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机具质量状况稳定 农民满意度稳步提升(补贴率如何定过高补贴为何危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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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补贴机具质量状况稳定 农民满意度稳步提升

2、补贴率如何定过高补贴为何危害大

3、补贴申报中的那些小技巧和你不知道的事

4、补贴监督靠农民,靠企业

补贴机具质量状况稳定 农民满意度稳步提升

补贴机具质量状况稳定 农民满意度稳步提升

——农业部开展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大补贴机具质量保障力度,保护和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的发展,2012年农业部派出6个督导组分赴山西、云南、广东、陕西、江苏、吉林开展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工作。督导组共检查了14家生产企业的补贴机具质量保障能力,查看了26家经销商的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情况,走访了133名补贴机具用户,并进行了“补贴机具用户满意度”调查。总体看来,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状况保持稳定,农民对补贴机具质量总体满意度稳步提升,达到了83.99,比去年提高了0.51个点。

  一是生产企业对补贴机具质量保障较好。督导检查的14家农机生产企业,规模以大中型为主。在人员配备和科研能力上,14家企业均配备一定比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三包服务人员,能够进行自主研发新产品,注重将售后服务与产品更新和技术研发相融合,强化产品的适用性。在生产方式和质量控制上,主要以自主加工生产为主,建立了较好的检验制度,有11家企业的产品出厂记录保存期限超过三年,符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在售后服务上,能够对用户操作不当、缺乏维护保养和超负荷使用等主要原因造成的故障提供较完善的售后服务。

  二是经销企业对补贴机具质量控制较严。督导检查的26家经销企业,在资质条件等方面符合《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农业机械经营业务均在2年以上。具备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注册资金超过50万元的有24家,占92.31%。经销商能够执行进货检验验收制度,验收方式主要以查看检验合格证为主,84.6%的经销企业能够建立销售台帐记录,且记录内容较全面。

  三是购机用户对补贴机具质量满意度较高。针对农业机械的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对133名农机用户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用户对补贴机具质量的总体满意度为83.99,比2011年提高了0.51个点。其中产品质量的满意度为87.66,作业质量的满意度为87.38,维修质量的满意度为80.54,服务质量的满意度为80.38。与去年相比,产品质量满意度提高了2.03个点,作业质量提高了1.12个点,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基本与去年基本持平。

  本次督导的六个省份农机化主管部门能够充分认识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农机化发展情况,制定了省级补贴机具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省内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促进了补贴机具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了广大购机者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督导工作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和调研分析等方式,对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督导过程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力求随机调研、现场办公解决问题,体察民情、听取民意、解决民忧。通过督导检查,也发现了一些在农机质量监管、保障督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部分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虽然本次督导的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能够建立相应制度,规范生产和经营行为。但是农机生产企业是保证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承担着保障质量的艰巨任务。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还应进一步加大对生产企业的政策引导,夯实质量保障的基础,提高生产企业现代化的质量管理意识,推动企业更新和完善农机加工、装备、检测设备,提升工作人员质量意识。要充分利用发挥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推广目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加强对企业制造、质量保障的监管力度,逐步提升农机行业的整体制造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

  二是进一步提高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连续两年的督导中,服务质量满意度均处在四个质量满意度的末位,不得不引起有关部门高度的重视。总的看来,在机具保有量大幅增加,制造企业如火如荼发展的大背景下,农机经销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维修网点的建设还相对滞后,特别是零配件供应和质量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机化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要针对农机化服务质量开展相应的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对经销企业的管理,明晰经销企业的质量保障责任和作用,鼓励企业增加对售后服务、维修能力的投入,出台零配件供应和保障的相关规定,解决农民“用得好”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增强农民维权保障意识。农民的投诉不主动、维权意识不强等问题,甚至是投诉无门,解决无望,用户只好自费维修,给农户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虽然近几年省市县三级的投诉机构逐步健全,但是由于宣传不到位,农民不了解农机投诉工作,不知道如何维权。要加大农机投诉宣传工作,在充分利用现有已开展的3.15维权护农活动的同时,创新宣传方式和内容,让农机投诉机构、投诉电话、受理内容等信息真正的被农民熟知,发挥投诉机构的维权作用,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

  四是进一步加强农机使用技术培训。督导检查还发现农户在机具使用中重使用、轻保养、超负荷使用的现象比较普遍,维修保养相对欠缺。要加强农机使用操作技术培训,提高农机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注重培训的效果,避免重形式、走过场的培训方式,既要知道如何操作,更要让农民懂原理,会保养,知安全。真正发挥出农业机械保障粮食增产,促进农民增收的积极作用。

