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加快推进我国农业机械装备制造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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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加快推进我国农业机械装备制造转型升级

为加快推进我国农业机械装备制造转型升级,2017年3月-5月,中国农机化协会组织了一批行业专家,协助并参与了民盟中央开展的《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加快推进我国农业机械装备制造转型升级》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作为素材提供给民盟中央参考。

2017年9月,民盟中央向中国农机化协会发来感谢信,感谢协会参与调研及调研报告的撰写工作。

感谢信中特别提到:“民盟中央以调研成果为基础,征求国家有关部门及相关协会专家的意见建议,拟定了《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加快推进我国农业机械装备制造转型升级》政策建议信,上报中共中央、国务院。

建议信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马凯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

现将报告主体内容发布出来,供各界人士参考。

《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加快推进我国农业机械装备制造转型升级》专题调研报告

调研组组长:中国农机化协会刘宪会长

调研组成员:中国农机化协会陈海燕副秘书长

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韩雪副处长

农业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曹洪玮副处长

中国农机化协会夏明部长

执   笔:中国农机化协会夏明部长

(福田雷沃、江苏沃得等企业对本报告亦有贡献)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

一、农机装备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

在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带动下,我国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为农机装备产业的崛起开创了良好的市场需求。过去十年农机装备产业保持了长时间的高速增长态势,各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就。

目前,我国农机生产规模跃居世界首位,2016年农机工业主营收入达到了4523亿元,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4000亿元的发展目标,比“十一五”末增长73.55%,农机工业主要指标总量已位于世界前列。部分中小型产品,如中、小型拖拖拉机、柴油机、插秧机等在东南亚及其他部分发达国家占有一定市场份额。

围绕关键重大装备开展研发,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近年来,中央累计投入科研经费近4.5亿元,开展了“现代多功能农机装备制造关键技术研究”“智能化农机技术与装备”“现代节能高效设施园艺装备研制与产业化示范”等多功能、智能化、节能高效设类的关键技术研发;突破了一批经济型及大马力动力机械、精准作业装备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了大马力拖拉机与配套复式作业机具、大型联合收获机械等一批农业生产急需产品。

企业加大了对制造设备的改造。同时,工信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实施了“重大技术装备税收优惠”政策,启动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贴资金”支持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农机制造从传统落后方式向先进制造转变。2016年农机装备制造行业顺利实现国二到国三排放切换。

2016年以来,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的指导思想发生了一些变化,“缩范围、降定额、促敞开”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与此同时,农机购置补贴确立绿色生态导向,福建、浙江和湖南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着力推动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

2016年中央财政资金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36.45亿元,全国补贴购置农机具263万台套,其中新增秸秆还田离田、固液分离、残膜回收等绿色环保机具18万台套。受益农户230多万户,带动农户投入500多亿元。补贴方式和侧重点的变化,标志着农机化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始进入实质性阶段。

为保证粮棉油糖等主要作物的基本供给,农机化主管部门从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益方面切入,定位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棉花、油菜、花生、大豆、甘蔗9大作物,聚焦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6个生产环节,明确提出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作为“十三五”农机化重中之重的工作来布局。制定发布了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公布了首批28个示范县,在全国新布局75个创建县。

江苏、吉林、浙江以省政府名义发布整体推进全程机械化的意见,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正在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财政资金向深松整地、秸秆还田、马铃薯机收等重点发展环节倾斜,着力加强高效植保、农产品烘干、秸秆处理等薄弱环节。探索完善了一批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主产区秸秆处理、高效植保、产地烘干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作物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机装备在农业生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节能环保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2016年,在政策带动与需求拉动的双重推动下,畜牧机械化在产业规模、装备体系、技术体系和服务体系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畜牧业健康发展、牧民就业与增收、生态良性循环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促进畜禽养殖规模化发展方面,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成立了畜牧分会,开展系列调研工作,推动推进适用的成套工程装备,推动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装备技术发展,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项目。

为提高中国蔗糖竞争力,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牵头在广西举办了“2016中国甘蔗机械化博览会”。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张秀隆等领导和部分专家出席了博览会。参展企业近100家,专业观众2万余人。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出台,开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重大制度性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超过8亿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超过270万个,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比超过30%。

