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近期“三农”政策速览(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和粮食生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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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近期“三农”政策速览

2、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和粮食生产支持

3、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

4、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工作

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近期“三农”政策速览

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近期“三农”政策速览

《通知》提出,申请入驻“832平台”的供应商,应当是注册在832个脱贫县域内生产农副产品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有较强的产业带动能力和明确的联农带农机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经营主体优先入驻平台。

《通知》要求,脱贫县建立“主体自愿申请、县级部门推荐、平台审核”的“832平台”供应商审核推荐机制。依据部门职责和行业管理情况,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对供应商生产经营状况、产品供应能力和质量安全进行把关,县级乡村振兴部门重点对供应商联农带农和帮助脱贫群众增收情况进行把关。供应商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荐工作,“832平台”按照网络销售平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县级部门推荐供应商相关信息的审核。通过审核的供应商,“832平台”为其开通销售权限。

《通知》强调,“832平台”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要求,制定完善交易规则,编制用户操作手册,免费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展示、网上交易、物流跟踪等服务。丰富农副产品展示维度,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脱贫县特色产业规划确定的主导产业相关产品优先展示。围绕供应商需求,拓展运营培训、包装设计、仓储物流、品牌推广等市场化增值服务,推动脱贫地区产业升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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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稳定就业大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促进农民工及脱贫人口就业创业的五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全面落实社保费缓缴、稳岗返还、留工培训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二是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探索组建区域劳务协作联盟,健全跨区域就业服务机制。

三是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加快发展县域特色产业,提升县域就业承载力。

四是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允许失业农民工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同等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五是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监测,实施优先就业帮扶,强化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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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工作,方便畜禽产品流通,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屠宰检疫以及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以下简称“出证”)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通知》明确,对到达目的地后分销的畜禽产品,不再重复出证;对经检疫合格的畜禽胴体及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等直接从屠宰线生产的畜禽产品出证;已经实施畜禽产品无纸化出证并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的地区,对取得动物检疫证明的畜禽产品,继续在本屠宰企业内分割加工的,不再重复出证,附具动物检疫证明电子证照加注件;尚未实施畜禽产品无纸化出证并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的地区,暂时对在本屠宰企业内分割加工的畜禽产品继续出证;应当检疫出证的畜禽胴体包括畜禽经宰杀、放血后除去毛、内脏、头、尾及四肢(腕及关节以下)后的躯体部分,也包括家畜躯体部分的二分体、四分体。

《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在农业农村部指导下加快动物检疫信息化进程,在2025年底前全面实施无纸化出证,推动实现动物检疫证明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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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营旅游现在有了发展指导意见。近日,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 、乡村振兴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规划的前提下,探索支持在转型退出的高尔夫球场、乡村民宿等项目基础上发展露营旅游休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环城游憩带、郊野公园、体育公园等,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划出露营休闲功能区,提供露营服务;大力发展自驾车旅居车露营地、帐篷露营地、青少年营地等多种营地形态,满足多样化露营需求;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充分挖掘文化资源,丰富露营旅游休闲体验。

《意见》要求,露营旅游休闲经营主体要加强治安、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等管理;营地要有明码标价的收费标准、游客须知,提供真实准确的宣传营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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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和粮食生产支持

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和粮食生产支持   国务院27日召开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确定在今年预算安排“三农”投入562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7亿元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增加252.5亿元投入,主要直接补贴给农民。会议出台的十项重要措施,发出进一步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更加明确、更加直接、更加有力的信号,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发展农业、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各行各业大力支持农业,形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良好环境。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过去5年,国家从强化农业基础入手加强宏观调控,把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作为首要任务,在制度、政策和投入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农业农村发展呈现历史少有的好局面,为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也必须清醒看到,农业仍是国民经济薄弱环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又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去年以来粮食、猪肉、食用油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成为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因此,进一步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既是当前经济工作中紧迫的重大课题,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十分重要的一年,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意义重大。当前经济运行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物价上涨过快、通货膨胀压力加大。控制物价上涨,抑制通货膨胀,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采取综合措施,但关键在于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只有切实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才能增加食品有效供给,缓解物价上涨压力,有效控制消费品价格过快上涨,使群众生活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生活不受影响,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来自有关部门的信息显示,今年农业和粮食生产不利因素增多,难度加大,形势严峻。粮食播种面积扩大和单产提高的难度加大,在高基数、高起点的基础上实现持续增产极为不易。南方地区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使农业遭受重创,恢复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当前东北、华北等地旱情严重,部分地区冬小麦生长发育受阻,对适时春播构成严重威胁。化肥等农资价格在去年大幅上涨基础上今年仍然持续上涨,农民生产成本增加,种粮收益减少,严重影响了生产积极性。

  更需令人警醒的是,从长远看,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压力更大、矛盾更多。从需求看,我国人口增长和结构变动增加了农产品需求,城乡居民就业增多、生活水平提高增加了农产品需求,工业发展也增加了农产品需求。从供给看,农业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增强,持续增加农产品生产的难度加大。此外,当前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求趋紧、价格上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全球性粮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依靠大量进口粮食既不现实,也有很大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在粮食连年丰收后一些地方出现放松粮食和农业生产倾向,关注程度不如以前高,下的功夫不如以前大,投入的精力不如以前多。为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指出,粮食安全的警钟要始终长鸣,巩固农业基础的弦要始终绷紧,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要始终坚持。实现今年宏观调控的“两个防止”,特别是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必须千方百计增加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确保农业生产不滑坡,农产品供给不脱销、不断档,农产品价格不大涨、不大落。

