍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工作
浙江省组织开展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
安徽省选择不超过3个品目的产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重点支持绿色生态导向和丘陵山区特色产业适用机具。鼓励各地对于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利用地方财政资金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各地自定。
河北省将适时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重点支持绿色生态导向和丘陵山区特色产业适用机具。基本成熟、取得资质条件的品目,可纳入补贴范围。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入市县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市县自定。
湖南省2018年继续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资金总额为1000万元,
2018年,吉林省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和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植保无人飞机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资金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2018年吉林总量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
甘肃省将启动植保无人机、中药材种收、电动播种机等农机新产品的补贴试点工作。
湖北省将继续围绕农业绿色发展和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发展选择3个试点品目,并将启动植保无人飞机(即遥控飞行喷雾机)的补贴试点。
积极采用“由繁变简”办理补贴办法
为了简化方便农民办理农机补贴手续,高效服务千家万户,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工作效率。农业农村部提出,积极推行使用手机APP申领补贴,让申领者“最多跑一次”,减少等待时间,采用农机补贴办理“由繁变简”措施,努力提升政策实施便利度。
青岛市全国第一家推出农机购置补贴App进行补贴办理的地区,根据其做法,全国26个省(区、市)份相继计划积极试点应用手机APP申领补贴。今年己有山东、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浙江、福建和江西可以使用App办理补贴,甘肃和广东正在开发中。使用手机APP办理补贴,力求实现通过手机远程录入资料、申请预约、申领补贴,更加方便农民购机报补。
不少省份着力推行资金使用进度实时公开,方便各界掌握资金多寡、有无情况,合理安排机具购置和供应计划;32个省(区、市、农垦)使用补贴机具网络投档系统,有的省区实行补贴产品随时投档、定期分类归档;广东省原则上每年安排3次补贴产品投档,大部分单位补贴产品投档, 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有的还取消了纸质投档材料的报送备案,进一步解决企业报送纸质投档材料的繁琐和不便等问题。蒙古区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开通,年度间系统切换有序衔接,方便购机。
这些实实在在的调整、完善、提高的措施,必将会使新一轮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得更加精准、高效,作用更加突出,农民和企业满意度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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