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桃林在全国农机化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要求:改革创新 依法监管 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张桃林在全国农机补贴暨农机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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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桃林在全国农机化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要求:改革创新 依法监管 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
4、张桃林在全国农机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工作改革推进座谈会上的讲话
张桃林在全国农机化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要求:改革创新 依法监管 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 ♂
张桃林在全国农机化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要求:改革创新 依法监管 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 5月17-18日,全国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在会上强调,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转变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秀隆出席会议并致辞。
张桃林强调,“十三五”期间,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为中心,以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化服务为主线,以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政策法规、创建安全文化、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张桃林要求,“十三五”期间,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着力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着力落实惠农政策,推进免费安全监理;着力完善法规体系,推进全面依法监管;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深化“平安农机”创建;着力开展宣传教育,提升机手安全素质;着力保障安全投入,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会议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农机安全生产要力争达到以下目标:农机事故减少10%以上,严格控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监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每年创建100个左右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和岗位标兵,“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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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桃林在全国农机补贴暨农机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全文) ♂
张桃林在全国农机补贴暨农机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全文)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3年农机化工作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研究农机化发展重要问题,部署2014年工作。下午伟国同志将对今年的工作作全面部署。这里,我就当前农机化发展的5个重点问题谈点意见。
一、关于当前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形势
近年来,在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力促进下,我国农业机械化取得了巨大成绩,得到了长足发展。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增幅连续7年超过2个百分点,2013年预计超过59%,接近“十二五”规划的期末目标。农机化的全面快速健康发展,为我国粮食生产“十连增”、农民增收“十连快”提供了有力技术装备支撑,为现代农业建设和“四化同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好形势令人鼓舞,成绩来之不易,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力扶持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关心支持、合力推进的结果,是农机化系统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的结果,是广大农机从业人员辛勤劳动、埋头苦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农业部,向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向农机化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科技人员和农机从业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和亲切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农机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包括自身发展的阶段性问题。归纳起来,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发展尚不平衡。从农作物耕种收环节上看,2012年全国机耕水平已达74.1%,但机播水平仅为47.3%、机收水平仅为44.4%。从农业生产领域上看,种植业机械化发展较快,总体水平较高,而养殖业机械化发展相对滞后,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种植业中的粮食作物机械化较高、经济作物较低;三大粮食作物中,小麦已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2012年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93.2%,水稻、玉米机械化水平偏低,特别是水稻机械种植水平仅为31.6%、玉米机收水平仅为42.4%。从区域上看,北方旱作区的农机化水平较高,南方水田区农机化水平相对较低;平原地区农机化水平较高,丘陵山区的水平较低,湖南、广西、海南、福建、重庆、贵州等6个省市区2012年还在40%以下,最低的省不到20%。二是发展的整体质量还不高。农机装备结构不尽合理,农机使用能耗大、效益低问题较为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装备和技术有效供给严重不足,许多高能耗高排放老旧农机仍在超期服役,低技术含量、低效率的农业机械还在大量应用。动力机械多、配套农具少,小型机具多、大中型机具少,低档次机具多、高性能机具少的“三多三少”问题依然突出。有些农业生产环节机具正趋于饱和或已经饱和,局部存在保有量过剩,出现利用率下降的趋势。据南京农机化所研究,拖拉机年均作业面积由2001年的74亩/台下降到2012年的56亩/台,稻麦联合收割机年均作业量由2003年的800亩/台下降到目前的不到500亩/台。当然,也不是单台作业面积越大越好。从国外来看,情况也不尽一致,如2003年美国拖拉机年均作业面积546亩/台,英国169亩/台,韩国116亩/台,日本32亩/台。单台机具作业面积到底多大为好,值得深入研究。要摸清家底,总体把握农机装备总量、结构的现状特点及其变化规律,建立和更新资源清单,并与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经营规模、农机化作业水平等各种因素关联起来,综合分析,统筹研究,为科学制订规划、调整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三是服务水平仍不高。农机作业标准不完善,农机手素质参差不齐,作业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单家单户农机使用得多,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围绕农机作业的社会化服务配套不足,如零配件供应、用油供给、机具维修、信息服务等不到位。同时,在农机农艺融合上,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还没有真正破题,还存在农业农机部门沟通不够,单打独斗等现象,未能从产业发展角度,统筹研究如何变个体优势为整体优势,形成合力,整体推进。
