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唐山市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最新农机信息: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唐山市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农机新产品,二手农机,农机补贴目录,农机价格查询,农机报价大全,更多农机资讯请查看:农机资讯

  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唐山市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摘要: 今天给各位分享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唐山市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1、...

今天给各位分享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唐山市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国家扶持农业的政策有哪些?
  • 2、国家扶持农业政策包括哪些方面
  • 3、2017年河北农业补贴政策解读
  • 4、三农创业项目扶持政策
  • 5、新型职业农民政府有哪些扶持政策,怎样办才能得到扶持。
  • 6、返乡农民工创业有什么扶持政策

国家对农村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的政策有:

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

2.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3.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4.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5.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

6.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重点提高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7.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办法。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我发展能力。

2011年国家扶持农业政策及项目集锦(30项)x0dx0a x0dx0a1.党中央、国务院对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x0dx0ax0dx0a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牢牢把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任务,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坚持做到“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即千方百计保持粮食产量稳定在1万亿斤以上,千方百计保持农民收入增长在7%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大兴水利强基础,发展生产保供给,提高效益增收入,提升能力促转变,防范风险保安全,改革创新增活力,全力夺取全年好收成,巩固“十一五”好势头,实现“十二五”好开局,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迈出新步伐,为增加有效供给和稳定价格总水平提供重要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新贡献。x0dx0a x0dx0a大兴水利强基础,就是要针对水利建设滞后、设施不足的瓶颈制约,大幅度增加投入,大规模开展建设,大力推进改革,着力夯实水利这个最重要的基础。发展生产保供给,就是要立足抗灾夺丰收,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x0dx0a x0dx0a1万亿斤以上,“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发展,促进主要农产品总量和结构平衡,保障市场有效供给,促进物价总水平稳定。提高效益增收入,就是要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使农民收入继续有较快增长。提升能力促转变,就是要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力争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防范风险保安全,就是要坚持不懈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市场风险防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改革创新增活力,就是要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探索建立和完善调动地方和农民积极性的体制机制。x0dx0a x0dx0a2.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村投入政策x0dx0a x0dx0a2011年中央决定继续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要切实做到“三个重点、三个确保”,即,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x0dx0a x0dx0a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9884.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4.8亿元,增长15.2%。其中,一是支持农业生产支出3938.7亿元,主要包括强化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75.4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30亿元,农业扶贫开发资金306亿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36.6亿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94.06亿元等。二是安排农业“四补贴”1406亿元,具体为粮食直补151亿元、农资综合补贴860亿元、良种补贴22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175亿元。三是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3963.6亿元,其中,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60亿元。x0dx0a x0dx0a在今年冬春季节的抗旱工作中,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中央财政又分两批安排抗旱资金x0dx0a x0dx0a129亿元。用于支持旱区大型灌区改造骨干工程、粮食生产和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抗旱浇水补助、冬小麦返青拔节弱苗施肥补助、抗旱服务队装备补助,以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东北大棚育秧、西南和西北地膜覆盖等补助政策。x0dx0a x0dx0a3.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x0dx0a x0dx0a2011年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今后将逐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力度,将粮食直补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交售商品粮数量挂钩。建立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新增部分重点支持种粮大户。今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粮食直补151亿元,农资综合补贴860亿元,两项补贴合计1011亿元。1月份,中央财政已预拨地方补贴资金986亿元,力争在春耕前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x0dx0a x0dx0a4.良种补贴政策x0dx0a x0dx0a2011年良种补贴规模进一步扩大,部分品种标准进一步提高。今年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220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实行全覆盖。小麦、玉米、大豆和油菜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提高到15元。早稻补贴标准提高到15元,与中晚稻和棉花持平;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统一招标、差价购种补贴方式,也可现金直接补贴,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继续实行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在藏区实施青稞良种补贴,在部分花生产区继续实施花生良种补贴。