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加强调度 推动专项治理行动有序开展
省农委加强调度 推动专项治理行动有序开展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打击侵犯农作物品种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全省农业系统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从去年12月份到今年2月份,省农委先后派出九个检查组分赴全省九个地区,针对各地打击侵犯农作物品种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2月15日,省农委召集九个检查组的全体成员,听取各组的工作汇报,柳涛副主任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柳涛对本次督查工作表示满意。他说,各地农业部门能够按照省农委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快速行动,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同时,各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入户调查、现场检查等方式,摸清了各地专项行动开展的具体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依据。
柳涛强调,今年我省农业系统打击侵权农作物品种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项行动,重点是加强对农作物种子真实性的鉴定,严厉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及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加强农作物品种权的保护,维护农业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假冒劣质农作物品种的坑农害农行为发生。
在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中,针对种子主要是坚持六查:即查“品种真实性”打侵权行为,查“种子质量”打假劣种子,登“未审先推”打生产不规范,查“种子标签”打无证和“套牌”生产,查“种子经营档案”打源头治理,查“种子备案”打经营不规范。针对农药主要是严厉查处假劣农药和无证、假冒、伪造登记证及标签等不合格严重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高剧毒农药等行为。针对肥料主要是严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劣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柳涛强调,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查处。要加强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查出的案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工商管理部门的沟通,对其处理的违法事实清楚、已经结案的案件,涉及到生产销售“套牌”授权品种等侵权行为的,要依法给予处罚。
针对下一步工作,柳涛要求委内各处室、职能部门、各地农业部门之间要加强工作交流和沟通,实现内部信息的互联互能,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要加强工作督导,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分工,发挥好专项行动中的作用,密切配合牵头部门,共同抓好专项行动的推进工作。同时,要组织市场执法大检查,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加强案件的查办,维护农民权益。省农委还将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市县,对治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挂牌督办的大案要案进行督查督办。
省农委法规处、科教处、农产品质量监管处、省种子管理总站、省土肥站、省农技推广总站、省药检所、省绿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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