农机工业领域顺应农业改革的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快产品结构调整的步伐,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从具体产品上看,2016年产后加工和新兴领域农机产品产量显著增加,新产品对稳定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国际贸易竞争力逐步提升。从“十一五”初期开始,农机工业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快,产品技术水平明显提高,自2004年起农机工业出口保持平稳增长,到2015年开始有所下滑。2015年农机工业累计实现进出口贸易额124.49亿美元,实现贸易顺差78.94亿美元。2016年进出口贸易额110.87亿美元。其中,进口额22.78亿美元,出口额88.09亿美元。相比2015年,进口增长0.13%,出口下降13.37%,进出口总量下降10.9%。

“十三五”期间,伴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深入,农机装备面临着向专业化发展、结构调整向高端智能化转型。

过去十年,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对农机准备制造业的发展起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的作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资金持续的投入,实施九大作物的全程机械化,进一步促进了农机产品结构优化,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带来了农业机械需求量增多,也带动农机制造业的发展。

二、我国农机装备制造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产品结构单一,有效供给不足

从全球范围看,国外农机产品种类已达7000多种,并基本实现了全程和全面机械化;而我国农机产品的品种只有3500多种,仅实现了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环节的机械化。传统大宗产品、中低端产品较多,丘陵地区、经济作物、畜牧养殖生产环节中很多领域的农机产品还有许多空白点,生产关键环节缺乏适用机械,很多还处在研制起步阶段。如,甘蔗收获机械、牧草打捆机械、大葱、蒜、胡萝卜等种植收获机械等。低端产品过剩,高端产品不足。大众化产品如玉米机、中小马力的拖拉机等,国内产能过剩较为严重,而绝大多数大型高效、多功能、自动与信息化智能装备产能不足,如高端耕整机具、精量免耕播种机、大马力动力换挡拖拉机等设备长期依赖进口。

以全国农机制造大省和农机化强省江苏为例,主要粮食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2%,而设施蔬菜综合机械化水平只有26.8%,其种植机械化水平仅为2%;茶叶生产过程中的耕整、植保、施肥等基本为人工,茶叶采摘机仅用于极少数茶场且仅限于抵挡茶叶原料采摘;果品分级包装仍以手工为主;花卉机械应用主要用于高档盆花生产现代化设施中,草花、绿植、观赏木苗及鲜切花种植主要依赖人工作业。

这种情况可以概括为“日益增长的农业机械化需求与农机新技术新装备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已成为我国农机化发展中最主要的矛盾。

(二)关键零部件受制于人

缺乏自主核心零部件制造能力。国内企业在特种钢材等核心工艺材料、关键零部件、关键作业装置存在较大技术瓶颈,尚未形成具备专、精、特、高的农业装备零部件开发和制造能力。作为全国农机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之一的江苏省也面临着这个问题,尽管江苏本地的发动机和拖拉机、收割机制造业在全国也属发达地区,但一些核心部件,如大马力环保和节能型发动机、电液控制系统及控制软硬件、GPS导航系统、动力换挡传动系统、打捆机的打结器、采棉机的采棉指等关键零部件,均未形成批量制造能力。国际五大农机巨头有两家(美国爱科、日本久保田)落户江苏,但在实现本地化过程中也遇到高端部件只能进口组装的情况。另外,农机具的入土部件没有专业加工能力,质量差,有效作业时间无法与进口部件相比,影响了农机具的竞争力。

(三)制造技术和装备水平落后,产品质量和可靠度低

国内农机装备企业制造技术手段和装备水平普遍落后。多数企业生产装备停留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水平,工艺技术落后。江苏、山东省等农机企业人均年产值约为35万元,国外发达国家为200万元。而且,除少数企业在装备水平方面与国际公司有所接近外,其余多是中、小企业进行小而全的生产,国内外市场占有率不高。农机产品相对落后,产品质量不高。通过调查江苏、山东部分农机制造企业,并查阅相关行业资料,得出下表所示结论。从中可以看出,国内产品主要集中于低端,产品质量和可靠性方面与国外产品的差距非常明显。

