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政策文件湖南农业政策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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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农业政策文件湖南农业政策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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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湖南农业政策文件,以及湖南农业政策文件下载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本文目录一览:1、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湖南农业政策文件,以及湖南农业政策文件下载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
  • 2、2022年农业补贴政策有哪些?应该如何申请?
  • 3、目前湖南湘西自治州政府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具体有那些?
  • 4、湖南省有哪些惠农政策
  • 5、湖南省农业投资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行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保证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国家和省人民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对农业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的活动。

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开发县管理制度。第三条 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开发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将农业综合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开发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四条 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开发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主管部门。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具体工作。

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开发县人民政府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开发县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第五条 开发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引导、集中财力的原则,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等各项财政支农投入的项目,实行规模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综合效益。第二章 项目管理第六条 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编制本行政区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报本级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审定。第七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建设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和优势农产品基地;产业化经营项目以当地优势农产品加工为重点,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经营水平。第八条 开发县的乡镇人民政府、中型灌区管理机构等可以向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申请土地治理项目。第九条 申请土地治理项目立项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列入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规划;

(二)有可开发和利用的水资源;

(三)开发治理的土地集中连片,符合国家或者省规定的面积标准;

(四)防洪有保障,排水有出路;

(五)属非地质灾害区。

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土地治理项目前,应当出具项目所在地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筹资投劳的决议或者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签字同意筹资投劳的意见书。第十条 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规定的管理权限,对申请立项的土地治理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组织专家评审,经具有相应资质或者专业水平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报同级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审定,按规定编入省土地治理项目库。

土地治理项目库管理办法由省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一条 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根据上一级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财政资金控制指标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从已编入省土地治理项目库的项目中确定项目,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经同级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审定后,按规定上报,由国家或者省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批准。

经批准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批。第十二条 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由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实行招标投标。

土地治理项目资金筹措情况和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应当在项目区内公示。第十三条 土地治理项目单位工程竣工后,由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组织验收。

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竣工后,由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组织竣工验收,或者由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委托设区的市、自治州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组织竣工验收。

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对土地治理项目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项目实施存在问题的,责令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限期改正。

2022年农业补贴政策有哪些湖南农业政策文件?应该如何申请?

农业支持和保护补贴

建立与提高耕地生产力和落实责任挂钩的耕地保护补贴机制湖南农业政策文件,重点鼓励保护和提高耕地生产力,将补贴对象改为“谁耕地,谁补贴”。在一些生态脆弱地区,选择200万亩耕地探索休耕补贴,并在东北17个县开展了黑土保护利用试点,以促进耕地休耕。

粮豆轮作补贴

扩大粮豆轮作补贴面积1000万亩,在431个县扩大退耕还草试点1100多万亩,促进农牧一体化和种植养殖业循环。在“镰刀湾”地区,玉米对大豆的补贴为每亩100-150元。

农机购置补贴

中央政府支持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将全面实施深松整地、节水灌溉、秸秆还田、退耕等绿色发展农业机械的公开补贴。

重金属污染治理补贴

以湖南长株潭地区170万亩耕地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试点。

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补贴

以生猪、奶牛、肉牛繁育大县为重点,在51个县全面开展全县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试点,促进地方和附近规模化养殖场粪便资源化利用。

农业补贴申请条件

企业在申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时,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经有关部门认定或者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具有一定的业务规模和实力,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财务能力强;

3、开发的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这主要取决于企业提供的研究报告。

4、带动农民的能力强,与农民建立密切合理的利益联系机制;

5、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机制;