总之,我国农机化发展已经到了协同发展、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关键时期。如何切实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面对内外部环境对农机化发展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围绕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目标,以改革创新精神,认真研究完善思路,积极探索创新措施,千方百计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由片面追求数量向数量与质量并重转变,努力提升农机应用水平,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已成为新时期农机化工作的一项迫切任务。
二、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今年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第11个年头。10年多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把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职尽责,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取得了提升产业、助民增收、拉动内需的一举多得的好效果,得到了各方面的普遍认可和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在补贴政策的拉动下,我国农机总动力连续跃上7亿、8亿、9亿和10亿千瓦四大台阶,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增幅超过了政策实施前35年的增幅,实现了重大历史性跨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事实证明,在目前几项农业补贴政策中,农机购置补贴的精准性、指向性及政策效力、效应是最好的之一,这也说明,全国农机化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大多数干部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为民服务、廉洁奉公的好干部。否则农机化发展不可能有这么多亮点,中央1号文件也不可能连续多年强调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扩大实施范围。
但由于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选择性政策,与其他普惠性农业补贴相比,实施难度更大,对干部的廉洁性要求更高。从管理的角度看,目前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企业违规操作、有的地方农机管理人员权力寻租,少数干部还陷入犯罪,给农机补贴政策实施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正确客观地对待。一方面,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创新工作,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将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另一方面,也不能因为个别地方的个别人出事,就全盘否定政策,否定农机化工作,农机部门的干部职工更不能因此背上思想包袱,缩手缩脚,因噎废食,不愿作为,不敢作为。
农机购置补贴作为最大的一项行业促进政策,专业性、政策性都很强,政策实施的受益面众、工作量大、关注度高。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农财两部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管理措施,全力以赴组织实施好,确保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要坚持争取投入与抓落实并重,在争取投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上,更加突出重点,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集中资金,聚焦薄弱环节和后进领域,推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同时,也要注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不是推进农机化发展的唯一措施手段,不是万能的,需要其它方面的配套措施跟进、协同,巩固和放大政策效应,不能期望所有农机化发展问题都通过补贴政策解决。在完善运行机制和创新操作方式上,要注重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着力解决农民反映的手续多、办理难、程序繁杂等问题,积极探索用现代科技手段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力求便民利民、简便高效;要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
今后,要着重抓好四个环节:一要科学规划。这是基础性工作。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在全面总结10年实践经验和深入调查资源情况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作为测算资金和指导实施的依据。通过规划,摸清需求、明确目标、确定重点、完善管理,提高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二要改革创新。这是农机化战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和体现。要遵循“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改革创新力度,优化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简政放权,切实发挥好市场和社会作用。同时,要按照转变职能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职能,加强改革试点。当然,改革要有条件,做好风险规避。要稳扎稳打,设置好前置条件,把潜在的风险点考虑清楚,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既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遵重市场规律和农民意愿,考虑农业农村发展阶段情况,科学论证,把握底线,稳步推进。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总结实践中的经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三要全程全面公开。利用各种手段、平台,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推进补贴政策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全程全面公开。在实施前要公布政策内容,让农民有知情权;实施中要公布资金使用进度,让农民有参与权;实施后要公布补贴实施情况,让农民有监督权。要加强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织密监督之网,遏制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发生了也使其无处遁形。四要严惩违规。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明确监管职责,切实履职尽责。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和劲道,以更大决心、更有力举措,时刻保持对违规操作行为和不法分子的高压态势,坚持从严从紧、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搞例外,绝不姑息迁就。对违规农机企业该取消资格的要坚决取消资格,该上黑名单的要上黑名单。对农机管理人员进一步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对违反纪律的,该问责的要问责,该通报的要通报;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是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之后支持农机化发展的两项重大政策突破,来之不易。各试点省份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务必要开好头、起好步,做好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衔接,科学制定方案,认真规范实施,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效果。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为今后加大实施力度打下坚实基础。
三、关于加快突破薄弱环节、提高农机应用水平
