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动农业政策文件深圳农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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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推动农业政策文件深圳农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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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深圳推动农业政策文件,以及深圳农业规划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深圳30条政策
  • 2、中央“大礼包”之下,深汕合作区“工改”迎来更明朗预期
  • 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农业保护区管理的若干规定
  • 4、2018,2019年扶持农业的国家政策相关文件有哪些?
  • 5、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新网7月6日电据“深圳发布”消息,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从6个方面提出30条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底。

一、多措并举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1.推动留抵退税“直达快享”。加快落实国家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行业范围的政策,符合条件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可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实施“一对一”政策推送和“非接触式”办税,实现“应退尽退”。

2.加大失业保险稳岗力度。落实国家、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此前已按30%比例返还的大型企业,及时补足差额。

3.实施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对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

4.加强扩岗支持力度。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不重复享受。

5.降低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6—11月期间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免收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滞纳金。已完成转供电改造的工业园区内用户,全部按政策执行直供电电价,年底前完成850余个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造。大力整治城中村水电气加价行为,加快相关立法工作,为查处城中村水电气违规加价行为提供执法依据。将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6.鼓励各类物业业主减免租金。加快落实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租金“三免三减半”政策;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相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根据其资质情况和风险水平,简化业务流程,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二、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7.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加快拓展“首贷户”,鼓励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实施“银行减免+政府贴息”,对2022年6—12月从深圳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贷款的企业,给予2%的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2022年新增“首贷户”2万户。

8.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将个体工商户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服务范围。延长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政策期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40%,执行期限由2022年8月底延长至2022年底;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最高50%提高到60%,执行期限由2022年6月底延长至2022年底。

9.加大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针对性降低投保成本,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保险费率基础上实施不低于10%的阶段性降费。优化承保理赔条件,在深圳“单一窗口”开设在线报损索赔通道,建立快赔先赔机制,确保应保尽保、能赔快赔。鼓励金融机构采用“政府+银行+保险”“再贷款+保单融资”等方式,加大保单融资支持力度。

三、更大力度挖掘消费市场潜力

10.落实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对购置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11.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深新开设国内外知名品牌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深圳首店、旗舰店、新业态店,按其店面装修、房租支出等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深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发首秀活动,按其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12.支持批发零售企业扩大市场。推动大型工业企业加大批发零售业务布局、批发企业深度嵌入工业生产各环节,积极加强产销对接、优化商贸网络,对销售情况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鼓励零售企业升级消费设施、拓展零售场景,对零售情况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13.推动餐饮业态升级。支持餐饮企业开发网上营销、中央厨房及餐饮配送等产业升级配套设施,鼓励品牌餐饮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在市内外开店设点,对营业情况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14.大力培育数字消费。支持软件、互联网等行业稳定发展,对成长性良好的软件、互联网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将互联网营销与直播电商行业纳入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完成电商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鼓励各区对符合条件的优质直播电商服务机构给予租金补助和资金奖励。

15.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落实国家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工会经费等其他公共性经费参照执行。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在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中,对联合协议或分包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30%以上的,其报价扣除比例由2%—3%提高至4%—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四、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业恢复

16.有序恢复文艺演出。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逐步恢复大型文艺演出,推动演出场所上座率提升。组织发放实名制的深圳文惠卡,用于文艺演出、电影、图书等文化消费,对文惠卡充值并消费的金额按1∶1比例、每张给予最高500元补助。

17.推出系列精品旅游线路。充分发挥深圳“山海连城”的自然生态优势,打造生态体验、红色足迹等10条“鹏城之夏”旅游精品线路,推出海滨消夏、山野休闲等5个“微度假”目的地。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指引,有序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等旅游业务。

18.实行旅游景区门票优惠。除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外,市、区属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全部免费;鼓励其他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实施折扣优惠,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19.支持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稳定经营。加快推动文旅市场恢复,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民宿、演出场所、影院、文化娱乐场所等市场主体给予分档补助。