x0dx0a x0dx0a5.农机购置补贴政策x0dx0a x0dx0a2011年,农机具购置补贴增加到175亿元,比上年增长20亿元,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定额补贴按不超过各省市场平均价格的30%测算,汶川地震重灾区县、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单机补贴上限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x0dx0a x0dx0a6.完善重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x0dx0a x0dx0a为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增加农民种粮收入,国家决定从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1年生产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95元、93元、93元,比2010年提高5元、7元和7元,提价幅度分别为5.6%、8.1%和8.1%;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102元、107元、128元,比2010年提高9元、10元、23元,提价幅度分别为9.7%、10.3%和21.9%。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将有利于补偿粮食生产成本增加,促进农民种粮收益稳步增长,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x0dx0a x0dx0a7.产粮大县奖励政策x0dx0a x0dx0a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一方面逐年加大奖励力度,一方面不断完善奖励机制。201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约210亿元,奖励县数达到1000多个。为鼓励地方多产粮、多调粮,中央财政依据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各占50%、25%、25%的权重,结合地区财力因素,将奖励资金直接“测算到县、拨付到县”。对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位于全国前100位的超级大县,中央财政予以重点奖励;超级产粮大县实行粮食生产“谁滑坡、谁退出,谁增产、谁进入”的动态调整制度。自2008年起,在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框架内,增加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了产油大县奖励,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奖励条件,全国共有900多个县受益。为更好地发挥奖励资金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的作用,中央财政建立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了“存量与增量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奖励机制,要求2008年以后新增资金全部用于促进粮油安全方面开支,以前存量部分可继续作为财力性转移支付,由县财政统筹使用,但在地方财力困难有较大缓解后,也要逐步调整用于支持粮食安全方面开支。同时规定,奖励资金不得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搞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225亿元,对粮食生产大县除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奖励政策外,对增产部分再给予适当奖励。x0dx0a x0dx0a此外,2011年中央财政新增粮食风险基金预算40亿元并已下拨到省,用于继续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加上2009年和2010年已逐步取消的58亿元,中央财政通过三年全部取消了粮食主产区的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今后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249亿元将全部由中央财政补助,每年减轻主产区财政负担98亿元。x0dx0a x0dx0a8.生猪大县奖励政策x0dx0a x0dx0a生猪调出大县政策从2007年开始实施,目的是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0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0年奖励县数362个。2011年中央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场(户)的猪舍改造、良种引进、防疫管理、粪污处理和贷款贴息等;扶持生猪产业化骨干企业整合产业链,引导产销衔接,提高生猪的产量和质量。x0dx0a x0dx0a9.大规模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政策x0dx0a x0dx0a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是促进粮棉油糖生产稳定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良田、良种、良法、良制、良机的有机结合,挖掘增产潜力,集成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在全国建设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5000个,总面积超过5600万亩。其中粮食作物4380个、油料作物370个、新增糖料万亩示范片50个。共惠及7048个乡镇(次)、37688个村(次)、1260.77万农户(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在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将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50个县(市)、500个乡(镇),开展整乡整县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中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也要整合资源,积极推进整乡整县高产创建。今年,中央财政将在去年基础上增加5亿元高产创建补助资金。x0dx0a x0dx0a10.建设高标准农田政策x0dx0a x0dx0a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是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共投入2000多亿元,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各自资金渠道,积极支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其中,2010年,国家安排用于田间工程建设资金55亿元,建设1380万亩高标准粮田。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了农田排灌条件,提升了耕地质量,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的资源条件保障。x0dx0a x0dx0a2011年,国务院有关部门正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要求,抓紧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分区布局、建成标准、主要措施,指导各部门、各地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积极筹措落实建设资金,突出重点区,抓住农田灌排、土壤质量和耕作技术突出问题,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7年关于农业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的补贴政策有哪些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关于农业补贴有哪些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以下是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河北农业补贴政策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河北农业补贴政策

各设区市、各实施县农业(农机)局:

为了提高农机购置补贴软件系统操作水平,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顺利开展,省局决定分南北两片举办农机购置补贴软件系统操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对2015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软件系统操作进行培训。

二、参会人员

各设区市及各实施县系统操作员各一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南片:邯郸市、邢台市、石家庄市、衡水市、沧州市及所在区域各实施县。于4月27日上午报到,27日下午2:00开会,会期半天。会议地点:石家庄市北方大厦(石家庄市胜利北街309号,电话0311—86839896、85918899)。

