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数字农业政策数字山西建设方案
山西数字农业政策数字山西建设方案
今天给各位分享山西数字农业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数字山西建设方案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农业有什么好项目
- 2、土易网如何解读山西农村土地流转最新政策?
- 3、山西农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4、山西十大平台有哪些
- 5、「经济纵横」释放数字经济潜能 助力山西高质量发展
- 6、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2018招生章程
你好,以前我们把农业划分为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副业,副业主要以农业加工制造为主。现在农业出现了很多新型主体,比如大家熟悉的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还有生产过程中的服务型组织。所以农业涵盖很广泛,每行都有好的项目。今天宜亩地就给大家推荐几个未来有发展的农业项目。
2、特色产业村
从日本传来的“一村一品”对中国乡镇经济的发展具有效仿作用。在20世纪80年代,乡镇经济迅速发展成为了主导佛山经济发展的主体单元,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形成了“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专业镇发展格局。
中国的“一村一品”的目的推动农产品单品产业化发展和主导产业。
《规划》指出: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占乡村类型的大多数,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
创业机会:休闲农庄、农产品代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
3、粮食储备及流通
粮食是生活的基础,粮食安全关乎国家的命运。但国有粮食部门的经营设施尤其是仓储设施显得严重不足,各地的粮食部门相继出现了“储粮难”的情况。
因此,企业或者社会力量参与粮食储备十分必要。
《规划》指出:鼓励加工流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自主储粮和经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加快完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构建安全高效、一体化运作的粮食物流网络。
创业机会:粮库建设、低温冷库、烘干机、农业物联网设备、粮食加工设备等。
4、节水农业
我们从整个世界范围来说,农业用水所占比重近70%,节水、减肥成为“国家行动” 。
2017年12月1日期,农业用水要交税。其中我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在河北首个试点的基础上,再增加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省(区、市)。
《规划》指出:发展节水农业、实施国家农业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乡村。深入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立健全农业节水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明晰农业水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另外,到2022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0.4亿亩。
创业机会:智能灌溉、农业物联网、水肥一体化技术、农业节水设备等
5、数字农业
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在农业中,提高产前、产中和产后效率,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信息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从而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自2017年,国家重点开展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4类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并给予先进补贴。
《规划》指出: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鼓励对农业生产进行数字化改造,加强农业遥感、物联网应用,提高农业精准化水平。发展智慧气象,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
创业机会:农业物联网、植保无人机、AI技术、智慧农业等。
6、水产养殖
据相关数据统计;2015年,全球水产养殖市场价值1690亿美元,预计到2022年,全球水产养殖市场的规模将达到2420亿美元。
我国作为海水养殖大国,中国为21世纪养活全球100亿以上的人口提供优质的海洋蛋白质。水产养殖是我国大农业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预计到2030年,中国水产养殖产量将会增加约2000万吨、未来将发展绿色渔业。
《规划》指出:大力发展名优水产品生产。华南地区加快发展现代畜禽水产和特色园艺产品,发展具有出口优势的水产品养殖。同时,加强渔港经济区建设,推进渔港渔区振兴。合理确定内陆水域养殖规模,发展集约化、工厂化水产养殖和深远海养殖,降低江河湖泊和近海渔业捕捞强度,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
创业机会:智能化养殖、工厂化水产、绿色饲料等。
7、循环农业
发展绿色、可持续农业,是很多创业者首选项目,也是国家政府大力扶持的项目。
《规划》指出: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促进养殖废弃物就近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推进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秸秆禁烧制度和综合利用,开展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发展模式,修复和完善生态廊道,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推进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推进农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和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
创业机会:种养一体化、种养结合、秸秆综合利用、智能化养殖场、沼气综合利用等。
8、农村电商
数据:农村电商预计2018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26万亿元!,估计未来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38.87%,预计2020年我国农村电商市场规模将达到16860亿元。
《规划》指出:充分利用电商、“互联网+”等新兴手段,加强品牌市场营销。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具有广泛性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设施,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标准体系。研发绿色智能农产品供应链核心技术,加快培育农业现代供应链主体。加强农商互联,密切产销衔接,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的新型流通业态。
