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恒新:为农机化水平实现70%砥砺前行(刘恒新:加强扶持与引导 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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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恒新:为农机化水平实现70%砥砺前行 ♂
刘恒新:为农机化水平实现70%砥砺前行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站长 刘恒新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农机化技术推广事业和农机安全监理事业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一年。
2016年,在农业部党组正确领导和农机化司精心指导下,农业部农机推广(监理)总站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领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和安全监理系统脚踏实地、学做并进、俯身疾行,全力做好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安全监理、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技术支撑和自身建设工作,为全国农机化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总站高扬“科学推广、文明监理”的核心价值观,弘扬“敬业、务实、规范、专注、服务”的总站精神,在重视自身建设的同时,注重发挥国家农机推广机构和农机监理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2016年,总站组织专家指导组开展专题调研、项目检查、技术指导,组织举办培训班、现场会,组织开展全程机械化技术试验验证,积极投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
2016年,总站举办了首届“中国农机推广田间日”活动。启用“中国农机推广田间日”活动品牌和标志,突出“创新、体验、参与、互动”的活动特点,实现了农机化技术推广方式的与时俱进,创新了推广服务供给方法,提高了技术推广的质量和效率。
2016年,总站与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密切协作,在国际农机展期间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演示和展示活动。总站组织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演示”和“绿色环保机械化技术专题报告会”向社会展示了农机推广工作的新成果。
2016年,全国农机推广站长会提出的全国农机推广“先导引领、桥梁纽带、支撑服务”三大作用和全系统应大力推进的“六化建设”为全国农机推广系统指明了前进的路径。
2016年,总站着力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着力提高基层农机监理机构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16年,总站申报的《油菜机械化精量播种与联合收获技术研究及推广》和《山地拖拉机及耕作技术示范与推广》两个农业技术成果奖项双双被评为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
旧岁已逝,新年已至。成绩属于过去,新年更需努力。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总站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全面贯彻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总目标,引领全国农机推广和安全监理系统,强化创新驱动,提升服务能力,大力推广农机化技术,积极防控农机安全事故,助力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我国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安全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
全国10万农机推广人员作为农机化技术推广的主力军,全国10万农机监理人员作为农机化安全发展的“护航人”,职责明确,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埋头苦干,砥励前行,撸起袖子加油干,为2020年我国农机化水平实现70%的历史性跨越而不懈努力!
在辞旧迎新之际,我代表农业部农机推广(监理)总站向全国农机推广、农机安全监理系统的同志表示诚挚的慰问!向关心支持农机推广、安全监理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祝大家新春快乐!工作顺利!
刘恒新:加强扶持与引导 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
刘恒新:加强扶持与引导 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刘恒新副司长在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理事长培训班上的讲话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农村生产经营体制、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的迫切需要。去年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建设活动以来,共有206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被命名为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今天,我们在山东潍坊举办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理事长培训班,目的是深入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农机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各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本次培训班也是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农机生产企业开展“社企合作”,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借此机会,我就当前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形势和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措施,讲两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当前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形势
近年来,特别是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实施以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和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紧紧抓住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大幅度增加,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热情高涨的有利时机,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大胆实践,大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成为当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中的一大亮点。
前不久,我们对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做了一次调查,从汇总的情况来看,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好势头,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合作社的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据统计,2007年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4435个,2008年达到8266个,2009年达到14902个,2010年达到21760个。从2008年到2010年这三年间,年增农机合作社数量分别达到4000个、6000个、7000个左右,新增数量屡创新高。其中河南省农机合作社数量最多,达到3520个;山东、山西、吉林、安徽、湖北等省合作社数量的年增幅均超过60%,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
