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检联合发布第二批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老板为流转土地行贿乡镇村干部数百万被判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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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检联合发布第二批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老板为流转土地行贿乡镇村干部数百万被判刑

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检联合发布第二批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老板为流转土地行贿乡镇村干部数百万被判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检联合发布第二批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老板为流转土地行贿乡镇村干部数百万被判刑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第二批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共5起,其中,陈某某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涉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贿对象包括乡镇干部、村党支部书记等人。

陈某某是某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2008年至2018年,陈某某多次给予时任某市某镇镇长陈某军(已判决)、某市某镇党委书记陈某阵(已判决)、某市公安局某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黎某某(已判决)财物折合共计458.35万余元,以帮助其在承揽工程项目、违规流转土地及其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逃避刑事处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2010年至2011年,陈某某多次给予时任某市某镇某村党支部书记熊某某(已判决)钱款共计200万元,以帮助其所控制的公司在办理土地经营权流转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

2008年至2019年,陈某某还多次给予时任某市党委主要领导的司机麦某(已判决)财物折合共计458.57万余元。陈某某在麦某的帮助下,利用某市党委主要领导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并通过某县发展改革委主任许某等人职务上的行为,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陈某某同时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犯罪。

据介绍,陈某某一人犯数罪,分别由海南省海口市和三亚市不同的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调查、侦查,且办案时间、阶段存在不同。为保证案件衔接顺畅,监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工作,强化对全案的统筹指导,就案件调查、侦查工作进度及司法管辖等事项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检察机关综合考虑陈某某行贿类犯罪与涉黑犯罪之间的关系,认为其行贿行为谋取的利益,既有为其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谋取经济来源,也有帮助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逃避法律追究,具有“向三人以上行贿”“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等情形,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应当予以严惩,依法向审判机关精准提出量刑建议,并获审判机关判决支持。2020年12月21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陈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介绍,为持续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提高受贿行贿一起查的综合治理效能,切实提升行贿犯罪案件办理质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组织选编了此次第二批共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该批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严肃惩处行贿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发改、财政、国资、市场监管、粮食等部门开展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纠治了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推动完善了一批监管制度。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中储粮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干预和插手粮食业务招标代理、受贿案。徐宝义接受他人请托,违规向中储粮集团公司负责招标代理的工作人员打招呼,帮助某招标公司进入中储粮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利用职务便利,在粮食物流仓储经营、收储库点确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30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徐宝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山西省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随亭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违反财经纪律、受贿案。杨随亭违规同意所属粮库与民营企业采用赊销方式轮换储备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489万余元;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安排使用储备粮补贴支付机关运行费用1152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在涉粮项目合作、粮食储备指标分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40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杨随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原党组成员、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天喜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受贿案。2018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向张天喜反馈了自治区粮食局存在专项资金账外管理等问题,要求60日内完成整改,但张天喜直至2021年5月退休仍未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张天喜利用职务便利,在临储粮指标分配、工作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5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张天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黑龙江省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东胜违规由下属单位支付个人费用、受贿案。胡东胜多次安排省粮食局下属单位为其报销住房装修材料、购买手机等个人费用,无偿接受省粮食局下属单位提供的因私客房住宿及服务;利用职务便利,在粮食收储业务、粮仓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90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胡东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福建省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卢林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储备粮监管不力、受贿案。卢林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某民营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代其个人持有福州市原粮食局牵头筹建的混合所有制企业12%股份;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相关企业在动态储备粮采购和轮换业务中出现“以陈顶新”“转圈粮”、擅自动用等问题;在应急储备粮项目、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74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卢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储粮集团公司广西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张东升挪用公款、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案。张东升通过签订虚假粮食购销协议等方式,将公款1.1亿余元挪用给他人,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便利,在粮食储运工程、临储粮收储库点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60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属经营的企业提供散粮车服务,造成国有资产损失440万余元,涉嫌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张东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安徽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新开“以陈顶新”“先收后转”、违规出借钱款收取高息、受贿案。周新开在收储政策性粮食过程中,伙同或安排他人,违规将先前收购的商品粮、陈粮共计1.15万余吨,转为价格更高的“托市粮”,非法套取差价;向业务往来单位人员放贷230万元,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便利,在经营粮食业务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9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周新开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陕西粮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东锋违规销售储备粮、违规管理专项资金、受贿案。王东锋违规安排轮换销售3.89万余吨省级储备稻谷,致使省级储备粮长期空库、亏库;违规将下属企业的4.25亿元储备粮专项资金与经营性资金混用,造成粮食安全风险;利用职务便利,在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粮食业务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675万余元。王东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广东省韶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原主任熊军虚假轮换粮食、代储成品粮监管不力、贪污、受贿案。熊军违规安排虚假轮换粮食,致使储备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监管不力,对相关企业包干轮换的储备大米存在严重质量及数量不足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购粮价格等方式,侵吞公款1300余万元,涉嫌贪污犯罪;在粮食代储、轮换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7万余元,涉嫌受贿犯罪。熊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第一、第三粮库原主任曾贵良虚假轮换、违规代储储备粮、挪用公款、受贿案。曾贵良违规决定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在未实际发生购销业务情况下,虚假轮换市级储备粮,套取财政补贴;违规租用无资质的仓库,代储市级储备粮;擅自决定将公款8600余万元挪用给他人;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粮库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0万余元。曾贵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上述十起案件均是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查办,涉及政策性粮食收储、销售、轮换及监管等重点环节,反映出当前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存量尚未见底、增量还在发生,特别是监管缺失缺位、内外勾结、执法不严等问题突出,“靠粮吃粮”易发多发,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施治、实现根治任重道远。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这些典型案例,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持续释放了深入整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将集中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紧抓不放,务求实效。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紧盯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重点、难点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打出声势气势,形成高压氛围。要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推动基层国有粮库强化内部治理,坚决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着力解决监管缺失缺位问题。要探索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结合查办涉粮腐败案件,查找制度漏洞、监管漏洞,一体谋划和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加快推进智慧粮库建设,深化粮食储备和购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治理、长效治理取得新成效。

标签:粮食   犯罪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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