创业机会:农产品电商、农村物流、冷库项目、农产品品牌孵化、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农产品溯源等。
9、农产品品牌
通过品牌建立,提高农产品价值,这个决定农产品溢价的关键。
2018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提到,将打造300个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00个国家级农业企业品牌,1000个农产品品牌。
《规划》指出:按照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目标,支持建立生产精细化管理与产品品质控制体系,采用国际通行的良好农业规范,塑造现代顶级农产品品牌。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快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农业品牌格局。推进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擦亮老品牌,塑强新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构建我国农产品品牌保护体系。
创业机会:农产品品牌孵化、农村电商、农特微商等。
10、农村金融服务
据社科院“三农”互联网金融蓝皮书数据显示,我国“三农”金融的缺口已达3.05万亿元。我们将闲置的金融资源分配到农村,可以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加快乡村振兴。
《规划》指出: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发展乡村普惠金融。探索县级土地储备公司参与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试点工作。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农业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引导农民合作金融健康有序发展。鼓励证券、保险、担保、基金、期货、租赁、信托等金融资源聚焦服务乡村振兴。
创业机会: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11、农村土地流转
把农村闲置土地合理利用起来,这将是国家未来几年土地商业化等等关键一环。
通过政府或者企业,将农村土地集中规划利用,大力发展新产业。向高端制造业、生产性、科技及高技术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以及创新商业模式、线上线下融合业务等新产业发展。
《规划》指出,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盘活存量,用好流量,辅以增量,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资产,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鼓励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用地复合利用,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土地使用功能。同时,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创业机会: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休闲农业、休闲养老、光伏农业等等。
12、农村新能源
农村地区新能源变革与农村农民农业的发展息息相关,是逐步开展乡村战略的历史新阶段,也是农村能源革命的重要着力点,更是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中重要的位置。
2018年一号文件就乡村振兴战略中关于农村能源应用的相关目标包括:
“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制定农村通动力电规划,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北方地区农村散煤替代,有条件的地方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和新能源利用。”
《规划》指出: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大力发展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水能和风能。加快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供热、规模化生物质天然气和规模化大型沼气等燃料清洁化工程。推广农村绿色节能建筑和农用节能技术、产品。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探索建设农村能源革命示范区。
创业机会:沼气能源项目、光伏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等。
13、农村物流
农村物流拥有亿万级市场规模,通过农村物流帮助农产品销售,提高农村消费。
《规划》指出:鼓励商贸、邮政、快递、供销、运输等企业加大在农村地区的设施网络布局。加快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末端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面向农村地区的共同配送中心。
创业机会:城配、冷链仓储、冷链物流、电商物流等。
14、农业休闲农业
未来10年,我国将迎来从旅游消费向休闲消费转型的关键时期,休闲农业将实现20%~30%的增长。到2018年,我国休闲农业市场规模将接近5900亿元。
尤其是农业休闲产业的发展,为农村、农业、农民带来新的机会。
《规划》指出: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发展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利用1-3%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耕文化产业展示区,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和文化产业群。
创业机会:创意农业、休闲农庄、特色小镇、休闲养老等。
15、农业创业服务
据相关数据统计:返乡创业的人数,全国初步统计大体达到740万,这些返乡创业人员累计创办市场主体148万个。
这些返乡创业者和新兴经营主体需要互联网、法律、财税、资本、广告等商业服务。
《规划》指出:发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支撑服务平台,健全服务功能,开展政策、资金、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商标等专业化服务。建立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鼓励农业企业建立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做好返乡人员创业服务、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
创业机会:互联网培训、法律服务、工商财税服务等。
16、农产品加工
农产品加工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机遇,鼓励工商资本投资,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工业!