20.支持旅行社承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业务。鼓励旅行社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各类工青妇、公务及团建等活动提供服务,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会展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

21.支持会展业加快恢复。着力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展会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6—12月实际举办且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给予场租资助,首次在深举办的展会在市级资助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其他展会上浮20%,单个展会项目上浮最高10万元。支持展会主办方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组展单位防疫支出,按每平方米2元标准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

五、全力消除物流堵点降低成本

22.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建设。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周边城市港口资源,构建与深圳港一体化的便捷通关模式,2022年新增组合港点位8个。支持开展“水水中转”,对2022年达到“水水中转”指标的集装箱港口企业,按吞吐量给予每标准箱5元补助。

23.稳定支持深港跨境运输。深港跨境运输口岸接驳站和综合接驳站免费为跨境货运车辆提供服务,建设费用由市、区财政各按50%分担,运营经费由区财政保障。参照2022年6月资助标准,延长深港跨境水路和铁路运输资助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底。

24.促进民航业加快恢复。对国内航空公司在深圳机场执行的客运和货运航班起降费按10%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基地航空公司在深圳机场承运的进出港客运量按每人次10元、货邮运量按每吨100元给予补助。对在深圳机场运营宽体机的国内航空公司,按每架次1000元给予补助。

25.提升铁路运输辐射能力。积极鼓励“公转铁”,对以深圳为起点或终点、全程铁路运输距离不低于500公里的集装箱重箱给予补助。支持建设深圳内陆港,对2022年新设内陆港与深圳港往来货物,按照铁路运输距离给予分档补助。

26.加强交通物流企业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用足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道路货物运输行业“两企两个”群体(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和个体货车司机),合理满足贷款融资需求,加强展期、续贷、延期还本等信贷支持。对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支持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贴息金额不超过经营主体2022年内支付银行利息的50%,最高20万元。

六、切实加强社会民生服务保障

27.支持新市民就业创业。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最高5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0BP(基点),并享受最高2%的贴息,贴息后利率为LPR-150BP。按照省部署,提取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支持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

28.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2022年底前职工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7—12月的当月提取额最高可按当月应缴存额的80%计算。延长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期限,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进行补缴。

29.加大粮食种植补助支持力度。加快发放粮食种植补助,按照“种粮就补、谁种补谁、直补到户”的原则直达种植主体,2022年发放1700万元以上,完成粮食播种21700亩、大豆播种300亩。出台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政策,保障粮食生产稳面积增产量,2022年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5000亩以上。

30.实施农业保险支持措施。推进农业保险全覆盖,提高农业企业、农户抵御风险能力和粮食种植积极性,2022年发放保费补助6000万元以上。

即将迎来40岁生日的深圳接收了中央正式抛出的“礼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

其中,涉及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下称“农转用”)的审批权限由广东省进一步下放至深圳、深圳持续推进的二三产业混合用地获中央文件鼓励等,被业内认为或释放系列“二级利好”。

相较于农业用地有限的深圳而言,超过60%土地属于非建设用地的深汕特别合作区将大获裨益。有多位人士乐观预判,《实施方案》本质上是推动深圳将此前的农村土地改革经验、农村户籍人口转城市户籍人口经验等经济、社会管理实践方法复制到深汕特别合作区。

率先开启“工改”序幕的深圳,至今十三年间工改二三产混合功能的项目并不少。此次首度获中央文件鼓励支持,房企人士也期待更多工改细则跟进。

农转用权限下放

《实施方案》指出,“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下称“农转用”)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

早在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其中重要的内容就是“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作为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的深圳也拿到了这项权利,这为深圳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彼时,国务院还授予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等8省市“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权,以及其他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下列3种征收土地情况的,需要由国务院批准——征收永久基本农田;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征收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在《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下,深圳目前拥有了后面两种审批权,但尚不具有第一种情况的审批权。

