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答复:不断完善农机补贴等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农业部答复:加大农机新产品补贴力度,提升鉴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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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农业部答复:不断完善农机补贴等财政支农政策体系

2、农业部答复:加大农机新产品补贴力度,提升鉴定能力

3、农业部答复:加快制定农民施用有机肥的补贴政策

4、农业部答复: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境外延伸试点

农业部答复:不断完善农机补贴等财政支农政策体系

农业部答复:不断完善农机补贴等财政支农政策体系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9056号建议的答复

徐德全、徐筱芗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种粮大户耕种直补,保障种粮大户增收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多予少取放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投入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6年,粮食总产连续4年稳定在12000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幅连续7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363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到2.72:1。近年来,多个中央1号文件均强调要以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

近年来,财政部、农业部不断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兼顾粮食生产稳定与农民持续增收,聚焦种粮农民尤其是种粮大户,进一步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一是推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经国务院同意,2016年,财政部、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要求各地将补贴资金发放与耕地地力提升挂钩,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自觉提升耕地地力;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鼓励各地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目前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已覆盖全国所有农业县(场),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品种包括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近年来,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思路,着力推行补贴范围内全部机具敞开补贴,对粮食烘干仓储、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机具和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率先全面敞开补贴。

三是实施制种大县奖励。2015年起,中央财政将农业部确定的全国制种大县纳入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安排专门资金支持提升制种条件和监管水平,鼓励育好种、保障种好粮。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财务司 010—59192554

农业部

2017年9月11日

农业部答复:加大农机新产品补贴力度,提升鉴定能力

农业部答复:加大农机新产品补贴力度,提升鉴定能力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503号建议的答复

赵剡水等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高端农业装备产品购置补贴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农业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我国农机装备发展,支持重点大型装备研发推广。

一是持续优化补贴范围。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加大对绿色增产技术应用所需的中高端、先进适用机具的购置补贴力度,率先实现全面敞开补贴。各省逐步将一些低端、低值、需求量小和监管难度大的机具剔除出补贴范围。

二是适度提高补贴标准。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大型、高性能及复式作业机具补贴标准予以提高。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可达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大型甘蔗收获机、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分别可提高到25万元、40万元、60万元。

三是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在2016年3个省试点的基础上,2017年扩大安排10个省份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生态导向,统筹考虑我国农机产品创新现状与地方主导产业农机产品需求,选取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的农机具开展试点,加速新型农机产品推广应用。

四是支持农机化科技创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农机装备》专项设置了大型拖拉机、谷物联合收获机、棉花收获机、甘蔗收获机等研创项目,已启动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5》,明确主机产品创新、关键零部件发展、产品可靠性质量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机农艺融合等五大专项,推进大型高端农机装备制造。

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推进广西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方案(2017—2020年)》,加快解决甘蔗机械化收获瓶颈难题。

尽管我国农机装备发展不断加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农业生产的需求相比,高端农业装备研发制造还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力度,指导各省探索实施贴息贷款、融资租赁、信贷担保等金融扶持措施。

同时积极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制度改革,提升农机新产品鉴定能力,支持和引导农机企业研发制造高效、节能和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端农机装备,共同促进我国农机工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010—59193310

农业部

2017年9月11日

农业部答复:加快制定农民施用有机肥的补贴政策

农业部答复:加快制定农民施用有机肥的补贴政策

资料图

近日农业部对于人大代表高春艳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农地增施有机物料补贴政策体系的建议)做出了最新答复。

近年来,面临耕地质量的不断下降,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终因有机物料的投入成本高,见效慢,使用不便,以及政策支持力度小,农民自觉选用施用有机肥的积极性仍然不高,有机物料资源利用率低。

据统计,我国耕地退化面积已超过耕地总面积的40%,虽说原因总总,但因为有机物料投入严重不足,给土壤带来的致命影响,是其中的重要原因。针对这个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高春艳提出,希望国家加快建立农地增施有机物料的补贴政策体系,实施以绿色为向导的农业补贴政策。

长期不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很少进行,土壤有机质长期得不到补充,加之水土流失形成坡耕地黑土层变薄,导致土壤有机质含量严重不足,土壤团粒结构破坏,保肥能力下降,土传病害加剧等。

