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托管政策文件农业生产托管政策文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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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土地托管政策
- 2、生产托管方面国家有什么文件吗?这个经济账一般是怎么算的?对于
- 3、农业生产托管具体有哪几种模式
- 4、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
土地托管的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1、全程托管。托管方收取一定托管费用后,为农户提供耕、种、收、管、售等系列服务。
2、劳务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全部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承担,农户负责种子、化肥、农药、水电等全部农资投入。
3、订单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托管方按劳务项目获得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农业生产托管是农业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作为全国首部相关地方性法规,已于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为山西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和保障,为全国农业生产托管立法探索提供山西路径。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是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者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服务主体完成或者协助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条例共22条,明确了服务主体范围,包括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指南,涉及优选良种、深翻(松)、整地培肥、适期播种、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秸秆综合利用、适期收获等区域适应性强的先进适用技术,指导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3个关键点:
1、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降低种地成本,可以让农户参与到农业现代化中,让农民获得更多的收入。
2、农民也要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
3、通过开展托管服务,服务组织可以集中采购农业种子、农资等生产资料,可以采用先进农作技术,发挥农业机械装备作业能力,可以采用新品种、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实现农业节本增效。但最终的决定权在农民手中,种什么农民还是自己说的算。
目前中国农村的农业生产,许多过程已被分解外包,其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越来越高。农民如果有地无法种,但又不愿意土地流转的,也可以委托其他人种地,实行农业生产托管。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表示,农业生产托管是实践中提出的迫切要求。张红宇指出,农业生产托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农民没有劳动力,但是又不愿意流转土地,希望获得从种到收全过程的服务,这就是全托管。另一种是有劳动力但又不能完成全部生产作业,希望把耕种防收等主要环节委托给第三方服务组织。
很多媒体中都提到土地流转服务。但土地托管与土地流转不同,它不流转土地的经营权,而是将种地的全部或者部分环节,委托给相关的农业经营组织,打个比方说,您有一棵果树,您外出打工没有时间,委托给别人,别人给您浇水,给您除虫,给您管理,您回来之后,树不仅长大了,果实也收获了,您洗洗就可以吃了。可以说,这种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意义重大,它的出现解决了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家里土地撂荒的问题,往大了说保证了我国的粮食安全,往小了说,外出务工的人们心里更有底气。
重磅|我国进入农业托管时代(附6大模式、4类玩家)
相关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1、大政策:
20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导向。201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可以说,《意见》出台,既体现了中央的要求,又顺应了实践的需要,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文件。
2017年8月,最近,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其中该《意见》指出,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型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探索形成的“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农业共营制”等农业生产托管形式,把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带动普通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采取政策扶持、典型引领、项目推动等措施,加大支持推进力度。
农业生产托管的政策,。
2、地方政策:
山西省:2018年9月10日,从山西省农业厅传来消息,我省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明确了2018年承担托管服务任务的试点项目县为27个。
安徽省:2018年8月份,安徽省农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业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得到推广,综合托管率不断提高,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达到2.5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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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
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基础上,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专业化服务组织统一管理的农业经营方式,这是当前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农业和农民的重要形式,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现阶段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主要有四个方面考虑。
一是有利于解决我国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兼业化问题。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户呈现出明显的老龄化兼业化特征。发展农业生产托管,让农户借由服务组织的专业化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等要素导入农业生产,切实解决经营方式粗放落后、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
二是有利于促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探索了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情况下,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路径,在满足尚未离开土地、劳动能力不高的老龄化农民继续从事家庭经营愿望的同时,使他们规模经营的便利和收益。
三是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本增效。通过开展规模化的统一托管服务,服务组织可以集中采购农业生产资料,采用先进耕作技术、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装备作业能力,选用新品种、推广标准化生产,实现农业节本增产增效增收的多重效益。
四是有利于推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专业化服务组织技术装备先进,推广应用深松整地、统防统治、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高效技术的能力强,可以有效帮助和带动缺乏相应装备和技术的普通农户,助力实现农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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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视4个托管形式
相关文件表示,确立在当地重点支持开展托管的农产品生产、托管环节、托管模式以及重点支持的服务规模经营形式。
(一)重点支持开展托管的农产品生产。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关系国家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安全,且比较效益相对较低。发展农业生产托管要把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托管作为重点支持对象,通过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提升大宗农产品生产效益,提高普通农户从事大宗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安全。
(二)重点支持开展托管的作业环节。各地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户需求,按照补齐现代农业建设短板和农民群众的欢迎程度,确定本地区重点支持的托管环节和服务内容,并形成支持的优先顺序。例如,有的地区深耕深松、工厂化育秧、烘干仓储是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则可将这些列为优先支持的托管作业环节;有的地区统防统治、秸秆还田、地膜回收成为农业绿色增长的短板,则可将这些列为优先支持的托管作业环节;等等。
