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农村养殖政策云南农村养殖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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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农业农村养殖政策云南农村养殖业补贴政策

摘要: 今天给各位分享云南农业农村养殖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云南农村养殖业补贴政策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1、...

今天给各位分享云南农业农村养殖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云南农村养殖业补贴政策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2022年养猪还有补贴吗?为何现在养猪的人这么少?
  • 2、云南省扶持种植项目的政府文件
  • 3、云南昭通镇雄如何办理小型生猪养殖场
  • 4、求各种支农惠农政策(农民补贴)实施方案和总结
  • 5、在农村养牛要达到多少头政府才有补贴啊,
  • 6、国家对农村养殖业有什么扶持政策啊?有什么无抵押贷款吗?

国内猪价迎来持续震荡下跌行情,即便在春节期间,其需求表现仍旧偏弱。当然,我国作为养猪大国,为了稳定经济形势,同时给予养殖户充分的信心,国家针对生猪饲养方面的补贴扶持一直有在加强。那么农村养多少头猪有补贴?补多少?下面一起来了解下2022年各地养猪补贴的最新政策。

农村养多少头猪有补贴

要想申请养猪补贴,得需要满足一定的养殖规模才行,比如规模养殖补贴,500-999头猪就能补贴20万,越往上补贴越高,最高3000头以上的能补80万。正因为有着如此之高的补贴力度,我国的养猪产业才得以迅速发展,并跻身于养猪大国行列。

但并不是所有的养殖户具备规模化养殖的能力,也没关系,有些地方50头以上就会有补贴,不过补贴的类型也会不一样。比如新建猪舍补贴,对于养殖50头以上的新建猪场,每平米会补贴40元;还有就是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养殖50头以上的,每头会补贴80元。但要注意的是,各地的补贴要求及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建议大家还是以各地政府文件为准。

2022年养猪还有补贴吗?补多少

从日前国务院颁布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中可以得知,我国将在“十四区”期间继续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另外,部分地区也在《2022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指出了对于稳定生猪生产的相关工作要求。从各种信号来看,2022年国家对于养殖补贴的扶持力度并不会减轻。那么具体会补贴多少钱?如下所示(仅供参考):

一、养猪补贴所包括内容

1、基础设施补贴

除了有猪场的基础设施补贴之外。目前对于采用现代机械化养殖的猪场,还将得到机械设备的补贴。

2、引进良种母猪补贴

引进良种母猪每头补贴400-600元,贷款贴息50%。

3、能繁母猪补贴

补贴标准为每头补贴50元。

4、规模养殖补贴

实施规模养猪补贴,规模越大,补贴越大。

5、动物防疫补贴

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每头补贴标准为80元。另外,对于于一些常见疾病,国家还会提供免费疫苗。

6、其他补贴福利

比如提供绿色运输通道服务;提供非瘟防控、人工授精技术服务;提供生猪活体抵押贷款服务等。

二、各地养猪补贴新规定

1、甘肃省

据甘肃省陇南市两当县实施的《两当县2022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政策意见,每头能繁母猪保险费用为75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7.5元,省级财政补贴15元,县财政补贴7.5元,农户自缴15元。

2、云南省

据《云南省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部分奖励资金分配方案》政策意见,云南省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部分奖励补贴资金为1533万元。

3、河南省

据河南省郑州市实施的《关于加快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政策意见。在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的种猪每头补贴2000元,累计补贴3000头。

4、四川省

据四川省达州市实施的《达州市达川区2022年新增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方案》政策意见。补贴头数及标准为:7500头,按300元/头予以补贴。

2022年养猪还赚钱吗

近两年,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之下,不光是养猪行业,各畜牧行业的养殖成本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上涨,尤其是在饲料等方面。同时,叠加猪价下行的压力,养猪户可谓是苦不堪言,最新数据显示,目前猪价已跌至成本线以下,也就意味着每出栏一头猪就要亏损超过300元。眼看很多散户都退出了养猪大军,那么2022年养猪还赚钱吗?

