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业环保政策2022宁夏农业资源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最新农机信息:宁夏农业环保政策2022宁夏农业资源,农机新产品,二手农机,农机补贴目录,农机价格查询,农机报价大全,更多农机资讯请查看:农机资讯

  宁夏农业环保政策2022宁夏农业资源

温馨提示:文章已超过112天没有更新,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摘要: 今天给各位分享宁夏农业环保政策2022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宁夏农业资源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1、...

今天给各位分享宁夏农业环保政策2022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宁夏农业资源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2022)
  • 2、2022年农业补贴最新政策
  • 3、2022年退林还耕政策一号文件
  • 4、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规定(2022修正)
  • 5、宁夏海原县2022年乡村振兴局3月份规划建设那个村
  • 6、宁夏回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办法(2022修正)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止违法增加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

(一)删去第三条第一款中的“规章”宁夏农业环保政策2022,将第二款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将第五条中的“监察、财政、物价、发展和改革、审计、交通、公安、农牧、建设、民政等部门”修改为“财政、发展改革、审计、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民政等部门”。

(三)将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的“物价主管部门”修改为“价格主管部门”。

(四)删去第十六条第六项中的“以赢利为目的的”和第七项中的“以收费为目的的”。

(五)删去第十七条中的“电信”。

(六)将第二十五条中的“本级人民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修改为“相关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宁夏农业环保政策2022,第一项中的“物价主管部门”修改为“价格主管部门”。

(七)将第二十六条中的“本级人民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修改为“相关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八)将第二十七条中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修改为“相关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九)将第二十九条中的“监察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修改为“相关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修改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将第三十条中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修改为“相关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十一)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宁夏农业环保政策2022:“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企业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五保供养办法

(一)将第三条中的“卫生”修改为“卫生健康”。

(二)删去第四条中的“兴办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三)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结合财力状况合理制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四)将第二十条第三款修改为:“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中有少数民族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提供符合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的食品。”

(五)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的“食品卫生”修改为“卫生、财务会计”。

(六)将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有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以从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补助和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

(七)删去第三十条中的“监察”。

(八)将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中的“《继承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九)删去第三十六条中的“情节严重的”。一、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止违法增加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

(一)删去第三条第一款中的“规章”,将第二款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将第五条中的“监察、财政、物价、发展和改革、审计、交通、公安、农牧、建设、民政等部门”修改为“财政、发展改革、审计、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民政等部门”。

(三)将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的“物价主管部门”修改为“价格主管部门”。

(四)删去第十六条第六项中的“以赢利为目的的”和第七项中的“以收费为目的的”。

(五)删去第十七条中的“电信”。

(六)将第二十五条中的“本级人民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修改为“相关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一项中的“物价主管部门”修改为“价格主管部门”。

(七)将第二十六条中的“本级人民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修改为“相关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八)将第二十七条中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修改为“相关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九)将第二十九条中的“监察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修改为“相关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修改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将第三十条中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修改为“相关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十一)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企业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一、农业补贴

农业补贴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对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进行的转移支付。WTO框架下的农业补贴是指针对于国内农业生产及农产品的综合支持。

二、农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主要用于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运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方面。

三、农业三项补贴是什么

农业的“三项补贴”是指

1、良种补贴;

2、种粮直接补贴;

3、农资综合补贴。

综上所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主要用于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运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方面。

2022年退林还耕政策如下:

1、按核定的面积补偿2022退耕还林补助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

2、部分人只能享受种苗造林补助,尚未承包到户和休耕的坡耕地退耕还林的,以及纳入退耕还林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只享受种苗造林补助费;

3、2022退耕还林补助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不得供应给退耕还林者;

4、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退耕还林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其中退耕还林所取得的农业特产收入,依照国家规定免征农业特产税。若农业税收因灾减收部分,由上级财政以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确有困难的,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央财政以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节约能源资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以非粘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具有节能、轻质、高强、隔热、环保等特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产业导向的建筑墙体材料。第三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推广、生产、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的领导,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主管部门作好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受其委托负责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发展与扶持第六条 新型墙体材料开发生产项目应当符合能源资源节约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第七条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生产,符合保障建筑质量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要求,产品应当经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销售新型墙体材料应当提供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使用说明书。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不得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第八条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实行认证制度,具体认证办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型墙体材料认证证书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

经认证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线。

川区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和生产线必须关闭或者进行技术改造,转产新型墙体材料。

