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保护政策解读山东农业新政策
山东农业保护政策解读山东农业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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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2019年各地家庭农场扶持政策解读
- 2、农业新政策补贴有哪些?
- 3、山东省养殖补贴政策,2019年山东省农业养殖补贴政策解读
家庭农场这种全新农业发展模式山东农业保护政策解读,有效的集中起山东农业保护政策解读了我国闲置的农业资源,可以大大的提高农业效益,同时也会推广了农业高新科技,节约了生产成本。因此我国对家庭农场的发展非常重视,同时也出台了很多扶持政策,各个地区对家庭农场的补贴也都不相同,以下是详细内容。
上海(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松江
现金补贴山东农业保护政策解读:1、农资综合直补76元/亩;
2、水稻种植补贴150元/亩;
3、土地流转费补贴100元/亩,面积以80-200亩为标准;
4、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考核补贴100元/亩,全年分两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补贴标准;
5、绿肥种植补贴200元/亩。
吉林(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延边(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
物化补贴:1、药剂补贴22.5元/亩;
2、水稻良种补贴常规稻16元/亩、杂交稻25元/亩;
3、二麦种子补贴小麦35元/亩,大麦35元/亩;
4、绿肥种子补贴(以实物形式发放)。1、对家庭农场贷款贴息;
2、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可享受到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
3、对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50公顷以上、旱田100公顷以上的家庭农场,扩大到一次性享受5台农机购置补贴;
4、对家庭农场农作物保险给予补贴;
5、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6、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7、家庭农场经营者可以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生产经营用临时建筑物。
验收依据:符合上述申报主体条件和建设标准,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审定并批复的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
湖北(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武汉(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
补贴办法:通过验收,对经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批准立项且达标的种植业、水产业专业型家庭农场,种养综合、循环农业型家庭农场新建的基础设施部分予以补贴。补贴拟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年底检查验收后,拨付补贴资金。已享受财政补贴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不纳入家庭农场补贴范围。
其他地方
浙江(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余姚正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方式,将在宁波(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并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天津:
按其转入的土地面积,以每亩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上海松江:
现金补贴:1.农资综合直补76元/亩;2.水稻种植补贴150元/亩;3.土地流转费补贴100元/亩,面积以80~200亩为标准;4.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考核补贴100元/亩;5.绿肥种植补贴200元/亩。
浙江宁波:
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给予每家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市级奖励5万元,县(市)区配套5万元。
江苏铜山:
对效益好的家庭农场给予3到5万元的奖励,对年销售业绩100万元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实际销售收入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还有贴息扶持,最高额度为5万元,可连续享受。
安徽宿州:
家庭农场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元,连补3年,分年度兑现;对从事设施农业、养殖、特色种植等产业被认定为中小型和大型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和5万元。
山东曲阜:
家庭农场注册登记200亩以上、合同5年以上、总投资30万以上的,2013年最高可拿到10万元补贴。
农业新政策补贴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建设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补贴、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补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补贴、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补贴、奶业振兴行动补贴、畜牧良种推广补贴。
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补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农机深松整地补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
扩展资料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
2、农机购置补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应补尽补,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增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
3、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着力发展一批小而精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示范引导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发展。选择地理特色鲜明、具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保护提升。
4、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聚力建设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创建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中央财政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安排部分补助资金,通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后,再视情况安排部分奖补资金。
5、农业产业强镇示范。以乡土经济活跃、乡村产业特色明显的乡镇为载体,以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培育乡土经济、乡村产业,规范壮大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农民利益联结共享机制,建设一批产业兴旺、经济繁荣、绿色美丽、宜业宜居的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通过安排奖补资金予以支持。