其实赚不赚钱,还是得靠自己把握机会,虽然我国的生猪产能已得到全面的恢复,市场已然不缺猪了,因此猪价要想恢复到19年、20年的高价水平显然是不太可能了。而价格卖不上去,利润自然就会缩水。但别忘了,我国不单单只是养猪大国,也是猪肉消费大国,也就是说销路方面完全不用担心。而养殖户要做到的就是审时度势,及时调整出栏时机,提高养殖技术,卖优质好猪,那么还是可以赚到钱的。不过,当前的市场形势下,市场散户淘汰加速或已成定局,大家还是要做好心理准备。

总的来说,猪肉作为生活必需品,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而养猪行业也一直具备有良好的前景。但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之下,目前国内生猪市场由盛转衰,养殖利润也在一点点蚕食殆尽,2022年养猪可谓压力不小。但大家也不必就此灰心,国家对于养猪补贴的扶持力度一直都在不断加大,而且在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等工作方面也有很多政策支持。

 1.农业科技示范园

申报条件:重点领域是种子种苗、设施农业、园林园艺、无公害农艺栽培、特色农产品开发与精深加工、畜禽良种及产业化、健康养殖等产业及相应的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体系构建与示范推广。

①专业型示范园是指以动植物新品种选育、扩繁、试验、示范、推广为目的 ,地域固定的试验示范基地。示范园建设主体为企业 ,企业年销售收入应达3000万元以上且盈利。

②综合型示范园是指以骨干企业为龙头 ,集标准化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在相对固定区域内应用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园内需具有骨干企业 1家以上,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盈利。

支持政策:通过认定的示范园 ,对通过认定的企业或单位一次性给予20万元认定补助经费 ,用于后期建设中的研究与开发、示范、推广、培训等工作。

2.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申报条件:在本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产业规模,经济效益良好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年度总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须科技服务业绩显著 ,会员年度总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对当地农民增收具有较大带动作用。通过建立可靠、紧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拥有会员50户以上 ,农户年度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

支持政策:对于已认定的云南省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一次性给予5万元认定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该组织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发展业绩突出的云南省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可以申请省科技厅的滚动支持。

3.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

申报条件:在我省境内依法设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上 ,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 ;资产负债率低于 70%,是盈利企业。近三年农产品深加工销售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60%以上。企业深加工技术或产品获得 1件 (项)以上专利或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等授权 ;有较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 ,主营产品产销率达 90%以上。近三年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例达 1%以上,每年在研新产品或新技术项目不少于 1项。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 A级以上(含A级)。

政策支持:对通过认定的企业或单位一次性给予5万元认定补助经费,省科技厅对获认定的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 ,将在省科技计划项目上给予优先支持 ,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支持。

4.科技特派员

申报条件:

①创业型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 )的企业或者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以及以技术(知识产权等)入股的方式与企业或者经济合作组织结成利益共同体的企业或者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登记注册时间在一年以上 ;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且实现盈利 ;以技术(知识产权等)入股的方式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的 ,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 500万元且实现盈利;以技术(知识产权等 )入股的方式与经济合作组织结成利益共同体的,经济合作组织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且实现盈利。

②服务型科技特派员:原则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科技服务时间不低于2年,所服务的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且实现盈利 ,或者所服务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且实现盈利 ;服务期间帮助服务对象解决技术难题 2项以上。

支持政策:省科技厅对通过认定的云南省科技特派员 ,将积极组织科技培训、交流等活动,在省科技厅给予优先支持 ,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多渠道加大对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的扶持力度。

5.农村科技辅导员

申报条件:应熟练掌握一项实用技术,并具有较好的科技服务能力。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2年以上 ,且带动农户不少于 20户;服务当地农户2年以上 ,所服务的农户不少于10户。对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具有较好促进作用,或科技信息工作业绩突出的乡土人才给予优先认定。

支持政策:省科技厅对通过认定的云南省农村科技辅导员,将积极组织科技培训、交流等活动。每三年表彰奖励一批云南省优秀农村科技辅导员。

6.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单位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二年以上,从事种业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活动,具有完善组织管理体系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申报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 ,对其主要产品 (品种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或获得省级 (含 )以上颁发的生产 (经营 )许可证;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10%以上 ;申报单位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 1000万元 ,其中繁育种收入及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销售收入累计不低于 300万元。

支持政策:对通过认定的企业或单位一次性给予 5万元认定补助经费 ,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省科技厅给予优先支持 ,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7.中药材种植 (养殖 )科技示范园

申报条件:云南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中药材种植 (养殖 )三年以上的企业或独立核算的经济合作组织。与州市级以上科研机构合作 ,具有较强的中药材种植 (养殖 )技术研发、推广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所生产、经营的品种属道地品种 ,自有 200亩以上连片的中药材种植 (养殖 )核心基地 (附加值和养殖药材品种不要求面积 ),通过高GAP认定的优先 ;与带动种植(养殖 )的农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已以契约形式建立起稳定的技术、市场、管理体系 ,带动种植基地 1000亩以上 ,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支持政策:对通过认定的企业或单位一次性给予 20万元认定补助经费 ,用于后期建设中的研究与开发、示范、推广、培训等工作。云南省中药材种植 (养殖 )科技示范园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省科技厅给予优先支持。