相较之下,深圳此次获得的土地审批权限要小一些。但农转用权限由广东省下放至深圳。

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协会副会长、合一城市更新集团董事总经理罗宇指出,这也契合《实施方案》第二十五条所提到的“依法依规赋予深圳更多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这对于深圳土地管理有一定的影响。

深圳现有1997.47平方公里土地,深汕特别合作区还有468.3平方公里土地。市区内几乎都是建设用地,农业用地主要分布在关外的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及深汕特别合作区。

早在2005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划定了基本生态控制线,将全市总用地的49.88%划入了生态控制线范围。在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强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对违法行为‘零容忍’。”

高力国际华南区咨询服务部执行董事陈厚桥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之际一方面表示,土地审批权限的下放能部分缓解深圳土地资源供应紧张的问题,但他也直言在生态保护红线的作用下,深圳乃至深汕合作区实际可转化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要打折扣。“新政策并不是类似于新增深汕特别合作区那样的飞地给深圳,只是土地审批权限的下放,对深圳土地管理有利,但实际作用有限。”

《实施方案》也有提及“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018年12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揭牌,被称作深圳第“10+1”区。

截至目前,深汕特别合作区在医疗、教育、产业等多个方面都与深圳展开了对接。仅产业引进方面,截至目前,深汕合作区供地产业项目89个(82个来自深圳),涉及机器人、新材料等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预计提供6.3万个就业岗位。

深汕合作区对接深圳资源以更好对标深圳被外界视为两地关系互动的主旋律。伴随产业及配套公共资源的引进,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人口转为城市人口也被视为顺理成章的事情。

陈厚桥等人士也指出,《实施方案》提及深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本质上是推动深圳将此前的农村土地改革经验、农村户籍人口转城市户籍人口经验等经济、社会管理实践方法复制到深汕特别合作区。

“工改”业务迎更明朗预期

除了给深圳土地管理适度放权外,《实施方案》有提出“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

二三产业混合用地制度即工业和商业、居住、公共设施等用地功能混合。

近几年,深圳、东莞等均开始了此类探索,即将现有存量工业用地或旧工业区,升级改造为用地性质为M0(新型产业用地)。

根据深圳2015年发布的《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M0地块主导用途为厂房(无污染生产)、研发用房,其它用途包括商业、宿舍、可附设的市政设施、可附设的交通设施、其它配套辅助设施地块等。深圳的M0地块通常由工业地块城市更新而来,改造后的地块可以建设工厂、办公楼、商业、公寓等。

罗宇认为,二三产混合在深圳已有实践,《实施方案》对此更多是支持鼓励。“深圳早在2007年工业区升级改造政策出台就开启了‘工改’序幕,至今十三年间工改二三产混合功能的项目也不少。”

业内人士对于《实施方案》的出台更多是看作工改获中央文件鼓励支持,迎来更积极政策预期。

这几年,“工改工”类城市更新越来越受重视。但与之对应的是并不见减少的各类争议。

按照深圳“十三五”规划要求,深圳市政府确定新增产业用地目标,到2020年,整体用于工业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30%,或者说划定了270平方公里的“工业红线”。

对于划定工业区块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达270公里,外界一直存在不同看法,尤其是近年深圳第三产业比重超过第二产业。有声音就称,深圳不应该划定这么大面积的工业用地,如果计算去除近50%的生态红线、30%的工业用地,再扣除医院、学校、公路等配套用地,留给住宅的土地太少了。

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有言论称,“深圳应将当前30%的工业用地红线降至20%”、“三产用地比重应提高”、“深圳工业用地规划已不匹配深圳产业结构”等。此次《实施方案》出台,也引发不少关注该领域预期的业内人士关注。

佳兆业集团副总裁刘策对此就有分析称,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强调存量工业土地盘活,这背后是深圳工业红线用地预留过大、服务用地不足。