  各级党委、政府务必要把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供给,稳定市场物价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要事来抓,在领导精力、工作部署、财力分配、政策措施上,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当前春耕备耕正由南向北展开。各地区、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抢抓农时、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着力搞好灾区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做好受旱地区的抗旱减灾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引导和鼓励农民扩大春播粮食、油料、蔬菜等作物面积,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积极发展生猪、奶牛、禽蛋生产。加强重大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火。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大支持力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夺取夏季粮油丰收,为全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

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近年来,随着国家惠民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大量财政补贴资金通过直接汇入受益群众银行卡(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存折等(以下统称“一卡通”)方式发放,对方便服务群众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补贴项目零碎交叉、补贴资金管理不规范、补贴发放不及时不精准等突出问题,影响了政策实施效果。2019年,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在严肃查处相关突出问题的同时,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措施。为深化治理成效,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突破口,调整优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黑手”,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在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领域核查出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基础上,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充分借鉴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监管机制。 

坚持便民高效。聚焦群众关切,提升政策实效,增强补贴的针对性、有效性、便利性。消除“中梗阻”,确保补贴政策群众及时知晓、申请简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取用方便。

坚持因地制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模式和措施,由省级政府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规划、系统实施,不搞全国“一刀切”。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县层面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坚持改革创新。运用创新思维,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统筹推进相关政策整合优化和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与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有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到2023年,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原则上均实现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清理整合补贴政策和资金、规范代发金融机构、搭建集中统一发放平台、加强公开公示等工作基本完成,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监管格局基本建成,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补贴政策更加科学,资金绩效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四)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清单。各省份要抓紧梳理本地区补贴政策和项目,综合运用监督检查、调研核查、绩效评价、预算管理等手段,加快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清理整合进度,最迟不晚于2021年6月底,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并在以后年度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规范代发金融机构。各省级政府要依法选择基层网点多、服务质量好、优惠便利群众的金融机构代发补贴资金,对代发金融机构在资金支付、补贴通知、便捷取款、数据安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其提供高质量服务。市县级政府应在省级政府确定的范围内选择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对尚未实现“一卡通”方式发放的省份,鼓励其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补贴资金,相关工作方案报省级政府同意。

(六)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各省份要堵塞漏洞,制定涵盖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实现管理规章制度化、程序流程规范化、操作权限明确化。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对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实行补贴资金兑付限时办理,明确具体时限要求,切实提高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必要时可聘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参与部分环节工作。

(七)搭建集中统一管理平台。各省份要充分依托已有设施,尽快搭建集中统一的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和管理除外),对补贴资金核实、比对、支付、发放、公开公示等重要环节数据进行集中采集和管理,并按要求定期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报平台数据。及时收集、整理各类违纪违法违规信息,对存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骗取补贴、挪用等行为的个人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八)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各省份要更多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补贴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及个人隐私的外,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等,充分发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尽快形成集中统一的补贴信息公开、查询和投诉举报专栏。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健全完善乡镇政府补贴底册,实现补贴信息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确保相同补贴事项公开关键信息对应一致。

三、职责分工

(九)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统筹补贴政策和资金整合,按规定下达补贴资金,在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指导下,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和发放信息等。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预算安排等工作。配合做好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选择等。

(十)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补贴基础信息审核管理等工作,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动态调整补贴政策清单。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发放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基础信息;补贴资金由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发放信息,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真实、完整、准确。配合做好补贴信息共享等工作。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访及信息公开申请。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制作、获取的财政补贴信息,及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集中公开等工作。

(十一)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补贴政策和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依法保障补贴对象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并有效保护补贴信息公开中的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

(十二)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负责指导代发金融机构规范有序做好补贴资金代发工作。督促代发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代发协议,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鼓励其提供免费、及时、逐项的补贴信息告知服务。督促代发金融机构向补贴群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取款途径,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发放信息。对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存在违规代办、冒领补贴等风险的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并严肃问责。

四、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加强督促指导。各省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上下协调、联合联动”工作机制,尽快制定或完善本地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四)加大数据共享。各省份要依托省级层面集中统一的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明确数据共享内容、方式和责任,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尽快实现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依法保护共享数据安全。尽快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避免补贴资金多发、漏发、重发和迟发。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完整提供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相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十五)深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所有补贴资金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审核、同步下达。加强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以及加强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补贴资金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十六)持续加强监管。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省级政府要把推进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有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补贴政策落地见效。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银保监会

2020年11月26日


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工作

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工作

        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工作。

        通知要求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全面提高检验数、检验率,努力实现登记在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应检尽检”,进一步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作业安全,化解事故风险,助力乡村振兴。

        通知部署了全面摸排脱检机械等四大主要任务,提出要结合本地实际,方便群众,广泛宣传等要求。

        三夏是农机作业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的易发期,在此呼吁农机所有人、机手要积极配合当地安全检验工作,安全顺利的度过农忙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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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补贴   资金   农业   加强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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