在政策上,国家层面发布多项农业扶持政策。比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
《规划》指出: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鼓励加工流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自主储粮和经营。加快培育农商产业联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产业链主体,打造一批产加销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集群
创业机会:种养加一体化、加工企业、综合利用项目、粮食加工、饲料加工、农村工艺品、果品加工等。
17、创新农民收入
乡村振兴最核心的就是提高农民的收入,通过农业订单、土地入股、社区支持农业等方式。
《规划》指出: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依法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强化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挖掘集体土地、房屋、设施等资源和资产潜力,依法通过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租赁等形式,积极参与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设立风险资金、为农户提供信贷担保、领办或参办农民合作组织等多种形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完善涉农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明确资本参与利润分配比例上限。
创业机会:土地入股、联营社、社区支持农业、订单农业等。
18、农村文化产业
我们除了提高农村经济外,还要建设农村文化,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势在必行。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就要深入挖掘本村的文化特色。
《规划》指出:加强规划引导、典型示范,挖掘培养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耕文化产业展示区,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和文化产业群。大力推动农村地区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培育形成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促进传统工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带动就业。开展文化结对帮扶。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鼓励各级文艺组织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惠民演出活动。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农村,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鼓励农村地区自办文化。
创业机会:手工艺、乡村文化节、文化演艺、乡村文艺电影或视频等。
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中央要求
(一)充分认识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和要求,在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全省农村土地流转平稳健康发展,催生了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了农业生产技术的应用推广,提升了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有力支撑了粮食生产连续五年创历史新高,农民收入连续五年快速增长。实践证明,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优化农业生产要素配置、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战略举措,是加快建设山西特色现代农业、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必由路径。当前,我省现代农业正处于转方式、调结构、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任务艰巨而紧迫。各地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发展,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二)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总体要求。中央出台的农村土地流转意见,是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又一纲领性文件,为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指明了改革方向和创新路径,设定了基本原则和底线。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土地流转意见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深刻领会加快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牢固坚持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以改革为动力、依法自愿有偿、经营规模适度的基本原则,紧紧抓住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关键环节,重点突破,全面提升,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各地先行先试,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但绝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避免走弯路。
二、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三)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以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建立健全以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各地要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契机,确保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和权属证书所记载的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完全一致,做到权属清楚、合同规范、账簿完善、权证齐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原则上应当确权到户到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要将符合条件的妇女姓名写入权证,切实保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各项制度,确保承包地确权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四)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省级统筹安排,市级协调指导,县级具体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在开展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从2015年开始,全省全面推开这项工作,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第三年扫尾完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区要加紧推进,能快则快。各地要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因地制宜采用符合标准规范、科学高效、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加强调查研究,以县为单位认真研究并依法制定解决确权政策性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市为单位加快航拍进度,于2015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数字正射影像底图的采集处理工作。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印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统一组织建立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市、县要按照统一部署同步做好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乡、村要建立信息应用平台,强化管理服务、方便群众查询。确权经费在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省、市、县分级分担,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得向村集体和农户收取任何费用。
三、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
