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宁夏农业政策宣传宁夏农业推广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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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2020宁夏农业政策宣传,以及宁夏农业推广总站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2020年农业补贴政策有哪些变化?重点补贴哪些人哪些项目?
  • 2、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 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 4、希望能帮我提供宁夏农产品出口的任何资料,感激不尽!
  • 5、宁夏发展节水农业采取了哪些措施?又收到了怎样的效果?
  • 6、国家对农村的最新政策

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要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2020宁夏农业政策宣传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

一、2020年农业补贴重点补贴这九类人

① 种植者

所谓的种植者指的是实际种地的人2020宁夏农业政策宣传,主要是和地主区分2020宁夏农业政策宣传,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土地的肥力以及农作物的规模化经营范围,这个补贴就是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今后谁种地就补谁。那些通过土地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种粮大户等都能够拿到补贴。

② 轮作与种养结合

目前国家提倡种养循环以及种植与农牧结合等,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粮豆轮作的补贴面积有一千万亩,粮改饲也扩充到431个县。

③ 秸秆综合利用经营者

京津冀地区和东北是我国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的重点,补贴标准为一亩地二十五元。

④ 畜禽粪资源化利用经营者

目前我国正在推进五十一个肉牛、奶牛以及生猪养殖县的畜禽粪资源化利用的项目补贴项目。

⑤ 购置农机的经营者

今后农业将要向规模化的方向发展,因此国家支持机械化的作业方式,农民进行农业劳动时所需要的农业机械,只要合理,国家都会给予购买补贴,所有的费用都由国家财政支出。

⑥ 开展深松整地的经营者

深耕土地的补贴主要集中在东北和华北,例如在甘肃省,每亩地的补贴标准是40块。

⑦ 生态畜牧的牧民

为了保护草原上的生态,国家对于保护草原生态的牧民也给予补贴。

⑧ 开展重金属治理的经营者

对于一些金属污染地区,国家会大力支持相关企业进行污染治理,并给予相应的补贴。

⑨ 残膜回收利用的经营者

农村有很多残存的地膜,在造成了很大的污染,因此国家支持残膜的回收,目前已经有一百多个县出台了相关的政策。

二、2020年农业补贴强力扶持这5类项目

①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只要创建通过,国家先行补助10亿元,用于园区建设。目前,全国一共创建了62家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0年一共要创建300家,还要再创建238家。

② 田园综合体项目

田园综合体无疑是继发展特色小镇之后农村发展的又一“新蓝海”。国家级田园综合体2020宁夏农业政策宣传:每年6000-8000万连续三年。比如河北迁西县花香果巷项目,第一批8000万资金已经到位。省级田园综合体:3000-6000万,根据各省具体情况,比如江苏省2017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各350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别为3500万元、400万元。

③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均作出了部署,特别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创建通过国家给予5000万元补助资金。

④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

以前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从2018年开始,每个创建通过的先导区,国家将给予2000-3000万不等的补助资金。

⑤ 对养殖基地与农产品流通设施的扶持

这些补助范围比较广泛、具体可大致分为对经济林发展、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藏、批发等流通设施有关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业企业进行补贴,对于合作社补助的金额在5—150万元左右,而对农业龙头企业补助金额则为1—300万元。

?三、领不到农业补贴的五类人

1、土地荒废三年以上者

2、从事非农生产者

3、生产造成严重污染者

4、用地未经审批者

5、套取和冒领补贴者

各地区补贴政策都存在差异化,申报农业补贴项目和标准,请以当地最新出台的实际政策为准。

四、补贴申请技巧

① 查条文,筛信息

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关注科技、发改、财政、农业、商务、林业、供销总社、水利、工信九大部委及其相关的省、市部门网站农业补贴类信息。

② 申报材料结合当地,突出带动性

申请补贴需要提交申报材料,因此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应该从人员安排,文件解读、规划计划、机构对接甚至资质准备等都需要合理的安排时间进行准备。

③ 多找政府,加强沟通

项目要提前立项给政府报告,项目实施过程要汇报,加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验收工作也做充分,补贴类都是"先建后补,先干后奖",验收关系到最终补贴是否能最后到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好信息畅达。