8.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

申报条件 :云南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中药材种子 (苗)生产三年以上的企业或独立核算的经济合作组织。与州市级以上科研机构合作 ,具有较强的中药材良种选育、培育和繁育研发能力 ;有固定良种生产场地和生产人员 ,对外 (含对农户的赊销 )销售种苗比率 60%以上 ,种苗年销售收入 100万元以上。具有知识产权品种 ,获得省级 (含)以上颁发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的优先。

支持政策 :对通过认定的企业或单位一次性给予 5万元认定补助经费 ,云南省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省科技厅给予优先支持。

9.中药材加工科技型企业

申报条件 :云南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中药材加工三年以上的企业或独立核算的经济合作组织。从事中药材饮片生产、提取物生产和产品销售的企业 (同时具有相关健康产品生产销售的优先 );拥有自建或共建的研发机构和稳定的研发队伍 ,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场所、先进的加工技术和设备 ;产品 年销售 3000万元以上 (拥有知识产权技术、产品的优先)。

财政补贴政策

1.天然橡胶良种补贴

目的:加快我国天然橡胶优良品种的推广,实现品种与环境类型最佳配置 ,有效利用土地资源 ,促进植胶户和植胶农场 (以下简称植胶人 )节本增收 ,提高我国天然橡胶生产能力。补贴对象 :植胶人 (从我省实施区域看 ,集中在红河州、版纳州、临沧市 )补助标准 :33株/亩,裸根苗 1元/株,袋装苗 3元/株。

补贴品种:需通过省级以上农业部门鉴定并推荐的品种。

补贴方式:实行实物售价折扣补贴。将补贴资金 70%拨付到苗基地 ,待项目实施结束 ,经验收合格后 ,拨付其余的 30%。

2.马铃薯原种补贴

目的:推动马铃薯脱毒种薯的生产和推广应用 ,增加脱毒种薯供应量 ,提高马铃薯脱毒良种覆盖率 ,促进马铃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补贴对象: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主要包括原原种(微型薯)、原种、利用原种扩繁种薯等生产环节,其中前两个环节生产的主体是企业和单位 ,最后一个环节生产的主体是农民。一是对利用微型薯生产原种进行补贴 ,补贴对象是企业、单位 ;二是对利用原种生产脱毒种薯进行补贴 ,补贴对象是农民。

补贴标准 :微型薯生产补贴标准为每粒 0.1元;利用原种生产脱毒种薯的补贴标准为每亩100元。

补贴方式 :中央在补贴方式上暂未作统一要求 ,我省作为试点省 ,本着调动微型种薯、原种、一级二级良种生产的积极性 ,增加脱毒种薯的市场供应量 ,降低脱毒种薯价格 ,满足市场需求 ,让种植农民得实惠的原则 ,原则要求向农户补贴通过 "一折通 "发放。

3.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贴

目的 :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一项大政策 ,政策目标是使全国草原生态总体恶化的均势得到遏制 ,牧区可用于天然草原的生态保护功能得以恢复 ;牧区畜牧业生产方式实现转变 ,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增强;牧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 ,牧民收入水平稳定提高 ;草原生态安全屏障初步建立 ,牧区人口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

补贴对象 :禁牧补助的对象是禁牧区域内承包草原并实施禁牧的牧民 ;草畜平衡奖励的对象是草畜平衡区域内承包草原并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 ;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的对象是承包草原且主要从事草原畜牧业生产的牧户;牧草良种补贴的对象是人工草场种植者 ,牧草良种包括多年生和一年生牧草良种 ,不包括青贮玉米等青贮饲料。

补贴标准 :禁牧补助的测算标准为平均每年每亩 6元,草畜平衡奖励补助的测算标准为平均每年每亩 1.5元,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标准为每年每户 500元,牧草良种补贴标准为平均每年每亩 10元。

政策支持 :对通过认定的企业或单位一次性给予 5万元认定补助经费 ,省科技厅对获认定的云南省中药材加工科技型企业 ,将在省科技计划项目上给予优先支持 ,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支持。

1、养殖手续:私人性质养猪场:养猪场属养殖业,在农业生产的范畴,因此,如果使用土地,土地可直接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用,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如占用一般农用地,须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批准手续,租金标准与村组商定。

