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教育与科研政策农业教育与科研政策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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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教育与科研政策农业教育与科研政策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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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天给各位分享农业教育与科研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农业教育与科研政策含义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1、如何解决粮食安全问...

今天给各位分享农业教育与科研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农业教育与科研政策含义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如何解决粮食安全问题
  • 2、我国政府在农业方面的政策有哪些
  • 3、我国在农村教育上做出哪些措施
  • 4、乡镇政府如何农业科技创新
  • 5、农业政策法规

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方法如下:

一、加快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控制农资价格。

制定农资产品的最高限价,保证粮食生产成本不增加;给予农资生产企业以政策支持,包括原材料供应保障、生产补贴、技术支持等;加强农资价格监管,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惩坑农害农行为。

三、建立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

要调动政府的积极性。省、市、县、乡、村种粮食种得多的,应该通过政府的转移支付给予资助,一般来说,哪个省种粮食种得多,哪个省的经济较落后,这种局面必须得到改观。

四、加大对农户的补贴力度。

由于国家对WTO的承诺,农业补贴不能超过8.5%,有钱也补不出来,现在只能补1000多个亿,但把价格提上去就不存在补贴的问题了。

怎么样来反思这个问题,不能让种粮的农民吃亏,不能因为受到某些限制,该拿出来补助的不补助,这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五、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严格执行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流转的三个“不得”政策,不得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土地流转服务的管理,要明确流转主体是农民而不是干部,机制是市场而不是政府,前提是依法自愿有偿,形式可以多样(转包、出租、入股等),时间可长可短。

六、惠农政策的到位与落实。

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充分了解惠农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折不扣地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感受到种粮的实惠;加大督查力度,对于政策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可给予严厉的查处。

七、加大对农业教育和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

沿海的省份经济比较发达,对大学生涉农的专业全部免费,要有很多具体的政策来鼓励大家学农,包括鼓励农业科研。

八、大力推进粮食生产能力建设。

要守住耕地的18亿亩红线,种粮要守住16亿亩的红线,到2020年要新建8亿亩高标准的农田,坚决遏制“双改单”现象,大力推广超级稻和优良品种农作物。

九、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要把水利设施维修好,改造好,建设好,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建立现代粮食物流的信息化流通体系。

1、大力增加健康优质食用植物油供给

政策

201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部署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大力增加健康优质食用植物油供给。

红利

《意见》指出,要优化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布局,继续组织实施好《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开展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树种资源普查工作,分树种制定发展规划,把发展木本油料产业与国家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以及地方林业重点工程紧密结合,因地制宜扩大木本油料种植面积;

要加强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良种生产供应体系,新建一批高产、稳产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对现有低产林进行抚育、更新和改造;

要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跨地区经营、产供销一体化的木本食用油龙头企业,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和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木本油料林立体种植和综合开发,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

要健全木本油料市场体系,建设市场需求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制定木本油料生产标准,完善油脂产品及相关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测方法,规范木本食用油包装标识管理,建立木本食用油质量认证体系;

要加强市场监管和消费引导,加强对木本食用油原料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送检、抽检、公示和责任追溯制度,加强木本食用油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

2、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政策

201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红利

《意见》提出,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可以入市流转交易。

现阶段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八个门类。

流转交易主体主要有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和其他投资者。除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户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外,流转交易的受让方原则上没有资格限制(外资企业和境外投资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农户拥有的产权是否入市流转交易由农户自主决定。

3、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并印发考核办法

政策

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

红利

《意见》指出,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国内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增”,一些地方存在放松粮食生产、忽视粮食流通、过度依靠中央的现象,自觉承担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为加快构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必须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是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不断增强。

二是保护种粮积极性,财政对扶持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投入合理增长,提高种粮比较收益,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不出现卖粮难问题。

三是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增强粮食仓储能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安全。

四是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管体系,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出现脱销断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粮食应急供应。

五是加强耕地污染防治,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和超标粮食处置能力,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六是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落实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人员落实。

4、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政策

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红利

《意见》提出了支持返乡创业的五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降低返乡创业门槛。

二是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减免政策。

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具备享受支农惠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纳入扶持范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可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四是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运用创业投资类基金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

五是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未来我国农村教育农业教育与科研政策的三大目标和五大举措

第一个目标农业教育与科研政策:坚决打赢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战

目前,西部地区仍有372个县没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其中60多个县还未普及小学教育,260多个县没有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攻坚任务十分艰巨。完成这项任务,对于推进扶贫开发、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教育部将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好“两基”攻坚计划,逐县落实“普九”和“扫盲”任务。继续组织实施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用好西部开发基金和国家扶贫基金。同时还要抓好中部地区没有“普九”县的攻坚工作,促进这些地区集中力量尽快实现“两基”目标。为用五年的时间,在西部地区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让西部的孩子们都能上学,不懈努力。

第二个目标:巩固“两基”成果,实现全面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目标

要切实做好全国“普九”成果的巩固提高工作。要以加强农村初中建设和降低农村初中辍学率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继续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全部消除D级危房,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益。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新课程,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城市教育行政部门还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要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九”。要加强对“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的督导评估。已经实现“普九”目标的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要巩固成果,提高质量。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要高水平、高质量“普九”。这些地区还要积极发展农村高中阶段教育,要积极发展农村幼儿教育。

第三个目标: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努力实现教育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的目标

多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我国农村教育改革蓬勃开展,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的核心就是实行“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一方向,主动适应当前我国农村正在发生的深刻变革对改革农村教育的新要求,增强办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满足农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要求。这是发展、改革农村教育的方向,也是发展、改革农村教育的目的。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农村学校作为遍布乡村的公共服务机构,在培养学生的同时,还必须满足广大农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努力扩大服务面,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我们要把农村学校建设成为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和就业创业的重要基地,成为农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成为政府实施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环节,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断作出更大的贡献。

