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无人机行业冷与热(植保无人机行业未老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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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植保无人机行业冷与热

2、植保无人机行业未老先衰!

3、植保无人机补贴新政,6省(市)纳入试点

植保无人机行业冷与热

植保无人机行业冷与热

资料图

在目前的农机行业,有一个特别抓人眼球的产品,叫做植保无人机。植保无人机以其体积小、重量轻、运输方便、可垂直起降、飞行操控灵活、适应性强、效率高、高适应性,加上带着高科技的光环,一直是传播的宠儿。

加上我国面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升级的需要,一些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很大,资金不断涌入,生产企业你方唱罢我登场,热闹非凡。除了卖飞机,还有卖服务的,也有搞租赁的。

但记者在郑州召开的2017年全国农业机械及零部件展览会(简称春季展)转了一圈,却有一个问题在心头迟迟不能散去,这植保无人机行业究竟是冷还是热呢?

展览会上看着有点“冷”,但参展商对2017年市场表示乐观。照一般的逻辑,一个红火的行业一定在行业展览上有所展现,制造商们参展踊跃,各种产品争紫斗艳。但在春季展上没有看到这种情景,一圈转下来,看无人机有点众里寻她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

因为整个展馆我们也就看到六家,当然有可能没有看到的“漏网之鱼”,但总数估计在个位数,大名鼎鼎的极飞、大疆都没有找到。参展的机型也很单一,基本上以电动多旋翼无人机为主,只看到一架单旋翼。

据说按飞行平台分类,无人机可分为固定翼无人机,单旋翼无人机、多旋翼无人机等。本来想借这一次展会给自己扫扫盲,增加点无人机的知识,但现实让人很失望。从无人机制造商的参展积极性来看,植保无人机显得有点“冷”,否则春季展组织者应当深思,他们为什么不来?

但与无人机参展商交谈下来,感到他们对今年的市场普遍乐观,认为应该好于往年。大致的理由无非是国家补贴开了试点的口子,一些地方农机管理部门积极性较高等。

江苏数字鹰明确表示今年预计销售七、八百架,比去年翻一番。亿诺用农资资源整合的方法,实现全国第一家植保飞机免费模式,即用户主要从亿诺购买6.9万元以上的农药或其它农资,亿诺就赠送一架无人机,产品推广的力度很大,宣传口号也很响亮,“羊毛出在牛身上,马来买单”。

珠海羽人表示年销售额在七、八千万,对无人机的理解也很独特,认为用无人机进行植保,就像玩具一样,可以吸引年轻人回归农业,改变目前农业主要靠老年人和妇女的状况。

研讨会前“热”后“冷”。春季展安排了一场“智能遥控植保机技术研讨会”,好像对象为所有智能遥控植保机械,但实际研讨的只是植保无人机。听众坐的满满当当,笔者晚去了几分钟,几乎找不到座位。

研讨会分两个阶段,一阶段的主题为过去无人机研制经验分享,说说那些走麦城的经历,确实很受欢迎,现场气氛很“热”。

比如谈到某厂有年卖了一百多架无人机,结果全厂人一年都在修飞机云云,可见无人机制造必须把高可靠性放在首位。但到了二阶段----无人机行业问题研讨时,参会人员一下子走了一大半,现场气氛骤然“冷”却。研讨围绕与无人机植保有关的人(运营人、操作者)、机、天、链四个方面展开。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植保无人机如何定性,应该是航空器还是农机,对行业发展特别重要,事关行业管理大计。

如果按航空器管理,按其严格的一套制度管下来,无人机可能两年都无法成为商品。此外还有当前植保无人机是否应该制定标准等问题(有关分析将在《农机质量与监督》第四期刊出)。

植保无人机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产业。从1912年加拿大开始将飞机作为大田作物、果园等喷洒农药辅助工具,航空植保的历史已经超过百年;从1987年,日本Yamaha公司生产出世界上第一台农用植保无人机(R-50),农用植保无人机也已经历了30年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植保无人机发展刚刚起步,说“热”也罢,说“冷”也好,它就在那里,处于产业的童年,许多影响行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还没有定论,需要有关部门关注,但注意既不要拔苗助长,也不要一管就死,最好给它空间自由成长,依托市场走出一条成功之路。

中国的18亿耕地,庞大的植保需求,将为植保无人机的发展提供可以深度挖掘的市场。

植保无人机行业未老先衰!

植保无人机行业未老先衰!

