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农业政策欧盟的农业政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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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的农业政策欧盟的农业政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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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欧盟的农业政策,以及欧盟的农业政策包括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本文目录一览:1、什么是欧盟的农业与农村发展政策...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欧盟的农业政策,以及欧盟的农业政策包括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什么是欧盟的农业与农村发展政策
  • 2、欧盟经济政策是什么?
  • 3、欧盟共同农业政策中的价格属于

 在欧盟,农业就业人口不到5%。不过,有56%的人口居住在占国土面积91%的农村地区。由于农产品(5.80,-0.05,-0.85%)和食品占欧盟居民日常生活的开支超过15%,以及农业在欧盟经济、政治、社会领域发挥着独特作用,长期以来,欧盟十分重视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欧盟共同农业政策集中体现了欧盟对农业和农村的关注和支持。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完善,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关注的重点已经由起初的促进农业生产转向促进农村建设,以确保欧盟农村地区全面平衡可持续发展。

 、共同农业政策持续改革

●欧盟现行的共同农业政策优先目标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保护农村地区环境和动物福利,在不扭曲世界贸易的前提下帮助欧盟农民提高全球竞争力,维护和增强农村社区的活力和可持续性。

●农村发展政策与早先实施的农业市场支持政策一起成为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两大支柱。

早在1960年,欧共体(欧盟的前身)就正式制定了共同农业政策,并且自1962年起开始逐步实施。共同农业政策最初设定的基本目标包括:提高农业生产力,确保农民公平收入,稳定农产品市场,保持农产品合理的销售价格以及确保农产品的供应。欧共体最早的共同农业政策的主要特点就是对内实行价格支持,对外实行贸易保护。为此,欧共体对内建立了共同的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制定统一的目标价格、门槛价格和干预价格,通过采取价格支持和生产配额等措施干预农产品购销,调节生产和流通,保证农产品市场平衡,维护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对外设置随市场供求变化而调整的差价关税、配额等贸易保护措施,通过差价关税等手段保护欧盟农业免遭外部廉价农产品的竞争,同时利用出口补贴对外出口欧共体剩余的农产品。为具体实施共同农业政策,欧共体专门成立了农业市场共同组织,把欧共体生产的农产品划分为若干大类,每类农产品由一个市场组织管理。

50年来,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促进欧盟农业发展、稳定农产品市场作出了重大贡献。到上世纪90年代初,欧盟务农人数减少了一半,农业产量却提高了3倍,粮食产量从1960年市场需求的80%增长到110%。目前,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提供的直接补贴已经成为欧盟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有关统计数字显示,最先加入欧盟的15个成员国农民收入的40%来自于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提供的直接补贴。在后来新加入欧盟的12个成员国中,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提供的直接补贴使这些国家农民2008年的收入比加入欧盟前的2003年增加了63%。

不过,共同农业政策在促使欧盟农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欧盟农业开支负担过重、部分农产品过剩、农村环保工作被忽视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近些年来,欧盟对共同农业政策进行了多次重大改革调整。如今,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已经从过去以价格支持为基础的机制逐步过渡到了以价格和直接补贴为主的机制,并且更多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农村建设的全面发展。同50年前相比,欧盟现行的共同农业政策优先目标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保护农村地区环境和动物福利,在不扭曲世界贸易的前提下帮助欧盟农民提高全球竞争力,维护和增强农村社区的活力和可持续性。

近些年来,农村发展政策与早先实施的农业市场支持政策一起成为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两大支柱。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明确规定,只向那些符合环境保护、动物福利、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等项要求的欧盟农民提供直接补贴。总的看来,欧盟农村发展政策的发展是受欧盟农村的现实和共同农业政策的走向等因素主导的。欧盟农村发展政策是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的衍生产品,并且正越来越多地受到欧盟的重视。当然,在不同的时期,欧盟农村发展政策关注的重点也有所不同。

近年,欧盟将旨在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状况的农村发展政策列为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主要用于地区政策的结构基金和用于共同农业政策的基金共同支持,进一步加大了农村发展政策的金融支持力度,具体说就是减少用于补贴大农场的直接支付资金,对农村地区发展注入更多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强动物福利和支持农户达到欧盟生产标准等。