今天把“加快突破薄弱环节”作为一个重点问题来讲,是感到这些年来,我国农机化整体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领域的机械化作业水平不高、提升速度不快,特别是一些关键环节没有取得大的突破,已经或将影响到产业的稳定、生存和发展,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结构调整。从全国来看,当前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的薄弱区主要在南方丘陵山区;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的薄弱环节在水稻机插秧、玉米机收;主要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的薄弱环节在棉花机收、甘蔗机收、油菜机播和机收、马铃薯机播和机收、花生机播和机收。这些薄弱环节发展明显滞后,已经影响了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成了产业生存和发展的瓶颈,导致农民种植意愿下降、种植面积下滑、产量下降,甚至产业萎缩。如果不加以解决,将影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影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将影响“四化同步”发展大局。正因为此,今年中央1号文件特别强调,要“加快推进大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主攻机插秧、机采棉、甘蔗机收等薄弱环节,实现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
解决薄弱环节的机械化问题面临的困难多、难度大,不能单靠一个部门、一个行业,需要多部门联合,互相配合,共同参与,合力推进。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主动入位,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综合性措施,分门别类地加快突破。重点要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要进一步完善农机农艺融合的合作机制。建立不同科研单位协作攻关机制,整合现有院所科研力量,组织农机和农业科研推广单位、生产企业等联合攻关。建立各级农机与农艺融合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农机与农艺科技人员开展技术研讨、交流的平台。将机械适应性作为科研育种、栽培模式推广的重要指标。发挥国家和地方科研投入项目的导向作用,重点扶持现阶段农机与农艺融合的重大课题,激励和支持农机与农艺科技人员合作研究,推进农机与农艺技术一体化进程。
二要进一步加快农机化技术和装备研发。目前,我国现代农业装备需求非常迫切,但许多高、精、尖、新的农机产品,还主要依赖度进口,机具价格也很昂贵。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机化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尽快改变农机农艺脱节的状况,努力为农机农艺技术融合提供强有力的装备支撑。加强农机关键技术研发,抓紧开发实用、经济、安全、智能的农业装备设施。加强农机农艺技术集成,以农业机械化为载体和引领,促进生物、工程、信息、环境技术集成化,针对重点薄弱环节,制定和完善区域性农机化技术路线、模式和作业规范。
三要进一步加强关键环节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要抓住机遇,积极协调争取将关键环节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融入到中央和地方的重大规划、重点工程和主要项目中去,统筹谋划,积极推进。要加强与科教、种植业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重点农机化技术推广、农作物高产创建示范、现代农业示范、农业标准化生产等项目载体,加大关键环节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力度,重点开展水稻育插秧、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机械化技术示范。要推动实施已发布的水稻、玉米、油菜、甘蔗、棉花、马铃薯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促进农机农艺融合配套技术措施推广应用。
四要进一步加强农机农艺技术培训。当前,广大农机手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农机手的素质能力直接决定农业生产的质量效益。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将农机驾驶、操作和维修等实用人才作为农民培训的重点。要明确措施要求,加大阳光工程等农民培训项目对农机从业人员培训的支持力度。要针对农机化薄弱环节,多层次、多形式、大规模开展农机农艺培训活动。结合重点农时,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活动,向农民传授先进的农机化技术和农艺技术。要进一步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政企联动,积极引导生产企业做好农机手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机从业人培训质量,提高农机驾驶操作和维修保养水平,把农机从业人员培养成为一代新型职业农民。同时,要加强基层农技、农机推广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发挥好他们在农民培训中的作用。
四、关于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当前,我国农业正处在一个大变革、大发展的新阶段,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程度越来越高,农业生产的分工分业越来越细,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的步伐逐步加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加速涌现、蓬勃发展,迫切需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对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后,“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解决“有机户闲、无机户难”的矛盾,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提供物质装备支撑。
到2020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要达到70%左右,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实现这个任务,主体是农民群众,政府不可能包办。但像一些大马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价值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大型机械,依靠一家一户来购买,既不现实,也不经济,更没有必要,必须依靠农机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来推进农业机械化。我国农村地块分散、小农户经营,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农机社会化服务仍将有很大的需求和发展空间。
近年来,我国农机专业户、农机服务组织发展迅速,总数已超过500万个,其中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2013年达到4.1万个,增幅连续三年保持在20%以上。农机跨区作业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持续提高。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整体水平还不够高,领域还不够宽,服务半径还不够优化,支撑保障条件也还没跟上,一些地区的农机“看病难、行路难、住房难”等问题比较突出,制约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要培育壮大服务主体。我国现有4000多万个农机户,这是从事农机化生产的基础,其中的500多万个农机专业户和服务组织,则是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各地要加强指导,争取补贴资金和示范项目支持,引导农机户和农户创建农机专业合作社,推动各类农机服务主体开展横向联合与纵向协作,成立农机合作社联社、股份制农机服务公司、农机租赁公司等,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在各类农业(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中发挥引擎带动作用。要树立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不断发展壮大。二要总结完善发展模式。要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入社成员的意愿和权利。探索创新服务模式,按照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服务品牌化的要求,在农机服务组织内建立起高效的运行机制、科学的分配机制、民主的管理机制。