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环节减损增效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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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2、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环节减损增效的指导意见

3、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

4、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和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提升农业品牌影响力,扎实推进农产品贸易和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我部定于2022年11月在广州市举办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定于2022年11月36日(1—2日布展)在广东省广州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举办。

  二、宗旨、主题和内容

  本届农交会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秉承“促进贸易、展示成果、推动交流”的宗旨,“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信息化、国际化”领,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机制,以“畅通循环、对接产销、科技赋能、乡村振兴”为主题,集中展示党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发展成就,组织开展农业品牌营销推介,推动农产品交流合作和贸易洽谈

  三、主办、承办和组织机构

  本届农交会由农业农村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具体承办,北京雅森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执行承办,组委会由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详见附件1)

  四、规模与布局

  本届农交会展览展示面积20万平方米,分为公益性展区和市场化展区。设立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发展成就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展区、农垦展区等公益展区;设立特大企业展区果蔬、粮油、茶叶、畜禽、水产、糖酒等品牌展区以及国际品牌展区、农业科技展区、都市农业展区、农业设施设备展区等市场化展区

  五、重大活动

  本届农交会将安排数字乡村发展论坛、“品牌之夜”全国农业品牌专场推介、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对接会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论坛中国农产品电商大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产销对接活动、农业风险管理高峰论坛、第七届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推介会、中国农垦品牌发布及推介活动、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等重大活动。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谋划,办成精品展会。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办好农交会意义十分重大。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创新设计,系统展示本地区本单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发展新成就新成果,大力加强农业品牌营销推介,共同把本届农交会办成一届有特色、高品质的农业盛会,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引导推动鼓励参展推介本届农交会以促进农产品贸易合作为主线,围绕塑强农业品牌进行总体布局设立品牌推介专区,组织开展千企万品推介会,支持开展“一县一特”品牌农产品营销推介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引导和衔接配合,鼓励推动本地区本行业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参展,开展丰富多彩的推介活动,积极邀请采购商和专业观众,充分展示宣传优质品牌,促进农产品贸易合作

  (三)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产销对接。本届农交会将组织开展脱贫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和产销对接专场活动,对脱贫地区参展主体给予优惠。各地各单位要做好脱贫地区参展组织工作,优先考虑“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及有关单位定点帮扶县需求,为与农民利益连接紧密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搭建展销平台,集中展示推介特色优质农产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产品品质。各地各单位要严把参展企业和参展产品质量关,参展主体以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为主,参展产品应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或获得相关国际质量认证,或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支持产品,符合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要求严禁展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及含有金银箔粉产品,严禁虚假宣传产品功能功效,严防虚假炒作、高价炒作。

  (五)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有序。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牢固树立疫情防控意识,明确主体责任,做好风险评估,落实防控措施,深入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参展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本展区内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展会秩序、食品安全人员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做好参展现场管理,确保展会安全有序。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俭,重在实效。

  七、做好信息填报

  本届农交会展区面积大,重点活动多,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请各地各单位抓紧启动组展筹展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和筹展机构明确1位负责同志、确定1位联络员落实具体筹备工作,并于8月5日前信息表(附件2)报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收集汇总本辖区农业品牌推介活动申报表(附件3重点采购商推荐表(附件4参展企业信息(附件58月31日前报北京雅森国际展览有限公

  八、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硕 刘福江 

  电 话:010-59192351/3279

  传 真:010-59192101

  邮 箱:scsscjsc@163.com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邓衍军 李秋瑾

  电 话:020-37288115

  邮 箱:nynct-wjzx@gd.gov.cn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刘扬

  电 话:020-86397369

  邮 箱:chenyh003@gz.gov.cn

  北京雅森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琳霖

  电 话:010-57970861,17801089540

  传 真:010-57970981

  邮 箱:catf@yasn.com.cn

  附件1.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织机构

  ? ? ??2.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展单位信息表

     3.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业品牌推介活动申报表

  ? ? ??4.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重点采购商推荐表

     5.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企业信息表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20

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环节减损增效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环节减损增效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成为乡村产业的主体力量,为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农产品加工不足和加工过度问题突出,造成加工环节损失较多,影响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加工业质量效益提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目标,聚焦加工环节,突出标准引领,强化创新驱动,引导农产品合理加工、深度加工、综合利用加工,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实现减损增供、减损增收、减损增效,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品种和不同需求,合理确定主食类、鲜食类和功能类加工程度,做到宜粗则粗、宜精则精,宜初则初、宜深则深。

坚持标准引领。突出营养导向,兼顾口感和外观,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推动产品适度加工、深度加工。