“深圳供地结构性的问题,住宅偏少,工业用地偏多,适合传统经济结构,但现在大量人口进到深圳,第三产业特别是高科技产业高速发展,地均GDP提升,对工业用地需求降低,但对配套住宅和商服用地需求增加,需要调整优化供地结构。”刘策分析称,工改商、工改居和商改租等有较好的政策预期。

目前,《实施方案》尚未涉及工改更细化的条款。对于外界口中的“一份大礼包”,房企人士表示,“依法依规赋予深圳更多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及区域价值获中央文件认可,长远利好深耕该片区的企业。

第一条 为切实改善人民生活深圳推动农业政策文件,加强农业保护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推动农业政策文件我市农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农业保护区,是指被划定为专门用于农业生产并应永久保留的区域,包括蔬菜、水产、水果、畜禽饲养、农业科研用地及其他农业用地。第三条 深圳市、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业保护区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市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农业保护区土地的规划和保护工作。

计划、财政、建设、水务、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农业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区、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业保护区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农业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将农业保护区的工作纳入各级有关行政首长的政绩考核范围,实行市、区、镇三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应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政府每年应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农业保护区的有关工作情况。第五条 农业保护区的总面积不应少于三十万亩。其中蔬菜用地不应少于五万亩深圳推动农业政策文件;水产用地不应少于六万亩。

市人民政府应制定农业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并编制相关图则,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下达执行。第六条 市农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农业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协同市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划定农业保护区的实际界线,设立标志,登记造册,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区域规划。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侵占已划定的农业保护区。确因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占用的,应向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农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八条 农业保护区内的农业用地经批准调整为非农业用途的,应按规定期限开发使用。第九条 凡因兴办建设项目损害原有的农业水利及其他设施或影响其使用的,应将相关设施的修复列入其建设项目的配套工程。

用地单位对农业保护区内受损害的或影响其使用功能的农业水利及其他设施未予修复,受害单位有权要求限期修复和赔偿因受损害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第十条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认真搞好农业保护区的建设工作,建立地力补偿制度,增加和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用地的抗灾能力。

凡在农业保护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农业用地的建设和保养义务,保持和培育能力。第十一条 对经批准调整为非农业用途的土地,必须坚持先补偿后占用的原则,用地单位应重新提供可用于同类型农业生产用途的土地。对占用蔬菜和水产用地的,按被占用面积的一点五倍补偿;对占用其他农业用地的,按被占用面积等量补偿。重新提供的土地的生产条件应达到原被占用土地的生产条件;低于原生产条件的,应提供恢复原生产条件所需的建设资金。

经批准占用少量农业用地而确实无法重新提供农业用地的,除按规定缴纳土地补偿费外,还应按每平方米十五元缴纳农地垦复基金,并按实际用地面积每平方米八十元至一百元缴纳保护区建设基金。第十二条 在市、区两级设立农业保护区建设基金。基金的主要来源是:

(一)政府财政投入;

(二)农地垦复基金;

(三)占用农业保护区土地者缴纳的农业保护区建设基金;

(四)有关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

(五)其他投入的资金。第十三条 农业保护区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农业土地资源的开发和修复、农业保护区的基本建设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基金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大力扶持农业保护区的开发建设工作,对农业保护区内的农业生产项目,按有关规定实行优惠政策。第十五条 对贯彻执行本规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予以表彰和奖励。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在农业保护区内进行非农业性建设和开发的,由市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恢复生产条件,并按实际占用面积每平方米处以五十元至八十元的罚款。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农业保护区的保护标志的,由市土地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修复费用,并处八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

扶持的项目领域是:农业优势特色产业

扶持的主体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按资金扶持方式可分为:财政补助项目、贷款贴息项目

1财政补助项目

财政补助项目要扶持纳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产业。

优先扶持以高效农业种养基地建设、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引进与推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