为了顺利实现农村教育三大宏伟目标,教育部今后一个时期将采取五项重要措施。

举措之一: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提高农村教育的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

“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新体制,是推动农村教育持续发展的“治本之策”,我们今后工作的关键是做好“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巩固和完善工作,为农村教育长远发展建立稳定的体制环境和制度保证。落实国务院关于“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行”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

尽快建立规范的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低于税费改革前水平并逐步有所增长。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增加对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和扫盲教育的经费投入。

在各县对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预算中,要明确各级政府对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责任,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对于县财政教育支出的不足部分,要由上级人民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给予分担。中央和省、市三级人民政府要逐县确定各县对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负担额度和各级财政对困难县的转移支付额度,设立本级财政对困难县资助的专项资金和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并在年初将转移支付资金指标下达到县,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要求,保证上级财政各项有关教育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教育。

学校收取的杂费要保证全部用于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建经费等项开支,不得以任何形式抵顶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在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实行“一费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收费公示制度和学校收费巡查制度,加强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

此外,要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卫生设施改造以及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的步伐。实现西部地区五年内基本“普九”的目标。

举措之二:采取措施,不断增强教育为“三农”服务能力

一、统筹和整合现有农村教育资源,促进农村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农村中小学和职业、成人学校遍及农村各地,量大面广,体系完备,我们要发挥好这一优势,努力把农村学校建设成为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和就业创业的重要基地,成为农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成为政府实施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环节,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城镇化发展和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服务。要统筹农村教育事业规划,整合农村现有各类教育资源,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教育和培训网络,促进农村学习型社会的形成。

二、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以农民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成人教育。要重点建设好地(市)和县级骨干示范职业学校,继续办好县级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中心,充分发挥乡镇职业、成人学校和其他培训机构的作用。积极拓展农村中小学的教育与培训功能,实行“日校办夜校”、“一师兼两教”,实现“一校多能”和“一师多能”,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和教育活动。配合做好农村基层管理人员与农村党员培训工作。要积极推动农村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以社会需求和市场为导向,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加大改革力度,建立适应农民终身学习需要的灵活、多样和开放的办学模式。

三、继续深化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密切联系农村实际,突出农村特色,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与教材编写工作。继续推进农村中学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开展就业与创业教育,提高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使农村学生适应未来多样化发展的需求。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和尊重劳动的观念,锻炼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帮助解决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困难。

四、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在推进“农科教结合”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城乡教育的协调发展。高等学校及其所属科研机构,要继续探索新形势下的“太行山道路”,主动为农业和农村培养各种层次的人才,为农村教育事业培养和培训教师,大力开发、积极推广先进的实用技术与研究成果,不断拓展为农服务的渠道和方法,全面参与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举措之三: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当前,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主要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建立充满活力的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二是促进教师合理流动,要引导和鼓励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对在艰苦、贫困地区乡村长期任教且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建立县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同时要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与生活条件。三是大力开展继续教育,在教师队伍中率先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组织。教育部已启动实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这个计划将充分借助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多种远程教育形式并举,大规模开展高水平教师培训,使不同地区教师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要加强中小学教师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四是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让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为每个教师的行为准则。引导广大教师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以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学生,塑造自身素质,努力做到“服务于祖国、奉献于人民”,为新时期我国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举措之四:积极推进农村学校的信息化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努力实现农村教育跨越式发展

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不仅是一项事关农村教育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农村教育改革的难得历史机遇。按照“跨越、创新、集成、务实”的思路,认真规划和组织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建设,积极探索在广大农村地区通过现代远程教育进行教学与学习的模式,推动农村教育实现新的跨越;从我国农村教育的实际出发,坚持以教学光盘播放和卫星教学收视点建设为主,将工作重点放在中西部农村地区,把工程的实施与中小学课程改革、教师队伍继续教育和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结合起来,与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结合起来,与促进农村教育改革深入发展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做到统一部署、综合协调。广泛动员东部地区和城市中小学、高等学校和科研部门,整合现有教育信息技术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举措之五:大力开展“两帮扶”(帮扶中西部地区、帮扶困难群体)工作,加强对农村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

在继续实施教育对口支援“两个工程”的同时,建立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对口支援贫困县、大中城市对口支援本省(区、市)贫困县制度,整体推进受援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对口招生。选择一批东部地区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以定向招生、定向培养的方式,为西部大开发培养各类急需的实用人才;鼓励和支持东部和城市的重点职业学校与西部地区和农村进行合作办学,或对口招生,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

进一步建立资助贫困学生就学制度,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继续开展接受社会捐资和资助贫困学生的有关工作,组织和引导有关社会团体开展经常性的扶贫助学活动,鼓励通过社会捐资等多种途径筹措农村教育事业发展资金,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和贫困学生的就学。做好家庭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努力使每一位家庭贫困学生不失去接受义务阶段教育的机会。进一步扩大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

中央提出六大措施来助推农业科技。乡镇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就可以啦!

一、加大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农业稳定发展。要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狠抓"菜篮子"产品供给,加大农业投入和补贴力度,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政策。

二、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要明确农业科技创新方向,突出农业科技创新重点,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着力抓好种业科技创新。

三、提升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加强教育科技培训,全面造就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要振兴发展农业教育,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

五、改善设施装备条件,不断夯实农业发展物质基础。要坚持不懈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农业机械化,搞好生态建设。

六、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切实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要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

农业政策法规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现,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

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制定本法。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国家坚持科教兴农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科技、教育事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期限、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流转等。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组织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壮大经济实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关于农业教育与科研政策和农业教育与科研政策含义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标签:农村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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