补贴率如何定过高补贴为何危害大

补贴率如何定过高补贴为何危害大

  2015年,黄淮海平原某县为促进秸秆禁烧,出台促进农民购买大马力拖拉机的鼓励政策,在中央购机补贴的基础上,再由县乡镇补贴30%甚至更多,同时还予以贷款。农民甚至不掏钱就可以开回部分机型的机械。在这个“特惠政策”的引诱下,该县农民当年购买大马力拖拉机达2000台以上,而常规年份一般不超过400台。一下子增加了这么多的拖拉机,兴奋之余也带来了一连串政府始料未及的问题:首先,资金不足,需要的补贴款远超预算安排;其次,大量拖拉机干不足活,甚至无活可干;紧接着,又有农民反映所购拖拉机的质量不达标,配套设施不足、维修等问题也相应出现。
  政府花费大笔资金,想做一件惠农的好事,为什么却导致了这种局面?
  补贴率设定的玄机
  在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中,“补什么?补多少?如何补?”是三个首要问题。在政策设计之初,设计者对补多少的问题是经过仔细研究的。将初始补贴比例确定在30%,有比较充分的依据:
  农民要占主体,拿大头。农民是农机化市场的经营主体,也是购机主体,应该承担投入的主要部分。“官办农机化”的老路已被实践证明是一条死路,因为在农机化生产经营活动中,只有经营者对投入负责任,才会有好的经营效果。而让农民负责任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一定要将他们的自身投入作为主体,政府只起辅助作用,通过补贴支持,引导其发展。
  补贴率的高或低将带来市场波动。一般发达国家在实现农机化过程中,都经历过对购机开展补贴的政策阶段,一般补贴率设定在10%至50%之间。补贴过低,政策拉动力不足;补贴过高,一方面会造成农机化市场的大幅波动,另一方面可能造成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因此,补贴率定在30%,是比较科学合理的数值。
  “定比补贴”到“定额补贴”
  进入到实际操作阶段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复杂性开始凸显。在没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时,农机市场上只有买方和卖方,是一个两方博弈的自由竞争市场。实施购机补贴之后,形成了三方博弈的局面,需求(农户)、供给(产销商)、补贴(政府)三方共同影响市场。
  原来在自由竞争市场下的农机市场销售价格,在补贴的影响下会产生变异,也就是补贴基础会变异。在定比补贴方式下,当补贴率确定后,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会千方百计地提高产品的补贴基准(产品价格),以便获得更高的补贴额。
  比如A、B两企业,都生产同类型拖拉机。原市场售价分别是9万元、10万,分别补贴2.7万和3万元。为了获得更多的补贴,A企业会向B企业的产品价格看齐,甚至价格定得更高,自然第二年的售价可能分别为11万元和13万元,第三年可能更高。大约在执行定比补贴两三年后,陆续有省市开始试水“定额补贴”。2008年起,农业部全面推行定额补贴,即同类型农机产品采用一样的补贴额。
  两种补贴方式的比较
  直到今天,仍然不时有回到“按比例补贴”的声音出现。从理论上说,“定比补贴”指向精准,引导明确,易于操作。但是,在行政监管跟不上、市场环境不诚信的背景下,可能引发被补贴产品的价格疯涨,稀释政策效果,导致政策失灵。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定额补贴有更强的可操作性。采用定额补贴以来,确保了购机补贴政策实施的持续平稳,有效抑制了一度虚高疯涨的农机产品市场价格。但补贴额的确定,难以做到精准。一是分档的合理性问题。“宜粗不宜细”的分档原则,简化了分档环节的工作,却使得补贴额的确定失之粗放。二是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同类型产品中,低端产品获得了更高的补贴率,而高端产品处于劣势,不利于农机产品的升级和创新,也部分违背了购置补贴的政策初衷。农业部目前规定“补贴率按照不高于该档所有产品近年(或上年)市场平均价格的30%测定”,这无疑是目前的一个最优选。
  过高补贴带来的危害
  过低的补贴自然会降低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效果,最不济,也就是回归自由市场机制。相反,在我国农机购置补贴的各地实践中,不合理的过高补贴却屡屡出现。地方出台农机高额补贴政策的原因有多个方面:一是地方政府希望用高额补贴的手段,推动某一类机械化作业超常规发展,以迅速解决当前面临的难题,如近期围绕秸秆禁烧的相关机具;二是农机化主管部门希望对某一类机具的发展加以重点引导,如曾经的水稻插秧机;三是企业通过政策攻关或虚报成本价格,从而获得政策倾斜。高额补贴确实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提升某一类农机具的拥有量,造成农机市场的暂时繁荣。但是,这种发展方式对地方农机化的长期健康发展有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市场失衡。补贴区域内购机量剧增,实际上是市场需求的提前释放,市场的均衡性和持续性遭破坏,后续市场会表现为销售量的大起大落和销售价格的大涨大跌。
  经营低效。农民在低投入甚至不投入的诱惑下盲目购机,但是一定时间内,区域总作业量不变,大量新增农机具使用效率低、闲置率高,不能产生高的效益。
  地方财政资金外流。与相邻区域补贴额差别越大,越容易诱发违规倒卖。有些较长期实行高补贴的地区,甚至出现了专门从事倒卖补贴机具的产业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成为不法分子牟利的新手段。而对于实行高补贴的地方政府,则实际形成地方财政资金的外流。
  使用周期缩短。造成农机产品过度更新,极大地缩短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催生了我国农机经营粗放式、高投入、低产出、靠补贴的低效率经营模式。
  放大“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例如,对市场平均价格10万元的拖拉机补贴8万元时,市场上最先被抢空的,却是售价仅为7万元的机器。花很少钱甚至不花钱使得农民购机者对品牌、性能、质量、服务的认知敏感度下降,正常市场竞争被破坏。
  增加公共服务压力。局部激增的农机具会突然加重农机化公共服务的压力,加剧农机维修难、行路难、停放难的局面,农机生产的安全、农机经营市场的规范都是需要同步应对解决的课题。
  加大购机补贴资金不足的矛盾。目前,在我国不少地区,中央财政购机补贴资金仍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地方政府的高补贴往往捆绑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形成所谓的“累加补贴”。更有不少农机经销商为抢占市场份额、牟取高额利润,不惜孤注一掷,采用“差额购机”的方式营销。一旦销量暴涨,必然导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出现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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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报中的那些小技巧和你不知道的事

