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增效政策宣传山东农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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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农业增效政策宣传山东农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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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山东农业增效政策宣传,以及山东农业发展规划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山东省农业厅网站关于土地流转有什么优惠政策
  • 2、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老农技人员调查的通知和补助政策
  • 3、2022年山东农业补贴最新政策
  • 4、山东省养殖补贴政策,2019年山东省农业养殖补贴政策解读

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结合我省补贴工作情况,我省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一)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统筹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1.补贴对象。全省种粮(小麦)农民。

2.补贴依据。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我省确定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进行补贴。

3.补贴标准。为保证惠农力度不减,各市按照每亩不低于125元的标准发放,具体标准由各市根据切块资金规模和本地区小麦种植面积等因素确定,并报省财政厅农业厅备案。

4.补贴用途。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应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

(2)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3)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

(4)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5)发展和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搞好垃圾、污水处理和厕所改造,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5.资金分配。省里将以2015年各市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测算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规模,并作为基数分配以后年度补贴资金,由各市包干使用。各市年度补贴资金如有不足,由地方统筹解决。如有结余,可以“以丰补歉”,用于弥补上一年度

补贴资金缺口;也可以统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工作试点,探索建立补贴资金与地力保护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农民将补贴资金用于上述规定用途,加强地力保

护。结余资金原则上应于下一年度全部使用完毕。

6.补贴发放。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仍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二)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大户补

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

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该项资金重点用于以下方面:

1.对种粮大户和种植粮食家庭农场进行补贴。补贴依据:种植小麦,且压茬种

植玉米、水稻或其他作物的,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种植单季水稻的,以水稻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经营土地面积50亩以上、200亩以下的,

每亩按照60元标准进行补贴;200亩及以上的,每户限额补贴1.2万元,防止“垒大户”。补贴发放: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2.加强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发展省、市、县三级农业、供销担保公司,强化银担合作机制,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围绕粮食生产,积极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模式,鼓励供销、邮政、农机等单位发展农业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全省规模化率。

4.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粮食烘干、棉花机采、仓储物流等设备设施的购置和研发,支持开展小麦宽幅精播、秸秆还田、深耕深松、病虫害统防统治、节水灌溉等农业技术推广,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5.支持农业和供销系统建立为农服务中心和平台,加强农民培训基地建设,加大职业农民培训。

对种粮大户和种植粮食家庭农场补贴资金,省里根据全省粮食规模种植面积、种

粮大户和种植粮食家庭农场户数等因素确定各市资金数额,并切块下达。对其他用途资金,省里根据第2次全国土地调查公布的全省耕地面积确定各市资金数额,并

切块下达,由各市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用途,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安排使用。

(三)调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鉴于花生良种补贴涉及全省34个县(市、

区),覆盖面较广,亩均补贴数额较大,继续保留1年,由各市具体负责实施;对部分水稻种植面积较大的县(市、区),在2015年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

由于小麦、玉米种植面积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高度重合,小麦、玉米良种补贴一并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再单独实施,由各地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

中,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业部门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小麦良种统一供种,确保小麦良种质量和覆盖率;由于启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政策,对棉花良种不再补

贴。

二、切实做好调整完善政策的各项工作

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

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局。市、县级政府及财政、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明确责任,加强配合,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央要求,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由各

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具体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

确保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组织管理经费,保障各项工

作有序推进。

(二)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市财政、农业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

地实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研究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范围、支持方式,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分工和责任

主体,明确政策实施的具体要求和组织保障措施。各市实施方案确定后要于6月底前报省财政厅、农业厅备案。2015年省级实施方案近期将下发各地,各市要于

7月底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将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落实到位。

(三)着力加强资金监管。各级要明确部门管理职责,逐步建立管理责任体系,

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农业部门要重点做好基础数据分析、组织

发放等工作,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农业“三项补

贴”资金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省财政厅、农业厅将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并对各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补贴资金分配的重要因