(五)鼓励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委托及代耕等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流转奖补等扶持政策,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探索建立农户入股土地生产性能评价制度,按照耕地数量质量、参照当地土地流转价格计价折股。提倡农户委托发包方或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流转土地。鼓励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积极推广既不改变农户承包关系、又保证地有人种的托管服务模式。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原则上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且需经发包方同意。以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依法报发包方备案。鼓励流转双方以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方式确定流转价格。按照全国统一安排,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
(六)加大粮食规模化生产扶持力度。农田基本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区域,优先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原有的各级各类种粮补贴归属由承包农户与流入方协商确定,新增部分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照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对符合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要优先安排。在晋中市祁县选择运行规范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开展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在粮食生产重点县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允许用粮食作物、生产及配套辅助设施进行抵押融资。粮食品种保险逐步实现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愿保尽保,并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各地及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配套办法,更好地为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支持服务。
(七)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根据我省实际,现阶段对以种粮为主,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各地建设农业示范园区,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也应充分考虑本地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农户经营管理能力和投入产出率等,科学确定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防止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严禁人为归大堆、垒大户,搞政绩工程。在引导土地资源适度集聚的同时,要注重通过农民的合作与联合、开展社会化服务等多种形式,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
四、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
(八)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总结推广运城市盐湖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科学确权、规范交易、严格鉴证、公正评估、安全担保和抵押融资“六统一”运营模式,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总结推广新绛县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建设经验,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搭建交易服务平台,建立流转监测制度,开展土地流转信息发布、资质审查、价格评估、合同签订及鉴证、利益关系协调、纠纷调处、法律政策宣传等服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办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土地流转服务主体可以开展信息沟通、委托流转等服务,但禁止层层转包从中牟利。土地流转给非本村(组)集体成员或村(组)集体受农户委托统一组织流转并利用集体资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流入方收取基础设施使用费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或其他公益性支出。
(九)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不得截留、扣缴农户流转收益。土地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土地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应当使用统一的省级合同示范文本。采取委托流转的,受托方不得超越承包方的授权,擅自增加或变更流转事宜。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严禁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严禁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出面租赁农户承包地再进行转租或发包的行为。严禁以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行政推动土地流转。依法保护流入方的土地经营权益,流转合同到期后流入方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
(十)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严格坚持农地农用原则,土地流入方必须按照合同的合法约定使用土地,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加强耕地保护,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设施农业发展,强化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监管。从事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的,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采取措施保证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可以通过停发种粮补贴等办法遏制撂荒耕地的行为。在粮食主产县、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不符合产业规划的经营行为不再享受相关农业生产扶持政策。
五、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十一)大力发展家庭农(牧)场。家庭经营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要继续重视和扶持其发展农业生产;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要优先鼓励支持流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农户。利用雁门关地区牧坡牧场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大力发展小型家庭牧场。制定实施方案,在雁门关地区规划建设粮草经济试验区,以家庭农(牧)场为载体,开展农业粮草经济试点,发展以口粮、饲料粮、草饲粮为标志的新型三元粮食结构,推动现代农牧业的发展。修订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将草饲粮作物种植纳入规划区范围,规划和建设一批小型牧场。完善家庭农(牧)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名录,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
(十二)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集体经济组织要充分发挥为承包农户开展生产服务的职能,通过统一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农民意愿,可以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投入、设施投入等入股,发展劳务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用水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开展信息、技术、销售等互助合作和联合经营。各地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丰富集体经营的实现形式。