五、哪些农业主体可以申报

① 家庭农场

据资料显示,我国现阶段已有家庭农场超过90万家,年均纯收入在33万左右,比普通个体农民收入要高出很多。

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

据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依法登记的合作社有210.2万家,加入其中的农户超过了1亿人,占比全国农户总数的48.3%。

③ 农业企业

农业企业拥有的权限和经营范围足以支撑其拓展产业链的上下游,并打通整个产业链中以农业生产和商业销售为代表的各个环节,单纯就盈利性而言,农业企业是三者中最高的。但农业企业申办补贴过程相较而言更为复杂。

六、申报大额补贴三个侧重点

① 往大项目靠拢

目前,国家补贴农业项目资金最大的几个项目分别为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等。要知道,每年补贴农业的资金总量是固定的,除去必要的农业基础设施补贴,留给农业项目专项补贴资金本就不多,因此大额的农业扶持、补贴自然也主要集中在以上项目中。

② 发展联合体项目

要往大额资金的项目上靠拢,相对的审核要求也会更高,而单独的企业或者合作社达不到预定的规模,不妨考虑发展联合体项目,抱团申报大额农业补贴资金;而这也顺应了国家对大额农业补贴资金的申报不能一家独大,要多主体联合申报的要求,可谓一举两得。

③ 参与创建地方政府打造的项目

有不少针对开展乡村振兴的补贴项目是以各级地方政府为申报主体去申报,而农业企业及农业合作社可以作为实施主体参与项目的创建。那么国家补贴作为参与创建的主体农业企业及农业合作社等也是可以享受的,因此要积极参与到地方政府打造的项目中来。

七、对经营主体的建议

1、根据自身情况来自主申请,不要贪图高额补贴而去虚假申报!

2、如果既种植也养殖,种类很齐全,可以尝试着注册合作社加农业公司的形式,这样补贴额更高一些。

3、如果只是种了十几亩地,不妨成立一个家庭农场,这样能领到一部分补贴,减少成本投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2020宁夏农业政策宣传了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2020宁夏农业政策宣传,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环境,是指影响农业生物生长、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农业用地、农业用水、农业生物和大气等。第三条 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对农业环境有影响的生产、建设、开发、科研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农业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业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六条 对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的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水利、林业、畜牧、农垦、地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业环境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本地区农业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协调农业环境整治,参与对农业环境有直接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查,推广生态农业,开发无污染农产品,发展农业环境保护产业;

(四)组织农业环境调查、监测,负责农业环境质量评价和农业环境污染防治;

(五)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行使处罚权;

(六)组织农业环境的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推广保护农业环境的先进经验和技术,负责农业环境保护的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第九条 自治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农业环境状况公报,并负责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及绿色食品标志的申报工作。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设的农业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应当按有关规定参加环境监测网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环境监测,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监测,受当事人委托对农业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进行评估。第十一条 自治区农业环境标准由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定农业环境保护规划,经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尽量减少对农业环境的影响。对农业环境有直接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必须有农业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通知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建设项目中的农业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农业环境保护设施,并有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第十四条 跨行政区域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由上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环境监督管理人员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环境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时,必须出示证件;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被检查者有技术和业务秘密的,检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守秘密。第十六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农业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控制污染和破坏的应急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法》)2020宁夏农业政策宣传,结合自治区实际2020宁夏农业政策宣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2020宁夏农业政策宣传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良种繁育、施用肥料、饲料配制、病虫草害防治、栽培、养殖和兽医畜牧技术,农副产品加工、保鲜、贮运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和农用航空技术,农田水利、土壤改良、草原改良、水土保持、农村供水、农村能源利用和农业环境保护技术,农业气象技术以及农业经营管理技术等。