素。

(四)注重典型示范引路。为增强农民的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主动保护地

力,省里将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典型示范,并选择工作基础好、改革积极性高的乡镇开展试点,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引导农民将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

保护。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以探索建立补贴资金与地力保护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农民加强地力保护,并不断总结经验,稳步推开。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级要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下面有关于我国2010的小麦补贴政策(山东省的)。因为小麦种植大多在北方。 关于印发山东省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农业局(农委)、财政局:

为全面做好小麦良种补贴工作,现将《山东省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据此组织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编制具体实施方案。 山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23号)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原则,对农民(含农场职工)种植小麦良种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采取售价折扣补贴的方式进行补贴。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加快良种推广步伐,稳定小麦种植面积,增加小麦产量,提高良种覆盖率、统一供种率和技术推广到位率,促进节本增效,实现全省小麦生产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品质和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实行种植面积全覆盖。参照2009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全省核定的实际完成供种面积,全省计划补贴小麦良种5584万亩(含国营农场,下同)。分市、县的具体补贴计划详见附表。

二、补贴品种推介

立足提高小麦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按照“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原则,省农业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筛选出洲元9369等44个小麦品种,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和推介(详见鲁农种植字〔2010〕5号《关于公布山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推介品种的通知》)。各地农业部门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省级公开推介的品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三、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

结合山东实际和小麦种植特点,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采取售价折扣补贴的方式补贴农民。

(一)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全省小麦补贴良种及相关服务实行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相关程序和具体要求,及时拟定政府采购谈判文件,在大众日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山东农业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参加谈判的企业不受地域和所有制限制,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公平参与竞争。

(二)严格企业准入条件

严格设定供种企业准入条件,谈判企业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证照齐全,守法经营,信誉良好,设施完备,技术力量强;具有合法种子来源,所提供品种不属自主知识产权的,须具有植物新品种权单位的授权委托证明(为鼓励充分竞争,建议植物新品种权单位品种生产和经营授权以设区市为最小区域);种子数量充足;种子质量达到国标良种标准,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种子质量事故;具备实施大面积统一供种和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的能力。引入淘汰机制,实行种子质量事故、补贴项目过失一票否决,投标企业必须在以往承担良种推广补贴供种任务的过程中无重大违反供种合同的行为。

(三)规范谈判程序

省政府采购中心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谈判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竞标企业资质、有效种源、种子数量、种子质量、机械包衣、种衣剂选择使用、经营信誉、配套服务、最终报价等进行严格审核和综合评判,最终确定成交供种企业。邀请监察、公证等单位及新闻媒体对开标、谈判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采购到信誉最高、服务最好的供种企业及质量最优、价格最合理的补贴良种和相关服务。供种企业一旦确定,严禁转包、转让。

(四)统一签订供种合同

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和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与成交供种企业签订《山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政府采购合同》,载明供种企业、供应品种、供种基准数量、供种基准面积、标准播量、加工要求、种衣剂使用、种子质量、供种价格、供种方式、售后服务等事项,从法律上明确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及供种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基准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是成交供种企业供应小麦良种的参考值,合同履行以实际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为准。

四、扎实做好供种工作

(一)合理确定采购区域、科学分包

为确保政府采购成功组织和统一供种顺利进行,小麦良种政府采购原则上以每一县(市、区)域作为一个采购区域,每县作为一个采购包。但为适当减轻采购工作量和项目操作难度,对计划补贴面积25万亩以下的县(市、区),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由各市农业部门牵头协调组织,将其合理归并到邻近的25万亩以上的县作为同一采购区域;对于计划补贴面积50万亩以上的县,由各市农业部门协调组织各相关县(市、区)农业局,根据当地土壤、地力、种植习惯等实际情况,可以按照明确区域界限分为2-3个采购包(每包一般不少于25万亩)。

