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地政策农业用地国家政策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最新农机信息:农业用地政策农业用地国家政策,农机新产品,二手农机,农机补贴目录,农机价格查询,农机报价大全,更多农机资讯请查看:农机资讯

  农业用地政策农业用地国家政策

温馨提示:文章已超过114天没有更新,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摘要: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业用地政策,以及农业用地国家政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本文目录一览:1、农村土地政策...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业用地政策,以及农业用地国家政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农村土地政策
  • 2、关于设施农用地政策
  • 3、国家对农田耕地的政策

农村土地最新政策有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农业用地政策,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农业用地政策,探索制定征收目录农业用地政策,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解读:国家为农业用地政策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1、所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就是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民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可以自主经营种植不违反国家政策的作物。后来,随着进城务工的农民把承包土地出租、转让给其农业用地政策他人。

2、受让人不拥有承包权,而是一种经营权。这样,就有了三种权利,即归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归原农户的承包权,以及归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权。为了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国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

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制定和完善我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加强设施农业项目的规范管理,科学引导和有效监管需同时发力。一是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建设。要根据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发展需要,在统筹协调保耕地、促发展、保权益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的完善。有必要将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科学管理,保障农业现代化的顺利推进。二是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的管理职责。要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的主导作用,农业农村部门应主动向社会公开行业发展政策与规划、设施类型和建设标准、农业环境保护、疫病防控等相关规定,积极引导设施农业有序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从目前开展的政策来看农业用地政策,针对农村土地的管理,主要会从三个方面来进行开展。其中包括农业用地政策了建立土地空间规划、对土地总体规划以及城乡的规划。相信通过以上的三大规划工作,农村的土地能得到有效地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农业用地政策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农业用地国家政策、农业用地政策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标签:土地   政策   农业用地   农村

广告咨询:18215288822   采购热线:18215288822

声明:农机大全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

载注明出处:http://nongjidaquan.com/news/2768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