坚持创新驱动。突破加工技术瓶颈,创新加工工艺,创制配套设备,提高农产品加工综合利用率。

坚持绿色发展。健全全程质量控制、清洁生产和可追溯体系,生产开发安全优质、绿色生态的食品及加工制品,促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环节损失率降到5%以下。到2035年,农产品加工环节损失率降到3%以下。

二、加强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减损增效

(四)发展延长销售时间类初加工。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中小微企业等,建设烘干和储藏等设施,延长供应时间,有效降低损耗,促进提升品质。粮食等耐储农产品,重点发展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磨制等初加工,实现保值增值。果蔬、奶类、畜禽及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重点发展预冷、保鲜、冷冻、清洗、分级、分割、包装等仓储设施和商品化处理,实现减损增效。

(五)发展终端消费需求类初加工。拓展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减少产后损失。食用类初级农产品,重点发展清洗、分级、包装、切分、发酵、压榨、灌制、炸制、干制、腌制、熟制等初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价值。棉麻丝、木竹藤棕草等非食用类农产品,重点发展整理、切割、粉碎、打磨、烘干、拉丝、编织等初加工,开发多种用途。

三、改进工艺装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减损增效

(六)促进口粮品种适度加工。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合理确定小麦、稻谷等口粮品种加工精度,减少精面、精米等过度加工造成的资源浪费和营养流失,提高出粉和出米率。发展专用粉、全麦粉和专用米、糙米等新型健康产品,增加营养成分,减少加工损失。

(七)促进农产品深度加工。鼓励大型农业企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创新超临界萃取、超微粉碎、蛋白质改性等技术,挖掘玉米、大豆和特色农产品等多种功能价值,提取营养因子、功能成分和活性物质,开发营养均衡、养生保健、食药同源的加工食品和质优价廉、物美实用的非食用加工产品。

四、推行绿色生产,发展综合利用加工减损增效

(八)推进粮油类副产物综合利用。引导粮油加工企业应用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技术,综合利用碎米、米糠、稻壳、麦麸、胚芽、玉米芯、饼粕、油脚等副产物,开发米粉、米线、米糠油、胚芽油、膳食纤维、功能物质、多糖多肽等食品或食品配料,生产白炭黑、活性炭、助滤剂等产品,提高粮油综合利用效率。

(九)推进果蔬类副产物综合利用。引导果蔬加工企业应用生物发酵、高效提取、分离和制备等先进技术,综合利用果皮果渣、菜叶菜帮等副产物,开发饲料、肥料、基料以及果胶、精油、色素等产品,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十)推进畜禽水产类副产物综合利用。引导畜禽水产加工企业应用酶解、发酵等先进适用技术,综合利用皮毛、骨血、内脏等副产物,开发血浆蛋白、胶原蛋白肠衣、血粉、多肽、有机钙、鱼油等产品,提升加工层次。

五、强化标准引领,推进农产品加工创新减损增效

(十一)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制修订农产品加工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适宜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评判标准体系。健全果蔬、畜禽、水产等鲜活农产品加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产品标准。修订稻谷、小麦等口粮加工标准,降低色度、亮度等感官指标,提高出米率、出粉率等产出指标。完善玉米等深加工标准,提高加工层次。

(十二)开展加工技术创新。组织科研院所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联合攻关,研发一批集自动测量、精准控制、智能操作于一体的绿色储粮、动态保鲜、快速预冷、节能干燥等减损实用技术,以及实现品质调控、营养均衡、清洁生产等先进加工技术,减少资源浪费和营养流失。

(十三)推进加工装备创制。引导农产品加工装备研发机构和生产创制企业,开展智能化、清洁化加工技术装备研发,提升农产品加工装备水平。运用智能制造、生物合成、3D打印等新技术,集成组装一批科技含量高、应用范围广、节粮节水节能的农产品加工工艺及配套装备,降低农产品加工物耗能耗。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农产品加工减损增效措施落实到位

(十四)强化统筹协调。将减少农产品加工环节损失浪费纳入有关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农产品加工环节减损增效协调机制,调度分析加工环节减损增效措施落实进展,研究改进的具体措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引导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主动扛起责任,把农产品加工环节减损增效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十五)强化政策扶持。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相关项目建设,改造提升加工技术装备。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拓展烘干、清选、粉碎、磨制等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购置补贴范围。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利益联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共同促进农产品加工环节减损增效。引导金融机构对减损增效成效显著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提供贷款支持。

(十六)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公众营养膳食科普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逐步转变追求口粮“亮、白、精”的消费习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督促农产品加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总结推广一批农产品加工环节减损增效发展模式和典型案例,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宣传推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同支持农产品加工环节减损增效的良好氛围。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2月23日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