二是合作社的综合实力大幅提升。2010年,全国农机专业合作拥有农机具125.5万(台)套(其中拖拉机27.2万台、收获机械14.2万台、插秧机6.1万台),农业机械原值达到343.3亿元。平均每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农机具58台套,拥有机械原值超过150万元。黑龙江省已建成农机装备1000万元级别的农机专业合作社440个,2000万元级别的农机专业合作社7个。全省相当一部分农机合作社拥有标准化的机库、维修间、储油库等基础设施,综合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三是合作社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2010年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服务总面积达5.59亿亩,较2008年增加3.8亿亩,占全国农机化作业总面积11.1%;服务农户的总数量达到2037.6万户,占全国农户数的7.8%,平均每个合作社服务农户数量936户。许多农机专业合作社由初期的机收、机插为主的单项作业,逐步向耕种收一条龙、全程保姆式服务、流转承包土地等综合性作业服务拓展,并延伸到农机维修、零配件供应、农资代购代销和农产品销售等多种经营领域。
四是合作社的经营效益不断提高。2010年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总收入达到202.7亿元,是2008年56.5亿元的3倍多,其中田间作业收入177.1亿元,维修服务收入6.9亿元。每个合作社的平均年收入达93万元,比2008年增长了14万元。农机合作社服务总收入占全国农机户总收入的比重由2008年的1.8%提高到2010年的5.9%,增幅超过4个百分点。
各地在大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工作中,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总结了好的经验。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坚持政策扶持,推动投入主体多元化。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力度,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明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明确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实行多购多补。天津、河北、黑龙江、河南、山西、湖北、江苏、浙江、山东、安徽、四川、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等省(区)先后出台了鼓励支持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或开展示范建设的意见和办法。从购机补贴、报废更新、税收保险、贷款融资、作业补助、教育培训、用地保障以及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河南、黑龙江、天津、山西、山东、陕西、安徽、江苏等地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河南省政府共安排1.045亿元,对919个农机合作社给予资金扶持或机具奖励。山东省财政连续3年分别安排600至700万元专项资金,每年重点扶持建设l0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用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技术服务手段。2010年各级财政投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总额达61.57亿元。在中央、地方一系列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引导下,许多农场、企业等社会组织纷纷投资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吸引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逐步形成以国家资金为引导,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坚持因势利导,推动创办经营多样化。各地适应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尊新重农民群众意愿,充分考虑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的阶段特点,选择适合的农机合作社发展形式,不搞一刀切,不套一种模式。山东、河南、黑龙江省积极引导多种方式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形成了能人带动型、村集体作业队转制型、工商企业投资型、基层农机服务机构领办型等类型。在合作模式上形成了劳动合作式、劳动资本合作式、农机服务与土地经营结合式等模式。各地深入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行动,树立了一批可学可比的样板。江苏省先后对“百佳农机大户”、跨区作业先进服务组织、明星农机服务组织等进行了表彰奖励。广西组织开展了创建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活动,选出了170个广西明星农机专业合作社。在这些典型的示范带动下,各地合作社保持了快速发展。
第三,坚持量质并重,推动运行机制规范化。为引导和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维护合作社及其成员合法利益,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农业部印发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合同》。各地通过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经验,不断探索农机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和财务制度,提升发展质量和规范化建设水平,初步形成了依法办社,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良好局面。江苏、山东、广西等省(区)先后印发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从基础设施、运行机制、财务制度、服务规模和经济效益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标准。目前,山东省达到“五有”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农机专业合作社676个,占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的30%左右。浙江省随机抽取了100个合作社进行调查,规章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运行良好的占87%。
第四,坚持效益为先,推动服务方式市场化。有效益是合作社生存发展的关键。各地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在自愿、互利、平等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合作社开展订单服务、租赁服务、承包服务、跨区作业、一条龙服务、代耕代种等多种服务形式,通过合理配置机具,增加作业量,科学组织调度,较好地满足了农机户和广大农民的需要,促进了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2010年湖北省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农机作业服务收入15.5亿元,比去年增加4.6亿元,增长42%;山西省参加合作社的社员平均收入2.7万元左右,玉米收割机3万元左右,比“单打独斗”的农机散户增收0.5~1万元左右,据山东省测算,农机手加入农机专业合作社可增加20%至30%的毛收入,纯收入可增加30%至50%。同时,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业价格比散机一般低5~10元/亩,农户也减少了成本支出,双方实现了效益最大化。
这些成效和经验,来自于基层的实践和创新,来自于大家的辛勤努力。在此,我代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对全国农机合作社的从业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
二、关于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路措施
各地的实践证明,农机专业合作社将农机经营者有效组织起来开展社会化服务,加强了农机拥有者和使用者的紧密联结,促进了土地、劳动力、资金、装备、技术、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扩大了农机作业服务规模,提高了机械利用率和农机经营效益,实现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有机统一,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从我国农机化发展趋势来看,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农机化生产作业的份额越来越高,服务农户和农村的范围越来越广,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加快和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是当前农机化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虽然近年来我国农机专业合作社保持快速发展势头,但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经营规模小、服务领域窄、经营管理人才缺乏、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总结经验,抓住当前农机化发展的大好机遇,增强做好指导、扶持、服务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性。