(二)依据农民意愿确定采购品种

原则上经国家或省级审定、适宜当地区域种植的小麦品种,各县(市、区)均可向省级推荐为推介品种。省级确定推介品种后,各县(市、区)农业局根据当地农民种植意愿,从省里确定的推介品种中合理选择采购品种。市、县级农业部门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民选择使用省级推介品种。充分尊重农民选择推介品种以外良种的权利,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避免农民选择未经审定、过期淘汰、存在明显缺陷以及不适宜本地种植的品种,并从促进小麦生产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出发,避免种植品种过多过乱。

(三)科学确定供种数量和价格

省里结合今年实际,组织有关专家充分论证,确定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基准供种量为机械包衣种子7.5公斤/亩,最高限价为3.9元/公斤。各项目县(市、区)参考省里确定的基准供种量,根据品种特性和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当地标准播量,引导农民科学用种。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基准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是成交供种企业供应小麦良种的参考值,合同履行以实际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为准。成交供种企业根据农民实际种植面积和标准播种量,相应增加或减少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成交供种企业严格执行全省统一政府采购成交价格,坚决杜绝层层加价行为,确保补贴后的良种价格明显低于当地同等小麦良种市场价格,让农民得到最大的实惠。

(四)及时落实补贴计划

各县(市、区)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对补贴计划进行层层分解,及早细化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尽量做到品种种植集中连片,努力实现一村一品、一乡一品。各县(市、区)尊重农民意愿和市场需求,通过宣传发动,引导农民使用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的小麦良种发展小麦生产,不搞强迫种植和强行推广。

(五)分级建立供种档案

按照“县有区域图,乡镇有落实表,村有供种清册,户有供种(订单)卡”的总体要求,建立良种补贴项目到村、到户明细档案。乡镇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农技站和县农业局保管。村级供种清册由供种企业按照清样要求统一印制,一式三份,分别用于编制计划、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结算,并在良种供应时填写农民联系电话,由购种农民或购种农民代表签名并按手印,确保良种和国家补贴同时落实到农民手中。各项目县(市、区)农业部门将供种清册制成电子表格(EXCEL格式),经市级农业部门审核后,于10月底前报省农业厅备案。

(六)保证供种质量和时效

项目县(市、区)农业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供种计划,配合供种企业搞好供种到村到户和收取种子差价款,安排有质检证的专业人员负责种子质量抽检存样,对不合格种子及时封存或退货,杜绝劣质种子进入项目区。供种企业按照供种合同要求,提供质量合格的小麦良种,依据面积落实表和供种清册,按时、保质、保量供种到村、到户,保证不误农时。

五、积极开展配套服务

(一)全面推广配套技术

各县(市、区)按照确定的补贴品种和良种良法配套原则,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小麦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抓好各项技术措施落实,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加强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种衣剂使用管理的通知》(鲁农生字〔2006〕8号)要求,全面推广种子机械包衣技术,做好种衣剂的科学选择和使用,严格掌握药种比,保证种衣剂用量充足,提高防病治虫效果,以培育壮苗、减轻病虫危害。

(二)广泛开展技术培训

省里由农技推广总站牵头,结合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和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分区域、按季节系统培训技术骨干和带头户。各市和项目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层层举办各类培训班,明确规范化技术要点,确保每户一张明白纸。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技术宣传,提高基层农技人员传播先进适用种植管理技术及农户科学种田的水平,加快规范化生产技术的普及推广。

(三)大力开展小麦高产示范活动

各项目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小麦高产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8〕10号)精神,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充分挖掘小麦增产潜力,大力开展小麦高产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实施 “十、百、万”小麦高产示范工程,力争10亩高产攻关田亩产达到700公斤,百亩示范片平均亩产650公斤,万亩示范片平均亩产600公斤,充分发挥小麦高产示范带动作用,实现优质专用小麦均衡增产、稳产高产,为提高全省小麦生产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四)积极推进产销衔接

各市和项目县(市、区)把产销衔接作为实施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重要措施来抓,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信誉好的大型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推进产业化经营,实现优质优价,增加种粮农民收益。同时,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等方式,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促进主导产品就地转化增值。