农办机〔201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近期,国务院对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作出全面部署,明确要求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支持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迅速行动起来,加快落实落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补贴范围,实行应补尽补。一是要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所有适用于生猪生产的机具品目原则上全部纳入本省补贴范围,“缺什么、补什么”“急事急办”,并抓紧商有关部门予以公布。二是要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应补尽补。三是要对生猪养殖场(户)申领补贴优先办理、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上门服务。四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力度,引导农机企业积极参与政策实施,支持推动广大养殖场(户)购机用机。

二、加快试验鉴定,增加机具供给。一是要围绕上述生猪生产农机装备抓紧制修订试验鉴定大纲,列入农机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二是要指导所属农机鉴定机构敞开受理能力范围内的鉴定申请,对省内外农机企业一视同仁,加快试验鉴定,及时公布结果。三是要积极支持农机鉴定机构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升试验鉴定能力。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要把做好生猪生产农机装备鉴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加强对各地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

三、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梳理需求。要以生猪养殖大县为重点,开展生猪生产农机装备购置补贴需求专项调查,从农业机械属性、补贴资质、补贴额测定、补贴资金申领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查找问题,提出需求及政策建议,填写生猪生产农机装备购置补贴需求情况表(见附件),形成专题报告,于9月30日前一并报送我部农机化司和畜牧兽医局,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

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 010-59193310

邮箱:njhcy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侯玉慧

联系电话:010-59192843

邮箱:xmsyjxmc@agri.gov.cn。

附件:生猪生产农机装备购置补贴需求情况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9月5日

生猪生产农机装备购置补贴需求情况表

备注:1.本表填写在当前生猪生产中有实际需求,但是不能或者不易通过现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渠道获得支持的农机装备,每种典型装备单独填写一行。

2.如果所需装备在《农业机械分类》(NY/T1640-2015)和全国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均无对应品目,可不填写大类小类,直接在“品目”中按照行业惯例填写名称,如“沼液运输车”。

3.如农业农村部门和畜牧兽医部门属同一部门,只需加盖一个公章即可。

4.请一并提供典型装备的正前、正侧、正后照片和产品说明书。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通知

农机发〔20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厅(局、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2018年12月国务院出台《意见》,作出了“我国农业生产已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向主要依靠机械动力,进入了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的重大判断,强调“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亿万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做好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由耕、种、收环节向植保、烘干、秸秆处理全过程发展,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延伸,由平原地区向丘陵山区扩展,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健全机制,推进农机农艺融合

农机、种植、畜牧、渔业、种业、农产品加工、科教等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产学研推用多部门联合攻关、品种栽培养殖装备多学科协同联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集成配套。选优配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有关科技创新联盟、创新中心及科技创新项目农机专家力量,加强农业机械化学科群和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试验站、实验室建设,为农机农艺融合研究提供有效支撑。

完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将机械化生产适应性作为重要指标,加快选育推广适宜玉米籽粒机收、油菜机收、棉花机采、甘蔗切段式收割的品种,加快推进果菜茶等特色作物和设施农业品种的“宜机化”。大力推进育种机械化,积极发展种子选育、繁育、清选、加工等装备设施。

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中,落实农机农艺融合的基本要求,围绕品种栽培养殖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推动种植、养殖和产品初加工方式的改进,制定相互适应的农艺标准、养殖工艺和机械作业规范,构建区域化、标准化的种植养殖机械化生产模式并加快推广。

三、注重规划,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

农业农村信息化的有关规划、项目中,要把发展智能农业装备、推进农机作业服务和管理信息化作为重要内容。在装备发展上,通过建立智能农机标准,完善农机鉴定大纲、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等措施,引导农机企业研发制造新一代农产品品质监测、水肥一体化、自动饲喂、环境控制、水产品采收等农业装备,引导大中型农业机械配备导航定位、作业监测、自动驾驶等终端,推动渔船配备通讯导航等装备,不断提高农机装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在作业服务上,积极发展“互联网+农机作业”,加快推广应用农机作业服务供需对接、远程调度管理等信息化系统,促进农机共享共用。加快农机作业大数据研发应用,促进农机精准作业、精准服务。建设大田作物精准耕作、智慧养殖、设施园艺作物智能化生产等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推进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云农场建设等融合发展。

在农机化管理上,加快农机鉴定、农机监理、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助核定等管理服务工作的信息化步伐,推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信息网络投送平台,推广使用手机APP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深松整地等作业补助物联网监测等应用软件,提升政策实施管理的精准性、便利性。积极推进农机化管理信息系统与农机工业、种植业、养殖业等管理部门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构建左右相连、上下贯通的农机化管理服务“一张网”。