秸秆资源和畜禽粪尿资源是发展有机农业,绿色农业的重要有机肥源,支持新型农业主体探索秸秆腐熟还田、粉碎还田、覆盖还田,粪肥堆沤还田的新模式。

以下是农业部答复

高春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农地增施有机物料补贴政策体系的建议收悉。经与财政部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为进一步缓解畜禽粪污污染,探索促进有机肥应用,2014-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6亿元,示范推广“废物处理+清洁能源+有机肥料”的三位一体技术模式,有效减少了养殖场污水排放,促进了项目区周边环境改善,推动了循环农业发展。

2016年,中央财政积极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支持以社会化服务形式推进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等市场化治理模式。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20亿元,以全国600个生猪、奶牛、肉牛养殖大县为重点,通过财政“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粪污集中处理服务设施建设,补贴畜禽养殖废弃物就地就近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带动全面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推动形成农牧结合和种养循环的发展模式,构建规范化处理、市场化运营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新格局。

二、关于秸秆综合利用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0亿元,围绕加快构建环京津冀生态一体化屏障的重点区域,在北京、河北、辽宁等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启动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用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试点,项目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在上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基本杜绝露天焚烧,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水平大幅提升,耕地质量明显提高。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秸秆还田技术标准和规范,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粉碎还田、生物腐熟还田、养畜过腹还田。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以秸秆为原料的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资源节约、生产清洁、循环利用。

三、关于对农民施用有机肥给予补贴

合理施用有机肥,可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解决土壤肥力下降等问题。

农业部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中央财政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

一是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2008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

截至2016年,累计投入55亿元,支持农民采用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地力培肥土壤改良等综合配套技术,提高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

二是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2015年,农业部印发了《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积极探索有机养分资源利用的有效模式,鼓励和引导农民积造农家肥,施用商品有机肥;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技术;在有条件的地区,引导农民施用根瘤菌剂,促进花生、大豆和苜蓿等豆科作物固氮肥田。

三是启动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2015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资金,在东北四省区的17个县(市)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重点支持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地力培肥等技术,推进用地与养地结合、种植与养殖结合、工程与农艺结合,保护和提升黑土耕地质量。

下一步,农业部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有机肥生产应用。

一是强化技术推广。结合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等工作的开展,加强 技术集成和试验示范,支持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推广。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落实中央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料的补助政策。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组织专家开展我国有机肥和秸秆资源状况研究,提出主要作物、主要产区有机肥高效安全施用的方法和标准。

感谢您对有机肥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农业部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部

2017年7月6日

农业部答复: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境外延伸试点

农业部答复: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境外延伸试点

近日,农业部在对全国政协提案的答复中 ,提到“五、关于指导农业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在政策试点方面,切准当前农业走出去企业的政策需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境外延伸试点”。这对国内农机企业走出去是重要消息。以下为答复全文。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88号(农业水利类020号)提案答复的函

孙太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推动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提案收悉。经商保监会、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时效性、精准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农业部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确定了重点工作事项,提出了重大事项建立跨部门推进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创新驱动、农村改革,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一是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先后实施了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农业机械化等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工程,建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大中型农机装备,不断提高农田设施化水平。2016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多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42,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2%。

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开展三大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49个区域性良繁基地建设,推进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四大作物育种联合攻关行动,研发推广多抗广适的新品种。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运行机制,突破一批重大品种和关键技术装备;深入实施农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构建主体多元的农技推广体系,推广节本降耗、提质增效技术。

三是推动农产品加工转化。积极落实农产品初加工补助政策,2016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转移支付资金9亿元,在18个省(区、市)385个县(市、旗),扶持新建初加工设施17528座,提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水平。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档升级工程,推动各地落实好财税金融、投资贸易、用地用电等政策,推进农产品加工装备改造升级,提高精深加工和品牌化营销水平。

四是支持农民创业创新。推动落实国办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聚焦财政税收、用地用电等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措施落实督查;公布1096个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加强创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服务,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基础设施短板、科技薄弱环节、产业融合重点领域,推动各部门完善金融信贷、用地用电等配套政策,督促各地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工程落实落地,让农民切实在发展中获得幸福感。

二、关于财税部门加大农业专项基金支持

近年来,财税金融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改造传统农业供给,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益。

一是财政支持方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央财政专项安排12亿元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摸索出多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模式。在财政资金的支持下,试点地区产业链条持续延伸,农业功能加快拓展,新型业态不断涌现,产业融合发展成为农村发展的热点和亮点,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方面的作用和效果日益显现。

二是信贷担保方面。为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经报国务院同意,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印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拟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政策性强、专注现代农业发展、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正式成立。据统计,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开展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平均在1%—2%,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显著下降,获得银行贷款更容易、更便捷。

