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旺司长在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
张兴旺司长在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
编者按: 3月12日-13日,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在京举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培训班,宣贯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 2018年第3号)及配套规范性文件,部署实施工作。各省(区、市)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室负责人、省级农机鉴定机构、农业农村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及各专业站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张兴旺司长出席开班式并讲话。李安宁副司长在培训班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
张兴旺司长在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
2019年3月12日
正值全国“两会”隆重召开之际,我们在京举办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培训班,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研究落实农机试验鉴定各项改革措施。这是机构改革后农机化司举办的第一个培训班,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革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机试验鉴定是农机化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的基础和重要环节,也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能、突出规范实施、强化支撑保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制修订农机推广鉴定大纲超过400个,每年完成鉴定的农机产品超过5000个,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做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已由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为主要依靠机械动力,进入了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农业机械化渗入到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融入到农业产业链条的广泛领域。农业生产对农业机械化的依赖度越来越高,广大农民对农机作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农业机械化加快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方面,需要畅通创新产品鉴定渠道,增强鉴定供给能力,支持加快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应用。
多年来,农机鉴定机构开展的业务主要是推广鉴定,鉴定的对象主要是已有推广应用基础的成熟产品,缺乏对创新产品鉴定的制度性安排。随着农业机械化从主要作物的耕种收环节向植保、秸秆处理、烘干等全程延伸,从粮食作物向棉油糖等经济作物扩展,从种植业向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拓展,广大农民对农机产品种类的需求日益增多,对产品性能质量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尤其是对新型智能高效农机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农机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生产步伐明显加快。
由于创新产品鉴定渠道不畅,不能及时有效获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农民“想要补不了”,对加快创新产品鉴定的呼声迫切。因此,需要在制度设计上开辟创新产品鉴定渠道,为加快农机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提供鉴定技术支持,调动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创新的积极性,满足农民对新型农机产品日趋旺盛需求,为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提供有效的装备技术支撑。
另一方面,需要推进鉴定工作“放管服”改革,优化鉴定体系,提升农机试验鉴定的公共服务能力。从现行试验鉴定制度来看,鉴定分部省两级,存在职能交叉重复、鉴定标准不统一、省际间鉴定结果不互认,鉴定资源利用不尽合理、不够充分。
从鉴定的内容上看,包含了一些与技术推广需要关系不大的内容,企业负担较重,部分产品还存在“鉴定困难、证明繁琐、周期漫长”等问题。从鉴定工作的管理上来看,农机化主管部门管得过多过细,而鉴定经费又由企业支付改为财政保障,鉴定机构能动性降低,责任感有待提升。
随着农机化加快转型升级,农机化管理的领域、对象、内容、方式等都有深刻变化,需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多地运用市场化、信息化、法治化手段增强管理的精准性、协同性、有效性,实现管理服务的高质量、高效率,提升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农机试验鉴定作为农机化公益服务的重要部分,需要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步伐,理顺政事关系,落实主体责任,优化鉴定内容,转变鉴定方式,构建全国统一、规范、高效的鉴定体系,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公益性服务能力,为提升农机化管理水平、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总之,我们要在充分肯定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清醒认识新时期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存在的矛盾、问题,充分认识改革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改革创新,进一步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准确把握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改革的精神要求
2017年3月,我司会同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以修订《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启动了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改革。2018年12月3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自2019年4月1日实施。这标志着改革的“四梁八柱”落地,进入施工实施阶段。
这次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要求,瞄准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需求,主动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的实际,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从增强农机试验鉴定有效供给、转变鉴定方式、优化鉴定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创新,涉及鉴定工作的方方面面,是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一次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意义深远。
