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通知:自11月1日零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发展改革委部署全国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最新农机信息:发展改革委通知:自11月1日零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发展改革委部署全国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农机新产品,二手农机,农机补贴目录,农机价格查询,农机报价大全,更多农机资讯请查看:农机资讯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今天给各位分享发展改革委通知:自11月1日零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发展改革委部署全国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发展改革委通知:自11月1日零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

2、发展改革委部署全国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

3、发展改革委部署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专项检查

发展改革委通知:自11月1日零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

发展改革委通知:自11月1日零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 张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31日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

  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度上涨。纽约原油期货价格10月29日收盘价格已经突破每桶93美元。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加剧引发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为保证国内成品油供应,促进能源节约,国家决定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汽油和柴油的全国平均零售基准价分别由每吨5480元和5020元调整为5980元和5520元;上浮8%后的全国平均零售价分别为每吨6460元和5960元,折合每升约分别提高0.4元和0.46元。液化气出厂价格相应提高。国家还决定适当提高化肥以外工业用天然气出厂价格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以缩小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的差价,抑制工业项目用气的过快增长和汽车用气的盲目发展。

  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相关的铁路货运、民航客运、公路运输等服务价格或收费需适当调整。为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影响,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民用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同时,国家对农业、林业、渔业、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给予适当补贴。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要努力增加成品油生产,做好生产和调运工作,及时组织成品油进口,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及造谣惑众、囤积居奇、搭车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发展改革委部署全国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

发展改革委部署全国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证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开展全国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自2月下旬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

  通知指出,近几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连续不断地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查处了一批损害农民利益的乱涨价、乱收费案件,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当前农资价格机制尚未理顺,县乡财政困难尚未得到根本缓解,春耕期间化肥价格波动的隐患和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在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后,农村乱收费反弹的压力较大,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的任务仍很艰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继续做好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此次检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安排,市(地)、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检查的范围是2005年1月1日以来化肥生产、经销企业(包括进口经销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执行化肥价格政策的情况;所有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化肥价格重点检查不执行规定的政府指导价,变相提高化肥出厂最高限价;提前执行调价时间,不执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等价格干预措施、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涉农收费重点检查农村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和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三限”政策执行情况;农村殡葬、农民建房和村委会收费;农民进城务工收费;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业科技推广、排涝、牲畜防疫等服务收费;防治禽流感过程中的收费;农村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收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单位的医疗服务收费;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力度。要通过开展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达到规范行为、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工作效果。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向辖区内大中型化肥生产企业派驻化肥价格监察员,保证化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不缺位。要把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与全面清理规范涉农收费结合起来,对有涉农收费项目的单位和部门全面进行检查和清理。要把涉农价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作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建立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案件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对群众举报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要及时迅速进行查处。要加强对价格和收费政策的宣传,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对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对乱涨价、乱收费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在专项检查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向部分省区市派出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督导组,对重点案件组织直接检查,并组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对部分合成氨生产能力15万吨以上的氮肥生产企业进行直接检查,同时还将对去年检查的单位进行重点复查。 (信息来源:2006年02月05日 发展改革委网站)

发展改革委部署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专项检查

发展改革委部署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发[2010]1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保障惠农政策落实,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 44号),继续在全国部署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

  通知指出,专项检查从2010年2月1日开始,4月底结束。专项检查的范围是2009年1月1日以来各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近年来本地涉农价费检查情况,因地制宜确定重点检查的行业或部门,并在春节后及春耕期间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农民外出务工收费以及农资价格的监管;各地要对在农民的补贴、补偿金中违规扣减费用变相收费,采取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变相提高农资销售价格和多扣水分、杂质变相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等隐蔽性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标签:价格   收费   检查   化肥   改革

广告咨询:18215288822   采购热线:18215288822

声明:农机大全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

载注明出处:http://nongjidaquan.com/news/269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