本办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宣传、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方式,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第三条 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的各项原则,严格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程序进行。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和农业劳动者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2020宁夏农业政策宣传;鼓励和支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农业技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的合作与交流。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群众性科技服务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活动,兴办技农(工)贸经济实体,搞活农业技术市场。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畜牧、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七条 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以及各类群众性农业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队伍构成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农业技术推广以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农用工业、农产品加工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科学技术协会、有关学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的科技人员,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协调下,到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第八条 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上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其主要职责是2020宁夏农业政策宣传

(一)参与制订本辖区内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选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制定农业技术规程;

(三)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四)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五)参与农业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和实用技术审定、认可;

(六)搜集、传递农业科技情报和经济信息,开展农业技术服务;

(七)传授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农业技术人员,总结、推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经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八)开展专业调查、规划、设计、监测、预报、评估、咨询等业务工作。第九条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基层事业单位,是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派出单位,实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和乡(镇)的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开展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二)对村、队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进行农业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三)传授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和实用技术,组织农民学习和应用农业科学技术;

(四)为农业劳动者提供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第十条 行政村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的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组织或配备的农民技术员,属民办公助性质,在农业技术推广方面接受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业务指导。第十一条 在农村推广农业技术,应当选择有条件的农户进行应用示范。农村科技示范户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或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指导下,示范、传播农业实用技术。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发展民办民营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民办民营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技术资质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依法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农业是宁夏的基础产业,近年来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初步形成了以果汁、枸杞、脱水蔬菜、小杂粮、马铃薯及玉米淀粉、清真牛羊肉、葡萄酒等为主导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新格局,农产品出口近年来也快速增长,据银川海关统计,2007年全区农产品出口总值比2006年增长28%,比2005年出口总值翻了一番,达3401万美元,出口总量为2.1万吨。但总体上看,全区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偏小,精深加工能力弱、科技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产业链条短,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潜力巨大、大有可为。

一、我区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基本特点

(一)农产品出口贸易规模较小,出口能力较弱

2007年农产品出口总值、出口总量分占宁夏出口总值、总量的3.1%,1.9%。2008年1-8月份,出口总值为2339万美元,出口总量1.5万吨,出口总值、出口总量所占宁夏出口比重方面,份额仍较小,分别为2.64%、2.34%。全区农产品的出口虽然增速加快,但长期存在总量小、比重低的特点。

(二)企业经营规模较小,龙头企业带动力不强

目前,全区共有农产品加工企业近9000家。2008年1-8月,宁夏农产品出口企业只有58家,其中国有企业6家,外资企业3家,私营企业49家,成为农产品出口的主力军。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全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2007年,在全区农产品出口企业中,出口金额超100万美元的只有9家,其中只有1家出口超过500万美元。无论是企业的出口规模,还是龙头企业的数量,与全国其他省份比较均有较大差距。

(三)优势农产品出口规模小,开发程度较低

近年来,全区出口较大宗的农产品主要有脱水蔬菜、果汁、枸杞、饲料添加剂、马铃薯淀粉、冷冻(鲜)羊肉、小杂粮等,最大宗农产品脱水蔬菜的年出口额刚超过1000万美元。枸杞是我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四大战略主导产业之首,具有较大竞争出口优势,但其出口规模则更小,且多以未加工或初加工产品为主。2007年全区枸杞产量7万吨,约占全国总产量的60%,宁夏本地企业出口枸杞干果仅有729吨,出口总值369万美元,枸杞汁出口696吨,出口总值317万美元,两项合计出口量占枸杞产量的2.04%。2008年1-8月出口枸杞干果410吨,出口总值265万美元,出口枸杞汁242吨,出口总值为122万美元。但邻近的陕西省,果汁(苹果汁)一项出口2007年就达6.69亿美元。

(四)农产品出口市场集中度过高

2007年全区对欧洲市场的农产品出口1894美元,占全区农产品出口总值的55.69%,另外对美国、日本和俄罗斯也是我区较大的出口市场,出口总值分别为404、364、325万美元。2008年1-8月,全区对欧盟的农产品出口1184万美元,对日本、俄罗斯、美国出口总值分别为405、212、126万美元。过高的市场集中度不利于农产品出口的稳定性。例如,今年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出口总值大幅下降。