北片:保定市、廊坊市、唐山市、秦皇岛市、承德市、张家口市及所在区域各实施县。于4月29日上午报到,29日下午2:00开会,会期半天。会议地点:涿州市阳光大酒店(京港澳高速涿州出口,

四、具体要求

请各设区市协助通知并组织各县参会;请涿州市农业局协助做好相关会务工作;各市、县参会人员准时到会,不得超员。

河北省农业补贴政策二: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1年9月28日省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促进全省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农惠农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低费率、低保障、广覆盖”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步伐。积极扩大险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创新特色农业保险,建立农业生产风险分散机制,提高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促进全省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试点政策

(一)保费补贴品种。全省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玉米、小麦、棉花、花生、马铃薯、大豆、水稻、油菜。

全省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能繁母猪、奶牛。

省定地方特色产业试点品种:设施农业,2011年在省定24个蔬菜种植示范县展开试点。

各市、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本地财力状况自主选择特色农业品种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保费补贴。

(二)保险责任范围。

1?种植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风灾、雹灾、暴雨、洪水、内涝、冻灾对投保农作物种植成本造成的损失。

2?养殖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洪水、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意外事故主要包括泥石流、山体滑坡、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物体坠落、火灾。

3?设施农业蔬菜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温室、大棚、中棚设施的损毁。

(三)保障水平。

1?种植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障金额,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等成本。具体保额:小麦每亩300元、玉米每亩260元、棉花每亩400元、大豆每亩300元、水稻每亩300元、花生每亩350元、油菜每亩300元、马铃薯每亩350元。

2?养殖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确定。其中,能繁母猪每头1050元、奶牛每头5600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投保时市场价格的7成。

3?设施农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按设施平均建设或购置成本确定,具体各分项保额以条款表述为准。

(四)保险费率。

1?种植业保险的保险费率玉米7%、小麦5%、棉花6?5%、水稻6%、花生4%、大豆6%、油菜5%、马铃薯6%。

2?养殖业保险的保险费率能繁母猪6%、奶牛7%。

3?设施农业的保险费率5%。

(五)保费补贴比例。

1?种植业保险。小麦、玉米、棉花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对直管县补贴32?5%、对非直管县补贴25%,市级财政对非直管县补贴7?5%,县级财政补贴7?5%,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承担20%的保费。

花生、马铃薯、大豆、水稻、油菜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补贴25%,市级财政对非直管县补贴7?5%,非直管县财政补贴7?5%,直管县财政补贴15%,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承担20%的保费。

探索种植业保险“无赔款保费优待”试点。对本年度无赔款的种植业参保农户,保险责任期满后,保险经办机构在中国保监会备案后,可实施次年续保农户自缴保费部分优待。为确保优待政策公平,切实保护农户利益,在同一县(市、区)开展种植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必须执行相同的优待政策。

2?养殖业保险。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对直管县补贴25%、对非直管县补贴15%,市级财政对非直管县补贴10%,县级财政承担5%,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承担20%的保费。

3?设施农业保险。非直管县落实15%、直管县落实30%的县级财政补贴后,省级财政补贴20%,市级财政补贴非直管县15%,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承担50%保费。

4?为减轻农民负担,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为农户缴纳部分应由农户承担的保费。

(六)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选定及业务开办范围。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中国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中华联合河北分公司。两公司在保险监管部门核准的业务经营区域内办理业务。

(七)及时、足额计提巨灾风险准备金。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利用再保险等市场化方式分散经营风险,对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按不超过当年保费收入25%比例及时、足额计提巨灾风险准备金,逐年滚存,逐步建立应对巨灾风险的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成立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省金融办、省财政厅、河北保监局、省委农工部、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省统计局、保险经营机构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省金融办负责总体推进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加强与政府部门、保险监督和保险经营机构的协调沟通。省财政厅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清算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河北保监局负责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省委农工部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政策研究。省农业厅负责指导农民和企业做好种植业、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种植业和畜牧业生产基础数据,协助保险经营机构开展理赔定损工作。省水利厅负责指导农民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协助保险经营机构开展洪水、内涝等灾害引发的理赔定损工作。省林业局负责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协同推进我省森林保险试点工作。省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及数据。省统计局负责提供相关的基础数据及分析。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总结和推广试点工作经验。