三是农业保险方面。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农业保险快速发展。2016年,中央财政补贴的省份已涉及全国所有省市,补贴的品种扩展到15种。2016年承保农作物达17.2亿亩,农业保险承担风险金额达2.16万亿元。为顺应农业生产规模化发展趋势,2017年财政部印发通知,2017年和2018年在河北、黑龙江、安徽、河南等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县市,以水稻、小麦、玉米为标的,推出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大灾保险产品,切实提高了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高了规模经营户防范和应对灾害的能力。

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强化政策创设、加强监管督查,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三、关于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健全农业产业链

按照中央要求,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业整体开发,促进农业产业链条延伸,强化产前、产中、产后衔接,密切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连接,提高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程度。

一是财政支持全产业链建设。财政部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推动作用,大力扶持农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扶什么”的原则,对各地农业综合开发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确定的农业产业及产业链中的关键、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支持,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全产业链开发。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通过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等方式,投入中央财政资金约36亿元支持龙头企业,围绕蔬菜、粮食、果品、花卉林木、畜禽、饮料、中药材等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建设了一批区域优势特色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设施等项目,推动了这些特色产业的全产业链开发。

二是搭建线上、线下交易电商平台。近年来,农业部紧紧抓住农业信息化发展的有利时机,以“互联网+”现代农业为抓手,扎实有力推进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2016年,农业部印发了《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部署北京等10省份分别开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休闲农业电子商务试点。在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工作会议暨新农民创业创新大会上,与阿里、京东、苏宁、网库、邮乐网等5家大型电商企业签署了具体合作协议,计划在产销对接、产业链和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培训、标准体系、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监测统计体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三是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共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2015年农业部在黑龙江、江苏等省选择了7个县(市、区),启动了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开展试点两年来,各地培育了一批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探索了股份组织在土地经营权计价折股、经营决策、收益分配、风险保障等方面的运行机制,构建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参与和分享二三产业收益。

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共享利益链,打造集种养殖、冷链物流、精深加工、品牌营销等多环节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和全流通体系,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四、关于加快进行职业农民精准培训工程

2014年开始,农业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3.86亿元,用于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为提高培训效果,中央财政将减少一般技能性培训的支持,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为引领,建立培育对象库,变“全面开花”为“重点推进”。同时,建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研院所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的多元培育机制,变“政府培训”为多元竞争。

一是遴选重点培育对象。从产业上分,重点遴选粮食和主要农产品适度规模生产,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产业领域和农机、植保、兽医、质量安全、农村信息等服务行业的从业者。把产业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遴选为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从渠道上分,把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务农农民作为培训提高的对象;把到农村创业兴业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作为吸引发展的对象;把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民和涉农专业在校学生作为培养储备的对象。

二是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围绕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科学确定相应培训内容,推动农业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培养的系统性科学性。

三是分类分层开展培训。分类型、分产业、分等级制定培训标准,设置培训模块和培训课程,组建教学班,合理调配师资力量,开展精细化培训。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财政部门,落实好《“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规范认定管理,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力度,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关于指导农业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

加快推动农业走出去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的重要途径,是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抓手。2015年以来,农业部着重开展了规划编制、政策创设、体系建设等工作,在强化农业走出去顶层设计、政策试点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顶层设计方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出台了农业对外合作“十三五”规划;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对外发布了《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中英文版),为推动农业合作提供了路线图,涵盖了投资、财税、金融、信贷、保险、科技、人才、通关便利化、检验检疫和外交等政策。

在政策试点方面,切准当前农业走出去企业的政策需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境外延伸试点和农业对外投资保费补贴政策试点;稳步推进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试点和农业走出去探索试点项目,得到了农业走出去企业和地方的积极响应。启动了农业对外合作企业信用评价试点。

在公共服务方面,建立了中国农科院海外农业研究中心、热科院农业走出去研究中心,打造了农业对外合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为“一带一路”农业合作提供投资政策、项目信息、风险提示、数据统计、遥感监测等方面咨询和信息服务。深入实施农业走出去“扬帆出海”培训工程,着力打造企业家、政策资讯、科技专家、行政管理、外交官五支队伍,并逐步实现培训系统化、品牌化。2016年以来,举办两场“猎英行动计划”农业走出去企业校园人才招聘活动,帮助农业走出去企业在更高平台上选拔人才。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部

2017年9月1日

标签:农业   补贴   农业部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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