要将每个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成为“自主决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自我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充分调动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潜力和经营活力。三要全面提高服务水平。要结合实际,制定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行为规范和技术标准,做好农机服务的市场供需等信息服务,建立健全农机化质量投诉监督体系,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要以农机户为基础,农机服务组织为主体,农机中介服务为纽带,政府支持服务为引导,建立起“覆盖全程、服务全面,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综合配套、保障有力”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广大农户提供的全程农机作业服务,以及相关的农机维修、供应、中介、租赁等农机经营服务。鼓励一部分具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既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五、关于加强农机化干部队伍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是农机化事业发展的基石。加快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着力破解农机化发展中难点难题,必须切实加强农机化干部队伍建设。在充分肯定农机化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农机化干部队伍建设仍存在一些不适应和值得注意的问题倾向。如在农机化快速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一些同志暴露出准备不够、能力不强、应对不力的问题;在落实中央扶持政策和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一些干部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组织纪律性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还有一些同志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强,对侵害农民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甚至不作为;还有一些地区农机化主管部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为民服务和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少数干部以权谋私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农机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围绕上述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并强化督导检查和必要的说服教育。
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我国正处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历史进程中,农机化面临实现科学发展等一系列新要求、新任务,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有些是我们长期努力解决但还没有解决好的问题,但更多的是随着农机化快速发展而新出现的问题。无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要想认识好、解决好,唯一的途径就是加强学习、增强本领。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各种知识,努力使自己真正成为行家里手、专业干部。
二要进一步增强工作执行力。总的来说,地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部署要求等方面,态度是坚决的,执行是有力的,效果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地区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纪律涣散,在执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方面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搞地方保护主义。这些虽然只是少数情况,但影响很坏。全国农机化系统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自觉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放在国家全局和整体利益中来考量,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考虑,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要狠下心来,严肃处理,视情况分别给予约谈、通报批评、通报同级党委政府等督促检查措施。
三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推动全局改革的重要突破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切实减少对市场的过多干预。要认真履职尽责,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特别要在增强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方面下功夫。要在本部门职责权限内开展工作,防止权力乱用,对那些依法应由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处理的工作,应及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要深入推进农机化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努力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加强调查研究,超前谋划和创设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并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投入,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事权划分,积极争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保障补贴工作正常开展。要提高农机执法装备水平和执法队伍素质,全面履行安全监理、农机推广、农机维修、农机化质量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要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要不断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全系统继续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建立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要加强对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用身边的人和事,开展典型警示教育,杜绝侥幸心理,时刻拒腐防变。要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强化纪律意识,坚持把遵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守工作、生活、财经纪律;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系统积极营造和努力保持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献身“三农”、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的农机化工作,加快推进农机化改革发展,意义重大,任务艰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务实创新,攻坚克难,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2014年2月21日 江苏?南京)
张桃林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