(四)生产格局分散,产业集中度低

全球目前形成了五大农机巨头(约翰迪尔、凯斯纽荷兰、爱科、克拉斯、久保田),其收入规模均在30亿美元以上,前三家2015年收入达619亿美元,与国内2319家规模以上农机企业收入相当。

与国外相比,国内农机行业竞争格局分散,市场集中度有待提高,具备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严重缺乏。随着我国农机向高端化、全过程化转变,技术落后、资金实力弱的小型企业将逐步退出。

相比国内其他省份,江苏的农机装备产业集中度相对较好,形成了常州(发动机、拖拉机、收割机产业集群中)、盐城(拖拉机、插秧机、刀具产业集群)、连云港(耕作机具产业集群)等相对集中地区,也富集了美国爱科、日本久保田、日本洋马等世界级制造企业,同时涌现了常州东风、江苏沃得等国内一线品牌。即便如此,整个产业的集中度还是不够理想,单体竞争力仍非常薄弱,无法与国际品牌进行正面竞争。

(五)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1.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目前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仍有待完善的方面中,最为突出的是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总量不足和省域间资金量不平衡并存,特别是结转资金使用管理比较薄弱。

江苏省是全国农机化发达地区,也是率先在国内实施一定范围内敞开补贴的省份。从几年来的情况看,资金缺口仍然较大,省级财政的负担比较重。

农机购置补贴区域资金不足的问题严重,突出体现在安徽、河南、河北、山东等中原省区,补贴资金缺口多年存在;而广东、贵州、福建、海南等南方地区,补贴资金总量偏大,实施进度缓慢。

新机具补贴刚刚开始试点,尚未充分体现有效引导产品技术升级的作用。2016年,农财两部统筹考虑我国农机产品创新与省域内农机产品需求状况,依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考《农业机械分类(NY/T1640-2015)》等技术文件,公平公正公开遴选试点机具品目和产品,同意浙江、福建、湖南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试点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地方保护。

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对于进一步改变各地农机装备研发创新发展水平滞后于生产制造发展水平的状况,改变各省粮食作物生产装备不全不优和经济作物生产装备短缺落后的状况,有效推动各省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与经济作物关键环节生产机械化的发展,优化提升一批技术先进、功能适用的农机装备,验证示范一批复式高效、质量可靠的农机装备,为全面提升各省现代农机化发展水平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受补贴产品的生产企业集中于本省企业。目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试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大多为本省企业;享受省级补贴的企业多为本省企业。部分新产品已经成熟,或者普遍使用,在新产品认定方面存疑。自动化育秧设备、履带自走式旋耕机、轻型履带拖拉机等产品的通用性强,虽然产品有一定程度创新,但与现行补贴品目的差异性不显著,其中一些产品列入新产品补贴试点后补贴幅度变化不大,其合理性和政策价值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企业对新产品购置补贴政策的调整有一些诉求。一是希望扩大补贴试点品目数量;二是提出增加试点资金限额;三是提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易造成省域间的政策不平衡、试点产品存在跨省倒卖的风险;四是提出试点结束后经评估合格的试点产品的补贴走向问题,以及由此而来的生产企业不安全感和急功近利思想。

2.配套的财税等政策力度不够

(1)财政资金方面,各对农机企业技术创新的倾斜力度不足,尤其是在行业一些共性和基础技术研究方面缺乏必要的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化项目支持资金较少,建设周期较短。

高端装备智能化程度高、精度高,生产制造能力要求较高,需要企业有较高研发及生产制造能力。企业需要长期的、大量的资金投入来提升能力,通常需要5年以上的持续投入。目前产业化项目的扶持资金比例一般为15%,而农机产品普遍利润较低,难以单独支撑持续的深入研发。

(2)税收方面,农机企业销售整机的销项税税率为13%,而零部件企业的税率为17%,每年农机企业都存有大量的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直接影响了企业用以研发项目的资金力量。这个问题主要表现为进项税长期大量留抵,企业资金压力增加。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农机产品的销项税实行13%优惠税率,但进项税仍然是17%,在产品毛利率较低的情况下,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形成大量进项税留抵无法抵扣。

