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支持国外农业种植政策国家支持国外农业种植政策吗
国家支持国外农业种植政策国家支持国外农业种植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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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国家对农业有什么政策扶持
- 2、投资海外农业项目有没有补贴?
- 3、国家对农业种植类补贴都有哪些?都有啥政策扶持?
- 4、关于发达国家对农业的保护和生产补贴,例如欧盟,高手请进
- 5、中央对农业项目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鼓励与金融机构合作,大力扶持中小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财政贴息扶持力度,逐步减少对涉农企业的直接补助;鼓励与金融机构合作,大力扶持中小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坚持先确定范围、后据实结算的贷款贴息项目管理方式,建立拟贷款贴息项目单位名录;对列入名录且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利息的贷款进行贴息,贴息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贴息资金在2019年结算,项目明确为2019年度贴息项目。
扩展资料:
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相关要求规定:
1、要保持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严肃性,对于规划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进行集中扶持、连续扶持,着力打造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形成规模优势、品牌优势,区域优势。
2、坚持把“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作为扶持重点,坚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3、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优化产品产业结构、推进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种粮直补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区、市)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他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4年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机具种类主要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4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3.3%。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20亿元,具体奖励办法是依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测算奖励到县。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粮、饲料粮、种子用粮测算)大于1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两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4年,国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在西北实施地膜覆盖等旱作农业技术补助,在东北秋粮和南方水稻实行综合施肥促早熟补助,针对南方高温干旱和洪涝灾害安排了恢复农业生产补助,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对于预防区域性自然灾害、及时挽回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相关补助力度,积极推动实际效果显著的关键技术补助常态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4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4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继续抓好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园由“园”到“区”、由“产”到“销”拓展,在优势产区选择基础条件好、规模大的标准园,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提升创建水平。在支持新建标准园基础上,加强集中连片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继续做好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在东北、西北、华北选择冬春蔬菜自给率低、人口多、产业基础好的城市,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工程,制定设施建造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促进设施标准提高、技术规范提高,推进设施蔬菜规范科学发展,提高北方城市冬季蔬菜的供给能力。同时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以配方肥推广和施肥方式转变为重点,继续补充完善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示范等基础工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试点和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创新农企合作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扩大配方施肥到田覆盖范围。2014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通过物化和资金补助等方式,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其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提升耕地质量。2014年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通过种子工程等项目,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育种创新基地。推动新布局的国家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倾斜。推动国家相关科研计划和专项加大对企业商业化育种的支持力度。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推动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将国家拨款形成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申请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鼓励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或上市交易。研究确定科研成果的机构和科研人员权益比例,并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试点。