抓好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要准确把握改革的主要精神和要求,重点是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围绕落实农机鉴定机构的主体职责,推进政事分开。此次改革按照“谁受理、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将发布产品种类指南、获证产品证后监督等工作下放到鉴定机构,进一步理顺政事职责。改革后,农机化主管部门主要承担制定鉴定制度规范、批准发布大纲和对鉴定机构监督考核的职责,农机鉴定机构全面承担试验鉴定的主体责任。
二是聚焦农机试验鉴定服务技术推广的功能定位,转变鉴定方式。从评价产品是否合格、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向评价是否适用于农机化生产、是否值得推广应用转变,弱化质量评价相关鉴定内容,实行企业承诺、保证产品合格为基础的试验鉴定。
如取消了申请鉴定时提交定型证明文件等证明事项以及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等要求,明确鉴定证书有效期满后仍符合现行鉴定大纲要求的,实行注册管理,大幅优化完善鉴定流程,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放管结合,增加证书注销的要求和情形,明确生产企业如有严重违规和失信行为,5年内不能申请鉴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强化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公益属性,优化公共服务。如取消了部省两级鉴定划分,明确鉴定大纲全国通用、鉴定结果全国互认。将“推广鉴定、选型鉴定和专项鉴定”三种鉴定类型,调整为“推广鉴定和专项鉴定”两类,明确“专项鉴定”的对象为新产品新技术,畅通了创新产品鉴定渠道;明确农业农村部制定公布推广鉴定大纲,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制定公布专项鉴定大纲。
鼓励鉴定机构之间开展合作,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能力。推行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变更、注册管理,建立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统一、全面公开有关信息,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此次改革力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农业农村部已经出台了与新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相配套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发布了第一批全国统一的农机推广鉴定大纲以及相关规则,明确了改革过渡期新老制度相关衔接工作意见安排,并专门举办此次宣贯培训,推动鉴定改革各项措施顺利实施。
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有关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特别是要积极研究制定专项鉴定配套制度和大纲,加快创新产品鉴定步伐。各级农机鉴定机构要树立主体意识、改革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项改革内容,确保改革到位,做到工作不停、业务不乱、力度不减,各项工作平稳过渡,推动农机试验鉴定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三、努力开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新局面
2018年12月21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提高农机公益性试验鉴定能力,加快新型农机产品检测鉴定,充分发挥农机试验鉴定的评价推广作用”,这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推动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迈上新台阶。要以落实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为契机,以提高农机公益性试验鉴定能力为主线,努力开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新局面。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努力提升试验鉴定的供给能力。要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亿万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从农业生产需求和农民使用需要出发,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不断挖潜扩能,整合系统资源、利用好社会资源,加快提升试验鉴定能力,不断推动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取得新成效。
要聚焦农机化技术推广需要,确定鉴定的产品种类,以服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为重点,合理部署安排鉴定工作,开展生产急需、农民急用的产品鉴定。对尚不具备鉴定能力的机具,要增加投入,加快补齐鉴定能力短板,不断充实完善农机试验鉴定能力。
要重点围绕经济作物、养殖业、农产品加工、设施农业机械化和绿色生态适用机具、丘陵山区特色产业机械化等方面的需求,加快鉴定大纲的制定和鉴定能力建设,促进高效节本、绿色环保、智能安全的农机加快示范应用和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
第二,加快试验鉴定方式方法创新。要适应农机化发展形势,充分借鉴应用现代科技进步的成果,不断地研究、创新农机试验鉴定的方式方法,研究试验鉴定新技术新手段,促进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要深入研究衡量农机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的核心指标和技术评价手段,加强相关标准、鉴定大纲和鉴定能力的建设。
要积极创新精准化、智能化、信息化高新技术产品的鉴定方法,不断拓展农机试验鉴定的领域。
第三,不断加强试验鉴定队伍建设。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领导,加大相关投入,着力改善试验鉴定、检验检测的设备和手段,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激励机制,积极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农机鉴定人员的积极性。
农机试验鉴定系统的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更加注重公益性定位,主动担当,坚持依法鉴定、科学鉴定、规范鉴定,持续提供客观、公正、科学、高效的服务,不断提升公众信任度和政策支持度,提升农民、企业的满意度。
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持续推进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及时纠正和消除廉政隐患,确保鉴定结果公平、公正、公开。要注重增强系统协调性,坚持全国农机鉴定系统整体发展、协调发展,促进相关单位联合、相关工作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发展,进一步提升试验鉴定的技术支撑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同志们,举办这次培训班,培训对象涵盖管理部门和鉴定机构,就是要通过学习培训,促使大家全面学习掌握新制度、新要求,推进改革措施落实落地,避免工作落实中出现偏差。
希望大家认真学、深入学,做到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得、得有所用,真正掌握此次鉴定工作改革的精髓,准确把握鉴定制度改革的各项内容,把改革的措施落到农机试验鉴定每个工作环节,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不断发展,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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