经依法批准在山区荒山、荒丘取土烧制多孔砖和空心粘土砖的,应当以挖丘平坡为界限,不得低于周边耕地地面。

宁东经济开发区内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应当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转产新型墙体材料。第十条 城镇规划区、工业开发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应当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除列入文物保护的古建筑修缮工程、基础工程或者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对建筑结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确需使用粘土制品的外,其他各类建筑工程墙体及围墙,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鼓励农村居民建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第十一条 鼓励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利用工业非危险固体废物、建筑渣土、河道淤泥等无毒无害的废弃物开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以下税收优惠:

(一)生产《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中的产品的,其增值税实行百分之五十即征即退;

(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原料掺兑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煤矸石、粉煤灰、炉渣等工业废渣的,取得的收入减按百分之九十计入当年收入总额;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按百分之十五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研究、开发墙体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税收优惠。第十二条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符合建筑节能、资源综合利用要求的,享受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的扶持。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制定新型墙体材料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图集。第十四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山区现有空心砖生产企业的取土范围和规模,加强对粘土砖生产企业取土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取土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行为。第十五条 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推广、使用的监督指导,做好新型墙体材料的宣传、统计、咨询等服务工作。

新型墙体材料行业组织应当发挥其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引导作用,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和技术交流,加强行业自律。

建设李旺特色小镇(乡村振兴示范镇)、贾塘乡王塘村等20个美丽村庄及乡村振兴示范村5个。

实施棚户区改造1000户2000套、老旧小区改造5个。实施生态湿地、城市绿地等12个植绿增绿项目,新建南门停车场、城乡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配套等项目,不断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争创卫生县城、园林县城、文明县城。

海原县以“两轴五区”为总框架,进一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实施城乡市政道路、住房保障、绿化亮化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城镇化率达到45%。建成特色小镇5个、美丽集镇5个、美丽村庄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5个,完成抗震宜居农房提升改造1万户,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大力实施天都山至华中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宁夏中部干旱带西安供水工程、新能源装备制造及智慧运维基地、宝中铁路(海原段)复线工程、寨科至海兴高速公路、南部水源涵养工程、县城旧城改造、海原县天然气一体化综合利用“八大工程”,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海原现代化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推进生态综合治理。海原县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大力培育生态产业。以“三山一河七流域”为抓手,实施水源涵养、草原生态修复、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3.22%,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稳定在66%以上,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76%,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贡献海原力量。新建清洁煤配送中心7个,推动大气污染高效防治,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95%以上。到2025年,创建自治区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5个,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持续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动绿色生态农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能耗,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民用建筑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机制,培育民用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开展民用建筑节能日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统计、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第五条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知识的宣传,并对民用建筑节能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二章 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第六条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

建设(开发)单位以及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检验、供热等相关单位,应当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鼓励新建民用建筑所用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空调系统和照明设备等符合国家推广使用的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目录。

禁止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使用实心粘土砖。第七条 建设(开发)单位编制民用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民用建筑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有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内容。

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部门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

建设(开发)单位应当在民用建筑的施工、销售现场公示建筑节能基本信息。第八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专项审查,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第九条 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安装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定合格的供热系统调控装置、供热计量装置和温控装置。对没有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温控装置的新建项目,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不得交付使用。

新建民用建筑符合供热计量条件的,供热企业逐步按用热量收费。第十条 建设(开发)单位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合同,应当包含建筑物热力入口、供热系统调控装置、供热计量装置和温控装置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检定周期、保修期限等内容,并明确供热系统调控装置、供热计量装置和温控装置的采购、检定、保修、维护管理的责任单位等内容。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优先采用太阳能、地热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

民用建筑项目的建设(开发)单位,应当将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材料和设备用于建筑物的热水供应、采暖、制冷、照明、光伏发电系统,并与民用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促进太阳能、沼气、秸秆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房屋建设中的应用。第十二条 新建居住民用建筑和有热水需求的其他民用建筑,鼓励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建设(开发)单位依据技术规范,在民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提供必备条件。第十三条 凡是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民用建筑项目,并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在规定的容积率之外,可以按项目所应用的太阳能集热器面积1∶1的比例,增加该项目的建筑面积指标。第十四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农村节能示范房屋,鼓励农民使用建筑节能技术和节能材料,促进农村房屋节能。

建设、农业、科技、民政等主管部门,应当为农村房屋建筑节能提供指导、帮助。第十五条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民用建筑节能地方标准,并依法备案。对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民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等,应当制定地方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标准。

宁夏农业环保政策2022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宁夏农业资源、宁夏农业环保政策2022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标签:材料   民用建筑   应当

广告咨询:18215288822   采购热线:18215288822

声明:农机大全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

载注明出处:http://nongjidaquan.com/news/2782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