(十三)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鼓励承包农户通过共同使用农业机械、水利设施、开展联合营销等多种形式发展联户经营。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358”示范社建设行动,每年建设300家省级、500家市级、800家县级示范社,支持合作社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行标准化生产,注册自有商标,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务,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通过合作与联合发展跨区域、跨产业联合社。实行农民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对没有按时报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合作社,不得纳入示范社评定和政策扶持范围。依托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严格按照“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鼓励合作社成员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
(十四)推进农工商一体化、产购销储运一条龙经营。结合农产品加工“513”工程、特色农产品战略支撑项目和企业产业扶贫开发等工程项目的实施,引导支持农业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户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过程中的增值利润,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结合规划实施的七大产业振兴翻番工程,着力建设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带动力和竞争力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方式进入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等领域开展原料基地建设,引导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各地通过农业示范园区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共同出资、相互持股,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混合所有制经济。
(十五)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鼓励各地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扶持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开展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水域滩涂养殖权、林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创新。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将金融扶贫小额贷款工程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5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以多种方式融资,鼓励农业企业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和发行私募债,推动具备一定品牌规模、发展前景好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展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等服务“三农”的金融组织。加大农业保险补贴力度,引导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我省农业发展特点的新险种、新产品。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可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
(十六)加强工商企业租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研究提出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监管办法。单个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租期不得超过本轮承包剩余期限。县乡政府要探索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农地流转审查制度,对租赁农地面积较大的企业,开展主体资质和经营能力审查、经营项目审核、土地用途审核和风险防范审核。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按面积实行市、县两级备案制度。市、县政府要制定具体办法,明确备案机构、分级备案标准和备案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土地用途和风险防范能力等开展监督检查,查验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情况,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符合要求的可给予政策扶持。各地要按照土地受让方缴纳为主、地方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探索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风险保障金制度。
六、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七)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巩固乡镇涉农公共服务机构基础条件建设成果,加强能力建设,拓展服务范围。探索“专家+试验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农技推广机制。大力培育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给予财政扶持、税费优惠等支持,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化服务。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研究制定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购买服务的标准合同、规范程序和监督机制,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易监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务。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灌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以县为单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
(十八)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在粮食主产县和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鼓励发展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集成化、大型高效复式作业机具。支持家庭农(牧)场通过发展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改善生产条件。完善农机和农艺融合机制,大力推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整地、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全程或主要生产环节代耕、代种和代收等农机作业服务。支持建设农村机耕道、农机场库棚和农机维修网点等农机化基础设施。
(十九)实施10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划纲要(2015—2020年)》,加快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狠抓每年10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精准确定培育对象,开展精细化培训,到2020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70万人。在全省建设并分级认定300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和300个实训基地,搭建专业化、多元化、广覆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平台。构建远程网络教学支撑与管理平台,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信息化步伐。研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认定条件、认定标准和动态管理机制。把青年农民纳入实用人才培养计划,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认定、扶持体系。