张桃林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资料图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全面总结交流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十三五”中后期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机购置补贴的成效经验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之一,2004年出台以来,支持强度持续加大,惠及范围不断扩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16亿元,为2004年补贴政策实施以来资金总量的60%;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1840多万台(套),是14年累计总数的45%,大幅提升了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有力推动了现代农业建设,取得了利农助工、一举多得的显著成效。
一是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的历史性转变。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快速增长,农机化水平持续快速提高。2017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近10亿千瓦,比2012年增长23%;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66%,较2012年提高9个百分点。农业生产方式由人畜力为主进入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新阶段。
二是带动了农机工业成长壮大。2017年规模以上农机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4499亿元,比2012年增长34%。我国已成为世界农机制造和使用第一大国,适应我国农业生产的农机工业体系逐步完善。
三是促进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2017年全国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近19万个,其中农机合作社近7万个,分别较2012年增加2.3万个和3.6万个,带动了其他农业经营组织的发展。跨区作业、代耕代种、全程托管等服务不断扩大,农机化经营服务总收入超过5500亿元,比2012年增长15%,成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主力军、排头兵和“引擎”,在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发挥了重要桥梁作用。
2016年,在财政部组织的第三方绩效考核中,农机购置补贴获“政策实现度高”最高等级评价。2017年11月7日,汪洋副总理主持召开加快推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有关问题专题会议,对补贴政策实施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我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在“补什么”方面,紧紧围绕国家农业战略需求确定补贴范围,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不动摇,持续将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重点机具全部纳入补贴范围。
同时,加快构建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机购置补贴制度,特别是把开展“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所需的相关机具优先纳入补贴范围;支持开展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将实施区域由2012年的11个省份逐步扩大至全国;开展养蜂专用机具购置补贴试点,以及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等。
适应农业结构调整需要,积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试点省份不断扩大,由2016年的3个扩大至2017年的10个;在6个省份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
第二,在“补多少”方面,正确处理促进发展与兼顾公平的关系,科学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按照不超过全国或省域范围内同类农机产品市场均价的30%测算补贴额度,推行“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最大限度减少补贴对市场价格的影响,创造补贴范围内机具普惠敞开补贴的条件。
对常规、传统及区域相对饱和机具,按较低比例测算;对薄弱环节、绿色生态、技术创新机具,按接近或等于30%的比例测算;充分考虑边远贫困民族等特殊特定区域农机物流成本贵、价格高的实际,在西藏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地区开展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按当地农机市场均价的30%足额测算补贴标准。
第三,在“怎么补”方面,切实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自主选择权,不断提高购机农户满意度。全面推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实施操作方式,既注重防控风险,又注重实施效率。农民由差价购机转为全价、自主购机,自主申报补贴,市场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尊重,议价自主性大大提高。
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与企业结算转变为县级财政直接兑付农户,彻底消除了资金结算环节可能的权力寻租风险,大大增强了购机农户实惠获得感。补贴申领从经销商转为农民直接到农机部门办理,将经销商从补贴申领操作环节分离,大幅减少了虚购套补的风险。同时,辅之以全方位信息公开和便民高效的办事程序,购机农户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第四,在“怎么管”方面,坚持不懈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策高效规范廉洁实施。逐步形成了以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指导意见为核心,分档投档、信息公开、绩效考核、违规查处等方面的制度规范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钱、靠制度管事、依制度管权。
一是重构了资金管理制度。将农机购置补贴纳入新制定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范畴,并作为约束性任务单独列支。改变了实施指导意见一年一发的惯例,在2015年起按三年一个周期制定实施指导意见,操作更加稳定,实施更有预期。
二是改进补贴机具资质确定和分档投档办法。将补贴机具资质与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脱钩,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强化了企业对产品质量的管理责任。完善补贴额一览表制定办法,赋予各省补贴机具分档定补更大的自主权,将补贴机具投档和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管理权限下放至省,各地工作自主性、责任感明显增强。
三是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广泛使用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县级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率超过90%,补贴政策制度、补贴机具种类、补贴资金使用、补贴受益对象、补贴操作方式等相关信息基本实现了全面公开、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个方面的监督。
四是加强绩效管理。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围绕政策任务目标、关键举措落实等全面考核,促进了资金使用进度和政策实施规范化。五是严格规范惩处违规。先后制定《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为各地查处违规工作提供了遵循;上线运行全国补贴违规处理和黑名单数据库,集中登记各地违规查处信息,初步构建起违规行为省际联动联查机制,违规农机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氛围基本形成。
同志们,成绩值得肯定,经验弥足珍贵。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机购置补贴取得的显著成绩,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得益于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机产销企业的真诚拥护和积极参与,得益于各级农机化、财政部门的辛勤付出和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农业部,向长期关心、支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慰问!