、农村环境治理成关注重点

●成立欧洲农业担保基金和用于农村发展的欧洲农业农村基金,作为运作共同农业政策的基本金融工具。

●欧盟及其成员国在2007-2013年期间计划投入农村建设的资金接近2000亿欧元。

●欧盟农村发展政策经历了一个从关注收入分配到关注收入、环境和农村服务体系并重的过程。

●欧盟农村发展政策重点放在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增长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满足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促使农村地区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改善农村地区的生活条件等。

欧盟农村发展政策通过促进农村地区的平衡发展来保持农村的活力。2005年6月,欧盟理事会颁布的有关执行共同农业政策的财政指令明确规定,在2007-2013财政年度期间,成立欧洲农业担保基金和用于农村发展的欧洲农业农村基金,作为运作共同农业政策的基本金融工具。欧洲农业农村基金成为专用于支持农村发展的基金,主要用于农业结构调整、环境和土地保护以及广义的农村保护三大方面。按照欧盟的规定,欧洲农业农村基金可以用于农业或非农业活动,如扩展宽带网络覆盖,帮助农村小企业发展,帮助农村食品加工业发展,扩大托儿服务以便让更多的农村妇女能够工作等。如今,欧盟农村发展政策不仅帮助农民,而且也会帮助参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其他公民,如森林所有者、农场工人、小企业和地方非政府组织员工等。

目前,欧盟成员国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农村发展政策措施和实施相关计划,欧盟向成员国支付实施农村发展政策所需要的部分费用,实际上就是与欧盟成员国一起共同出资促进农村发展政策的实施。《2007-2013年农村发展政策》规定,欧洲农业农村基金集中管理全部农村发展资金。在2007-2013年期间,欧盟向27个成员国提供用于农村发展方面的预算资金总额为970亿欧元。与此相配套,欧盟各成员国必须拿出相同数目的配套资金。这样一来,欧盟及其成员国7年计划投入农村建设的资金接近2000亿欧元。这为推动欧盟农村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

不难看出,欧盟农村发展政策经历了一个从关注收入分配到关注收入、环境和农村服务体系并重的过程。在政策措施上,欧盟农村发展政策从早期的侧重于实体资本(如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营销设施等)的投入过渡到注重人力资本(如人员培训、咨询体系建设等)、实体资本和社会资本(如信息交换网络)发展并重的体系。在政策所涉行业上,欧盟农村发展政策从原先侧重于农业及同农业生产相关的农业投入、加工、营销过渡到农业、环境和非农产业并重发展的模式。

强调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有机联系是欧盟农村发展政策的重要方面。《2007-2013年农村发展政策》主要包括三大轴心:第一轴心是以提高农业和林业部门的竞争力为目标、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措施;第二轴心重点放在改善农村地区的环境,许多有关土地和环境管理的措施都有利于农业生产,特别是土地生产力的提高;第三轴心是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鼓励农村地区经济多元化发展,以让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有助于农业土地规模的扩大和农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为此,欧盟农村发展政策重点放在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增长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满足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促使农村地区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改善农村地区的生活条件等。

近些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压力的增大,农村环境治理已经成为欧盟农村发展政策关注的重点。农业集约化经营带来了一些衍生性的环境问题。随着农区的扩展,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下降,化肥和杀虫剂的过度使用导致土地和水源的污染等。疯牛病、口蹄疫、二恶英等动物性疾病频繁发生。此外,由于有补贴政策,部分农民坐等补贴,对各种疾病不作预防,也不主动采取措施,助长了一些病害的蔓延。为解决这些农村环境问题,欧盟农村发展政策加大了对农村环保的投入。欧盟共同农业政策预算中约有20%的资金是用于农村发展,即在保护农村环境和维护农村社区的同时,帮助农民实现农场现代化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欧盟认为,农村良好的自然环境有助于农村旅游业等其他产业的发展和推动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那些没有满足基本环保要求的农民停止支付补贴,并且将更多的共同农业政策资金用于鼓励发展有机农业、保护农村景观和生物多样性等,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农村地区的环境保护。