(二十)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和作用。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支持供销合作社通过优化流通网络布局、培育壮大流通主体、改善流通基础设施、创新流通方式手段,加快建设高效顺畅、安全可靠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搞好流通服务。鼓励基层供销合作社针对农业生产提升规模化服务水平,整合承接各种涉农资源,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生产基地建设、生产资料服务、农业品牌创建、销售市场开拓等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一批管控严、服务活、形式多样的农村金融互助合作组织,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
土地问题政策性强,事关全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政策观念,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指导和检查监督制度,加强宣传引导,落实政策措施,保障工作经费,开展改革试点,培育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山西数字农业政策,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西农业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113
第七条 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铭贤南路1号 邮政编码030801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 山西农业大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要事宜。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办公室、录取监督办公室等具体工作机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作为成员参加,对招生工作程序和录取的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
山西农业大学的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赵春明签发。
第十三条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和招生咨询工作,录取监督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对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考生申诉等相关事宜。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2020年招生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学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和日语。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新业态发展设置的新设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所属学科门类的专业体检要求执行。入学后要进行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考生做退学处理。
第十七条 各专业(类)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 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条 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挡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山西数字农业政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分配专业招生计划,促进专业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十一条 招生计划分配方法:在征求学院建议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上一年度的招生基数、计划完成率、学生报到率、年度学生就业率以及社会需求等方面的情况,由学校统筹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二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校本部年度本科计划的1%。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调节各省(市、区)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统考线上同分段考生的录取。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理工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文史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海南、山东等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分别以各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理工类考生先按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成绩仍相同,按物理和另一门选测科目先后排序,等级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考生先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成绩仍相同,按历史和另一门选测科目先后排序,等级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高考加分或降分录取,同意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六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专业课、文化课成绩按照有关省(市、区)艺术(美术)类专业本科划线标准执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线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专业课成绩达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 本硕统筹班采取本科与硕士两个阶段统筹培养模式,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硕统筹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卓越人才实验班实行单独编班、小班授课,整合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实行个性化培养,并积极引入实践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广阔的自主学习空间和社会实践平台;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进行招生,其中农学专业中包含农学、农学(功能农业方向)和种子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方向),园艺专业中包含园艺、园艺(花卉与景观设计方向)、园艺(药茶方向)、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四个专业(方向)。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一般采取“1+3”或“2+2”的学年制培养模式,由学院根据实际教学需要选择。即学生用一年或两年的时间修完规定的专业大类共修课程后,按照《山西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分流到专业大类内相应专业继续学习。
第二十八条 学校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五年。
第二十九条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批准的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际教育交流 的相关政策以及山西开展国际教育合作框架协议,学校与美国博伊西州立大学等部分国外大学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互认培养课程及修读学分,鼓励符合条件的在校优秀本科生申请到国外大学学习交流。
第三十三条 我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教育部门取得联系,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四 招生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登陆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查询。
学校网址:http://
电子邮箱:zb@sxau.edu.cn
咨询电话:0354-6288909
传 真:0354-6288909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农业、制造业、文旅、物流、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城市烟火气集聚区、乡村e镇、数字经济、特色专业镇。市场主体倍增离不开相关政策的精准制定和严格落实。比照山西省“1+1+8+1”政策体系,市发改委提出打造“十大平台”——农业、制造业、文旅、物流、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城市烟火气集聚区、乡村e镇、数字经济、特色专业镇,全力构建市场主体倍增的集聚载体。
