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加快发展农业电商 构建农业大数据体系(农业部: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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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农业部:加快发展农业电商 构建农业大数据体系

2、农业部: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

3、农业部: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工作

4、农业部:加快推进南繁基地建设 打造全国现代种业发展新引擎

农业部:加快发展农业电商 构建农业大数据体系

农业部:加快发展农业电商 构建农业大数据体系

据新华网报道,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副司长王小兵日前表示,目前我国农业电商发展迅速,但瓶颈和痛点日益凸显,未来要培育多种主体,利用好电商平台大数据,调节农产品生产和消费,构建农业大数据体系。

在此间举行的2015年全国电子商务创新推进大会“腾计划”专场活动中,王小兵介绍了目前我国农村电商呈现4个特点:一是中西部农业电子商务呈现散发态势,贫困地区借助互联网实现快速发展;二是农村电商正在由交易环节向生产和消费两个环节延伸;三是农产品电商正在由干货农产品向鲜货农产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和观光农业全面拓展;四是多种农村电商模式不断涌现。

王小兵说,2014年涉农电商达到310万家,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已突破1 000亿元。虽然农村电商发展迅猛、潜力巨大,但瓶颈也日益凸显。2014年农产品电商销售额仅占全国农产品销售额的3%左右,与网络零售额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左右的比例相比,仍然低了7个百分点。

王小兵认为,加快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是形成农业大数据、体现数据价值的重要途径。数据已经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农业电子商务对农业生产、流通、消费影响重大,是信息时代获取农业数据的重要渠道,也是利用数据直接调节生产、消费的重要平台,是农业大数据体系的重要组成。(新华网 郭宇靖)

农业部: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

农业部: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

  近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意见》指出,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实施以来,我国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为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总体上看,当前我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地方对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型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大,扶持措施不够,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一些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较低,运行不够规范,发展水平不高。

  农机专业合作社将农机经营者有效组织起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机拥有者和使用者的紧密联结,扩大了农机作业服务规模,提高了机械利用率和农机经营效益,有效解决了农业机械大规模作业与亿万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矛盾。

  通过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以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有机统一,促进土地、劳动力、资金、装备、技术、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推动农机农艺结合,加快农业科技应用,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有利于促使维修、信息服务与机械使用有机结合,推动大型、复式、高性能机械和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有利于落实政策宣传、农机维修、技术培训、生产组织和安全教育,健全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有利于把农机手组织起来,提高农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新型农民发展。因此,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举措,是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有生力量,是提升农机化水平的迫切需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尤其要抓住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大幅度增加,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热情高涨的有利时机,认真总结经验,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攻方向,落实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建设,加强指导服务,推进多样化创建、规范化运营、市场化服务、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明确了到2015年,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目标任务是: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有大幅度增加,发展质量有明显提升,机制更加灵活,制度更加规范,服务领域更加宽广,效益更加明显,社会化服务程度显著提高,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明显增强,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影响力、带动力充分显现。

  《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坚持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强化资金保障、示范推广、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等措施。要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整合资源,落实责任,调动农机管理、推广、培训、维修、安全监理、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促的良好局面。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资金投入、用地保障、油料供应、工商登记、场库棚建设和维修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各方面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合力。要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和广大农机手的法律意识,推动依法办社。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了解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强调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必须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准绳,把握和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自主。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农民、机手为主体,以服务社员为宗旨,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最大程度的实现和维护社员利益,不断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感召力。

  --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势利导,鼓励合作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增强发展活力。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搞好农机服务的基础上,根据农民生产经营的需要,拓宽服务领域,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

  --坚持政府扶持。把政府扶持作为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有力支撑,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给予多方面的扶持、指导和服务。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规定的各项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财政、税收、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

  --坚持示范引导。以试点示范引路,典型带动,以点带面。防止压任务、下指标,切忌一刀切、急于求成,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坚持规范发展。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发展与规范并重,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完善放在与增加装备设施投入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促进发展中抓好规范。通过规范建设,完善机制,提高发展能力,增强发展活力,实现持续发展。

  《意见》强调,各地要认真落实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措施:

  一是要落实扶持政策。协调落实对跨区作业的农机免收道路通行费,对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服务项目免征所得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除登记及审检费等政策。各地农机更新补贴、政策性保险、农机作业补贴等政策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有条件的地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减免农机专业合作社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费用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检验等费用,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