各市、县(市、区)应设立对应工作机构,结合各地实际,研究落实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积极安排资金,落实财政补贴。各级政府要积极安排落实保费补贴资金。省、市、县(市、区)财政对每年应由本级财政承担保费补贴资金予以足额预算安排。在年度执行中,当实际需要的保费补贴资金超过上级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数额时,市、县财政要承担起临时筹集垫付补贴资金的责任,并及时同省财政进行清算。对不能及时足额安排落实本级应承担补贴资金的市、县(市、区),取消其参加试点资格,并收回已经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

(三)加大宣传动员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农户投保。各市、县(市、区)政府及保险经营机构要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国家支农、惠农保险的政策宣传。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大力组织农户集体统一投保、整村投保,鼓励、支持种植、养殖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为农户投保,有条件的可以将政策性农业保险与惠农政策综合使用,更好地为农民增收服务。

(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的培育和开拓工作。各级政府要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各项基础工作,逐步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机构的建设,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组织与推广。保险凭证、理赔款项应落实到农户,保险凭证要载明投保地块的详细坐落地点、保单号、投保数量、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间等信息,载明中央、省、市、县财政部门和农户、养殖企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等有关各方承担的保费比例和具体金额,保障全体参保种养户的参与权和知情权,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办成阳光保险。各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以补贴资金未全部到位为由拖赔、惜赔、拒绝赔付。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承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机关的办公经费。

(五)严格监督检查,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健康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当地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开展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保费补贴资金安全运行。保险监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监督管理。各保险经办机构要协助财政部门做好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清算工作,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清算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严禁以虚假承保套取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同时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管理,每年定期对所属分支机构进行专项检查,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六)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分年度提出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调整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2017年农业补贴政策

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2016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补贴对象为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 改变土地用途、达不到耕地质量条件以及撂荒土地的不能获得补贴。

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后,需要将流转合同在土地流转办公室进行备案,否则将无法申请相关补贴。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通过“一卡(折)通”等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

标准:2016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为77.63元/亩/年。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上年结转资金可在下年继续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2、农机购置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为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对象: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生产经营组织。

方式:购机,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或通过企业直销方式购买机具。

申请:凭借《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购机发票及区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凭证、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经销企业供货表》以及“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就近到区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补贴资金。

其中购置需登记注册、现场安装或有省级累加补贴的补贴产品须到区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购置需现场安装补贴产品的,安装完成并经确认后方可申请补贴。

标准:2015年年度中央财政已下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36.45亿元,2016年中央财政已下拨首批209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于中央财政支出总体规模压缩,2017年安排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的中央资金压减至186亿元,并已一次性下达给各省,较去年减少约51亿元。

3、玉米补贴

玉米生产者补贴

2016年,国务院决定,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补贴制度的一大特点,是实行“市场定价、价补分离。”即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同时中央财政将对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给予一定补贴,并鼓励地方将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保障优势产区玉米种植收益基本稳定。

对象: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

方式:通过惠农“一卡通”系统由县财政直接将补贴资金打入生产者存折账户,要求各地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

标准:国家对各省区亩均补贴水平保持一致,补贴基期也在一定年限内保持不变。按照国务院有关决定,中央财政将一定数额的补贴资金拨付至省级财政,并赋予地方自主权,由各省区制定具体的补贴实施方案,确定本省区的补贴范围、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等。目前,十月份发放的第一批补贴在150元/亩浮动,近期第二批发放的补贴大概在46元/亩。

玉米深加工补贴

2016年中央支持东北地区新产的收购加工,地方可出台鼓励玉米加工的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对地方出台的加工补贴政策按照实际执行情况事后对省级补贴给予奖补。

对象:东北地区辖区内规模以上,就地采购,自建仓储设施的玉米加工企业,企业具体资质标准由各省区确定,加工企业名单报国家粮食局等有关部门备案,报备名单抄送财政部驻当地专员办。

方式:企业具体资质标准由各省区确定,加工企业名单报国家粮食局等有关部门备案,报备名单抄送财政部驻当地专员办。拟对在2016/11/1-2017/3/31期间加工企业收购入库,并经审核最终是由企业自用加工的玉米给予奖励。

