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专家解读研讨会在上海举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专家解读研讨会在上海举行
? 本网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10月18日,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在上海组织召开贯彻落实《意见》研讨会,邀请相关专家深入解读《意见》,并就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有关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
与会人员认为,《意见》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汇聚各方智慧,凝聚广泛共识,基本涵盖了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各有关方面,体现了长江大保护工作需要和政策需求,十分必要、十分及时。《意见》坚持把长江生态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着眼保护全局,坚持问题导向,为进一步凝聚长江保护力量、破解长江生态难题,有针对性的完善了保护制度,明确了保护措施,强化了科技支撑能力,落实了保护责任主体,对于我国内陆水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就《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工作重点等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就《意见》发布后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提出了意见建议。复旦大学陈家宽教授认为,《意见》对于加强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建议相关部门做好研究阐释工作,细化工作方案,争取尽快有行动、见效果。上海海洋大学潘迎捷教授建议,打好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攻坚战,抓协调动员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力量。武汉大学常剑波教授提出,加强沿江部委间合作,完善监督管理技术手段,优化技术方案和标准。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庄平所长、长江水产研究所陈大庆书记、危起伟研究员,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刘焕章研究员等,建议推动设立长江水生生物保护专项,深入开展水生生物保护研究,进一步提升长江大保护的科技支撑和保障能力。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主任马毅指出,《意见》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总纲要和总抓手。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任重道远,《意见》的出台在提供了强有力政策供给的同时,也为下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抓住战略机遇、用好政策红利抓落实,要树立战略思维、系统谋划抓落实,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抓落实。各地渔业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有关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担起我国渔业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升级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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