6、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2019年支持天津、河北、福建、山东、湖南、广西、云南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示范。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运营,尽快修通修好覆盖农村、立足农业、服务农民的“信息高速公路”。信息进村入户采取市场化建设运营,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7、奶业振兴行动。重点支持制约奶业发展的优质饲草种植、家庭牧场和奶业合作社发展。将奶农发展家庭牧场、奶业合作社等纳入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进行优先重点支持,支持建设优质奶源基地。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8、畜牧良种推广。在内蒙古、四川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对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以及存栏能繁母羊、牦牛能繁母牛养殖户进行补助。在黑龙江、江苏等10个蜂业主产省,支持建设高效优质蜂产业发展示范区。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9、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以重点县为单位,突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谷物和大豆及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集成推广“全环节”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探索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全产业链”生产模式。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10、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供销社等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为从事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农户提供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11、农机深松整地。支持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全国作业面积达到1.4亿亩以上,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层。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12、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轮作休耕试点面积为3000万亩。其中,轮作试点2500万亩,主要在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黄淮海地区和长江流域的大豆、花生、油菜产区实施;休耕试点500万亩,主要在地下水超采区、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施。
13、产粮大县奖励。对符合规定的常规产粮大县、超级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商品粮大省、制种大县、“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省份给予奖励。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其他奖励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于扶持粮油产业发展。
14、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15、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实施玉米及大豆生产者补贴。中央财政将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拨付到省区,由地方政府制定具体的补贴实施办法,明确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依据等,并负责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玉米、大豆生产者。
参考资料:青田县人民政府-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山东省养殖补贴政策,山东省农业养殖补贴政策解读
已经接近尾声,你拿到国家的补贴了吗?又拿到了多少呢?想要拿补贴,首先要知道国家都有哪些补贴,自己可以申报哪个项目,所以,我们整理了的扶持资金项目合集,一起看一看,有没有你适合的项目:
农业部
种养类
(1)畜禽良种基地项目申报;(2)商品粮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3)小杂粮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4)水产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5)蔬菜(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6)茶叶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7)花卉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8)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试点项目;(9)水果良种繁育示范基地项目申报;(10)桑蚕良种繁育示范基地项目申报;(11)深水网箱养殖基地项目申报;(12)秸秆养畜项目申报;(13)沼气工程项目申报;(14)经济林类项目申报;(15)设施农业类项目申报;(16)高产攻关作物项目申报
加工类
(1)粮食加工项目申报;(2)果蔬加工项目申报;(3)畜产品加工类项目申报;(4)油料加工类项目申报;(5)水产品加工类项目申报;(6)生物工程类项目申报;(7)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8)食品加工类项目申报;(9)液态奶加工类项目申报;(10)酒花麦芽类加工项目申报
流通设施类
(1)保鲜类项目申报;(2)集散地批发市场项目申报
基本建设类
(1)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申报;(2)节水灌溉项目申报;(3)田间水电路改造项目申报;(4)中小型灌区水库改造项目申报;(5)盐碱地改造项目申报;(6)沙荒地改造项目申报;(7)草地建设项目申报
发改委
(1)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与现代农业高技术工程项目申报;(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申报;(3)现代中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
财政部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3)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项目申报;(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专项项目申报
商务部
(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项目;(2)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项目
科技部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申报;(3)国家推广计划项目申报;(4)国家高新技术科研项目申报
国家项目,到底能给多少钱?
财政部部分项目扶持资金额度
1.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300-800万)
2.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50万-300万)
3.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不低于120万)
4.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50万-200万)
5.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500万左右)
6.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1000-2000万)
7.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不低于1000万)
农业部部分项目扶持资金额度
1.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300万以内)
2.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养项目200-500万)
3.大中型沼气工程中央投资项目(100-200万)
4.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项目总投资的30%左右)
发改委部分项目扶持资金额度
1.现代农业示范项目(200万-2亿)
2.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项目总投资的10%)
3.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项目总投资10%左右)
4.经贸领域中央投资项目(500万左右)
5.节能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项目总投资的10%左右)
6.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30-100万)
7.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80-170万)
8.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的10%左右)
其他项目扶持资金额度
能源局: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2500万)
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60-300万)
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不超过80万)
科技部:富民强县工程(一般300万以下)
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
扶贫办:产业化扶贫项目(500万)
2016农业补贴“爱上”谁?