标准:2016年东北地区出台加工补贴政策,补助标准由有关省区根据玉米收储形势,加工能力,财力可能等确定,中央奖励标准同地方补贴挂钩,中央财政补贴标准拟定为地方财政的1/3,并按最高不超过130元/吨掌握。

辽宁对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符合就地采购、自建仓储设施等的玉米深加工企业给予 100元/吨的补贴。吉林对省内规模以上玉米深加工企业收购加工省内2016年新产玉米给予每吨200元补贴。黑龙江补贴标准为,企业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收购入库,并于6月30日前加工消耗的省内2016年新产玉米,每吨给予300元补贴(标准水分)。内蒙古将对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玉米深加工企业收购加工新产玉米给予200元/吨的补助。中央、自治区、盟市及旗县财政按4:3:3的比例出资。

4、马铃薯补贴

2016年2月23日,农业部正式发布《关于推进马铃薯产业开发的指导意见》,将马铃薯作为主粮产品进行产业化开发。

对象: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或企业。

方式:采取售价折扣补贴方式,即购种农民按折扣价付款,供种企业登记折扣销售清册,购种农民签字确认。县农牧业局与供种企业签订合同,确认供种数量,财政局根据供种量预拨70%补贴资金,播种出苗后,财政、农牧部门根据审核确定的供种清册和农牧部门确认的无种子质量问题书面意见,与供种单位结算其余30%的补贴资金。

标准:一级种每斤补贴0.5元(农户自筹1.2元/斤),微型薯每粒补贴0.2元(农户自筹:克新一号0.25元/粒,费乌瑞它0.3元/粒)。中央财政对马铃薯实施脱毒种薯扩繁和大田种植补贴,每亩补贴100元。

5、大豆、棉花种植补贴

?大豆补贴

2016年,农业部出台《关于“镰刀弯”地区玉米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强调减少玉米种植面积,鼓励东北地区种植大豆。

对象: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种植者(包括农民、企事业单位等)。

方式: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启动补贴;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启动目标价格补贴。启动补贴时,根据国家拨付到省的补贴资金总额和统计部门统计的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测算并确定该省每亩平均补贴额,补贴时依据合法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拨付和发放。

标准:为增大豆减玉米,国家用35亿补贴来提高大豆收益,让农民自己放弃种玉米,如黑龙江大豆种植补贴由2016年的60元/亩涨至130.87元/亩、玉米改种大豆补贴150元/亩。

?棉花种植补贴

对象:交售量部分补贴对象为全区棉花实际种植者。主要包括:基本农户和地方国有农场、司法农场、部队农场、非农公司、种植大户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棉花生产者(以下简称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面积部分补贴对象仅为南疆四地州基本农户。

方式:各县(市)财政部门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将全部补贴资金兑付给棉农。

标准:2017年元旦过后,新疆部分地区开始发放首批预拨的2016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资金,兑付补贴标准定为籽棉0.5元/公斤,各县(市)、各乡(镇)正根据分解落实的籽棉交售量、补贴兑付标准,结合棉花种植面积、当地单产预警上限和必要的发票等信息,以村为单位进行补贴公示。

6、退耕还林补贴

标准:国家按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造林费300元)。

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85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种草费150元)。

方式:补贴资金发放是由县级环林局会通过“一折通”(存折)方式兑现给农户手中。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给省级人民政府,每亩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6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第三年400元。

额外补助:在一些地方除了中央下发的补贴资金,政府还额外提供补助如山西省新出的2017年规定,对58个贫困县实施的退耕还林,山西省在国家补助基础上每亩增加800元,对退耕农户每亩增加300元;对其他非贫困县实施的退耕还林,山西省在国家补助基础上每亩增加500元,对退耕农户每亩增加300元。

7、测土配方施肥补贴

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是中央财政《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01号第二章中指出,为鼓励和支持农民科学施肥,提高肥料使用效率,促进农民节本增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对象:包括承担测土配方施肥任务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依照配方加工配方肥的企业等。

方式:对测土、配方、配肥等环节给予的补贴以及项目管理费。

标准:测土、配方和土壤采样环节的补贴按照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补助;仪器设备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适当添置,用于仪器设备的补贴原则上不超过财政补贴资金的30%。项目管理费按补贴资金的2%提取。