四、加强指导,推进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

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作业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农机服务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全产业及农村生态、农民生活服务领域延伸。积极推进《意见》明确的税费减免、设施用地、信贷担保、抵押贷款、融资租赁、财政补贴、跨区作业、农机保险、人才培养等方面扶持措施落实落地,帮助农机服务主体解决好融资难、用地难、维修难、请机手难等实际困难。

加快培育壮大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社联合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服务主体,支持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注重选树一批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农机合作社。在编制乡村规划中,注重统一布局建设大型农机具停放场所。

引导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普通农户及农业企业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探索实现农机互助、设备共享、互利共赢的有效方式,提高农机使用效率。积极指导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等新业态,发挥益农信息社、供销社等站点作用,为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在农田托管、统防统治等规模化生产性服务中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精心组织好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活动,引导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

五、统筹协调,推进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

把适宜机械化作为农田基本建设的重要目标,对现有资金渠道整合,稳定和拓展各级财政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宜机化”建设,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保障“农机能下田”。积极推进西南高原山地丘陵、南方山地丘陵与西北黄土丘陵等需求迫切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

制定完善果园、菜园、茶园和设施种养基地建设及改造的“宜机化”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机械化作业。大力推广应用挖掘、平地、清淤、排灌等农田建设机械和工程技术,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改造提供支撑。

六、补齐短板,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以“补短板、促集成、提水平”为目标导向,以粮棉油糖等大宗作物为重点,深入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积极开展粮食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和集成配套,重点推动双季稻区机械化栽植、黄淮海地区大豆机收发展,加快玉米籽粒直收机械化步伐,推动将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成效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内容。

着力推进长江流域油菜种收机械化以及棉花、马铃薯、花生、甘蔗收获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满足大宗农产品稳定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需要。分作物分区域举办系列全程机械化现场推进活动,示范推广一批新技术新装备,总结推出一批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实现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环节与耕种收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

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深松深耕、机播机收和生产性托管服务,引领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每年推出一批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县(场),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市县和垦区整建制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七、创新引领,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全面发展

瞄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机装备的需求,积极推动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创新研究与应用,加快攻克制约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技术难题。

强化需求引领,通过制定发布发展规划、技术装备需求目录、主推技术等形式,引导各地和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果菜茶、牧草、热带作物、中草药、现代种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的农机装备和技术创新发展。

组织遴选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积极争取科技、财政等部门立项支持,加快研发适合国情、农民需要、先进适用的农机,注重发展适应小农生产、丘陵山区作业以及适应特色作物生产、特产养殖需要的高效专用农机。

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格落实农财两部相关规定,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一视同仁,充分发挥政策实施的导向作用,重点支持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利用、饲草料高效收获加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节能高效增氧机和投饲机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以及智能农机及信息化装备等推广应用。

加大对丘陵山区和特色产业适用农机装备购置补贴支持力度,大力提升贫困地区农机化技术和装备应用水平。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安全性能差的老旧农业机械,促进农机装备更新换代。

八、整合资源,推进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建设

适应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需要,扎实推进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农机科研人才队伍,推动高等院校加强农业工程学科建设,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农业机械化人才,支持农机科研院所通过国际项目合作和境外人才培训交流等方式,引进国外高层次农机人才。

加快建设农机技术人才队伍,大力开展农机化管理、技术推广、试验鉴定、安全监理等系统的干部和技术人员培训和再教育,强化政风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加快建设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农机技能竞赛,遴选和培养一批农机生产及使用“土专家”。

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农机企业、合作社培养农机生产、作业操作、维修等技能服务型人才。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和返乡农机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既懂生产又善管理的新型农机职业经理人和实用人才,打造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发展的生力军。

九、优化服务,推进农业机械化管理“放管服”改革

在农机鉴定、推广、监理、维修、管理等领域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切实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加快制修订农业机械化相关技术、管理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强化农业机械化行业发展监测工作,支撑、引领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畅通产业急需、农民急用的创新型农机装备的试验鉴定渠道。

创新“田间日”、“互联网+技术推广”、重大技术协同推广等方式,切实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能力和效果。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力量向农村延伸。强化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行政许可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压实农机产销企业和维修网点的维修主体责任。

十、强化领导,构建合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工作格局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做好出台省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或方案的具体工作。要与工信部门一道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科技、教育、交通、商务、税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多方参与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

要切实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各方面的协作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服务引导行业转型升级。要加强舆论引导,推介典型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在今年年底前,向农业农村部书面报告《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农业农村部

2019年4月19日

标签:农机   农业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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