6、企业经济效益良好,能够保证企业利润用于返还已支付的财务资金。也就是说,企业在借入资金后,可以赚取利润并偿还贷款。

一、突出扶持重点。把龙头企业发展摆在首要位置,把农产品加工作为突破口,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形成一批加工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群发展。重点扶持老爹公司、喜阳集团、鹤盛原烟、古丈茶叶总厂、湘泉制药、金凤凰公司、州烟草公司、金山公司、泸溪椪柑公司等农业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和销售企业。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发展省级以上龙头企业30家、州级龙头企业40家,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二、积极引进战略伙伴。依托农产品资源优势,加强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引智力度,大力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销售企业来我州投资办厂、建设基地,参与我州农业产业化建设。引导龙头企业扩大招商引资,引进合作伙伴。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资产优化重组,走资本运作、上市融资发展之路,发展大型农业企业集团。鼓励科技人员、工商企业人员兴办和参股龙头企业。各县市和各部门要把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作为主要工作来抓,抓好农业产业化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的追踪落实,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三、实施重大农业项目。整合优势资源,重点实施柑橘、猕猴桃、烤烟、茶叶、药材、草食牧业、蔬菜、叉尾鮰养殖等重大农业产业项目,以项目发展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以龙头企业带动基地、带动市场、带动千家万户和产业发展。四、扩大基地规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遵循市场规律,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推进土地流转,基地规模开发,实现规模经营、集约经营。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建设产业基地,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突出重点、规模推进,实行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专业村、专业乡镇,村企联合,以企带村,以村促企,村企共赢,走产业集群发展之路。立足现有基础,推进农业老基地升级改造,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提高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以柑橘、猕猴桃、草食牧业、烤烟、茶叶、花椒、蔬菜、青蒿、百合等为主的产业链条,逐步形成一个品种一个产业,一个优势资源一个优势产业。五、建设农旅、林旅结合的农业产业带。农业基地开发和产业布局要突出交通沿线,重点抓好“张家界———吉首———凤凰———铜仁机场”、“沅陵———吉首———花垣———里耶”两条旅游风景线建设,实施农业、林业发展与旅游发展相结合,生态保护与土地整理相结合,形成两条农旅、林旅观光带。通过建好一线,带动二线,辐射三线,推动关联产业实现集约发展。选派一批优秀大学生到两条黄金旅游通道沿线村任职,结合两条旅游风景线的建设和开发,建设好两条农业、林业产业带。六、推进以产业为基础的新农村示范点和扶贫点建设。坚持把产业开发作为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的重点,加强产业基地开发示范点、示范片、示范项目、示范工程建设,建设10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抓好特色产业空白村的基地建设和产业开发。以1100个特困村为重点,实行产业扶持整村推进。七、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民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现代农业模式,重点扶持水果、茶叶、蔬菜、畜牧水产等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市场化组织程度。八、加强市场网络建设。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大市场、大流通、大网络,开拓国内国际市场,让更多的农产品进超市、进网点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举办好椪柑节、茶叶节等农产品推介会,充分利用现代媒体、网络宣传农产品,开拓农产品市场。大力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每个县市要建立1个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产业集中的乡镇要建立农产品交易场所。发展一批代理商、经销商、营销大户和农产品经纪人。加强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九、拓宽农产品贮藏途径。加强大宗农产品贮藏仓库建设,建设一批集保鲜、分级、储运于一体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储运集散地,支持农户单独或联户建设农产品贮藏仓库。引进和推广科学贮藏技术,拓宽鲜果销售渠道,增加附加值,解决加工环节障碍。十、打造知名品牌。坚持标准化生产,搞好产品和产地认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打造生态、绿色、有机、富硒等特色品牌,提高湘西椪柑、湘西猕猴桃、古丈毛尖、龙山百合、湘西黄牛等农产品的知名度。组织和支持对规模农产品进行创品夺牌、技术攻关,积极参加国家、省农博会,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十一、强化科技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技服务推广机构,形成以农业科研专家为骨干,以技术指导员为纽带,以示范户为核心,连接周边农户的技术传播和服务网络,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实用技术培训,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职业技能。十二、加快种苗工程建设。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办好种苗基地,繁育优质种苗,引进新技术、新品种,严格落实品种种苗准入和检疫制度,确保优良种苗供应。十三、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科技化、网络化、信息化、传媒化,深入推进农村信息化工程,加快乡镇、村信息服务站点建设,促进信息服务进村入户。十四、整合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按照整合资源、捆绑资金、集中扶持、抓点带面的要求,将扶贫开发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移民后扶资金、农业发展资金、国土整理资金等实行捆绑,每年整合农业产业化建设资金8000万元以上,集中用于产业基地、龙头企业、品牌培育、基础设施、科技推广和市场营销等建设。整合水利、商务、科技、林业等项目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十五、实行农业产业化建设优惠政策。对新上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固定资产贷款按商业银行的基准利率给予贴息。对新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得的地方税收,3年内全部奖励给企业用于技术创新。鼓励龙头企业创品夺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省名牌产品给予奖励。对基地开发实行补贴政策,按照“统一规划、项目管理、以奖代补”的办法,对新开发的柑橘、猕猴桃、茶叶等产业面积经实地验收后,每亩给予适当补助。对从事叉尾鮰养殖,一次性新增5口以上标准网箱的,给予适当扶持。对从事产业开发大户购置农业机械的,给予补贴。对大宗农产品贮藏仓库建设给予补贴。十六、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领导。州、县市成立推进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农业产业化建设。要实行“一个产业,一个规划,一套班子,一套扶持政策”,落实主抓领导,明确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抓落实。乡镇一级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确保专人专抓农业产业化相关工作。十七、形成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合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对国家、省、州已经出台的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政策,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办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十八、加强农业产业化建设绩效考核。对确定培育扶持的每一个主导产业,每一个龙头企业,每一个名牌产品,要进行定期考核,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发展步伐。实行对农业产业化建设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粮食直补湖南农业政策文件:每亩13.5元。 水稻良种补贴湖南农业政策文件:早、中、晚稻分别为每亩10元、15元、15元。 农资综合直补:每亩71元左右。 农机具购置补贴:以不超过农民购买农机具价格30%湖南农业政策文件的比例给予补贴。 粮食最低收购价:早籼稻77元/50公斤,中晚稻79元/50公斤。 棉花良种补贴:补贴范围是华容、安乡、澧县、南县4个县湖南农业政策文件,每亩15元。 油菜良种补贴:补贴方式是与种植面积挂钩,每亩10元。 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每头补助100元。 生猪良种补贴:补贴范围是17个项目县,每头补助40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2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补助3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按在校寄宿生的1/3确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中央财政补助由现行的人均20元增加到40元;地方财政也将把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困难地区可分两年到位。小飞鹏 回答采纳率:4.5% 2009-06-03 20:19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具体惠农政策摘选1、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2009年起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 2、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2009年要在上年较大幅度增加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补贴资金。 3、2009年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扩大国家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猪肉储备,2009年地方粮油储备要按规定规模全部落实到位,适时启动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鼓励企业增加商业收储。 4、抓紧制定鼓励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实施办法,建立独立考核机制。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抓紧出台对涉农贷款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政策性金融对农业中长期信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具体办法。放宽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的呆账核销条件。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试点范围、增加险种,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业务。 5、采取市场预警、储备调节、增加险种、期货交易等措施,稳定发展生猪产业。继续落实生猪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扩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实施范围。加大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实施力度,充实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内容,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落实村级防疫员补助经费。 6、提高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启动草原、湿地、水土保持等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安排专门资金,实行以奖促治,支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7、加大力度支持重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行费。点产区和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8、按照3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要求,尽快明确职责、健全队伍、完善机制、保障经费,切实增强服务能力。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 9、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权属落实到法定行使所有权的集体组织;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严禁借机调整土地承包关系,坚决禁止和纠正违法收回农民承包土地的行为。 10、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完善管理、加强服务的要求,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流转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 11、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已经落实到户的地方,要尽快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尚未落实到户的地方,要在加强宣传、做好培训和搞好勘界发证基础上,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步伐。加大财政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支持力度,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 12、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6-03 20:26