释放数字经济潜能 助力山西高质量发展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理论研究中心
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努力将数字经济打造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然而,山西要聚焦推进“数字山西”建设,还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同时,与中部其他兄弟省份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在把握“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厘清山西当前数字经济的发展现状,明晰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探寻数字经济助推山西高质量发展的对策,是山西谋求转型发展新路的新思路。
一、山西省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现状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2018年,山西省光缆线路总长度达到120.8万公里,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也实现了大幅扩容,增长率达到38.4%,居全国第11位。在宽带网络服务能力方面,移动光纤用户占比高达97.5%,渗透率位居全国第一,实现了移动宽带网络覆盖能力量质双升。与此同时,我省与网络设施相关的投资也呈现成倍增长态势。仅2020年上半年,全省信息服务业投资增长1.2倍,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投资增长13.9%。
二是数字产业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高点谋划下,华为、百度、中国电科、中国电子、阿里巴巴等一批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龙头企业纷纷落户山西,中国长城、曙光、龙芯等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逐步成长,本土百信、云时代等领军企业蓬勃发展,山西数字产业呈现出从无到有、从点到面、逐步成网的扩大之势。目前,我省数字产业已经初步形成一个以核心龙头企业为引领的数字产业链形态,即以龙芯、鲲鹏为研发核心的芯片厂商,以统信、中标麒麟为主的操作系统厂商,百信、中国长城为主的整机厂商,以国科晋云为主的超算厂商,以及以云时代为平台吸引的中软、太极、永中、金蝶天燕、东华软件等40余家合作伙伴共同参与的数字产业生态链,形成了有梯队、有层次的数字产业发展集群。
三是数字产业融合速度不断加快。在智能制造产业方面,山西省自2015年以来陆续有中电二所、复晟铝业、大运 汽车 、太钢不锈、智奇铁路、科达自动等新兴智能制造企业成为全国智能制造示范企业。为早日实现传统产业的高质量转型发展,山西将数字化技术与能源产业进行了有机结合。在智能煤矿建设方面,山西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等先进的算法与数字技术应用于煤矿的安全生产与运营管理方面,打造出了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煤矿。
四是新业态、新模式呈现良性发展态势。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让全国的经济建设一度停滞。但是数字经济在疫情中催生出的新业态、新模式为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新方向。如在线医疗方面,2020年一季度,山西省互联网医疗平台实现成交金额为5.1亿元,同比增长148.9%;在线消费方面,全省的烟酒饮料商品交易平台成交额同比增长9.5%,本土超市的在线商品成交额突破3.8亿元,同比增长76.4%。除了在线医疗、在线消费等新业态,直播带货也成为山西新业态模式中的新增亮点。2020年1—6月,临汾市采用县长、县委书记直播带货的方式推介本地特色产品,网销商品成交额为3000余万元;运城市与拼多多达成合作意向,开展农产品线上联播活动,这种“品牌 农特产品 直播”商务流通的新模式,有效助推全省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
五是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近年来,山西省委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改善,明确指出要全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对照“六最”标准,山西省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对标中央与先进地区的做法,全面放开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对接国际贸易与投资最新通行规则,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办事审批事项与办事时间,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推动了我省营商环境的持续向好。截至2019年12月,山西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项目1202个,项目从申报到落地节约50%的时间。同时,山西在审批服务方面也进行了便利化改革,在对标完成国务院8.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将企业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根据国务院第五次督查的反馈结果,在2018年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测评中,山西在7项重要指标中的6项均有了大幅进位。
二、当前山西省数字经济发展的问题与差距
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数的平均水平为29.6。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格局呈现出南强北弱、区域性聚集的区位特征。山西省数字经济被划分为发展阶段,在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排名为22位。
一是数字基础设施指数对比分析。2020年全国数字基础设施指数平均值为31.3,中部六省的数字基础设施状况表现较为均衡。其中,河南省的数字基础设施指数最高,达到40.5,在全国排名位于第一梯队;山西数字基础设施分值最低,为27.1。最高分值与最低分值的差距不大,表明中部六省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内部差异较小,为信息产业、软件服务产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撑。因此,山西应继续在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持续发力,将5G、数据产业中心等作为新型数字设施建设的重点进行谋篇布局,为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数字产业发展指数对比分析。全国数字产业发展指数平均分值为24.6,中部六省中,湖北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成熟度最高,山西最差。其中,山西省的产业规模标准差大于数字产业主体标准差,表明企业的质量与数量的差距相对较大。同时,山西省的产业发展指数的平均值与其他五个省相比整体偏低,表明山西省在产业规模方面整体滞后。在产业主体培育方面,受到优势独角兽企业以及上市企业的数量影响,山西境内还未培育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数字企业,因此该项细分指标方面分值极低,也表明中部六省在产业化方面分化较为明显。
三是数字融合产业发展指数对比分析。从中部六省的得分情况来看,除了山西省目前得分低于平均分值以外,其他省份的数字融合指标得分均超过或与平均分值持平。在工业数字化方面,山西省稍显落后,其他五省水平较为均衡;在数字研发设计和企业数字化协同领域,山西省分值较低,河南与安徽省领跑中部地区,表明工业数字化的典范企业多数聚集于此,山西的企业数字化转型任重道远。在农村数字化领域,中部省份的淘宝村建设快速,山西省的淘宝村也实现了零突破,农村电商潜力正在逐步发力。
四是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指数对比分析。从整体发展情况来看,中部六省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差异较小,尽管如此,山西省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依然是排名末位。在细分指标领域,山西省的政务网络服务水平表现较为优秀,这与国家持续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相关政策密不可分;在政务服务互动端指标方面,山西与其他省份存在一定差距,表明未来山西需要持续在政务服务互动终端的建设、管理以及业务优化等方面持续发力。不容忽视的是,在政府数据治理方面,山西省的分值水平最低,表明我省的数据治理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数据治理的系统性措施与政策还未能及时跟进, 社会 影响十分有限。
三、山西省数字经济未来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是提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撑。随着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数字产业的全面推进,客观上要求5G、工业物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步伐。对此,山西应加强对新型基础设施的谋篇布局,进一步完善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5G等相关网络设施在城乡全面覆盖,持续推进骨干网络、网络结构环节的扩容与优化,提升省级出口带宽的承载能力和扩容力度,丰富省际光缆干线传输网络的层次,积极推进三网融合的深入发展,加快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超前布局下一代新型互联网,加快向IPv6新版本的全面升级,提升数字业务的疏通能力和业务承载能力,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做好底层支撑。