二、准确把握农机购置补贴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进入了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阶段。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及各个方面对农业再认识的提高,农业各领域对农业机械化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广大农民对农机装备的依赖越来越明显,“机器换人”成为破解 “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怎么种好地?”问题的必然选择。但是,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农业机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农业农村要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新时代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提出,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特别强调要“机器换人”,向降低生产成本要效益;要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发展和社会化服务规模,向规模经营要效益;要在提高农业投入品使用效益、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上下功夫,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要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使农业供需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平衡等等。
这些决策部署对农业机械化发展都提出了更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农业机械化工作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我们必须着眼于更宽领域、更高质量的发展,着力补齐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短板,加快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农机购置补贴是目前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最直接、最主要手段。引导推动新时期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破解农业机械化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方向和重要任务。面对新时期、新要求,我们应当有新的担当,特别是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需要很好地加快解决。
第一,补贴机具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一些地方的农民特别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国内创新产品和国外高端产品的补贴需求日渐迫切,其中不仅是“有无”的问题,还有“好坏”“高低”的问题,特别是一些精准化、智能化机具的供给还不能满足需求。由于这些产品获得补贴机具资质还比较难,“想要补、补不了”的问题非常突出。近两年虽然开展了新产品补贴试点,但与农民、企业的期待,以及农业产业和农村发展的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第二,补贴机具分档定补办法不够精准的问题。农业机械门类复杂、产品多样,对机具进行精细分档定补的难度较大。多年来主要按照“分档宜粗不宜细”的原则,选择单一主要功能对机具进行分档定补,不能精准体现复式、多功能、智能化机具的技术进步特征,导致这些机具补贴标准相对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选购的积极性。
第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近年来,部分丘陵山区为主的省份不同程度地出现补贴资金较大量的结转,在这些省份内也存在部分市县不够用、部分市县用不完的现象。原因除了适用机具缺乏外,还与现行资金分配方式有一定关系,开展补贴资金区域间年度余缺调剂还有不少困难。
第四,部分操作环节上存在的“痛点”问题。受各方面因素影响,购机农民从通过审核到拿到补贴的时间,在有的地区仍然还比较长,农户对此有不少意见或者怨言;受技术条件和管理手段所限,企业在对补贴机具进行投档时,还需要针对不同省份的不同要求准备不同的材料,有时还需要在多个省份之间来回奔波;受知识、经验不足等因素影响,一些县及县以下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存在着操作规范缺失、技术手段落后等短板。
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按照韩长赋部长提出的“调整、完善、提高”的要求,坚持成功经验,锐意改革创新,全力完善提高,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在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
三、认真做好“十三五”中后期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
2月22日,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对新一个三年的政策实施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各地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工作,我再重点强调五点。
第一,突出战略重点,科学确定补贴范围。补贴范围是政策实施的总入口。各省在选择确定补贴范围时,要提高针对性、战略性、前瞻性,立足于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严密确定程序,确保三方面重点:首要是优先保障发展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二是要全力保障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大力推广绿色高效机械化技术;三是注重选择短板机具、高端产品、智能装备,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
第二,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大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绿色发展是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农业补贴政策的导向,农机购置补贴要当好排头兵,与其他农业补贴政策结合好,充分发挥机具装备对农业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在种植业领域,要把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等绿色增产技术应用所需机具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在畜牧水产养殖领域,要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机具设备列为优先选项。
对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和环保、节能机械装备,要加大补贴力度,进一步提高分档定补的精准性。新产品补贴试点要把符合绿色生态导向的创新产品列为支持重点,着力加快转化推广。要完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操作办法,适度提高回收拆解补贴标准,改革完善回收机制,进一步扩大机具范围和实施规模,列出清单,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
第三,突出引导支持农机科技创新,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机科技进步是解决补贴机具供给不足问题的治本之策,也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应有之义。农业部、财政部对这方面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从2018年起,不仅将新产品补贴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还打破农机鉴定作为补贴机具资质确定唯一方式的格局,引入采信农机产品认证结果制度,并取消了补贴机具中国境内生产的限制。
这一系列改革创新是有效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用,加快农业机械“填空补缺”和农机工业技术创新步伐的重大举措。对此,各省要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用好新产品补贴试点的“利器”,围绕农业结构调整需要,着力补短板、促创新,开展薄弱环节短缺机具、智能复式多功能机具和丘陵山区特色产业机械化发展所需的新产品补贴试点,加快新产品转化和推广应用步伐。