调查中,多数企业反映税率较高,普遍呼吁降低税率。

(3)金融信贷对农民购机支持力度不够。长期以来,购买农机贷款难的问题一直存在,其中最大的难题就在于无法用农机具进行抵押贷款,这一难题甚至成为了许多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农机专业合作社扩大发展的“拦路虎”。

贷款难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省份金融机构对办理农机具贷款业务不积极,重视和宣传程度不够。二是目前尚未建立机具处置变现的交易市场,贷款一旦出现风险,抵押物处置难以变现,且机具大多又无保值空间,这让许多金融机构在贷款推广和风险管控面前有所顾虑。三是政策实施环节和手续较多,该项政策近年来实施效果不佳。四是部分省份金融机构未开通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购置的农机具,申请大额抵押贷款业务。

(4)机耕道、场库棚建设扶持力度不够。国家对农田水利和乡村道路建设的投入很多,但忽视了机耕道建设。同时,这些资金分散在多个部门,没有捆绑使用,致使机耕道的建设一直发展缓慢。部分机耕道不符合机耕道建设标准。没有设计作业平台,这些都极不便于农机作业,同时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农机场库棚占地面积大,缺少用地指标,造成违法用地。

3.缺乏“一带一路”国家信息平台来指导农机企业对外合作

国内农机产品在海外推广困难,企业对外合作能力不足。典型表现为企业海外并购资金筹措困难,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操作,一般只对较大金额的海外并购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一般要求10亿元以上),大量普通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项目无法享受此方面的融资支持。

(六)科研开发不够,与国际水平相距较远

通过调查发现,我国当前仅有30%左右的农机产品达到或接近国际水平,其余约70%左右的产品相当于国外发达国家20世纪70-80年代的水平,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严重不足。受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及制造能力的制约,国内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喂入量10公斤/秒以上谷物收割机、采棉机、甘蔗收获机械等高端产品缺乏量产能力。

我国大部分农机企业的研发费用占企业销售额不足2%,而国外主要农机企业基本在4%-6%的范围内。大多数农机企业自主研发新技术占6%左右,向国内科研机构购买技术占40%以上,企业内研发主要集中在产品持续改进、改型上。农业装备领域的现代设计方法和室内模拟实验条件方法还不成熟,现代设计方法与试验条件滞后,产品开发周期是国际水平的2-3倍。

(七)行业有待规范、管理体系改革有待深入

1.管理体系方面

目前,农机装备制造业与农业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均有密切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发展改革委2016年印发的《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5)》方案中提出,建立农机装备发展部际协调机制。提出协调机制由上述部门组成。

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协调机制日常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部门加快农机装备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农机装备制造大省建立相应的农机装备协调机制。现今这个协调机制仍未完全建立起来,也相应部分影响农机装备业发展。

如:对农机装备行业影响很大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在执行中便涉及到农民、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农机企业、经销商、公安部门、税务部门等众多部门和层级,还未能很好的建立统一协调机制。

江苏等地企业反映,由于GB-1589 2016版中,将货车高度统一限定为4米,宽度限定为2.55米,长度限定为18.1米,导致了农机生产企业按照行业标准生产的部分机型装车后面临一上路就会因为超限而被罚的尴尬局面。

又比如,在执行发动机排放国三标准切换过程中,为追求环保效益而增加的成本,基本上由生产企业来承担,缺乏有效的分担、化解渠道。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包括:设立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评选创新示范企业、智慧建设重点示范工程,下达年度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等等。综合评价这些政策措施,虽然起到了一定的引领作用,但总的来看政策精准度不强、效率不高、覆盖面不广。

2.农机农艺融合

农艺的多样性与农机的单一性不协调,我国的农机产品有明显的统一性和单一性,不能完全适于农业生产的差异性,在推广农业机械化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阻碍。如我国的玉米种植方法有平作和垄作;种植方式有套作、间作和轮作等;种植行距从30-90cm;玉米的品种也有很多,这就对玉米作业机械的研制提出了很多难以协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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