扶持资金给多少

总体来说,单个项目申请的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高于自筹资金额度。

由于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是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基础上,由各省制定各自的实施细则,所以每个省的标准不同。

2贷款贴息项目

扶持什么

贷款贴息项目要优先扶持纳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产业。

当然其它项目也有机会,比如浙江在2017年的申报中就曾规定,对于未列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但市场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其他产业,也可列入扶持范围。

扶持资金给多少

这类项目也是由各省确定实施细则

在经济带网有很多国家政策,你可以去具体了解一下

深财购〔2022〕6号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深圳推动农业政策文件,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深圳推动农业政策文件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54号)有关要求深圳推动农业政策文件,做好2022年市、区各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重要意义

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深圳推动农业政策文件,组织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通过稳定的采购需求持续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工作部署,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新发展格局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推动脱贫地区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发展。市、区各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紧迫性,确保取得政策实效。

二、切实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市、区各预算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采购主体责任,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网址:,以下简称“832平台”)切实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一)预留份额

市、区各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金额20%的比例预留份额,按照“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832平台”在全国832个脱贫县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鼓励职工个人通过“832平台”微信小程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详见附件1《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工会采购业务”相关内容),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金额。

(二)填报工作

1.各级主管预算单位应尽快组织所属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地址深圳推动农业政策文件:cg.fupin832.com)填报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并完成逐级确认(确认路径为“【预留份额信息管理】—【预留份额信息确认】”)。市本级各主管预算单位和各区级财政部门应在2022年3月25日前完成“832平台”预留份额的修改填报和最终确认汇总工作。

2.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应按规定填报预留份额(选择“有食堂”,并备注“外包食堂”),并在“832平台”的采购人管理系统为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开通交易账号(开通路径为“【采购人交易账号管理】—【采购人交易账号导入】”)。外包食堂的具体采购执行交易账号名称应有所区别,可采用“外包服务机构名称+XX单位外包食堂”的形式。新开通的采购人交易账号的所属预算单位,应与填报预留份额的管理账号中的预算单位名称保持一致,以确保交易金额纳入统计范围。

3.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相关单位应共同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选择“无食堂”,并备注“共用XX单位食堂”)。

4.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应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

5.除注明“无食堂”情况无须预留份额外,预留份额不能达到比例要求的单位,市、区财政部门予以通报。

(三)采购方式

目前“832平台”支持直购及竞购两种方式采购商品。鼓励采购人使用竞购采购方式,积极通过“832 平台”发布食堂食材采购和工会采购需求,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从需求侧助力乡村产业振兴。财政部门鼓励各单位在保障“832平台”预留份额可完成的情况下,通过多渠道购买消费帮扶产品。

(四)履约验收和及时付款

各级预算单位收货后,应及时通过“832平台”开展履约评价工作,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不得拖欠。鼓励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线上支付结算(详见附件1《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订单完结要点”相关内容)。

三、定期通报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数据信息

为推动相关工作的有效实施,各级主管预算单位应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落地。市财政局将定期统计和通报市级各部门及各区的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执行情况。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各区级财政部门应同步建立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本部门、本地区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执行情况,加强对预算单位政策执行的督导,确保完成预留份额任务,加快采购执行进度。

四、常见问题处理方法

填报预留份额时,可逐笔或批量退回填报有误的预留份额,平台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被退回的预算单位(详见附件1《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预留份额及联系人信息修改”和“预留份额确认”相关内容)。被退回的预留份额信息,需预算单位自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直至逐级确认通过。市级预算单位的预留份额由市财政局最终确认,区级预算单位的预留份额由各区级财政部门最终确认。对所属预算单位存在合并、撤销、更名的,请及时联系“832平台”更改信息。在系统操作及具体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查阅附件2《采购人操作手册》,或联系系统平台400-1188-832;涉及政策要求请联系市财政局83938763.83938564.

特此通知。

附件:1.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

2.采购人操作手册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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