2009年农业部召开了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经验交流会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目标:“力争到2015年,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有大幅度增加,发展质量有明显提升,机制更加灵活,制度更加规范,服务领域更加宽广,效益更加明显,社会化服务程度显著提高,服务农户数达到整个农户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作业面积占到整个农机作业面积的四分之一以上,在农业机械化中的主体作用明显增强,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影响力、带动力充分显现。”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多样化创建、规范化运营、市场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方向,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切实搞好服务,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增加农机合作社的投入。一是优先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优先补贴,多购多补,支持发展先进成套的农机装备。二是优先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机化财政专项、基本建设、科研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新机具、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工作任务。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深松整地作业等,要积极委托有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承载和实施,有关项目经费可直接拨付给合作社。三是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机库棚和维修车间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并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先补”等方式予以补助,强化合作社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四是协调落实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税费减免政策。包括工商部门免除登记及审验费,交通部门对跨区作业的农机免收道路通行费,税务部门对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服务项目免征所得税。有条件的地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减免农机专业合作社操作人员的考试费用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检验等费用。五是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增加授信额度,实施政策性保险;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它社会资金投资农机专业合作社,逐步建立起国家扶持、群众自筹、集体入股、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二)加大示范引导力度,深入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继续在全国深入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建设活动,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示范合作社,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法组建、依法运作、依章办事、诚信服务。按照“部省共建、协同推进”的机制,将示范点建设与农机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示范点在新技术推广、创建平安农机、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把示范点建成农机化技术推广的先行点、农机化发展机制的创新点、农机化生产管理的样板点,引导带动周围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我们在强调加快发展的同时,更要强调规范发展。各地要大力推广应用《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机社会化服务标准合同》,推动实行统一签订作业合同、统一安排作业分工、统一作业质量标准,统一机具维修保养、统一采购零配件、统一收费与核算等“统一服务”。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本区域内已建和新建的合作社实行省市县三级建档管理,指定或聘任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建立联系点、列名指导等制度,重点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完善民主决策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不断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五有”规范化建设标准。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后劲。合作社的生存与发展需要好的带头人,离不开专业的经营和技术人才。在市场竞争中,谁经营好、有人才,谁就能适者生存、扩张发展,否则也会出现破产、倒闭。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制订培训规划,采取学历教育、远程教育、短期进修、参观考察多种形式,培养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门人才。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组织实施好农机培训阳光工程,重点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从业人员开展机具维修、驾驶操作、财务会计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合作社的运行质量。要培养一批善管理的合作社发展带头人,一批会经营的合作社理财专人,一批懂技术的合作社技术能人,全面提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
(四)加大企社共建力度,促进农机企业和农机合作社互动双赢。农机生产企业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实质上是赢得市场主体信任、培养潜在客户、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的长远之策,也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国家战略在“三农”领域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农机专业合作社也能及时得到企业的周到服务,在机具销售、零配件供应、技术培训等方面得到更多的优惠。这次福田雷沃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承办了首批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的培训任务,就是“企社共建”的一次成功实践。既有利于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扩大企业社会知名度,又有利于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人员开阔眼界,提高经营和服务水平。我们要充分发挥农机生产企业的作用,创造条件促进农机生产企业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一对一的结对共建,实现良性互动,达到合作共赢。另外,还要推动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联动”,加大对合作社的各种信贷支持,帮助解决合作社贷款难等问题。要推动成品油供应企业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开展送油下乡、送油到社活动,保障农业生产用油。
同志们,当前农机专业合作社正处在蓬勃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好、增长潜力大,前景十分光明。希望在座的各位理事长紧紧抓住这难得的发展机遇,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增加经营效益,带动农机手发家致富,支撑当地的农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为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做好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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