补贴申报中的那些小技巧和你不知道的事

资料图

补贴这个词一直是我们很关心的问题,国家的补贴这么多,可有的你却还不知道,知道了也不知道怎么申报,怎么去领。那哪行。

其实,国家经常都有好消息发布,今年的好消息特别多。在2017年国家加大了多农业的补贴力度,提高了在农业上的补贴金额,这个是大家都知道的。那么,在申报的过程中还有哪些是你不知道的呢?

申报农业补贴找哪些部门、哪些科室最有用?

申请农业补贴可以找当地的农业局、农办、财政局、农综办、旅游局、科技局、林业局、发改委等。以上部门每年都能申报,每个项目在20到60万元范围的较多,如中央财政项目一般都在几百万至上千万元。

也可以找水利局、环保局、老区扶贫办、经贸局等。这些项目资金少些,5到20万居多。

当然,根据具体项目的不同,要针对性的选择你要找的部门和科室,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些具体的科室职能,供大家参考(各地部门设置可能会有所不同):

1.经营管理科

这个科室主要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未来国家支持合作社的补贴资金,是优先扶持示范社的。换句话说,假如你的合作社没有拿到示范社的牌子,那今后你申请政策的成功概率就不是很大。大家申请合作社示范社,很多工作都需要和经营管理科沟通。有些地方可能会设立一个经管站,也是主管合作社发展的部门。

2.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这个科室主要负责实施“菜篮子工程”,所以,咱们对菜篮子这个项目不懂的,可以到这个科室去咨询了解,想申报菜篮子项目的,也可以多跟这个部门做好沟通工作。

3.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们平常都称它为“扶贫办” ,主要负责扶贫资金和扶贫基金的划拨、管理、监督工作。

近两年来扶贫资金不断加大,具体可以看我们昨天发的文章。扶贫项目主要支持企业或者合作社,申请扶贫资金直接去找扶贫办就可以,目前基本县扶贫办就可以批复扶贫项目,不用上报到市级、省级去审批。

4.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它主要负责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推荐、申报,以及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初选和申报工作。一般企业和合作社要多与这个科室建立良好沟通机制。

此外,由于现在有很多农业项目都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此补贴申请并不限于农业部门,能想到的部门其实大家都可以去咨询。

申报中的那些小技巧和你不知道的事

有人说,拿农业补贴全靠关系。其实很多时候不是关系不到位导致申请失败,也有很多人是因为申请方式不对。一些必知的注意事项如下:

1.每年各省项目都很多,也有竞争,所以每个项目从通知到申报截止时间都很短,因此应和以上这些部门保持良好沟通,以便第一时间获得信息从而顺利完成申报。

2.要找好一些科研院校并建立良好关系,因为一些项目要与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挂钩、合作。

3.企业申报农业项目的必备材料:企业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产负债表、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者土地租用合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当地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明、贷款证明、环评报告、企业获得荣誉证书。

4.企业在申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时,具备的条件:

⑴是申报单位有法人资格,在工商局注册,有工商执照,有代码证等;

⑵是经营期限两年以上,并且连续盈利,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实力,有较强的资金能力;

⑶是近两年资金负债率小于或等于95%,银行信用等级A级;

⑷是开发的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这一点主要看企业提供的可研报告;