2、一般规模小点的,基本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如果想规范点,就到当地的畜牧业部门去做个备案,这样一旦有了相关疾病等问题,好有部门给与支持。

3、养殖使用较大土地问题。

4、工商部门名称审核问题。

5、环保局的污染处理问题。

6、畜牧局的检疫证书问题。

7、企业猪场如果是企业性质的,需要环保部门执照、工商营业执照、税务执照等手续。

8、到工商局窗口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然后到窗口进行受理,凭受理通知书领取营业执照。

重庆

重庆支农惠农政策

近年来,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经常性支农惠农政策,惠及面较宽,扶持力度较大,粮油、蔬菜、生猪、柑橘等产业均有较大发展,有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民增收,有效地保障我市农产品供给,推进了农业和农村各项建设,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一、粮油生产补贴政策

(一)水稻良种补贴

2007年,农业部安排我市水稻良种补贴16,819万元;2008年,16,163万元,对种植水稻的所有区县(自治县)按原农业税计税面积内实际种植良种水稻面积按每亩15元标准给予补贴,实行直接补贴方式,按种植面积直接发放到享受补贴的农户。

(二)农资综合直补

从2007年起,我市将种粮直补和种粮综合直补两项政策合并为对种粮农资综合直补。2006年20,080万元,2007年增加到51,694万元(含市财政从粮食风险金中安排5,000万元),2008年增加到122,990万元(含市财政从粮食风险金中安排5,000万元)。由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安排,包干给各区县财政按规定兑现到户,同时对种粮大户给予倾斜,各区县按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的15%集中用于对种粮大户进行补贴,每亩补贴不高于200元。

(三)油菜良种补贴。2007年,我市对1亩以上优质油菜种植户,市财政给予每亩5元的直接补贴,全年实现补贴资金约650万元。同时,中央财政安排专项3,500万元,按每亩10元的标准对全市优质油菜种植户进行补贴。

(四)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补助。2005年,中央安排200万元,在梁平、忠县进行测土配方施肥试点,每个县投入100万元。项目实施期为三年,保证项目的连续性。2006年,投入1100万元,范围扩大到永川、江津等12个区县,新建县100万元,续建县50万元。2007年投入1,600万元,增加到22个区县,2008年安排2,045万元,履盖了全市32个区县,达80%。

(五)现代农业综试基地建设补助。2008年,为稳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我局结合农业部粮油作物优质高产示范创建活动,投入1,010万元在全市31个粮食主产区县推进现代农业综试基地建设。

二、蔬菜生产补助政策

(一)重点蔬菜基地建设补助。按照“供应主城、致富农民、政府支持、业主运作”的蔬菜产业发展定位,整合农综、扶贫、水利等资金7,000万元,在潼南、铜梁、璧山等渝遂高速公路沿线和武隆县建设一批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资金主要用于排灌、便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在规划的前提下,区县政府公布补助政策,蔬菜种植农户或业主具体修建,经相关部门验收后,按先建后补的原则和事前确定的补助标准补助。目前,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标准及补助标准正在制定。

(二)特色蔬菜及区域中心城市蔬菜基地建设补助。充分发挥涪陵榨菜、石柱辣椒两大优势特色蔬菜基地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打造以石柱为主、綦江为辅的辣椒加工原料生产基地;打造以涪陵为主、万州为辅的榨菜加工生产基地。2008年石柱县加工辣椒生产规模达到20万亩以上,綦江县达到10万亩,平均单产800多公斤,培植一批规模种植大户;石柱县新建一个万亩辣椒生产核心示范基地,集中育苗面积达到10%以上,地膜覆盖栽培达到40%以上,单产达到1,000公斤以上。涪陵区榨菜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万州区达到10万亩以上,平均单产2,000公斤,培植一批规模种植大户;涪陵区新建一个万亩稻菜轮作核心示范基地,水稻和榨菜单产分别提高5%以上。

(三)区县保供求平衡蔬菜基地生产发展补助。新建一批集中成片的蔬菜生产示范片,积极扶持引导农民扩大蔬菜生产规模,提高蔬菜商品率,提高蔬菜供给率,扶持一批蔬菜种植大户,扩大绿叶蔬菜生产量,抓好无公害蔬菜工作,蔬菜质量安全合格,确保区县城镇商品蔬菜供应的基本平衡。

