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农民专业合作社很多,农机合作社呢?
空壳农民专业合作社很多,农机合作社呢?
资料图
安徽省2009年登记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只有9317家,2015年激增至64489家。九三学社安徽省委日前通过调研发现,有部分合作社偏离了初衷,甚至出现了一些“空壳合作社”“僵尸合作社”,并未真正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目前真正有能力持续发挥合作社引导农业生产、辅佐产业健康发展的合作社数量不多。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在土地规模经营中节本增效、领富带富作用明显,近年来在各地呈现迅猛发展势头。随着各级政府大力支持,有人便打起了“歪主意”。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1/3的合作社是为了套取项目资金而设的“空壳合作社”,1/3是由于无力继续运营而荒废的“僵尸合作社”,只有1/3的合作社尚在运转(其中许多是以“公司+农户”方式在运作,真正在合作社平台上有良好运营的占比估计也只有10%—20%)。
九三学社安徽省委指出,高达30%的“空壳合作社”的存在,说明现行的某些扶持政策违背了“市场作为资源配置主体”的规则,更多的是被“行政杠杆”所驱使。这种不是“因需建社”,而是“趋利建社”的初衷,极易滋生“利去社散”的隐患。
享受扶持的政策有漏洞
显而易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出于资源互补、资源共享的目的而成立的互助互利组织,它有别于传统的小农户、家庭农场、种粮大户、联合社、农业公司等主体形式。
但是问题在于政府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倡导不同的“组织扶持政策”,且没有对各种组织形式进行科学评价和差异化遴选,致使享受扶持的政策有漏洞可钻。这就极易导致有些机构借机加以利用,同一机构悬挂多张匾牌,坐等政府在哪方面有扶持便打出哪张“牌”。
缺乏“造血”沦为“空壳”
在调研中,九三学社安徽省委还了解到,由于缺乏成熟的约束、利益共享以及风险共担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普遍存在,妨碍了这类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比较常见的情况就是一些合作社自身赢利能力有限,缺乏“造血”机制,一味等待“输血”,最终沦为“空壳”。
成社门槛低“鱼龙混杂”
现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办人往往是搜集亲友的土地证、身份证即可办理登记注册。建社门槛低,出现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现象,不利于政府管理。尤其是成立后缺乏动态管理举措,仅有工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往来进行备案,也不具备强制性 (只是原则上要求每年上报报表)。
农业主管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转也未进行全覆盖式的有效监管,只关注相关项目资金分配与特定合作社的扶持。导致目前相当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 “自生自灭”的尴尬境地。
扶持政策忌撒“胡椒面”
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建议,今后安徽省应成立由农业主管部门或依托 “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平台牵头的综合评估机构,对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科学评估。
根据各自建社资格、成员的真实意愿、实际运营状况、内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业绩、对区域经济或地方产业带动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空壳、僵尸、虚假、瘫痪、维持、进步”等类型划分。
在此基础上,农业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细则》,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合作社的设立、经营、管理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和服务。
对不同种类的新型经营主体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且不能交叉,避免“多头挂牌”,多方获利。明确只有符合《细则》操作规范的合作社才能享受政府的扶持政策,违背《细则》规范的将直接拉入黑名单,载入“失信记录”。
改“项目竞争”为“绩效竞争”
今后,安徽省还应每年组织第三方(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规范运转的合作社进行全面评估,重点考察前3年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情况、拉动地方产业经济发展情况、管理运转经营情况等,以实效定奖补(其中必须区分联合社、农业企业、种粮大户等形式,不能混为一谈来考评)。
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建议,每年可评选10家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状况好、成效显著的合作社,分别给予一定的奖补,取代现行“项目资助”的资金扶持方式。
成立公益性“农技讲师团”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科技的支撑,安徽省应成立公益性“农业技术讲师团”,以解决合作社与科研单位之间“无缝对接”问题。
九三学社安徽省委认为,通过合作社网络平台,由合作社发布技术需求信息,农委以“就近优先、专业对口”的原则组织专家讲座、现场指导,该讲座活动纳入讲习专家的岗位绩效考核。
此举有利于将专家的技术资源通过合作社的平台充分转化成市场资源,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的科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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