(三)重点支持的托管模式。在实践中,服务主体和农民群众探索形成了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各地要依据农业劳动力状况、农户的生产需求、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等因素,科学确定在本地区重点支持推广的托管模式。例如,对于农户家庭经营意愿较强的地区,可以从推广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入手,逐步转变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逐步扩大托管服务覆盖面;对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程度较高的地区,可以重点推广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全程托管等模式,切实解决“种不了地”和“种不好地”等问题。
(四)重点支持的服务规模经营形式。规模化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耕地集中连片是发展规模化农业生产托管的前提条件。各地的土地资源条件、劳动力转移程度、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等情况不同,因而服务规模经营的发展程度也有不同,应重点支持规模效益比较突出、带动农户比较多的服务规模经营。在难以实现大规模集中连片的半山区和半丘陵地区,重点支持相对较大规模的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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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农业托管服务模式
1、土地托管
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
2、代耕代种
代耕代种与土地托管在概念上大同小异,只是土地交管对象上有所不同,托管一般都是交给合作社等组织,代耕代种一般交给个人。另外,托管之后每年的种植作物由合作社决定,代耕代种一般是由土地的主人决定。
3、劳务托管模式
劳务托管模式又称菜单式半托管,是指农户与托管服务主体达成劳动服务协议,服务主体承包播种、育种、育秧、整田、栽秧、插秧、施肥、打药、收割等种植过程所需劳动作业的主要环节;种植户自身承担劳动服务费、种子、农药、肥料等费用,农业收获归农户所有。
4.订单托管模式
订单托管是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托管方按劳务项目获得报酬。此模式让农户接受起来容易,但选择的多样性导致管理难、利润点低。
5、联耕联种
联耕联种是由江苏省射阳县农业委员会探索实践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它是在村两委会引领和农业部门的服务下,采取“农户+农户+合作社”的新型农民合作经营模式,是在持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农户自愿的原则,由村组统一组织,以打桩等形式确定界址,破除田埂,将碎片化的农地集中起来,实现有组织的连片种植,再由服务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推进农业生产上联耕联种、联管联营,实现 “增面积、降农本,促还田、添地力,提单产、升效益”的新型生产方式。
6、农业共营制
四川崇州市探索形成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综合服务”为基本构架的农业“共营制”,有效破解农业谁来经营、农村谁来种地、生产谁来服务三大难题。
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资入股,工商注册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采取按经营纯收入1:2:7(即10%作为公积金、20%作为农业职业经理人佣金、70%作为社员土地入股分红),辅以超产分成或二次分红等方式,保障入社社员收益。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政策文件,推广应用先进农业生产托管政策文件的农业机械和农业技术农业生产托管政策文件,加快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是指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农业生产托管政策文件的前提下,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者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服务主体完成或者协助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本条例所称服务主体,包括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第三条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应当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统筹推进,坚持农户自愿、市场主导、政府指导、基层组织服务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制定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区域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
(四)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五)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升级、破碎耕地连片整治,改善机械耕作环境,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现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六)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引导服务主体购置用于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适用性强的农业机械;
(七)加强与农业科研机构、涉农高校合作,通过互联网或者利用新媒体向服务主体推广新技术;
(八)支持服务主体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手段运用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进行综合指导、示范创建、监督检查。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本辖区内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
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农户意愿,引导农户参加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支持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维护农户的合法财产权和其农业生产托管政策文件他合法权益。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积极培育服务主体,优先扶持农机户以及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服务主体、农户开展合作与联合,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第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农户意愿,可以开展下列活动:
(一)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重大项目,引导农户自愿互换并地;
(二)组织农户通过联户经营、联耕联种等方式,推进耕地集中连片,自愿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三)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闲置的各类设施、房产、集体建设用地等,依法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提供仓储、烘干、销售、农产品初加工等服务。第八条 供销合作社围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可以开展下列活动:
(一)依托村级综合服务站、乡镇供销社门市部建设惠农服务平台,为农机户以及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等服务主体提供农资供给、产品收储加工、市场营销等服务;
(二)领办、参办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作社或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作社联合社,购置农业机械、加工设备等,扩大耕、种、防、管、收、加、贮、销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模;
(三)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开展仓储、物流、烘干、冷藏保鲜等服务。第九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围绕农业生产节本增效,制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指南,指导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指南应当包括优选良种、深翻(松)、整地培肥、适期播种、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秸秆综合利用、适期收获等区域适应性强的先进适用技术。
服务主体可以根据本区域自然禀赋,分不同地类、不同作物,制定适宜的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第十条 服务主体应当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指南、作业标准、操作规程为指导,采用绿色高效高产技术,推行农药化肥减量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促进农业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服务主体可以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的服务和监管平台,通过遥感、航拍、定位系统等智能化设备,采集、统计、分析、储存和合法使用托管服务信息,监测农业生产过程,建立托管服务电子档案,主动接受农户和服务平台的监测监督和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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