三、畜牧业生产扶持政策

(一)畜禽规模养殖补贴。加快畜牧业养殖方式转变,促进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按照农户自愿、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补助,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或业主,按生猪每头20元、肉牛每头300元、奶牛每头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2006年-2007年,全市有36个区县,1,296户畜牧规模养殖农户申请补贴,养殖规模为654,423头,兑现补贴金额为1,751万元。

(二)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基础设施建设和粪污治理补贴。

2008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的意见》(渝办发〔2008〕5号)文件要求,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助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有关使用要求,市级财政对符合标准化规模养殖条件的年出栏 300 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基础设施建设和粪污治理实施补贴,各类型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的具体补贴标准为:年出栏 300—499头补贴 10 万元/个,年出栏 500—999 头补贴 25 万元/个,年出栏1000—1999 头补贴 50 万元/个,年出栏 2000—2999 头补贴 70 万元/个,年出栏 3000 头以上补贴 80 万元/个。对年出栏 300 以下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由各区县参照本标准制定补贴政策。

(三)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贷款贴息补助。为减轻生猪养殖业主的投入压力,对年出栏 300—999 头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所需流动资金,由市农村信用联社给予基准利率信用贷款支持。对年出栏 3000 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市农村信用联社给予基准利率贷款支持,由市财政补贴利息;如需担保,可向市农业担保公司申请担保。对已经建成未贷款的年出栏 3000头以上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根据所需流动资金,按照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由市财政补贴 50%的利息。由各区县制定政策措施,协调和引导金融部门支持年出栏 300 头以下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发展。

(四)生猪良繁体系建设补助。为提高生猪品质,市财政对生猪原种场和祖代场建设给予补助。对规划范围内的种猪场引入原良种猪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头,引入祖代良种猪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头。有关单位引种完成后凭相关资料向农业部门申报,经验收后财政拨付相关补助。

(五)实行生猪良种补贴政策。2007年,国家安排我市520万元对良种猪人工授精的精液给予补助。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每份精液不高于10元标准与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据实结算补贴资金。

(六)生猪调出大县奖励。2007年,为调动区县生猪生产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我局商市财政局出台了《重庆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奖励资金5,389万元,对合川、开县、江津等11个生猪调出大县实施奖励,支持规模化生猪养殖户猪舍改造、良种引进和粪污处理、生猪养殖大户购买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等。

(七)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为促进生猪生产和稳定猪肉市场,国务院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实施补贴政策,2007年,按5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元/头,市级财政补贴14元/头,区县财政补贴6元/头。市级以上资金共落实5,339万元,用于扶持生猪产业的发展。2008年,补贴标准将提高到100元/头,其中中央60元/头,市级28元/头、区县12元/头。补贴资金根据能繁母猪饲养清册,经农业部门审核后,由财政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以现金方式直补到农户的“一卡通”或“一折通”。

(八)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为有效降低能繁母猪的养殖风险,保障生猪产业生产能力,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2007年,制定了《重庆市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渝财农[2007]476号)。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保费由中央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20%,区县财政承担10%,养殖户负担20%。2007年,对全市127万头能繁母猪实行保险,市级以上补贴标准为良种母猪30元/头,本地母猪18元/头。全年落实市级以上财政保费补贴5356万元。农户只需缴纳8元/头即可参保,享受28元(本地母猪)或40元(良种母猪)的保费补贴,因疾病死亡后可获得600元或800元的赔偿。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推进我市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通》(渝办发[2008]23号)精神,调整了市级以上财政保费补贴标准,良种母猪30元/头调增到34元/头,本地母猪由18元/头调增到22元/头,2008年追加各区县保费共510万元。目前,能繁母猪保险保费标准为:良种母猪48元/头(中央及市级34元/头、区县6元/头、养殖户8元/头),本地母猪36元/头(中央及市级34元/头、区县6元/头、养殖户8元/头)。

(九)实行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口蹄疫、猪瘟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所需疫苗经费全部由市级以上财政承担,不再向养殖者收取疫苗费用。

(十)对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及口蹄疫的生猪实行强制扑杀,国家对养殖户(场)给予适当补助。针对2007年发生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对于扑杀生猪按不同类别给予补助,最高每头不超过480元,由中央财政补助360元,市财政补助84元,区县财政补助36元。

四、柑橘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一)柑橘种苗补贴。2007年农业部安排1,500万元在我市试行柑橘种苗补贴,对三峡库区柑橘发展重点县,年度规划7.5万亩范围内的果园,每株无病毒容器苗中央财政给予4元的补贴,市级财政配套1元/株运输费。2008年规划建设12万亩。