8、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指财政对农业保险业务的保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补贴的对象是投保农户。种植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生物灾害和意外事故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对象:投保农户。

方式和标准:对于中央确定的补贴险种,在试点省份省级财政部门承担25%的保费后,财政部再承担25%的保费。其余部分由农户承担,或者由农户与龙头企业,省、市、县级财政部门共同承担,具体比例由试点省份自主确定。投保农户直接根据应该承担的比例缴纳保费。

9、秸秆补贴

对象:开展秸秆收储和进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的各类主体,包括: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社集体、秸秆收储组织、秸秆加工利用企业等。

方式和标准:

1、秸秆粉碎还田机补贴:据悉,根据国家补助政策,补贴粉碎还田机6.72万台,补助资金2.25亿元,这个补助也是农机补助的一部分。

2、秸秆养畜:秸秆养畜示范补贴是国家长期支持秸秆饲料化的项目建设,据统计中央财政累计投入了18.5亿元,用于建设秸秆养畜示范区超过了1000个。(区域有具体限制)

3、秸秆生物燃料化:秸秆的解气化、秸秆的生物气化、秸秆固化成型、秸秆碳化等燃料技术一直是国家财政补贴的大户,近年还在加大投资补助力度。

注意:补贴区域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10省、自治区。

10、轮作休耕补贴

为改善粮食供给以及治理生态恶化严重问题,我国采取了休耕制度的尝试,目前在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贵州、云南、甘肃、(自治区)等区域开始试点。

轮作补助标准:与不同作物的收益平衡点相衔接,互动调整,保证农民种植收益不降低。结合实施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等地玉米结构调整,按照每年每亩15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开展轮作试点。

休耕补助标准:与原有的种植收益相当,不影响农民收入。河北省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季节性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500元,湖南省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300元(含治理费用)。贵州省和云南省两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000元,甘肃省一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800元。

1、一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由专项资金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二是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3、三是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一、一次性创业奖补由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申请,需提交如下材料:

1、《农民工创业补贴及带动就业纤源补贴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近6个月经营记录,例如开户银行流水单、购销票据、纳税单据等均可;

4、由市场主体实际控制人申报奖补的,需提交相关出资或入股证明(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二、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申请条件: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3、从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5、无不良纪录,信用良好。

6、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毁冲态证。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判卜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首页

资讯

财经

娱乐

体育

时尚

汽车

房产

科技

读书

教育

文化

历史

军事

博客

彩票

佛教

凤凰卫视

更多

视频

旅游

游戏

数码

健康

亲子

家居

论坛

星座

注册登录

凤凰财经

凤凰网财经 财经滚动新闻 正文

站内

站内

站外

证券

汽车

视频

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扶持政策体系

2014年06月21日 02:57

来源:农民日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0人参与 0评论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关系三农长远发展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政策扶持则是我国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创新举措和根本保障,需要立足国情,面对现实,做好政策设计,循序渐进,逐步落实。

阚言华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关系三农长远发展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政策扶持则是我国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创新举措和根本保障,需要立足国情,面对现实,做好政策设计,循序渐进,逐步落实。

以土地流转等集聚资源要素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扶持政策

1.合理流转农村土地,以新型职业农民为基础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三农”工作体制机制。

2.获得资格认证的生产经营性职业农民优先获得流转土地使用权,优先参加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评选奖励,优先获得政策扶持。

3.对规模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经过批准直接用于农产品[-2.76% 资金 研报]生产的设施用地,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实行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制。

4.获得资格认证的新型职业农民在流转土地范围内,按照上年实际农业生产经营面积和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补贴范围及标准,实行普惠制土地流转补贴政策,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产粮大县用于该项补贴的支出由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分摊后转移支付,中西部地区省级政府分摊比例递减直至全免。

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和为农产品品牌创建及营销体系建设服务为主的建设项目扶持政策

1.对各类涉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编制、申报源头上向新型职业农民生产区域或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符合有关条件的自建项目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各类建成项目优先供新型职业农民使用并承担管理养护义务。

2.新型职业农民申报的农村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优先立项建设。

3.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优先批准新型职业农民申报的项目,建成后及时验收、及时补贴到位。

