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权利:紧勒违法违规用地的又一道缰绳(农民地里的秸秆除了焚烧,还有别的好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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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农民土地权利:紧勒违法违规用地的又一道缰绳

2、农民地里的秸秆除了焚烧,还有别的好办法吗?

农民土地权利:紧勒违法违规用地的又一道缰绳

农民土地权利:紧勒违法违规用地的又一道缰绳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对集体土地征收问题作出了规定。半月谈记者最近在中西部一些地方采访了解到,不少基层群众希望物权法成为保障农民土地权利的“护身符”。与此同时,农民权利的加强有望限制一些政府部门不规范的行政行为,成为紧勒违法违规用地的又一道缰绳。
  政府监管和农民维权将形成双重监督
  “这些地都是亩产1500斤粮食的好田,去年春天还种着稻子,可秋收时就被开发商推平了!”河南省固始县方集镇独山社区一位农民痛心地告诉记者。
  独山社区三组农民刘西举说,2006年初,镇、社区干部通知群众要征收部分耕地,群众不同意,可干部们说征地手续已办齐。2006年11月,固始县国土资源局调查后认定,方集镇政府征地手续不全,属于违法。群众立即拿着国土局开出的处罚文件,找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求退还群众耕地。可镇干部却对刘西举等人说,征地手续正在补办,不久就会批下来。最近,方集镇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镇上已经缴纳了罚款,并取得相关“合法”手续。
  “未批先占”、“以罚代批”是一些地方政府违法占用土地的典型手法。类似的“门道”还有:有的将基本农田改成一般耕地,有的将一般耕地改成建设预留地,有的化整为零、少批多占,绕过土地审批“高压线”,等等。
  以上种种瞒骗的手法都只是针对上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并没有针对失地农民的具体措施。这恰恰暴露了在违法违规占地过程中农民话语权的缺失。事实上,征地协议往往由代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村委会代表村民签订,而一些村干部在谈判过程中并不能真正代表全体村民的利益,有的甚至收受“好处”,成了征地方的代言人和执行者。
  针对这种情况,物权法突出强调了农民对土地的权利,规定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国家物权一样,“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公共利益”让地方政府摆正位置
  河南省开封县城关镇范庄村农民反映,县政府2005年计划征收范庄村三组部分农田搞房地产开发,农民不同意。2006年6月,公安部门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刑事拘留农民代表,并和群众发生冲突。记者前不久重访范庄村,不少村民仍然情绪激动,他们认为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和开发商勾结侵害农民利益。一位村民气愤地对记者说:“如果政府修路,我们理所当然要支持。现在是老板要盖楼,政府凭什么撵我们!”
  半月谈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一些基层群众反映,过去土地征收存在过多过滥现象,“凡占必批”,对征地的限制有待加强。物权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这等于给违法征地念上了“公共利益”的“紧箍咒”。一些群众则表示,要对不属“公共利益”的官商勾结行为坚决说“不”。
  如何界定“公共利益”,是决定“紧箍咒”灵不灵的关键之一。物权法并未就公共利益的范围进行专门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反复研究认为,在不同领域内,在不同情形下,公共利益是不同的,情况相当复杂。有关部门正在考虑以单行法的形式对此进行规定。
  物权法配套措施:增加征地成本,完善批地制度
  地方政府依附在土地之上的政绩利益、财政利益、金融利益,是不断衍生占地冲动的关键。专家建议,物权法施行后,必须采取改革征地制度、创立土地财产税、调控土地融资等一系列政策举措,打破地方政府“圈地”“卖地”利益链,平衡利益分配。
  物权法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关于征地补偿必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小映指出,提高对失地农民的补偿费用,对抑制征地冲动将产生积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娄伟认为,仅靠物权法等法律还不能完全遏制地方政府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现在地方政府和干部频繁修改规划,违法违规滥占基本农田却无从查处,关键在于他们“左手违法、右手执法”,将农民和社会公众排斥在监督体系之外。他建议,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必须尽快实行占用听证和公告制度,征地理由、征地用途、征地位置、征地补偿必须公开,变“暗箱地政”为“阳光地政”。


农民地里的秸秆除了焚烧,还有别的好办法吗?