(二)柑橘标准化建园补贴。2008年,标准化果园建设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市级以上财政原则上按业主投入的60%,区县按10%对验收合格的标准化果园建设进行补贴。

五、渔业养殖补贴政策

2006年,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了《重庆市渔业规模化养殖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农财[2006]204号),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渔业规模化养殖项目补助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两个办法”,2006年—2007年对渔业规模化养殖户实施了补助。具体补助符条件和标准是:

(一)新建池塘成片50亩以上;成鱼池单口面积3亩以上,平均关水深度达1.8米以上;苗种池单口面积1-5亩,平均关水深度达0.8米以上;有独立进排水设施。每亩补助1000元。

(二)新建流水养鱼池1000平方米以上;单口面积10-100平方米,平均关水深度达0.8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30元。

(三)新建工厂化养殖鱼池7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100元。

(四)新建工程化养鱼稻田成片100亩以上;单块面积1亩以上,田坎高0.8米以上;鱼凼占本田面积8%以上,凼深1.0米以上,并开挖鱼沟;有独立进排水设施。每亩补助200元。

2006年-2007年,对全市30个区县符合补贴条件的77户渔业养殖户(场)兑现补助585万元。通过连续两年实施“两个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市渔业发展。但是由于渔业补助资金总量小,导致补助资金难以及时到位,群众意见大。加上国家土地和粮食政策的限制,以及很多养殖户为了得到补助资金,重建池而忽视后续发展,养殖基地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难以发挥应有效益,导致资源浪费。因此,从2008年起,我市暂停执行渔业规模化养殖补助“两个办法”。在这里,我们提醒广大业主和群众,在进行渔业开发时,要充分考虑自身的资金、技术条件,特别是资金条件,认真估价渔业开发的风险和效益,避免盲目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008年,我局调整渔业发展思路,按“一圈两翼”的战略格局,全力推进我市渔业生产工作。一是着力推进都市高产优质高效渔业生产基地建设,以池塘“一改五化”技术为载体实施,建设名特水产品养殖基地,打造都市高效观赏鱼产业带。二是着力推进三峡库区生态渔业基地建设,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建设珍珠养殖基地,建设不投饵网箱养殖示范基地,建设莼菜种植及加工基地。三是加强武陵山区特色渔业开发与保护,建设冷水性鱼类养殖及庭院式流水养殖基地,开发具有经济价值的地方土著鱼类养殖及繁殖基地。全年计划投入550万元,区分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给予适当补助。

六、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补助政策

(一)沼气池建设补助。户用沼气池建设补贴标准为1000元/户。2007年,全年完成农村户用沼气建设116698户,总投资3.38亿元,其中:争取国债投入1.17亿元,超额完成市政府八大民心工程生态家园建设10万户目标。全市沼气户达到81.37万户,沼气入户率为10.86%。

(二)乡村清洁工程示范补助。按新农村建设思路,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2007年中央投入60万元,在江津、渝北、合川、万州等18个区县(市)重点选择了20个村,作为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 每村补助5-10万元,以“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通过实施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三大工程”,推广运用农业清洁生产、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三大核心技术”, 解决了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农业面源污染得到了有效防止,项目示范村农业标准化栽培面积占耕地面积80%以上,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比前三年平均减少10%以上,院坝、道路硬化率达80%以上,生活污水净化率、垃圾入桶率和安全饮水率分别达到100%。

(三)农业面源污染示范区建设补助。重点选择传统粮油、蔬菜种植基地和养殖小区三种典型农业生产方式的区域,开展区域性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机制探索与研究,借鉴先进地区面源污染防治经验,加强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合农业投入品综合控制技术,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等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提供技术和管理经验。

(四)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补助。2008年计划全市新建300立方米以上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25处以上,总容积达15,000立方米以上。按每立方米厌氧发酵池500元的标准补贴,支持厌氧发酵池、沼气利用设施设备、沼液输送设施等建设。区分不同规模分别给予补助。

(五)村社生产生活便道建设补助。2006年,市级财政投入2,590万元,在全市19个区县104个行政村开展乡村便道建设试点,市财政对80、100、120厘米宽混凝土路分别按20元、25元、30元的标准,实行先建设后验收补贴,完成便道建设1,000多公里。2007年扩大到全市范围,投入5500元用于村社便道建设。三个宽度补贴标准调整为14元、19元、24元,并由市财政投入2/3,区县财政配套1/3,完成便道建设4132公里。