现在农机大行业有几个细分的领域,由于种种不可描述的原因,已经出现了未老先衰兆头,而笔者认为植保无人机行业就是一个典型的未老先衰的行业,具体原因是什么呢?(图文无关)

1  过早暴露商机,遭到黑暗森林打击

黑暗森林法则同样适用于商业领域。植保无人行业的硬件和服务的商业价值双双高于千亿,但就像三体世界一样,过早地暴露了商机,遭到了太多资本围猎。 

植保无人机应该是有史以来资本市场最关注的农机产品了,其背后站着十几家实力雄厚的上市公司和资本方,比如大疆创新、隆鑫通用、新安股份、宗申股份、芭田股份、德奥通航、极飞科技等,植保无人机行业还造就了超过10家新三板上市公司,有些公司甚至具备转入主板的实力,比如全丰航空、艾森博、易瓦特、众和植保等。

被太多资本过早地追逐,在前期的确加快了行业的发展,但也过早透支了行业的价值,尤其是像无锡汉和、珠海羽人这些专业公司,遭受了大疆、极飞等公司黑暗森林的打击。

2  未完成市场培育就直接进入价格战,伤了先天元气

2017年双11,在中国“光棍节”这一天,大疆创新,这家全球消费级无人机的霸主,毫无征兆地拉开了国产无人植保机的价格战,紧接着极飞科技被动应战,推出了GPS定位的轻量级产品P10,裸机市场定价两万元内。

大疆和极飞是行业的风向标,而大疆公开声称植保无人机在业务培育期不打算挣钱,言下之意是要通过价格战来清场。

众多中小企业被迫加入价格战,植保机价格从十几万直降至几万,貌似成为农户能用得起的农业机械,但事实上极大地压缩了中小企业的盈利空间,让这些中小企业很难通过正常的“研发—生产—销售—资金回笼—研发”模式来生存,从而被迫由技术研发型转向营销型。

价格战无可厚非,但过早的价格战,大企业能打得起,小企业则会大伤元气,这会把小企业逼上一条以营销和组装为主的不归路,而这种恶性竞争最终也会反噬到大企业。

3  企业动机不纯,目的是融资,没有培养起真正的核心竞争力

农机喷不是个极端的唯技术论者,所以农机喷认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应该是基于技术、生产、营销或服务任何一种或这几种因素的综合叠加。

但笔者接触过大量的植保无人机企业,包括不少的上市公司,完全不是实业思维,而是资本思维,说的直白一点,这些企业进入植保无人机行业,不是想着通过产品和服务来建立竞争优势,从而把其做成一个产业,相反很多植保无人机企业是想着靠炒作概念吸引投资者和资本方,目的是为了融资和圈钱。

的确,从结果看,不只20家植保无人机企业成功圈到了钱,但希望这些企业的出发点不是以圈更多的钱为目的,而是为了扩大投入。

4  作业价格直接降到盈利点以下,抑制了服务力量崛起

国内植保无人飞机是否能真正成为一个产业,最终要看能不能形成像小麦收割机、水稻收割机一样的全国性跨区作业市场。

但跨区作业市场形成的关键因素是作业价格,有可观的收益,机手才愿意长途奔袭,但植保无人飞机在作业服务市场,一开头就坏了规矩:低价竞争,而欧洲和日本市场上,植保无人作业是高端服务,价格很合理,欧美、日本等地区飞防作业每亩收费也在人民币100元以上。

据调研,全国各地的植保飞防服务价格根据地区和作业对象不同,在5~20元/亩。今年据说有人将价格压低在3元/亩。

据专家分析,飞防植保服务,按每台飞机每年作业1.5万亩次,每亩次纯利润3元来计算,每台单旋翼植保机需要“健康”经营5年才能回本。以经营为主的农机,如果在两年内收不回成本,这种农机将不会得到机手的青眜。

过低的作业价格,严重挫败了飞手的积极性,大量的飞手由于无利可图已经退出了植保服务行业,就连一直主打服务牌的极飞科技,也由服务飞防转向卖硬件。

5  过度解读植保无人机价值,行业不堪重负

农机喷在近5年时间里曾认真研读过几十份资本市场有关植保无人机行业的研究报告,不知是出于有意或是无意,研究者都无一例外地夸大了植保无人机市场潜力和商业价值。

事实上植保无人飞机本身应该是一种小众产品,使用范围和需求极为有限,并且由于涉及低空飞行,其飞航范围和空间也受到严格限制,另外作为一种科技含量很高的产品,其操作也是专业人员才能胜任,所以种种的限制决定了植保无人飞机必然是一个在特定领域、有限范围内使用的专业设备,而非大家寄予太多厚望的大众化、指数量级产品。

我们看世界知名的植保无人飞机制造商日本雅马哈,中国植保无人机企业出现前,雅马哈销售的植保无人飞机占全球总量的60%,在30年的时间里,这家企业也只销售了6万台机具,目前日本植保无人机保有量还没有4000台,而国内,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年将超过3万台,显然国内不是超前发展,而是误判了市场,透支了需求。