(五)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比重偏低

2007年全区农产品出口以国内投资企业为主,其中民营企业出口2476万美元,增长98.62%,国有企业出口675万美元,下降43.85%,外商投资企业出口246万美元,占农产品出口总值的7.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

二、当前全区农产品出口贸易面临的突出问题

由于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停滞不前,各类贸易壁垒层出不穷,我国农业自身发展不足以及农产品在产品质量、质检体系等方面与国际接轨缓慢,农业成本上升等因素,加上我区农产品营销网络网小线短,国际市场开拓能力不足,造成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柱不粗”、“优势不优”的局面,制约着我区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 相关发展问题亟待关注和解决。

(一)传统农业模式不适合外向型的发展要求

全区农业自然经济色彩浓厚,主要以小规模种植、养殖和分散经营为主,生产技术和生产管理落后,市场化程度低,不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并且,这种以一家一户为主的农业生产方式,使得农业生产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缺乏科学指导和有效监管,农民由于成本因素擅自使用低价高毒农药和不履约的情况时有发生,难以适应国外日益严格的绿色壁垒的要求。另传统农业模式的不足还体现在对特色农产品的开发上。以枸杞为例,中宁被誉为“中国枸杞之乡”,种植基本以散户为主,对于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都较为随意。同时加工企业规模小,精深加工率低,收购贮藏、机械烘干、精选分级、保鲜包装等环节发展滞后。巨大的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不能转化成产业优势。

(二)技术性“绿色壁垒”成为困扰全区农产品出口的首要障碍

近年来,各国针对农产品贸易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日趋严格,日本、欧盟、美国,甚至部分发展中国家纷纷提高了对进口农产品的质量技术要求,如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欧盟关于食品污染物最高限量的EC188/2006号条例等,并通过“毒饺子事件”等进行负面宣传,降低消费者对我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信心。美国今年提高了枸杞的农残检测标准,使进口枸杞的农残标准高于本国国内食品安全标准。企业为了控制药残,加大送检力度,有些企业到花费较大的财力、人力、时间将样品送到区外权威机构进行各检测,有些产品每批必检。这样不仅增加了巨额检测成本,延长了通关时间,而且还不一定能通过外方的检测,企业经营风险加大,严重困扰全区外向型农业的发展。

(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出口企业成本压力增大

去年以来,我国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农用柴油等主要农资价格快速上涨。农产品出口企业成本压力加大,利润下降。由于全区农产品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对外竞争主要依靠价格优势。因此,生产成本的上升对全区农产品出口带来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四)农产品缺少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的能力较弱

目前,全区农产品出口主要有两种渠道,一是本区企业自营出口,二是通过外省企业收购出口。这两种方式很少用自己的品牌,而主要是根据外省相关企业或境外代理商提供的品牌“贴牌”出口。自有品牌的缺失,使我区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均受制于人,只能依靠低价竞争,处于利润分配链条的末端。

三、完善全区农产品对外贸易的相关建议

(一)着力扶持龙头出口企业,培养一批竞争力强的外向型农业企业

目前,我区农产品出口主力军为私营中小型企业,企业自身科技水平、资金、市场开拓能力都显“力不从心”,应对不同品种的农产品出口优势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培养龙头骨干企业,同时,利用10个全国农产品基地、323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等优势,培养一批竞争力强的外向型农业企业。因我区身处内陆,对外经济发展落后,很多企业对进出口贸易了解少,相关主管部门加大政策指导服务力度,农牧厅继续深入推进农产品外销市场开拓项目,检验检疫部门加大对农产品出口检验的指导。我区农产品出口主要在天津报关,2007年天津出口报关总值占农产品出口总值的85.21%,银川海关应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区域通关实行本地报关,同时充分发挥惠农口岸、银川航空口岸作用,做好出口通关的政策宣传服务工作。

(二)努力扩大农产品的对港贸易

从2007年我区进出口企业的报关数据来看,我区农产品对港贸易仅有脱水蔬菜、枸杞、瓜子、饲料添加剂4种商品,2007年贸易额仅42万美元。相关主管部门、出口企业、生产企业要加强与香港的宣传、合作、贸易往来,要充分发挥香港的市场开拓优势,扩大全区产品出口。