要注重打通试点产品转向大范围补贴的渠道,引导相关鉴定认证检测机构和企业,加强试点产品标准、鉴定大纲和认证规则的制定工作,为试点产品尽快通过鉴定、认证纳入全国补贴范围打好基础。
第四,突出普惠共享,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补贴实惠获得感。普惠共享是中央公共财政的基本属性之一。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有利于集中资金保重点,有助于稳定农民购机预期、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近年来,随着农民购机日趋理性,以及资金供需的总体平衡,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因此,农业部、财政部决定从2018年开始,进一步聚焦重点,在一定资金条件和补贴范围前提下,全面推行敞开补贴。各省要充分认识推行敞开补贴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把握好补贴机具种类数量与资金规模的匹配度,力求农民当年购机当年能够获得补贴。
确实因当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难以在当年兑付补贴的,应在下一个年度优先予以补贴,不要拖成问题。要加大对丘陵山区等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支持薄弱地区加快补齐短板,分享农业机械化发展红利。要处理好对普通农民与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补贴关系,不能为“垒大户”而挤压普通农民申领补贴空间,影响政策的公平性。
第五,突出高效便捷、规范廉洁,持续提高公众和社会满意度。习近平总书记讲,“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哭还是笑”。我们要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做实。要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全面公开政策实施各环节生成的各类信息,实时公开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进一步便利农民选机购机和社会监督。
要按照每年不少于两次的规定公布补贴机具投档频次,要组织农机鉴定机构及时公开鉴定证书、鉴定结果和产品主要技术规格参数信息,加快投档工作规范化、信息化、自动化,进一步便利企业自主投档。鼓励使用手机APP开展补贴申请,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探索利用农业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实行网上补贴申请试点,推进购机者申领补贴信息化。
要围绕补贴范围确定、补贴资金分配、补贴额测算等关键环节工作,全面建立内部控制规程,确保重大决策规范严谨、公平合理、公正科学。要规范基层补贴机具核验流程,特别要加强对大中型机具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核验监管,提升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要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不断提高补贴工作人员纪律规矩和廉洁从政意识。要加强违规查处制度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加快制定本辖区处理细则,进一步推进省际联动联查,持续保持对违规农机企业的高压态势。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巩固和发展农业机械化好形势,前景广阔,任务艰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扎实实,久久为功,全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张桃林在全国农机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工作改革推进座谈会上的讲话 ♂
张桃林在全国农机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工作改革推进座谈会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工作改革推进座谈会,总结发展成效,深入分析新形势、新要求,研究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工作改革发展,非常重要,非常及时。
刚才,内蒙古、黑龙江、河南、湖南、广东、甘肃农机鉴定站等6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讲得都很好,工作各有侧重,大家要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效
近些年,我国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大幅提升了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有力推动了现代农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近10亿千瓦,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6%。
农机化质量是农机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方面,关系到农机安全生产和效率水平,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持续发展,直接影响到农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的进程。农机试验鉴定是促进农机化创新发展,保障农机化安全生产和加快农机推广应用的重要环节,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过去的一年里,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依法履行职能、突出规范实施、强化支撑保障,深入推进鉴定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农机试验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农机鉴定工作方面。
积极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相关实施办法的制修订。推进“互联网+推广鉴定”,优化改进推广鉴定申报系统,证书申报、变更等工作更加便捷高效。
积极应对“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停征后农机推广鉴定面临的新形势,确保推广鉴定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全系统的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特别是江苏、黑龙江、山东、内蒙古、安徽、吉林、四川、河南、湖南等省农机鉴定站和部总站植保机械专业站,主动履职尽责,不断挖潜扩能,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顺利完成部级推广鉴定工作任务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农机化质量监管方面。2017年,农业部和20个省区市共开展拖拉机、干燥机、喷雾机等19类产品质量调查43批次,持续开展推广鉴定证后监督检查、在用挤奶机质量安全监测等工作,认真做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服务,加强农机化质量事中事后监管。开发建设了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管理系统,强化农机质量投诉数据共享与分析。
在农机化服务支撑方面。加强标准化建设,审定通过20项农机化国家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扎实做好“互联网+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强化农机维修管理和农机合作社服务指导。围绕农机购置补贴、春耕备耕、跨区作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等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加强宣传和信息化工作。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在此,我代表农业农村部向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系统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准确把握农机试验鉴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进入了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阶段。农业农村部改组成立后工作领域更宽,对农机化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为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服务等工作提供了更宽的舞台。