 

欧盟社会经济发展欧盟的农业政策的主要政策

随着欧洲一体化欧盟的农业政策的深入发展欧盟的农业政策,欧盟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共同政策,其中主要的有关税同盟、共同农业政策、共同渔业政策、共同地区政策、共同社会政策、共同货币政策、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保护消费者政策以及共同外贸政策等。体现了欧盟一体化进程中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以及安全和防务领域已经实现联合的欧洲格局。

欧盟的政策体现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统一性。欧盟经济一体化进程以关税同盟为起点,通过实施共同市场、统一大市场而最终向全面的经济货币联盟迈进。欧盟于1968年7月1日取消了各成员国之间的所有关税,建立了统一的海关税则,初步建成了关税同盟,对来自区外的第三国产品实行共同的关税政策,以促进区域内贸易和经济的发展。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内实施的第一项共同政策。其基本目标是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确保农业人员的“公平”收入、稳定农产品市场、保持农产品合理的销售价格以及确保农产品的供应。其主要内容是对内建立共同农业基金、统一农产品市场和价格、对农产品出口予以补贴,对外则设置随市场供求变化而调整的差价税、配额等贸易壁垒,使欧盟农业免遭外部廉价农产品的竞争。地区政策的目标是“促进欧盟整体的协调发展”、“加强其经济和社会统合”以及“降低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异、消除最不发达地区或岛屿及农村地区的落后状况”。欧盟社会政策和地区政策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的目的均是促进欧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除上述共同政策外,欧盟近年来还逐步加强在就业、交通、公共健康、环保、科研以及司法和内政等方面采取共同行动,与各成员国在这些领域所采取的国别措施互为补充。

成功的经验

与世界其他地区众多类似经济区域相比,无论从联合的广度和深度,还是从地位和影响看,欧盟都是最成功的典型。

就联合的广度而言,欧盟成功地开创了跨国合作的经济政治联盟的先河,包括的成员国众多。欧盟是一个超国家的组织,既有国际组织的属性,又有联邦的特征。欧盟成功的区域政策是实现合作的基础,区域政策尽可能明确地界定区域问题与问题区域,把广大的区域联系在一起。其次,区域政策有明确的总体目标:致力于通过实施积极的区域政策以达到缩小区域间差距的目的,使欧盟范围内不同区域达到最大程度的聚合。这一切都为解决区域不平等问题和实现广大地区真正的联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经济领域,欧盟从成立初期就一直致力于消除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并且,欧盟也在世界上推行这一相同的准则,使欧盟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量和影响大增。欧盟坚信,多边贸易自由化能对全球经济产生极大的效益,其中,发展中国家受益最大。

在深度方面,1958-1968年,当时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之间已经逐步取消了工业品关税,实行农产品关税同盟,统一农业政策和农产品价格,设立共同的农业基金对农业实行统一的补贴。1993年1月,欧盟启动内部大市场在成员国之间实行人员、物资、资本和服务自由流通。1999年1月,欧盟中的11个成员国率先放弃了货币主权,共同采用统一的货币欧元,这么多主权国家自愿放弃本国的货币发行权,把这一核心主权交给它们信赖的超国家组织,这在人类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迄今为止,尚没有任何一个同类组织像欧盟那样拥有共同的决策机构、共同的执行机构、共同的议会、共同的中央银行,同时欧盟还在努力推进共同的外交政策和安全政策并着手组建快速反应部队。欧盟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已迈出了最坚实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存在的问题

欧洲联盟仅仅是一个国家邦联,但它不是一个联邦国家。过去50年里,它的政治制度不断演变,建立在一系列条约基础之上。在实现经济政治一体化的进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欧盟的决策机制问题。欧盟的决策机制是首脑会议和欧盟理事会。首脑会议实行共议制,如果在某个问题上一时无法取得共识,则推迟到下次首脑会议再议。这种决策机制虽然降低了大国操纵的机率,但在公平与效率问题上出现了无法兼顾的两难境地。此外,对欧盟委员会(欧盟的执行机构)的大小和席位分配、对欧盟议会席位多少和分配也都存在着争议。欧盟理事会则按成员国人口比例分配投票权。现在欧盟由15国扩大到25国,决策难度更大了。