⑸是带动农民能力强,与农民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

⑹是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机制;

⑺是企业经济效益好,能够确保用企业盈利归还财政有偿资金。也就是企业借资金后,能够获得盈利并归还贷款;

5.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申报要求多,资金也大,所以有条件的都要搞一些深加工项目,投资可以小些。

此项目必须提供主要材料才符合申报要求:

⑴产业化龙头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法人、地址、电话、负债表、资产等;

⑵做单个项目的可研报告;

⑶项目的近期审计报告;

⑷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⑸必须有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价意见;

⑹专家对本项目的初步评估意见;

⑺申报产业项目的资金规模。

6.申报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企业必须具备一下条件:

以农产品加工(包括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特色农产品)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品的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并占总销售收入的70%以上;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卫生事故;企业具有比较健全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HACCP认证;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低于6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带动农户增收作用明显;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过程中,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国产原料占所需原料的75%以上(其中大豆国产原料使用比例为50%以上);企业产品在同行业中居领先水平,原料综合利用率高,主管产品产销率达90%以上等。

7.申请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这个项目每个省都有,投资额度一般是100万元以下(科技部规定80万元以上属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由国家科技部审批;80万元以下是一般项目,由各省科技厅审批即可),且一般为无偿投资。

资金由科技部管理,各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县、市直接报到省,如果省科技厅能够批准,基本上这个项目就能被批准。每个省每年还有星火计划项目,资金在20~60万元,一般企业申报成功率都很高。项目都可以通过当地科技部门直接申请这个资金。

8.支持新农村建设,国家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支持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转化;农产品加工转化的研发;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发展绿色农业;出口基地、产业集群和示范企业建设。

虽然补贴政策看起来似乎很复杂,仔细分类下来是很简单的,只是在优惠政策类、补贴类、专项扶持类,对于不同的政策类别需要对症下药才能稳操胜券。国家对于农业的补贴政策非常大,项目逐渐增多,金额也越来越大,所以在农业生产中,有些补贴需要村民们注意,如果能申请的尽快申请。

补贴监督靠农民,靠企业

补贴监督靠农民,靠企业

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测算座谈会上,农机化司司长李伟国说,加强(购机补贴实施)社会监督,要引导相关方共同参与政策实施监督,主要手段就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让农民、社会和企业来监督。从实际分析看,补贴政策实施中的许多问题不在农民,农民违规量小,主要还是由企业违规行为引发,企业违规影响大、性质恶劣。因此,今后我们的监管重点在企业。监管企业行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事项,引导企业之间相互监督。有些技术性很强的问题,农机管理人员不一定清楚,但产销企业在行,他们最清楚,他们的举报投诉很有针对性,并且很到位。加强社会监督特别是企业间的监督,有助于维护诚信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一定要让违规企业得不偿失,要痛,要有震慑。一定要形成信息的联动。不管是通用类还是非通用类,在一个省发现问题,各省之间要形成相应的联动查处机制,要建立健全违规企业被查处信息的传导机制,确保一省发现问题,其他相关省份能及时获得,让各省带着线索进行预防和自检,否则企业在这里被处罚,在那里还在享受补贴。一定要规范处罚措施流程。对企业的处罚要逐步建立起相应的规范。比如什么情况下应该暂停,暂停以后到什么情况可以恢复;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取消;什么情况下是暂停一个产品,什么情况下是暂停所有产品,等等。要研究制定这样一个指导性规范,至少是一个大概的。通过这样的规范,加大对企业的威慑力;也可以指导各省有相对统一和一致的违规处理标准。

(三)特别关注个别产品实际补贴比例畸高问题的调整处理。原来讲的30%是同类同档机具相对的测算标准上限,但涉及到同档次内某一个具体产品,有的实际补贴比例可能是20%,有的可能是30%以上,这种在30%左右适当浮动的情况是正常的,包括在年度内波动也是正常的。但是,对个别产品出现补贴比例畸高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有重大技术突破或原材料价格下滑带来的农机制造成本下降,企业采取降价促销手段,很正常。但补贴实际比例太高,如超过60%,甚至出现价补倒挂,就不正常了,一定是该具体产品在质量、性能、配置等方面出现了大问题,比如今年处理的茶叶风选机、喷滴灌产品等。对这些极不正常的问题,一旦发现要及时处理。首先要暂停补贴,然后去调查研究和处理。关于年度补贴额调整问题,对同档次的限额,年度内一般可不作调整,可以对问题产品进行个别定向调整。

如何发现这类问题,主要还是依靠县以下基层部门。对情况最清楚的是基层一线的部门和同志,要研究给予他们一定的应急处理权限。如果情况属实的马上暂停;如果情况不清楚,马上调查。怎么调查,怎么判断,怎么下结论,各地要做一些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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