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当中,广大农民对农机装备的依赖越来越明显,农机化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在某些方面也是一个引擎,随着农机化向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其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很大。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农业农村要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新时代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提出,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特别强调要“机器换人”,向降低生产成本要效益;要在提高农业投入品使用效益、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上下功夫,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这些决策部署对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农机试验鉴定系统工作提供了新机遇,也提出了新要求。但目前农机试验鉴定系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突出的矛盾、问题和不适应性,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农机试验鉴定能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随着农业现代化尤其是农业结构性改革进程加快,农机装备发展和应用跟不上的矛盾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跟我们源头的鉴定保障跟不上、部分农机产品鉴定能力供给不足有很大关系。特别是棉油糖等经济作物、养殖业、加工业机械、设施农业机械、节能环保机械鉴定能力相对薄弱,部分精准化、智能化高新技术产品的鉴定能力处于空白。有些农机制造大省的鉴定能力还比较弱,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二是事业单位改革过渡期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部分鉴定机构处于事业单位改革的过渡期和调整期,特别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以后,尚未建立起新形势新要求下的有效激励机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时性有待提高。三是农机化质量管理统筹协调性不强的问题。有效利用全系统资源的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工作融合度和协调性有待提高,系统合力有待提升。
面对问题和挑战,我们必须更加注重坚持公益性发展定位,持续提升公众信任度和政策支持度;必须更加注重坚持服务为本的基本要求,持续提供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服务,提升农民、企业的满意度;必须更加注重把改革创新作为持续发展的动力,不断通过制度改革创新和技术革新,积极适应农机化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保持强劲的发展动力;必须更加注重增强系统协调性,坚持全国农机鉴定系统整体发展、协调发展,促进相关工作融合、相关单位联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发展,进一步提升试验鉴定和质量工作的技术支撑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认真做好新时期农机试验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做好农业机械化各项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农机试验鉴定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加快推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工作创新,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提高鉴定技术支撑能力。今年是我部确定的“农业质量年”,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正在编制,启动实施了质量兴农八大行动。与此同时,各地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强化绿色兴农,进一步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围绕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农机试验鉴定系统要积极研究创新试验鉴定的新方法,争取支持,改善试验鉴定的条件和手段,不断提升试验鉴定能力,推动高效节本、绿色环保、智能安全农机的技术创新、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以鉴定拉动科技创新。在种植业领域,要继续增强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等绿色增产技术应用所需机具的鉴定能力;在畜牧水产养殖领域,要加快补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机具设备鉴定能力的短板,以及加快补齐其他一些先进适用、生产急需的新产品的鉴定能力短板。
要由“重数量”到“数量质量并重”转变,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真正做到严格把关、推优扶强,加快有助于农业绿色发展、质量兴农的新型农机产品鉴定,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
二要围绕品牌强农,优化农机化质量公共服务。品牌强农是我部今年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品牌强农,既是对树立农产品品牌的要求,也是对各项工作“品牌化”提出的要求。农机试验鉴定系统必须树立品牌意识,一方面通过鉴定推广一批品牌农机装备,另一方面在技术支撑服务方面也要品牌化,不断提高自身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国际化水平,提高社会公信度。
要在技术和服务上精益求精,让服务对象切实感受到品牌质量的可靠性和服务的高质化;要以促进农机化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等四个质量稳步提升为主线,加强试验鉴定等重要公共服务的品牌建设,以服务创品牌,以品牌促发展。
要着力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开发服务,促进提升农机作业服务专业化水平,支持引导合作社、农机手等农机经营主体延伸产业链条,提升经营效益。要坚持标准先行,加强农机评价与应用标准基础研究,增加农机农艺融合标准有效供给,不断提高农机化发展水平。要围绕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信息化在产品研发、农机鉴定、质量监督、农机作业、维修服务等工作的应用,高效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
三要围绕职责使命,深化改革和作风建设。要把农机试验鉴定业务作为鉴定系统的主体职能,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农机化技术推广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服务。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要求,积极主动投身农机试验鉴定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修订,加快与其配套的实施规范、鉴定大纲、工作规程等制修订,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改革发展。
要加快农机试验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全面推进鉴定信息公开,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和农民少跑腿。要树立更加牢固的依法依规意识,不断完善新的规范化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
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及时纠正和消除廉政隐患,创造有效监管环境和条件,更加坚决地把反腐倡廉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推动农机试验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工作不断上新台阶,为新时代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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