1、土地改革进一步“促家庭式流转”
一方面,土地流转试点以来,地方政府的政策倾斜,金融领域的宽松政策,大量资本盲目的进军农业,规模化的土地流转并没有带来农业的规模化、现代化。另一方面,我国面临通缩压力,国家会进一步加大土改力度,土地改革将会倾向“适度规模的家庭经营”。农地流转、财产权抵押、建设用地入市等试点将进一步扩大。
2、农业专项扶持资金向“示范园”倾斜
专项资金较2013年加大了示范专项的力度。之前的专项资金更重视规模化、区域化,国内五花八门的农业项目放任式发展,出现了“撂荒地”“撂荒项目”的怪现象,鉴于此,国家专项扶持资金更倾向于“示范化”。
3、专项资金倾斜于“产业链”的打造
我国首次把加工类合作社示范社单项列出,计划2014~发展1000家国家级加工合作社示范社。补贴资金从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种植、养殖向产品储存、加工、流通等加大比重。鼓励农业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合理分工、互利共赢。
4、环境评价占据专项的“一票否决”地位
雾霾的持续强劲,土壤的板结与污染,水土缺失依旧是我们迫切改善的重大问题,我国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农业项目的评价必须以不能破坏甚至能改善良好生态环境。因此环评将是农业补贴及专项扶持资金不可或缺的评价因素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结合我省补贴工作情况,我省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一)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统筹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1.补贴对象。全省种粮(小麦)农民。
2.补贴依据。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我省确定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进行补贴。
3.补贴标准。为保证惠农力度不减,各市按照每亩不低于125元的标准发放,具体标准由各市根据切块资金规模和本地区小麦种植面积等因素确定,并报省财政厅农业厅备案。
4.补贴用途。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应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
(2)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3)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
(4)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5)发展和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搞好垃圾、污水处理和厕所改造,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5.资金分配。省里将以各市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测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模,并作为基数分配以后年度补贴资金,由各市包干使用。各市年度补贴资金如有不足,由地方统筹解决。如有结余,可以“以丰补歉”,用于弥补上一年度补贴资金缺口;也可以统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工作试点,探索建立补贴资金与地力保护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农民将补贴资金用于上述规定用途,加强地力保护。结余资金原则上应于下一年度全部使用完毕。
6.补贴发放。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仍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二)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该项资金重点用于以下方面:
1.对种粮大户和种植粮食家庭农场进行补贴。补贴依据:种植小麦,且压茬种植玉米、水稻或其他作物的,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种植单季水稻的,以水稻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经营土地面积50亩以上、200亩以下的,每亩按照60元标准进行补贴;200亩及以上的,每户限额补贴1.2万元,防止“垒大户”。补贴发放: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2.加强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发展省、市、县三级农业、供销担保公司,强化银担合作机制,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围绕粮食生产,积极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模式,鼓励供销、邮政、农机等单位发展农业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全省规模化率。
4.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粮食烘干、棉花机采、仓储物流等设备设施的购置和研发,支持开展小麦宽幅精播、秸秆还田、深耕深松、病虫害统防统治、节水灌溉等农业技术推广,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5.支持农业和供销系统建立为农服务中心和平台,加强农民培训基地建设,加大职业农民培训。
对种粮大户和种植粮食家庭农场补贴资金,省里根据全省粮食规模种植面积、种粮大户和种植粮食家庭农场户数等因素确定各市资金数额,并切块下达。对其他用途资金,省里根据第2次全国土地调查公布的全省耕地面积确定各市资金数额,并切块下达,由各市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用途,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安排使用。
(三)调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鉴于花生良种补贴涉及全省34个县(市、区),覆盖面较广,亩均补贴数额较大,继续保留1年,由各市具体负责实施;对部分水稻种植面积较大的县(市、区),在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由于小麦、玉米种植面积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高度重合,小麦、玉米良种补贴一并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再单独实施,由各地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中,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业部门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小麦良种统一供种,确保小麦良种质量和覆盖率;由于启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政策,对棉花良种不再补贴。
二、切实做好调整完善政策的各项工作
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局。市、县级政府及财政、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加强配合,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央要求,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具体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组织管理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市财政、农业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研究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范围、支持方式,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明确政策实施的具体要求和组织保障措施。各市实施方案确定后要于6月底前报省财政厅、农业厅备案。省级实施方案近期将下发各地,各市要于7月底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将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落实到位。
(三)着力加强资金监管。各级要明确部门管理职责,逐步建立管理责任体系,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农业部门要重点做好基础数据分析、组织发放等工作,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农业“三项补贴”资金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省财政厅、农业厅将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并对各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补贴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四)注重典型示范引路。为增强农民的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主动保护地力,省里将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典型示范,并选择工作基础好、改革积极性高的乡镇开展试点,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引导农民将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以探索建立补贴资金与地力保护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农民加强地力保护,并不断总结经验,稳步推开。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级要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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