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近年来,农业部在种植、畜牧、水产和农垦等行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部分省、市也围绕地方追溯平台建设积极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品种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的集成转化和印发、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核心示范区的建设、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档案记录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3年中央资金增至10.06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4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政府组织招标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二是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为提高我国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4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4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4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补助对象按长期作业地确定,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渔户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一是长期以渔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为居所;二是无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临时房、住房面积狭小(人均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无法纳入现有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自2012年9月开始,国家安排42亿多元用于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更新改造坚持渔民自愿的原则,重点更新淘汰高耗能老旧船,将渔船更新改造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渔业生产方式转型相结合,形成到较远海域作业的能力。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中央补助投资要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建造进度分批拨付,不得用于偿还拖欠款,不得用于购买国外设备。国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网、帆张网和单船大型有囊灯光围网等对资源破坏强度大的作业船型。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4年将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一是认定第二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和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示范区规模,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中央1号文件对进一步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充实试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试验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9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97个县(市、区、旗、团场)。2014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2013年1月11日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要求,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4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在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在丘陵山区、老少边穷和集中供气无法覆盖的地区,发展户用沼气。支持为农户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村委会和企业承担建设沼气工程,把开展沼渣、沼液利用作为项目立项审核的重要内容;创新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机制,建立产业化发展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沼气建设和运营,拓宽沼气使用出口。依托公益性(农业)行业科技专项,加大研发攻关力度,加快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沼气项目工艺技术水平。在有条件地区试点推广政府购买沼气服务,健全服务体系,多措并举提高沼气服务质量和水平。
34.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目前,农业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4-2020年)》,同时配合国家发改委编制《农业突出环境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不断建立健全农业资源保护政策和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促进农业环境和生态改善。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南方酸性水稻土产区为重点区域,以降低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为核心目标,以农艺措施为主体、辅以工程治理手段,在摸清污染底数的基础上,对污染耕地实行边生产、边修复,同时对示范农户进行合理补偿。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或环境敏感的流域,开展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建设。在养殖、地膜、秸秆等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田残膜回收与再生、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示范建设。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处理;交通不便或转运距离较远的,可就近分散处理。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等,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从种到收、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的全过程培训,重点探索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扶持政策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吸引和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县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服务模式,培育科技示范户,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建立健全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4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阳光工程由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农机校、农业职业院校及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工作。