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贷款政策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官网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最新农机信息:云南农业贷款政策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官网,农机新产品,二手农机,农机补贴目录,农机价格查询,农机报价大全,更多农机资讯请查看:农机资讯

  云南农业贷款政策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官网

温馨提示:文章已超过123天没有更新,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摘要: 今天给各位分享云南农业贷款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官网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1、...

今天给各位分享云南农业贷款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官网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云南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
  • 2、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是什么?
  • 3、在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云南
  • 4、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条例

以云南农村信用社农户流动资金贷款为例:

一、申请条件

1、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拥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通过年检、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卡;

3、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

4、借款人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机构和经营管理制度;

5、企业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有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8、符合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其他有关贷款政策要求。

二、提交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3、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借款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

5、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证明等。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应申请材料;

2、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对贷款事项进行审查、审批;

3、双方签署信贷合同;

4、借款人提出提款申请;

5、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对提款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用款规定的由借款人进行自主支付或委托支付。

扩展资料:

一、贷款种类

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

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一次核定、在约定的期限及限额内随借随还、可循环使用的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利率

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规定,按农村信用社法人经营机构的贷款定价办法合理确定。

三、期限

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适用客户

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很多人都知道,一般常用的就是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但在农村,有一种独特的贷款方式,那就是农村信用社贷款。那么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是什么呢?

1、 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 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 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4、 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贷款保证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存款账户并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资信度的企业或经济实体。

5、 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6、 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权益、自筹资金比例必须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资料。

7、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

8、 借款人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贷款卡,并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

以上就是给各位带来的关于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了。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扩展资料

国家开发银行是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属国家政策性银行,其贷款主要投放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等重大项目的建设。早在2000年国家开发银行曾为我市发放贷款1.75亿元,用于荆沙大道及古城排水系统的建设。

2003年,国家开发银行为支持我市工业兴市加快工业新区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再次为我市提供15亿元贷款。贷款性质属政府信用贷款。政府信用贷款与传统的商业贷款有着本质区别。

政府信用贷款不需对工程项目进行逐个的银行商务评审,也不用企业提供具体的物质担保,而是把地方政府作为一类特殊的客户进行信用评审,其具体内容包括信用评级、信用发展度评价、风险限额和政府信用额度。

开发银行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相比,贷款期限长,政府可在较长时间内统筹安排资金,还款压力小,并免于债项评审和企业担保,贷款程序比商业银行贷款程序简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信用社贷款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云南农业贷款政策了规范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行为云南农业贷款政策,防范借贷风险,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及其服务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产权,是指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四荒地(荒山、荒地、荒丘、荒滩)使用权、林权、水利设施供水收益权、水域滩涂使用权(渔权)、农副产品所有权、大牲畜所有权和农村机械设备所有权以及其他依法可以抵押的农村财产权。第三条 办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第四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保障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有序推进。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的金融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本辖区内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相关服务工作。第五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管理服务平台、收储交易平台、资产评估平台和风险保障机制,负责农村产权的确权、收储、交易、评估以及风险保障等工作。第二章 抵押条件第六条 以农村产权抵押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抵押物应当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

(二)抵押物应当取得相关权属证书或者证明,共有的还应当有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承诺;

(三)法律法规和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以农村集体所有产权抵押的,应当有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抵押的书面决议和抵押人同意实现抵押权的书面承诺。第八条 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剩余期限;以通过流转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其流转期限。

原土地承包方不得将已流转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用于抵押。第九条 以农民房屋所有权作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一并抵押。第十条 以已出租的农村产权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十一条 以农村产权抵押的,抵押物价值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有资质的机构评估确定。第三章 抵押物登记第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设定抵押的,应当取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权属证书或者相关部门、组织出具的权利证明。第十三条 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抵押的,分别由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对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产权属性确定登记部门。第十四条 经审核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抵押权人根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他项权利证明发放贷款。

农户在自愿基础上可以相互担保或者组成联保小组,为联保小组成员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应当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组成员发放贷款。第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终止时,抵押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办理农村产权抵押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第四章 抵押权实现第十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实现抵押权:

(一)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期满,借款人不偿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而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履行合同的;

(三)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撤销的;

(四)其他导致借款人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第十七条 抵押权人以折价、拍卖、变卖、流转等方式实现抵押权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以农村四荒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用途。

关于云南农业贷款政策和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官网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标签:贷款   农村

广告咨询:18215288822   采购热线:18215288822

声明:农机大全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

载注明出处:http://nongjidaquan.com/news/276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