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开展春风行动助农民工进城求职(吉林省将开展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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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将开展春风行动助农民工进城求职 ♂
吉林省将开展春风行动助农民工进城求职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统一部署,吉林省劳动保障厅决定:<?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崔力夫说,这次春风行动是第二次全国性大规模宣传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开展“春风行动”,进一步规范和开放人力资源市场,使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 者外出务工前,在县乡免费得到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求职期间,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就业后,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我省将抓住“十一五”规划开局第一年的有利时机,以今年的春风行动为契机,切实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推进农村劳动者合理转移和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尽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
一、活动内容:一是全面开放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将农村劳动者纳入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服务范围,以多种方式为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服务。二是推荐一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面向社会推荐一批服务比较规范、群众比较满意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并通过广泛宣传,引导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到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今年全省暂推荐19个民办放心职介机构)。三是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机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并根据举报投诉查处取缔非法或违法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职业介绍活动实施诈骗的各类违法行为。四是开展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权益保护专项整治活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协调当地建设、公安、卫生、工会等部门,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清理取消针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五是发放“春风卡”和就业维权宣传品。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车站等人员流动比较集中的地方免费向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发放“春风卡” 和就业维权宣传品,使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尽快了解相关就业信息和维权知识。
二、具体安排。为了切实组织好今年的春风行动,吉林省各地将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专场招聘会。“春风行动2006”活动期间,各地要举办面向农村劳动者的专场招聘洽谈会。省及地级城市至少组织两次,县级城市至少组织一次。省里的第一次招聘会大体安排在
2、开展政策宣传周活动。全省将于2月15 日至2月21 日开展面向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
3、提供就业岗位。各地根据春节后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比较集中的特点,在与用工单位联系,广泛搜集和掌握岗位需求信息基础上,及时向社会发布,并通过组织用工单位举办招聘洽谈会等方式,帮助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实现就业。省里将安排两次大型招聘会。
4、组织部分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有条件的地方要协调有关医疗单位对在本地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进行一次免费身体检查。省里将在前卫医院对部分在长务工农民进行一次免费体检。
5、设立咨询服务电话。要求各地在劳动监察部门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的基础上,还要设立“春风行动2006” 咨询服务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做到事后监督与事前服务有机结合。省里的咨询服务电话设在省就业局农村处,号码是0431-8690827。
6、增设服务项目。要求全省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增设专门为农村劳动者服务窗口,免费为农村劳动者进行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农村劳动者来求职,要主动让出一把椅子,送上一句问候,送上一杯热茶,送上一张春风卡,让农村劳动者得到热心的服务。
吉林省将开展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检查 ♂
吉林省将开展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检查
19日,记者从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6月15日至<?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对3601户用人单位进行了检查,涉及农民工12.5万人。在这些农民工中,只有9.5万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有1.2万人发生了当年工资拖欠问题,涉及金额高达2284万元。通过前段时间追缴,已经有2777万元(含陈欠工资)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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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将开设农民工劳动仲裁 ♂
吉林省将开设农民工劳动仲裁
记者11日从吉林省劳动保障厅了解到,吉林省将开通农民工劳动仲裁“绿色通道”,使涉及农民工的仲裁案件程序简化、快立快结,今后,在经济上有困难的农民工没钱也能打官司,维护农民自身的合法权益。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我省已出台了6项措施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
措施一
工伤——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
吉林省计划用三年时间,在煤矿、建筑等高危行业,全面建立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2006年实现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农民工全员参保;2007年力争实现合法小煤矿、非煤矿山和建筑企业半数以上的农民工参保;2008年基本实现合法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农民工和大部分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为高危行业农民工提供工伤保障,目前,“平安计划”正在积极推进实施。
措施二
健康——开展农民工“大病保险”
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原则”,我省从今年起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和服务等行业重点推动农民工“大病保险”参保工作。到2008年,我省农民工将基本纳入医疗保险体系中,从而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
措施三
创业——提供农民工小额贷款
进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农民工,凭《暂住证》和有效的担保手续,当年可获得最高5万元额度的小额贷款,为其进城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措施四
就业——送技能
吉林省将为农民工技能培训提供补贴,保证农民工技能培训的资金需求。劳动保障部门还规定,对拒不履行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可参照企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5%强制提取培训经费,保证农民工培训补贴及时到位。
措施五
工资——加大监察力度解决拖欠
吉林省今年进一步加大了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力度,以确保农民工工资做到“月清月结”,当期支付率达到100%。
对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强制在开户银行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至5%预存工资保证金,一旦发生用人单位不能按期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劳动保障部门将动用保证金确保工资按期足额发放。对拒不缴存保证金的用人单位,不发给施工许可证,不准开工;对超过两个月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按照《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
措施六
维权——开辟仲裁绿色通道
根据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维护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合法权益的意见》,今后,我省各地将为农民工维权开辟劳动争议仲裁服务“绿色通道”,设立专门仲裁庭,优先安排审理。
对农民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做到简化程序、随到随立。对因不可抗拒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仲裁时效的,劳动保障部门不得以“超时效”为由拒绝受理。有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可适当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处理费。<?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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