(三)突破贸易保护壁垒,抓好农产品国际市场开拓

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集团,把支持农产品出口物流体系建设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在优势农产品的主产区和集散地,建设一批大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构建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尽快建立并完善与基地生产相配套的信息化服务、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社会化服务体系。 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在生产、加工、包装、运输、保鲜等方面加大科研和管理投入,降低贸易壁垒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全省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四)加强农产品出口品牌建设

目前,全区自主品牌出口比重较低,有大量优质农产品通过省外和境外企业“贴牌”出口,品牌附加值不高。2008年,我区“宣和”牌鸡蛋、“灵丹”牌长红枣、“穆和春”牌清真羊肉、“早康”牌枸杞4个特色优势农产品被认定为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宁硒砂瓜、西吉马铃薯、彭阳辣椒和贺兰螺丝菜等27个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获得了农业部地理标志产品认定,但相关产品尚未发挥品牌效应,要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开展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达标认证,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名牌农产品”、“著名商标”、“原产地保护”,创建自主品牌,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

(五)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支撑

2008年,我区承接了农业部举办的农产品加工技术对接活动,科研单位和农产品生产、加工行业进行了座谈对接,对提高宁夏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科技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我区一方面要踊跃参与国家高层次的相关活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地方农科院等农业科研机构的作用,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与其合作,加强对关键技术的攻关,不断开发有机、绿色农产品新品种,积极探索出口企业与种植农户之间建立“优质品种+科学种植+规模化(基地)经营+收购加工出口”的新模式,鼓励企业发展深加工农产品出口,做好农产品的精细加工和深度开发,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六)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

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前提下,转变补贴方式,在加大农业教育投资、科研、病虫害控制、基础设施服务、自然灾害救济等方面实施更多的政策和措施,把原有的主要补贴流通环节更多地转向补贴生产环节和农民,减轻成本上涨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对出口型龙头企业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积极拓宽农业企业的企业融资渠道,增强全省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七)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文化

一是要定期举办全国性的农业博览交易会,让宁夏特色农产品更好地走俏全国,更多地走向世界。二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设置专栏介绍我区的各类名、特、优、新、稀、鲜活农产品以及加工的各类食品,宣传我区外向型农业企业发展成果。

一是加强灌溉管理,发挥农民用水协会作用。 二是实施毛渠砌护项目,达到节水增效和防风治沙双赢效果。 三是实施骨干工程,改善灌溉条件。 四是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缓解灌溉压力。 五是加大设施农业节水供水工程建设力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六是扎实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效果:节约了有限地水资源,提高了经济效益,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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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了2020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这 36条政策包括了 农业生产发展与流通、农业绿色生产与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农田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防灾减灾、乡村建设六大方面。其中各个方面还涉及到了相关补贴和补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三项补贴”的要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增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 将支持生猪等畜产品生产的自动饲喂等机具装备全部纳入各省补贴范围。将果园轨道运输机等助力丘陵山区等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所需机具纳入全国补贴范围,由各省从中选取品目进行补贴。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 测算比例不超过30%。

畜牧业补贴在内蒙古、四川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对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小区、户),以及存栏能繁母羊、牦牛能繁母牛养殖户进行补助。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对有关省(区)玉米补贴不超过2014年基期播种面积,大豆补贴面积不超过2019年基期播种面积,2020-2022年保持不变。有关稻谷主产省份继续实施稻谷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对稻谷补贴数量上限为基期(2016-2018年)稻谷年平均产量的85%。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在地方财政自主开展、自愿承担一定补贴比例基础上,中央财政对 水稻、小麦、玉米、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青稞、牦牛、藏系羊和天然橡胶,以及水稻、小麦、玉米制种保险给予保费补贴支持。除各项补贴、补助外,政策特别强调了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多方面。专家认为,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政策目标更明确,支持力度更大,更加突出绿色发展,强化防灾减灾,目的是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8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实施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实施“一揽子”政策。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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