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4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增选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同时带动各省区市大规模开展培训工作,培养致富带头人和现代农业经营者。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好辖区内农业转移人口在本地城镇的落户问题。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
国家对农业种植类补贴都有哪些,都有啥政策扶持,支持农业保护补贴政策,每亩30-230元。原三项补贴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主要包括耕地生产力保护补贴和适度规模经营补贴。造林补贴,每亩100-600元。主要是防护林补贴、石漠化综合治理补贴。
1.测土配方施肥补贴政策(600-200万)。选择部分重点县作为试点,减重增效。轮作休耕补贴试点补贴政策为每亩150-1000元。主要是重金属污染区、地漏区、耕地利用率差的地区。农机深松整地补贴,每亩20-40元。主要是大型机械深耕补贴。建立蔬菜、水果和茶叶标准化的支持政策(500-100万元),补贴主要针对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的产区。绿色粮油高产高效项目(400-600万),补贴对象主要是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主体。
2.由于很多蔬菜在某些季节无法种植,为保证蔬菜供应,提高耕地利用率和农民经济收入,国家出台了蔬菜大棚种植补贴政策。比如番茄、黄瓜、油菜、茄子等大棚都是国家补贴的,但补贴的原则是公开申报、竞争性立项、自下而上、先建后补。
3.我国对烟草种植有一定补贴,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的烟草大量从国外进口,价格高,对中国的经济也有很大影响。而且我国烟草种植面积不大,年产量不高,烟叶质量和种植技术也不完善。那么国家可以免费为烟农提供烟苗,同时还可以建设烤烟房,购置烤烟设备等,都有一定的补贴。根据农民最终的种植面积,国家也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以上就是对国家对农业种植类补贴都有哪些,都有啥政策扶持这个问题的解答。
世界各国政府大部着重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价格保
护、农业保险、科技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与措施来保护农
业.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政策之一:财政支持
财政支农是反映农业保护水平的一个最为直接的指标。在发
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国家支持国外农业种植政策,各国政府都十分注重运用财政支农政策来
扶持农业,即使是农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不例外。财政文农
的主要措施有: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实行优惠的农业税收政策;
对粮农实行财政补贴等,现分述如下。
增加财政资金投入。
足够的资金投入对农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发达
国家,各项农业政策的贯彻实施是以强有力的财力支持作为后盾
的。在各种类型的资金投入中,财政的投入一舶占有较大的比
重。从总体上看,美、日及西欧各国的农业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
大于农业生产总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而工业投资在
国民经济总投资中的比重远远低于工业生产总值在国民生产总值
中所占的比重。各国情况还表明,尽管农业份额在相对缩小,但
用于农业方面的财政投资的绝对量,并不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
份额下降而缩减,而是有较大的增加。可以说.在发达国家是工
业“补贴”农业,投资政策向农业倾斜。许多发展中国家也非常
重视增加对农业的投资。如印度,70年代以来一改国家投资偏
重工业的政策,对农业投入大幅度增加, “六五”(1978一1983
年)期间规定农村建设和农业投资占计划总支出的43.1%,超
过国家支持国外农业种植政策了对工业投资的比例。从农业的财政投资方向上看,各国的做
法基本一致:一是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教育、科研和技
术推广、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举办乡村公用事业等方
面;二是用于农业的补偿性支出,旨在维持农产品价格水平及农
业所得,具体包括价格支持、限制生产、鼓励出口等。国外在财
政支农政策的实施和筹措社会资金增加农业投入方面,有不少成
功的经验。以美国为例.农业在美国成为财政直接投资的三个主
要部门之’(其余两个部门是国防和基础科学研究)。如果把联
邦、州及地方政府的农业外文计算在一起,则农业预算在联邦预
算中仅次于国防开支。在财政政策的实施方面,其特点是创办政
策性公司,并通过对政策性公司的财政资助和公司业务的开展,
对农业生产、农产品市场和农业资金市场实现有效干预。政策性
公司除接受政府资助和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外,其余均按市场经济
法则运作,融政府意图与市场经济于一体,对农业的宏观调控起
到重要作用。在广筹资金增加农业投入方面,美国亦有许多行之
有效的做法:(1)联邦政府直接出资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
业教育、科研、技术推广等;(2)联邦政府引导各州和地方政府
支持农业发展,如国会通过有关农业科技推广的法令,联邦政府
对接受法令条文规定的各州提供资金,建立农业科技推广组织;
(3)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运用,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
用,以少量的财政资金用作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和经营费用等,
使政策性银行吸收并运用了大量的社会资金支持农业;(4)注意
广泛地吸引私人投资;(5)运用资本市场筹集支农资金,如发行
债券和股票、合理收费以及公有土地出售等,这些措施对农业资
金的筹措均起到了积极作用。
实行优惠的农业税收政策。
法国政府为降低农业成本,提高竞争力,对农业发展实行了
一系列优惠税收政策。如对农民购置农机具给予10%的税收回
扣.购买农机燃料时免税,减少社会捐助费9.5%.减少农业土
地税9%;对安置青年务农的土地.在5年内减免50%的土地
税。日本1950年进行税制改革后,农民的租税负担开始减轻。
尤其是在日本经济进入高速增长后,政府来自工业的税收迅速增
加,实行“以工养农”政策,对农业积极扶持。在日本,农业作
为整体已不再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是财政支出的重要方
面。美国的优惠税制促进了农产品生产规模的扩大,降低了农产
品价格。在美国征税制度中占着最重要地位的是个人所得税,凡
是获得纯收入的各类人员都要缴纳个人收入税,而在农业中实行
这一税种则作了一些特殊规定:农业中的纯收入(不合税款)按
购销凭证计算,而各项收入按已经售出的产品进行核算,尚未销
售的产品价值不计入在内;农场主的纯收入是根据其现年总额流