  二要加大投入力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优先补贴,实行多购多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累加补贴。多渠道争取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强化合作社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各种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建设项目,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各类农机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科技研究推广项目的重要主体。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投资农机专业合作社,逐步建立起国家扶持、群众自筹、集体入股、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三要加快人才培养。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制订培训规划,采取学历教育、远程教育、短期进修、参观考察多种形式,培养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门人才。大力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和财会人员、维修人员和高级操作工等业务骨干培训,全面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支持农业大专院校和农机职业技术学校开办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对县乡农机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关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要加强示范引导。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加强工作指导与服务,推广成功经验,示范带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组织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活动,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示范合作社。抓紧制定完善农机专业合作社库棚建设、维修能力建设等规范,宣传推广《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等规范,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提高效益。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和技术应用的指导、服务。做好信息引导和服务,及时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广大农民发布农机作业需求、价格行情、天气资讯、油料供应、维修服务等信息,支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

农业部: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工作

农业部: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工作

  2月14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4]6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深刻认识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加工业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是“四化同步”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一直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已经成为产业关联度高、行业覆盖面广、带动作用强的基础性、支柱性产业。但总体上看,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依然大而不强,特别是初加工机械化程度低,大部分都是手工操作为主,设施简陋、方法原始、工艺落后,造成生产效率低、产品质量不稳定以及浪费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快提升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对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保证产品质量,全面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作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抓出成效。

  二、大力推动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装备科技创新

  要着眼于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在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装备重大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和推广应用能力上实现重大提升。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深入实际了解当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针对基层需求最迫切、影响力最大的关键机械设备,积极组织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设备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攻关、集成攻关,破解一批技术瓶颈问题,研发一批机械设备。要努力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要加快筛选推广一批符合生产实际需求的成熟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组织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工作试点,建立专业服务队伍,加强技术培训服务,不断提升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

  三、继续加大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设备的补贴力度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设备是农机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物质装备支撑。农业部已将农产品初加工和设施农业的主要机械设备纳入了全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为提高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补贴力度,加快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措施,将本地急需的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设备纳入本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科学合理地确定补贴额度,最大限度地满足补贴需要,不断提高农产品初加工的机械装备能力。

  四、加快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为全面准确和客观反映我国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情况,科学制定促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2012年我部研究制定了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并于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试行。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共同做好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数据统计、结果评估、水平发布等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评价结果,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意见措施,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加快发展。

  五、切实加强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事关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全局。各地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摆上重要议程,建立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义务,加强合作协作。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开展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制定、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评审、农产品初加工和设施农业机械设备补贴种类对象确定等重要工作时,要积极征求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意见。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认真研究补贴政策、补贴范围及有关政策建议,主动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在农产品初加工和设施农业机械设备购机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等重要环节上,市县农机化和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紧密配合,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和工作有效推进,共同促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农业部:加快推进南繁基地建设 打造全国现代种业发展新引擎

农业部:加快推进南繁基地建设 打造全国现代种业发展新引擎

  国家南繁规划落实推进会于6月4日在海南三亚召开,会议强调,今后将进一步明确规划发展目标,加快推进南繁规划落实,力争把南繁基地建设成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先行区、绿色发展的引领区、生物安全监管的示范区,打造全国现代种业发展的新引擎。

  南繁是我国农作物育种的专有术语,指农业科技工作者利用海南冬季特有的光温条件,对育种材料进行繁殖加代,以此加快新品种选育进程,提高育种效率。

  2015年出台的《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规划(2015-2025)》,将26.8万亩适宜南繁科研育种的区域,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用途管制。据介绍,规划印发一年多来,南繁基地建设进展顺利。26.8万亩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全部纳入基本农田,全部上图入库,实行用途管制,国家南繁用地得到根本保障。南繁水利设施、生物育种专区、高标准农田改造、公共实验服务平台和执法管理设施等重点项目已经启动实施,南繁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法制建设和监管工作加快推进,为进一步落实规划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南繁基地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大局。落实好南繁规划,打造南繁创新高地,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是建设种业强国的需要,必将为新一轮种业科技革命、夯实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物质基础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明确规划发展目标和责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和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增强互助共建、合作双赢意识,把南繁基地保护好、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水利部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上下沟通,及时研究解决规划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海南省要健全落实机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到市县、到人头、到基地。各省(区、市)要抓紧制定规划落实方案,明确支持政策,加快核心区土地流转。要发挥社会组织的独特作用,更好地为南繁科研、生产、生活服务。要加强南繁法制建设,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和推进规划落实。要强化督查考核,明确主体、明确责任、明确问责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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