七、培养新型农民补助政策

(一)农业人才知识更新培训补助。对镇乡农技人员知识更新进行经常性培训补助,实行分类补助原则。2007年,中央投入530万元,市级年度投入320万元;2008年加大投入力度,中央投入1200万元,市级计划投入1120万元(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000万,农业人才知识更新培训120万),围绕优势产业,重点对科技示范户、村级防疫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进行培训、健康技术进行补助。重点在优势产区开展田间技术培训补助,实行培训券的办法;对市级技术推广机构实行技术支撑补助政策

(二)农民科技书屋建设补助,2007年投入100万元,在全市新农村示范村和推进村中建50个农民科技书屋。每个村建一个,按照产业特色和培训要求配备农业科技VCD光盘100张,配备农业种植业图书300册,配备农业养殖业图书300册,配备文化教育图书200册。每个村购置34寸彩电一台,DVD放像机一台、统一标准制作4个标准书架、书柜。按村主导产业,结合农时季节,抓好新型农民培训。每村补助2万元。

八、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补助政策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积极培育“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四位一体”的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补助标准:部级20万元/个,市级4万元/个,对龙头企业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予以扶持。2007年,对全市20个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对合作组织成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合作知识、新技术与市场知识培训;购置农产品简单检测仪器、设备;开展市场信息服务,注册商标,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原产地标志等认证;建立直销门市,举办或参与农产品展览展示等市场营销活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并给予保费补助;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建设。制订和实施生产标准与技术规程、引进与推广良种良法、建设微型水利设施等。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补助。2008年,扶持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每个县补助5万元。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新型管理制度研究,出台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办法,试点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学习考察,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及召开会议。

(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补助。2008年,扶持10个区县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培训提高仲裁队伍、改善仲裁基础设施以及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与诉讼联系机制等。每个县补助2万元

九、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政策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市级财政配套投入2006年4,200万元,2007年5,400万元,始终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采取政府、企业、被培训者共同承担培训费用的办法开展培训工作,落实培训补助、输出奖励、费用减免、权益保障和回乡创业等优惠扶持政策。2007年,对农村劳动力参与中期培训按1,100元/人、短期培训按100元/人进行补助。

(二)对“五类人”就读中职学校扶持政策。2007年、2008年均安排5200万元,对库区移民、农村贫困特困家庭、城市低保户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大龄孤儿等“五类人”就读中职学校实行“学费全额资助、生活费包干补助”的扶持政策,区分不同标准,按每人每学年3,000-4,000元左右的标准进行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补助。

十、农业执法办案补助政策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水产品及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惩突出违法行为,建立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对综合考评审核优秀和进步较快的区县农业(畜牧)综合执法机构实行以奖代补。

十一、农产品质量监测检查补助

(一)主要农产品例行监督与监督抽查补助。按照重庆市农业局2008年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开展蔬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测22个区县的生产基地、9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15家超市,全年样品总数2,250个;编制2007年度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白皮书;观农贸盘溪蔬菜批发市场蔬菜准入性检测。

(二)区域性农产品质检中心和县级质检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补助。在万州、涪陵等5个市级区域性农产品质检中心开展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每个区域性农产品质检中心全年完成180个样抽检,共计完成900个样;18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开展蔬菜产品农残例行监测和速测,每个县级站对当地主要蔬菜生产基地抽样检测1,000个,共计完成1.8万个。

(三)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设备购置补助。支持大渡口、双桥、万盛、长寿、綦江、梁平、城口、南川、丰都、忠县、开县、巫山、巫溪、秀山、酉阳、彭水等16个区县农业局购置农药残毒速测仪及配套设备。

云南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7月31日下午,云南省级行政机关重点工作第三批集中通报会通报了云南省2009年上半年支农惠农政策实施情况。2009年以来,云南省把支农惠农政策实施作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使广大农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党和国家惠农政策带来的实惠,并有效促进了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云南省农业厅副厅长王常明说,今年上半年,云南省农业农村经济总体上保持了平稳发展的势头。农业增加值和农民现金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国家统计局核定,上半年云南省农业总产值达590亿元、同比增长6.2%;农业增加值达299.4亿元,同比增长5.5%,比全国高1.7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1791元,同比增加164元,增长11.2%,比全国高3.1个百分点。