注:图文无关,图片来源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植保无人机补贴新政,6省(市)纳入试点

植保无人机补贴新政,6省(市)纳入试点

资料图

为引导植保无人飞机(亦称农用遥控飞行喷雾机)技术开发和规范应用,助力农业绿色发展,决定2017年选择部分省开展以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日前发出《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试点意义与目的

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促进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是解决地面机械和有人驾驶农用飞机在复杂环境下病虫害防控作业难题的有益实践,是建立安全、便利、有效运行管理机制的积极探索,对丰富航空植保技术运用方式、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植保无人飞机作为农业生产应用领域内的新型产品,兼具农业机械功能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特征,技术结构复杂,安全性和使用管理要求高,要正确处理促进推广和规范管理的关系,重点在两个方面进行试点:一是探索建立购置补贴的路径和方式,完善分类分档办法、补贴额测算因素的选取方式与确定标准,创新补贴资金兑付方式;二是健全完善符合“三农”实际的作业飞行安全运行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由生产企业自主负责的植保无人飞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二、试点区域选择

统筹考虑相关省份意愿和有关部门意见,选择浙江(含宁波)、安徽、江西、湖南、广东、重庆等6个省(市)开展试点。各试点省份要紧紧围绕试点目的,科学选择试点县市,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探索,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三、试点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条件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轻小无人机运行等通用航空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明确试点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基本条件。

试点产品技术条件:空机重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载药量10升以上;设计飞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设计飞行真高不超过20米,能够控制在视距内或扩展视距内操作;有固定的药箱安装位置和唯一匹配紧固件,一款机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药箱;有操作人员身份密钥接入装置,能够做到经密钥连接后方可作业飞行;加装有飞行控制芯片、电子围栏、避障系统软件、作业飞行数据实时记录存储设备和施药作业系统,具备防重喷漏喷、防农药漂移功能,能够实现作业飞行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获得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或鉴定证书。纳入适航管理的无人机由民航局适航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条件: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台,能够对其产品的作业飞行实行远程实时监测、安全管控,且该平台已直接或间接接入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云交换系统;拥有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体系,有较强的培训师资力量,能够对其产品操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安全飞行常识、基本操作技能、安全用药技术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考核。参与试点的生产企业需按规定向试点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四、补贴对象条件

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补贴对象应拥有一定数量的经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有相对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已完成一定规模的植保作业量等。

五、试点资金规模、补贴标准与补贴资金兑付方式

2017年试点资金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各试点省份总量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对购置试点产品实行定额补贴。要在全面评估试点产品技术规格参数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分档,对每档产品补贴额按不超过该档产品2017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成本和价格核定。积极创新补贴资金兑付方式,购机者购机并完成一定规模植保作业量后方能申报补贴,申报补贴时应提供购机环节材料、作业合同、作业量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各试点省份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登记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产品,结合地区实际、区别不同购机者,自主确定植保作业量控制规模和补贴资金延后兑付时限,按规定对购机、作业等补贴资料进行审查并公示。财政部门在完成对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审核后,及时向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

六、试点操作与管理要求

试点工作以省为主组织开展,操作方式要经过科学论证、集体决策。对试点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条件,可结合自身实际增加相关要求,确保试点产品质量可靠、作业飞行安全可控。

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根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管理有关规定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方案》(国空管〔2017〕24号)精神,各试点省份要切实加强实施过程监督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布试点产品、补贴标准、操作方式、实施区域、受益信息、作业信息等情况,公告试点产品技术优势、安全使用风险等提示信息。二是规范补贴产品核验流程,加强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加强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核验,加强植保作业量核验,审慎兑付补贴资金。三是建立健全试点产品生产企业和补贴受益对象书面承诺制,明确企业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远程实时监测、操作人员培训考核、退换货及纠纷处理、作业量电子及书面信息提供等方面的责任义务,明确补贴对象在遵守补贴政策实施、国家空中交通管制、通用航空飞行有关规定等方面的责任义务。四是加强试点产品植保作业效果的跟踪了解,及时总结提炼技术规范,认真研究、把握植保无人飞机运行管理经验和规律,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补贴受益对象解决其合理合法诉求。五是扎实开展绩效考核,强化试点风险管控,如问题频发或成效不明显,可自行调整或停止试点。六是加强监督检查,严处违规失信行为,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本省实施细则等,对补贴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根据违规情况将严重违规者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各试点省份要认真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加快启动实施,并报农业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鼓励对试点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试点总结报告于2018年3月底前报送农业部农机化司和财务司、财政部农业司、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标签:无人   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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