二是利益分配问题。成员国内部经济差距大,扩大后机构和协调更加困难欧盟的农业政策;为应对日益增长的各项开支,2004年初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今后十年的年度预算框架,预计预算额将从目前的1,000亿欧元增加到2013年的1430亿欧元,即占到欧盟生产总值的1.15%.这一建议遭到净摊款国的反对。由于各成员国经济基础不同,受惠国和净受惠国之间就存在无法避免的利益分配问题。

三是欧盟的团结问题。经济实力基础不同决定了各国互相争夺欧洲联盟发展方向的领导权,内部团结的信心和意愿的强弱也不同。富国和穷国在经济利益分配上有分歧;大国和小国在权力分配上时常争吵。更为严重的是,西方的盟主美国不愿见到欧盟影响的扩大,竭尽挑拨离间之能事,防止欧盟形成一支独立自主的强大力量对中国区域经济合作的启示——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为例

欧盟的“欧洲协调”精神意味着世界经济关系正由国家之间的较量转向区域经济组织之间的角逐,区域经济合作已经成为各国和地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选择。欧盟的合作模式可以归纳为“共同稳定、同步发展的区域化模式”和“可持续发展模式”,将生态与环境保护视为经济长期增长的前提,使“可持续”成为一个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目标。这在全球化不断发展的当今世界,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对于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欧盟成功的经验也带来重要的启示。

启示一:共同市场体系的建立是区域合作的重要力量

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质是市场一体化,欧盟在这个方面提供了一整套的政策制度框架来管理各成员国间的贸易和投资,尤其是致力于消除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壁垒及共同市场的建立。欧盟从区域化合作开始到一体化进程,往往都是经济先行一步;从产品贸易为主要形式的交流转向以投资为主的合作也是一种关系走向紧密的标志。欧元体系的成功建立和以“欧盟”为主体的区域内外以资本流动作为重要形式的经济往来,已充分显示了这个统一市场体系是推动欧盟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力量。这对我国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有重要启示的。

启示二:制度创新是区域合作的重要保障

欧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实质是一个跨国度的制度创新过程。欧盟在一体化的各个阶段都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成员国都实行共同的区域政策。一个有效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从欧盟的一体化进程可知,区域内的制度一体化是保证其功能一体化实现的重要保障,同时制度一体化需要在打破原有的各自为政的基础上,建立一个高效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因此,借鉴欧盟的经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最核心的基础也是要建立一个共同的管理决策机构,打破行政界限的束缚,为实现“行政区域”向“经济区域”转变提供制度保障。

启示三:效率与公平的协调是区域合作应实现的目标

欧盟在一体化的经济互动中,注意到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建立了消除地区差距和贫困的机制,在合作协议中也有对相对落后国家产业的保护和一定的扶持,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较好地提升了整个地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但同时决策机制也使受惠国和净受惠国之间存在利益矛盾和协调问题,显示出在实现效率和公平之间的两难境地。这个问题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应重点考虑的,在进行内外事务决策时应努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协调,在实现经济政治一体化进程中不断增强实力,扩大自己在国内外的地位和影响。

启示四:经济文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是区域合作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欧盟在实现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中,特别注重经济、文化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大量投资于研究与开发,以推进“欧洲研究区”的共同科学政策,致力于成为世界级知识经济区;同时还建立了统一的欧洲环境法即欧盟环境法。欧盟环境法体系的形成是当代环境法的一个奇迹。欧盟环境法并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种长期的历史现象,在21世纪,由于欧洲政治、经济联合的速度加快,欧盟环境法的统一体系将会加快,也必将对人类环境保护和法治文明产生重要的影响。重视和吸收欧盟的有益经验,对于我国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现经济文化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区域经济集团内的价格。为缓解农产品产量过剩,农业补贴开支大幅增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问题,欧盟启动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目标的共同农业政策改革。欧盟共同农业政策中的价格属于区域经济集团内的价格,确保市场在合理价格下供应正常,同时保证农民收入水平的一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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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欧盟   农村   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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