动状况来确定的,计入其收入的是在销售收入以后实际获得的金
额i至于农场主的费用支出,农场主有权从获得的收入中扣出全
部支出,因而农场主得以灵活核算纯收入的数额i农场主可依据
预计物价上涨速度,确定最有利的收支比例,以运用最低税率或
推迟至下年度支付税款。美国对农业的税制优惠的另一方面在于
将某些生产资料的投资列入日常开支,并在一年内全部冲销。这
些开支包括:葡萄园进入运营以前的费用、补充生产畜群以前的
牛犊培育费用、土地清理费用、土壤施用石灰费用、环保费用
(其幅度可达应征费用的25%)。这种税制优惠的一个补充效益
在于,对土壤改良、土地和水资源保护、培育畜群等方而的投资
不课税,从而有助于减少纳税总额。美国还对资本增殖实行一种
特别税,资本增殖优惠税率对于扩大畜群、营造多年生森林、土
地改良等投资,给予了特殊的激励。在美国,使用雇佣劳力的农
场主往往还不须支付失业税.仅仅在农场主雇佣工人10名以上,
年内劳动20周以上或者工人工资的费用很多的情况下,农场主
才是这一税种的纳税者。
对农业(主要是粮食)实行财政补贴。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对农业(主
要是粮食)实行补贴,现已成为一种普通的世界经济现象。环顾
全球,从经济高度发达、农业完全机械化的美、日及西欧各国,
到经济贫穷落后、农业仍处于人工劳动状态的非洲、拉丁美洲和
亚洲的许多国家,都以不同形式对粮食提供补贴,成为粮食政策
和价格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自20世纪30年代罗斯福实行
“新政”以来,对粮食实行多种支持性补贴。欧共体多次通过法
律形式,确定对粮食的补贴形式和数额。位于南美的发展中大国
巴西,为了实现<农业纲要)中规定的粮食自给目标,对粮食采
取了多种形式的补贴。更有许多发展中国家,实行非价格手段,
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效率。像孟加拉国、埃及、肯尼亚、约旦、
马耳国家支持国外农业种植政策他、埃塞俄比亚、巴基斯坦、菲律宾、塞内加尔、沙持阿拉
伯等国都采用非价格政策,对粮食提供补贴。目前,各国对农业
(主要是粮食)的补贴额均有增无减,相当巨大。如加拿大,仅
1986年就通过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业稳定法补贴、作物保险等
补贴措施,向农民提供相当于其农业产值18.29%的收入补贴。
美国则通过差价补贴、作物保险、灾害补贴等手段,使其直接补
贴串达到15.62%。还有日本为3.48%,溴大利亚2.72%。
世界各国对农业(主要是粮食)的补贴名目繁多,总体上可
以概括为如下8个目标特征: (1)把补贴与稳定生产、稳定市
场、稳定粮食制品供给相结合;(2)把补贴与总量、结构供求平
衡相结合;(3)把补贴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4)把补贴
与增强在世界粮食市场上竞争能力相结合;(5)把补贴与开发自
然条件较差地区的经济相结合;(6)把补贴与社会保障,即满足
低收入阶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相结合;(7)把补贴与合理提高
农民收入相结合;(8)把补贴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当然,不同国
家和地区,对农业补贴的范围、种类、形式,以及补贴金的来
源,均有差异。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可以将补贴划分为不同的类
型。
按补贴功能划分:一是促进生产型。一般粮食短缺国家都采
取多种补贴手段,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增加粮食总产量。许多发
展中国家的补贴属于此类。二是稳定供给型。大凡粮食严重过剩
国家,实施补贴所追求的目标在于:稳定粮食总产量.减轻大量
过剩造成的负担,保持充分而稳定的供给。像欧共体把足够供给
量确定为1.6亿吨。三是调节流通型。以补贴手段调节地区、季
节、丰歉、品种,保证市场供应和满足居民的需求。日本1986
年农产品市场营销补贴串为1.44%,新西兰相对较高,达
2.30%。加拿大、欧共体、美国、澳大利亚也是如此。四是加强
外贸型。粮食出口大国美国为了保持和扩大市场占有率,通过补
贴增强粮食竞争力,扩大粮食出口。五是社会扶贫型。通过支持
性补贴,扶持自然劣势地区的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使落后地区
脱贫致富。如欧共体把处于自然劣势地区的地方划分为二类地
区,主要分布在希腊、葡萄牙、爱尔兰、西班牙和意大利等国,
并对这些二类地区实施支持性补贴。在80年代末,德国为扶贫
提供的补贴额高达7.4亿德国马克,约有24.4万个农民家庭企
业获得补贴。
按补贴对象划分:一是生产者补贴。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
是发展中国家对农业生产资料提供补贴,以降低粮食生产者的生
产成本。补贴对象有化肥、农药、植保剂、农用机械、农用柴油
等。如果把粮食生产者补贴的含义扩大到所有农业投入物,那
么,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商品基地建设、粮食和其他农产品
市场建设、江河和海岸线保护与治理等,也都可列入生产者支持
性补贴的范围。二是消费者补贴。相当多的、贫穷的发展中国
家.把粮食补贴与社会保障政策相结合,以较低的供应价格满足
低收入居民的需求。补贴的办法各异,如平价供应粮食或主要食
品,实行粮食或主食面包配给制,或者对员贫因居民实行目标补
贴。但消费者补贴不是每个消费者都可获得一份“补贴的蛋糕”,
而是补贴社会员贫穷的消费者。三是经营者补贴。一些粮食出口
国为鼓励扩大出口向经营者提供粮食出口补贴。像欧共体在粮食
法规中确定,对粮食及其制品面粉、大麦芽等.依据出口数量、
质量和出口地区提供补贴。不过,出口补贴有严格界限,如对小
麦的出口量确定在1300—1400万吨之间,在这个数量之内的小
麦出口可获得出口补贴;超过的总量则不予补贴。此外,对粮食
仓储也提供补贴,保证粮食均衡上市。
除了上面这些补贴之外.还有:粮食库存过渡期补贴,即为
了平抑市场价格,鼓励粮农储存粮食的补贴;农田暂时休排补
贴,达主要是一些粮食过剩国采取的直接减少粮食总产量、平衡
供求的干预措施,如比利时、英国、德国、荷兰等国制定了达一
补贴实施条例;自然灾害补贴i农民斑迁补贴,像德国等不少国
家为了革新村容,美化环境,改善卫生条件或发展娱乐场所、建
造幼儿园、道路等公益需要,对农民家庭斑迁提供的补贴,或者
是为了鼓励和帮助青年农民从事专业农业活动,对他们提供安家
补贴;土地转让补贴,以德国为典型,是为了促进农业结构调
整、扩大农业企业经营规模,通过经济措施鼓励无经营能力的企
业主、或者兴趣已转刚k农产业的企业主转让土地,对长期出租
土地的企业主提供土地转让补贴。
财政支农政策的功效是显面易见的。它为农业的稳定发展提
供了资金保障;优惠税收政策降低了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成本,增
加了他们的收益;财政补贴则可以稳定农业生产、市场,提高农
产品竞争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收入,弥补农业比较利益低的
缺陷,实现社会稳定政策等。但是,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所带来
的最大的 员直接的问题便是加重了财政负担,特别是一些欠发
达国家,因财力有限面无法保证达一政策的落实。达也是多年
来,不少国家提出“缩减财政支农资金”的原因所在。
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金融支持政策:国家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
农产品流通政策:国家继续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城市大型连锁超市、高校食堂、农资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实现产(供)销衔接。
农业补贴的意义:
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农业发展所面临的资金不足的问题。
提高农民的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减轻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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