2009年上半年,云南省实施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粮食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奶牛保险保费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多项支农惠农政策。2009年中央下达云南省补贴预拨资金47851亿元,其中:水稻良种补贴22212万元、玉米良种补贴19232万元、小麦良种补贴6402万元、棉花良种补贴5万元;今年中央安排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增加到2亿元,补贴产品从去年的433个增加到今年的1192个,新增了塑料大棚、连体温室、挤奶机等10多个品目的700多种机型;中央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根据云南省能繁母猪存栏数进行补贴,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兑付给农民。

农村养牛的补贴的最低头数和补贴多寡各地依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所差异,有些地方甚至不补贴,以下仅供参考:

国家养牛补贴政策规定:

1、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3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50元;

2、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100元;

3、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10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200元;

4、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200头以上的,每头牛最高可获得当地政府补贴500元。

具体的政策规定须咨询当地的政府农业管理部门或畜牧管理部门。

扩展资料:

一般来说,养牛补贴分为:良种补贴、饲料补贴、防疫补贴、设备补贴和奖励性补贴五大类。

1.良种补贴:国家于2005年起实施的补贴,也是最早实施的养牛补贴,在省养殖场购买优质种牛精液或者种牛即可获得良种补贴。

2.饲料补贴:饲料补贴分为以养代种补贴和新型饲料补贴两大类。

以养代种是指在肉牛养殖基础上种植玉米大豆等作物作为饲料获得的补贴;新型饲料是指使用新型环保饲料(如发酵饲料)喂牛可获得的补贴。饲料补贴各地政策的力度和要求都略有不同。

3.防疫补贴: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加强动物防疫是畜牧养殖业中最重要的一环。

因此,全国范围内养牛都可以得到强制疫苗补助、疫情控制扑杀补助、死牛无害化处理补助、屠宰免疫补助、日常防疫补助等防疫补贴。

4.设备补助:直接从事畜牧养殖业生产的个人和组织,购置具备补贴资格的设备器械(带有相关部门认证标示的产床、节水设备、电子饲喂设备、液态饲喂系统、全自动液态料线等)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设备补助。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越高的产品,补贴也就越高。

5.奖励性补贴:特色生态养殖是畜牧业的发展趋势,注意相关部门的引导和信息发布,就可以及时得到奖励性补贴的信息。

总的来说,现有的奖励性补贴有:地方性鼓励养殖补贴政策、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政策、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补贴政策,环保处理补贴政策、家庭生态农场特色养殖补贴政策、畜牧业电子商务补贴政策和养殖业保险补贴政策等。

以上就是常见的五类养牛补贴,养牛之家提示您,养牛补贴与地区政策和标准息息相关,养牛的规模也影响着补贴的多少。及时了解所在区域的补贴政策,对养殖场管理者来说十分必要。

参考资料:中国畜牧网-养牛补贴都有啥

你是什么地区哒?网上有这么个09年的贴子供你参考

如果你成规模地养殖无公害生猪,政府会给你很多支持。17日获悉,黔江区政府已经出台了包括资金、土地、技术培训等在内的5项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全区各行各业人士大力发展无公害生猪养殖。

土地木材使用自由度大

建设生猪养殖基地,需要大量土地和木材。黔江区政府对规模养殖无公害生猪圈舍建设所需的土地和木材,将按照各街道、镇乡的统一规划和要求,执行农业用地和农民自用材政策,给养殖户在土地和木材使用上更多的自由空间。

养母猪60头奖补4万元

如果你能建一个二级扩繁场,饲养母猪60头以上,政府给每个场有4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政策。据悉,全区将支持发展60个二级扩繁场。

养猪贷款政府补贴利息

规模化发展无公害生猪养殖缺资金,政府可以给予贷款支持。对达到建设标准的二级扩繁场,每个场可以贷款30万元,由区财政负责5‰贴息2年。饲养二杂母猪5头以上、年出栏商品猪100头以上的大户,可以贷款3万元,由区财政负责5‰贴息1年。对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每个场可以贷款30万元,由区财政负责5‰贴息1年。

免费培训专业养殖大户

为了能在全区广泛推广良种猪养殖,对饲养二杂母猪5头以上的专业养殖户,每头母猪政府补助200元。同时,定期对种植业、养殖业专业大户实行免费技术培训,使其种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每个村配1至2名兽医

今后,村级畜牧防疫队伍会建立起来,动物防疫收费标准也会有所优惠。每年春秋两次重点季节防疫措施会更落实,还将推行仔猪阉割首免的常年免疫制度。过去是打防疫针就收费,今后改成出栏时才收费,防疫费收费标准为每头3元。还将根据防疫工作量的大小,每个村配1至2名村畜牧兽医防疫员,由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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