六、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小麦良种补贴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支付给供种企业。全省政府采购确定成交供种企业后,省财政根据省农业厅和项目县农业、财政部门与供种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提前预拨70%的补贴资金给供种企业,支持企业开展供种筹备工作。企业在实际供种过程中,根据农民实际种植面积,对采购合同确定的基准供种量进行适当调整。供种结束后,省财政根据财政、农业部门逐级审核确定的供种清册和省农业厅出具的无种子质量问题的书面意见,与供种企业据实结算其余补贴资金。

七、建立健全小麦良种补贴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把良种补贴项目实施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一是层层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省里成立由省农业厅厅长任组长,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分管厅长任副组长,有关处、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成立由农业技术推广、种子管理、科研、教学等单位专家组成的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培训。各市、县(市、区)也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二是合理确定工作职责。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其中,农业部门重点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技术培训、产销衔接等工作,财政部门重点负责落实补贴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和监督。三是积极配合供种企业完成供种任务。各级农业、财政部门与成交供种企业密切合作,做到指导协助到位、监管服务到位,保证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供种企业在项目县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下,严格履行供种合同,及时全面做好良种供应和相关服务工作。四是适当安排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强化项目公示,严肃工作纪律

全面建立小麦良种补贴公示制度,以村为单位,将补贴农户、补贴面积、供种数量、中标价格、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折扣售价等进行供种前和供种后两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收集和保存各村两次公示影像资料。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市和项目县(市、区)农业部门积极参与补贴良种和相关服务全省统一政府采购工作,密切配合供种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合同,严禁向成交供种企业提出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以外的条件和要求,严禁向供种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三)加强监督管理,实行项目督查制

各市、项目县(市、区)切实加强补贴项目实施关键时期和关键环节的督导、检查和监管。供种期间,市、县(市、区)农业和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追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供种结束后,市级农业、财政部门组织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向省里写出总结报告;收获前,市级农业部门组织相关力量对补贴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档案建立、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各市农业、财政部门对在检查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县和供种企业及时整改纠正。对执行政策重大偏差、重大违约行为和种子质量事故,及时上报并记录在案。健全和实施好供种企业政府采购竞争与淘汰工作机制,各项目县(市、区)对不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供种企业,认真做好违约行为记录,并在今后的良种补贴项目全省统一政府采购中,提出不良记录举证,坚决予以淘汰。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加强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的重点查办,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良种补贴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健全良种补贴奖优罚劣工作机制,对与成交供种企业配合不好、指导协助和监督不力的项目县(市、区),将记录在案,严肃处理,并在今后良种补贴及类似项目安排中给予一定惩罚。对问题严重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决不姑息。

(四)强化种子市场和种子生产监管,保证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

各级农业部门积极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强化小麦良种生产监管,指导相关小麦良种生产企业规范建立良繁基地、提高项目供种企业自繁比例,严格按照小麦良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加工、包衣、包装,保证项目供种企业良种质量,促进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

(五)建立情况交流报告制度,强化项目宣传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及时总结上报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时研究处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认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发展小麦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发布了35条重点强农惠农政策。主要为九大项:

第一、粮食生产发展,包括农机购置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和产粮大县奖励、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为粮食生产服务的补贴。

第二、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耕地轮作休耕补贴以及农机深松整地补贴等。

第三、种业创新发展,畜牧良种推广补贴、制种大县奖励。

第四、畜牧业健康发展,实施粮改饲补助、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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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农业全产业链提升;

第六、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高素质农民、家庭农场、农业贷款担保等;

第七、农业资源保护利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渔业发展补助、秸秆利用补助等;

第八、农业防灾减灾,农业生产救灾补助、动物防疫补助、农业保险补助;

第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包括厕所改造补助。

这一系列的补助措施大部分都是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发放金钱上的补助,还有就是通过其他补助形式来助农惠农。