二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数字经济新生态。进一步加大对不同类型企业的技术研发投入力度,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核心关键技术的突破。一方面可以采用联合攻关、并购重组或者产业合作等方式,加快对于半导体、核心软件以及高端芯片的攻克;另一方面,大力推进产学研体系制度的完善,加速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的深水区 探索 ,努力打造形成国际先进、安全可控的数字化转型技术体系。在“能源革命”的引领下,山西应进一步聚焦能源互联网、智能数字矿区建设等领域,打造规模化的数字产业创新体系。此外,山西应进一步聚焦本土成长性好、潜力大、有发展基础和特色业务的隐形冠军、独角兽潜质的企业,建立优势企业的动态培育库,形成独角兽企业的有序培养梯队,提供精准有效的政策支持。
三是提升数字产业融合水平,拓展数字业务发展规模。在工业数字化领域,山西应深入推进两化融合,将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制造进行深度转型,推动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钢厂等新型智能现场在全省工业制造业企业的全面覆盖,加快引进智能生产线,实现生产线的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积极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工业产业链资源的协同运作与合作共享。在能源产业转型方面,山西在总结阳煤集团新元矿的井下5G煤矿专网的投产使用经验基础上,要加快推广智能矿山、智能官网、智慧电网等智能现场的使用,提高矿区企业的智能化操控能力;在农业数字化领域,要全面推进与知名网络平台的合作,打通山西农产品在销售渠道方面的通路,推动山西农业的数字化转型。在服务数字化领域,山西应继续加大对智慧 旅游 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建设与推广,鼓励不同行业的线下网点向综合智能服务网点转型,积极创新服务业态新模式,提升消费者的应用体验,拓展数字服务新境界。
四是着力优化数字营商环境,营造数字经济发展新氛围。首先,要在我省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领域深度调研,规范经营资质的相关许可事项,实施准入事项的负面清单制度,畅通政府政务办公平台,制定线下业务与线上业务分类办理的不同标准。其次,要针对数字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弹性监管方式,不同的业态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经营风险,监管部门要敏锐识别,精准判断。再次,要加快建设“数字政府”,在运用先进数字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我省的政务服务水平,提高政府的响应速度;同时进一步 探索 政府政务数据的开放共享、监管与维护,在更大范围内为民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最后,政府应下力气引导全体 社会 成员认识数字经济、了解数字经济、重视数字经济,形成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 社会 氛围,推动数字经济创新生态系统的建设。(执笔人:聂娜)
责编:文军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学校代码:13535
二、学校地址:山西省太谷县学院路8号,邮政编码:030800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政策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审录,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确定专业录取顺序,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上年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将排在同分数考生的最后。
3. 传统志愿录取原则: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 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区艺术类专业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达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5.专升本、对口升学录取原则:专升本、对口升学招生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政审和体检合格、录取总成绩达到我院投档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 高考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7.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院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八、招生计划:
1.详见《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来源计划》。
2.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我院招生计划是依据社会需求及学院教育资源的存量、学科的培养优势和本科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严格遵循科学的发展规律,在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基础上,实现质量、效益、规模和结构的协调发展;我院招生计划按照我院各系各专业师资力量和学科地位以及各专业的报到率和就业率进行分配。
3.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原则:按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的不平衡,用于解决平行志愿同分段考生。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事先向社会公布。
九、收费标准:我院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园林、园艺、动物医学、生物技术、土地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方向)、市场营销、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物流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资产评估等专业学费标准为1498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业设计、自动化、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城乡规划、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英语、英语(经贸英语方向)、英语(涉外文秘方向)等专业学费标准为1598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等专业学费标准为16980元/学年。
十、学位授予要求:学生毕业时达到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由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但我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
十二、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十三、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做退学处理。
十四、奖助学金: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设立学院奖学金。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
十五、报到要求:经录取的学生未经请假不按期报到,超过两周者以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十六、录取结果公布: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发布,同时在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校园网公布。
十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学院常务副院长姬宇教授。
十八、招生咨询方式:
电 话:0354—5507782 5507792
传 真:0354—5503586
学校网址: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谷县学院路8号
邮 编:030800
若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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