13、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学校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改善农村教师待遇,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加固和改造。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国家新增助学金要向农村生源学生倾斜。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开展门诊统筹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水平。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紧制定指导性意见,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力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14、扩大电网供电人口覆盖率,加快推进城乡同网同价。加大农村水电建设投入,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规模。加快农村公路建设,2010年底基本实现全国乡镇和东中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力度,建立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增加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投资,扩大秸秆固化气化试点示范。

2009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紧紧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主题,在稳定执行以往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再次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措施,主要有: ●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早籼稻收购价0.92元/500克,中、晚籼稻收购价0.94元/500克,稻谷平均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较上年提高13元; ●加大良种补贴力度。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提高补贴标准,实现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全覆盖,扩大油菜和大豆良种补贴范围; ●大规模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扩大农机具补贴范围和种类,提高补贴标准。今年全国农机具购置补贴总额将达到100亿元; ●增加农资综合直补。将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及时增加农资综合补贴,并逐步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种粮补贴力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农业投资的稳定增长和合理使用湖南农业政策文件,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其湖南农业政策文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身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投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农业科学技术的开发与推广等方面的资金投入。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筹集资金,逐步提高农业投资的总体水平。第四条 农业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宏观调控、统筹安排、保证重点、严格管理湖南农业政策文件

(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结合;

(三)无偿投入和有偿投入相结合;

(四)谁投资、谁受益。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农业投资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科学技术、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业投入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第六条 对贯彻实施本条例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资金来源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广辟资金渠道,多方筹措资金,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投资体系。除各级财政继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确保足额到位外,基本建设投资应当适当向农业倾斜。第八条 省本级财政预算对农业总投资应当做到:

(一)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用于农业的科技三项费用应当逐年增加;

(二)支援农业生产支出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三)国家财政投资和外国政府援助的农业项目,要求地方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予以安排。

特大自然灾害、森林防火以及大范围动植物病虫害防治、重大疫情扑灭等突发性、临时性事件所需资金另行安排。第九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农业投资。鼓励引进外资,扩大农业利用外资的范围和规模。鼓励发展外向型农业,支持农业产品出口创汇。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拓宽信贷领域,及时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农业贷款的发放工作。农村政策性贷款按照批准的计划和要求执行。

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当坚持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其资金使用情况应当严格进行年度审计。第三章 资金使用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投入的农业资金应当明确投资方向,确保投资重点,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执行,并及时足额拨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用。

农业贷款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和原则使用。引进用于农业的外资,应当按照项目合同规定使用。第十三条 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重点用于以下方面:

(一)防洪、排涝、引水、节水、灌溉等水利工程建设;

(二)优质农产品良种基地、种苗工程、品改工程、畜牧水产基地建设;

(三)林业生产基地、防护林工程、自然保护区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四)农业教育、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为城市和工矿区生产、生活服务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应当专项安排,不得挤占当年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比例。第十四条 支援农业生产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和中低产田改造;

(二)农业技术的改进与推广;

(三)农业新品种引进和繁育及畜禽水产养殖;

(四)林木保护、农村草场保护和动植物保护;

(五)农村造林和各项造林工程;第十五条 农业部门的事业费,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和事业发展。第十六条 科技三项费用用于农业部门的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新品种培育、新技术研究和开发、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重点科学研究项目补助及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第十七条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的改善、农产品品种改良和农产品加工系列的项目的开发、水土资源的开发治理、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农业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其他农业经营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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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业   建设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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