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以土地入社为核心,打造现代农机合作社新模式
黑龙江以土地入社为核心,打造现代农机合作社新模式
近年来,黑龙江省农委农机局总结并探索出了“以土地入社为核心,以现代农机为载体,以生产合作为纽带”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发展模式,找到了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实现农村改革发展第二次飞跃的有效途径。截至2014年底,全省现代农机合作社达到1107个,入社成员22.1万户,入社土地1223.7万亩,代耕作业面积3200多万亩。全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已成为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黑龙江省农机部门在合作社机制创新上,做到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以入社土地为主分配,在合作社成立之初,普遍采取土地保底分配形式,随着不断发展壮大,合作社逐步取消保底,把土地视为合作社的交易量,实行以土地分配为主,土地分配占盈余60%以上,资金分配占40%以下,这种分配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带地入社的积极性,使出地社员和出资社员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二是坚持国家投资所得收益平均分给当年社员,把国家投入资金每年平均量化给社员,与社员投资等一起作为分配的依据,使社员在国家补贴面前人人平等;三是坚持财产明晰,合作社没有“无主”财产,坚持把公积金记入个人账户等同投资,合作社具有支配权和使用权,成员享有所有权和收益权,从而使成员愿意提取公积金增加积累,另外,省农机部门还强调合作社未分配盈余始终“为零”,盈余或分配给成员,或提取公积金;四是坚持民主管理、进出自由,合作社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力,对合作社种植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投资、盈余分配等重大事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
当前,黑龙江省农机部门狠抓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重点完善机制,强化管理,解决突出问题,做强现有现代农机合作社,提高农机合作社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一是规范组建新合作社,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在种植业农民合作社基础上建设农机合作社,成熟一个,建设一个,规范一个,建设一批,储备一批,培养一批;二是巩固完善现有合作社,深入开展规范社创建活动,推广克山县仁发、五常王家屯、孙吴大桦林合作社经验,继续加大合作社合并、重组、转移、拆分力度,盘活存量;三是发展壮大合作社,按照市场机制,扩大入社土地面积;积极开展企社合作,实现粮食订单销售;通过“互联网+”模式,建立产品可追溯机制,开展网上营销,打造品牌,提高市场信誉和知名度,做大做强合作社;四是扶持服务合作社,加大对合作社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力度,运用政策激励,促进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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