而如此多的惠农政策最终惠及的是我们所有农民、所有农业项目和所有农村地区。每年成千上万亿的资产向农村投入,下沉到农村基础建设、乡村教育医疗之上,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引燃农村经济,让农村实现快速发展,而最终推进国家进一步发展。

山东省养殖补贴政策,山东省农业养殖补贴政策解读

 已经接近尾声,你拿到国家的补贴了吗?又拿到了多少呢?想要拿补贴,首先要知道国家都有哪些补贴,自己可以申报哪个项目,所以,我们整理了的扶持资金项目合集,一起看一看,有没有你适合的项目:

农业部

种养类

(1)畜禽良种基地项目申报;(2)商品粮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3)小杂粮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4)水产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5)蔬菜(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6)茶叶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7)花卉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8)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试点项目;(9)水果良种繁育示范基地项目申报;(10)桑蚕良种繁育示范基地项目申报;(11)深水网箱养殖基地项目申报;(12)秸秆养畜项目申报;(13)沼气工程项目申报;(14)经济林类项目申报;(15)设施农业类项目申报;(16)高产攻关作物项目申报

加工类

(1)粮食加工项目申报;(2)果蔬加工项目申报;(3)畜产品加工类项目申报;(4)油料加工类项目申报;(5)水产品加工类项目申报;(6)生物工程类项目申报;(7)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8)食品加工类项目申报;(9)液态奶加工类项目申报;(10)酒花麦芽类加工项目申报

流通设施类

(1)保鲜类项目申报;(2)集散地批发市场项目申报

基本建设类

(1)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申报;(2)节水灌溉项目申报;(3)田间水电路改造项目申报;(4)中小型灌区水库改造项目申报;(5)盐碱地改造项目申报;(6)沙荒地改造项目申报;(7)草地建设项目申报

发改委

(1)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与现代农业高技术工程项目申报;(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申报;(3)现代中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

财政部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3)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项目申报;(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专项项目申报

商务部

(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项目;(2)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项目

科技部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申报;(3)国家推广计划项目申报;(4)国家高新技术科研项目申报

国家项目,到底能给多少钱?

财政部部分项目扶持资金额度

1.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300-800万)

2.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50万-300万)

3.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不低于120万)

4.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50万-200万)

5.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500万左右)

6.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1000-2000万)

7.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不低于1000万)

农业部部分项目扶持资金额度

1.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300万以内)

2.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养项目200-500万)

3.大中型沼气工程中央投资项目(100-200万)

4.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项目总投资的30%左右)

发改委部分项目扶持资金额度

1.现代农业示范项目(200万-2亿)

2.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项目总投资的10%)

3.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项目总投资10%左右)

4.经贸领域中央投资项目(500万左右)

5.节能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项目总投资的10%左右)

6.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30-100万)

7.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80-170万)

8.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的10%左右)

其他项目扶持资金额度

能源局: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2500万)

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60-300万)

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不超过80万)

科技部:富民强县工程(一般300万以下)

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

扶贫办:产业化扶贫项目(500万)

2016农业补贴“爱上”谁?

1、土地改革进一步“促家庭式流转”

一方面,土地流转试点以来,地方政府的政策倾斜,金融领域的宽松政策,大量资本盲目的进军农业,规模化的土地流转并没有带来农业的规模化、现代化。另一方面,我国面临通缩压力,国家会进一步加大土改力度,土地改革将会倾向“适度规模的家庭经营”。农地流转、财产权抵押、建设用地入市等试点将进一步扩大。

2、农业专项扶持资金向“示范园”倾斜

专项资金较2013年加大了示范专项的力度。之前的专项资金更重视规模化、区域化,国内五花八门的农业项目放任式发展,出现了“撂荒地”“撂荒项目”的怪现象,鉴于此,国家专项扶持资金更倾向于“示范化”。

3、专项资金倾斜于“产业链”的打造

我国首次把加工类合作社示范社单项列出,计划2014~发展1000家国家级加工合作社示范社。补贴资金从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种植、养殖向产品储存、加工、流通等加大比重。鼓励农业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合理分工、互利共赢。