农民地里的秸秆除了焚烧,还有别的好办法吗?

秸杆是农民种地,年年都要面对的处理难题,以前还可以焚烧,但随着国家对环保的重视,秸秆已经被明令禁止焚烧了,那么举杆还该怎么处理呢?用一下几点,可以解决举杆的问题。

一,秸杆还田法,也就是深埋,增加土地有机质,间接增加土地的肥沃,坏处容易滋生害虫,影响农作物生产,这种方法用的少。

二,秸杆打包回收,卖给发电厂,造纸厂,从中增加收入,这个方法种植大户可形。

三,秸杆打包回家粉碎后做饲料,对养殖业来说比较好。

四,秸杆制作有机肥,把桔杆都收集到一起,让它自己慢慢腐烂,第二年开春把腐烂的秸杆当肥料撒入田里。

五,秸杆收集粉碎后,经过加工可以种磨菇,当然这个需要技术指导。

桔杆的利用其实很多的,,也有很多的经济效益,这里举例几种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总会有合适的办法,把秸杆变废为宝。

除草鸡,除草鹅效率不行,果园太多草要用除草剂吗?

果园除草不能用除草剂。

国家现在不提倡用除草剂对果园进行杂草处理。果园的土地,土壤商情也不适合我们长期使用除草剂。

10年以前我们果农大部分用除草剂进行果园杂草处理,10年以后我们这边政府明文规定不能用除草剂进行除草。

我们这里是国家一级水源地保护区,除草剂是一种极难分解的有害化学物质,所以国家规定果园除草不能用除草剂。

另外,除草剂会对土壤造成伤害。过多的使用除草剂会造成土壤板结,底肥,基肥,追肥不容易被果树吸收。

常年使用除草剂的果园,在果树的生长,开花,坐果方面均比未使用过除草剂的果园表现差。

所以,及时国家不规定,使用除草剂的果农也越来越少了。

那么果园怎么进行除草呢?除了题主所述的除草鸡,除草鸭之外,我们要进行人工除草。

第一,在春耕时期,对果园进行除草。

春耕春播时期,正好是杂草刚刚萌芽的时期,此时对果园进行一次深耕,将土壤中的草种子翻出来,以降低杂草的发芽率,达到除草的目的。

第二,在果树开花之前,杂草发芽钻出土壤1-2厘米时对果园进行除草。

这个时期一般果农已经完成了,果园基肥,底肥施肥工作,而果树的花将开未开,果农就有几天甚至十几天的时间对果园里的杂草进行清楚。而此时,杂草刚刚钻出地面,根系还未完全发育长大,此时除草也可以省不少力气。

第三,在果树谢花,人工授粉完成以后对果园进行最后一次人工除草。

这个时期,有些如苦菜子,荠菜,灰菜已经长到十几厘米有些甚至更好。此时人工除草已经很费力气了,但此时正是果树坐果,幼果发育的关键时期,也是果树需要养分最关键的时期。此时对果园杂草清理,不仅可以清楚杂草,更可以减少杂草对肥料的争夺,为果树提供更多的养分,减少肥料的浪费。

第四,夏季高温时期,对杂草进行清理。

这个时期,杂草不再仅仅是杂草。此时由于高温,高湿度,杂草的存在对土壤的商情起到了保护作用,可以很好的保证果园土壤的商情,对果树的成长,果实的成长反而起到了保护作用。

此时一般,选用割草机不定时进行切割作业。既保证了土壤的商情,保证果实的正常生长,也可以控制杂草不会疯狂生长,跟果树争夺养分。

俗话说得好,只要不立秋,杂草就永远锄不净。而现在国家不提倡用除草剂,我们自己也不愿意用除草剂。那么,果园杂草在不使用除草剂的情况下,就必须进行人工除草,这也是农业,农民苦累的一个原因。

果园里除草也可以变相的唯物主义的进行,杂草有时是阻力,有时候又是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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