4、环境评价占据专项的“一票否决”地位

雾霾的持续强劲,土壤的板结与污染,水土缺失依旧是我们迫切改善的重大问题,我国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农业项目的评价必须以不能破坏甚至能改善良好生态环境。因此环评将是农业补贴及专项扶持资金不可或缺的评价因素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结合我省补贴工作情况,我省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一)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统筹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1.补贴对象。全省种粮(小麦)农民。

2.补贴依据。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我省确定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进行补贴。

3.补贴标准。为保证惠农力度不减,各市按照每亩不低于125元的标准发放,具体标准由各市根据切块资金规模和本地区小麦种植面积等因素确定,并报省财政厅农业厅备案。

4.补贴用途。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应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

(2)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3)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

(4)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5)发展和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搞好垃圾、污水处理和厕所改造,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5.资金分配。省里将以各市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测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模,并作为基数分配以后年度补贴资金,由各市包干使用。各市年度补贴资金如有不足,由地方统筹解决。如有结余,可以“以丰补歉”,用于弥补上一年度补贴资金缺口;也可以统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工作试点,探索建立补贴资金与地力保护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农民将补贴资金用于上述规定用途,加强地力保护。结余资金原则上应于下一年度全部使用完毕。

6.补贴发放。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仍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二)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该项资金重点用于以下方面:

1.对种粮大户和种植粮食家庭农场进行补贴。补贴依据:种植小麦,且压茬种植玉米、水稻或其他作物的,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种植单季水稻的,以水稻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经营土地面积50亩以上、200亩以下的,每亩按照60元标准进行补贴;200亩及以上的,每户限额补贴1.2万元,防止“垒大户”。补贴发放: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2.加强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发展省、市、县三级农业、供销担保公司,强化银担合作机制,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围绕粮食生产,积极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模式,鼓励供销、邮政、农机等单位发展农业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全省规模化率。

4.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粮食烘干、棉花机采、仓储物流等设备设施的购置和研发,支持开展小麦宽幅精播、秸秆还田、深耕深松、病虫害统防统治、节水灌溉等农业技术推广,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5.支持农业和供销系统建立为农服务中心和平台,加强农民培训基地建设,加大职业农民培训。

对种粮大户和种植粮食家庭农场补贴资金,省里根据全省粮食规模种植面积、种粮大户和种植粮食家庭农场户数等因素确定各市资金数额,并切块下达。对其他用途资金,省里根据第2次全国土地调查公布的全省耕地面积确定各市资金数额,并切块下达,由各市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用途,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安排使用。

(三)调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鉴于花生良种补贴涉及全省34个县(市、区),覆盖面较广,亩均补贴数额较大,继续保留1年,由各市具体负责实施;对部分水稻种植面积较大的县(市、区),在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由于小麦、玉米种植面积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高度重合,小麦、玉米良种补贴一并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再单独实施,由各地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中,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业部门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小麦良种统一供种,确保小麦良种质量和覆盖率;由于启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政策,对棉花良种不再补贴。

二、切实做好调整完善政策的各项工作

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局。市、县级政府及财政、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加强配合,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央要求,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具体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组织管理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市财政、农业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研究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范围、支持方式,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明确政策实施的具体要求和组织保障措施。各市实施方案确定后要于6月底前报省财政厅、农业厅备案。省级实施方案近期将下发各地,各市要于7月底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将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落实到位。

(三)着力加强资金监管。各级要明确部门管理职责,逐步建立管理责任体系,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农业部门要重点做好基础数据分析、组织发放等工作,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农业“三项补贴”资金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省财政厅、农业厅将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并对各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补贴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四)注重典型示范引路。为增强农民的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主动保护地力,省里将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典型示范,并选择工作基础好、改革积极性高的乡镇开展试点,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引导农民将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以探索建立补贴资金与地力保护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农民加强地力保护,并不断总结经验,稳步推开。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级要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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