4.适应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的需求,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公用设施,农村道路允许规模经营的农业生产道路合理连接贯通。

5.优势农产品基地(含设施农业、蔬菜基地)、养殖小区(含大中型沼气)等项目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并优先立项。

以保障粮食安全和优质农产品供给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1.新型职业农民根据国家政策自主安排生产经营计划,自主申报,申报内容纳入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动态管理范畴,经核定后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作为申报政府补贴的依据之一。

2.对从事粮食生产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粮食生产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涉及国家粮食安全的补贴项目全覆盖;农机补贴、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等项目优先满足新型职业农民需要,大中型农机补贴向较大生产规模的新型职业农民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3.新型职业农民享受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产地、食品质量安全、注册商标、名牌农产品认证等政府定额补贴;建立规模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交售重要农产品与国家储备的粮食、棉花等收储企业直接挂钩制度,政府按照新型职业农民交售给国家收储的重要农产品数量进行奖励。

4.新型职业农民从事种植、畜禽及水产养殖等相关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先办理所需用电服务。

以扩大适度规模和标准化农业生产为主的金融信贷扶持政策

1.县域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优先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及其兴办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需求。

2.允许新型职业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房产等用益物权进行抵押融资;推动有效期内的农业保险保单标的随承包土地面积内的农作物产量或养殖畜禽水产品数量估值,直接进行生产周期内流动资金质押贷款。

3.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资金互助社开展资金互助服务,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生产创业融资提供担保。

4.对新型职业农民直接用于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且不超过100万元、期限2年以内的贷款,实行财政贴息补贴。

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农业综合集成技术应用推广为主的技术服务支撑扶持政策

1.深入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突出务农技能这个核心内容,吸引更多的青壮年农民接受培训、提高技能,提高补助标准,逐步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2.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将骨干务农农民的农科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扶持高等院校特别是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支持大学生村官带头创业。

3.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和经费投入力度。

4.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免费继续教育制度。

5.建立专兼职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与新型职业农民结对帮扶制度,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服务模式。

此外,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扶持政策体系还包括以减少面源污染和碳排放为主的农业生态环保项目扶持政策、以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扶持政策、以城乡标准基本一致为主的基本社会保障政策、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主的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扶持政策、以防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并能维持农业再生产为主的农业保险扶持政策等。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政策扶持的地方很多,只能循序渐进,先急后缓,保重点、保安全,将现有的特别是新增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形成清晰完整的扶持政策体系,加大支持力度,使种粮务农的从业者不吃亏、得实惠,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

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有以下几条:

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贯彻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年底并扩大范围。各级政府要支持税务部门落实小型微型企业优惠政策。

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鼓励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加快研发中心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研发中心,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三、支持各类群体创办小型微型企业。贯彻非禁即入政策,方便市场主体准入。拓宽创业出资方式,鼓励投资者依法以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评估作价出资和增资,支持以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自有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

四、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回乡创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或领域外,均允许进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鼓励、支持回乡创业农民工平等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改组和公用设施、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等。降低工商登记门槛,允许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同时,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简化审批程序,为农民工回乡创业开通“绿色通道”。

五、资金:推出贷款贴息制度。对农民工创办的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优先给予贴息;对农民工在贫困地区创办的企业,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同时,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积极给回乡农民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期内由财政按规定予以贴息。

六、待遇:与外地客商相同 。对农民工回乡创业者,在登记注册后给予3年扶持期,扶持期内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规定实行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适当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对不征营业税、增值税的回乡创业农民工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符合有关条件的,要按规定享受国家和当地扶持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

七、场地:可用集体建设用地。允许把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民工回乡创业。引导和鼓励回乡创业者利用闲置土地、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进行创业。通过建立农民工回乡创业基地,发展创业园区、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商业街、商贸城等,解决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经营场地。鼓励各类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创业服务,引导回乡创业者集中经营、聚集发展。回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时,允许在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

八、提供信息和技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县、乡(镇)政府要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公共服务,通过建立创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传送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类市场信息,加强对回乡创业者的信息服务;依托当地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帮助创业者同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建立经常性联系,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九、提供免费创业培训。 各地要对回乡创业农民工免费开展创业培训,依托现有机构成立回乡创业农民工指导(服务)中心,免费为创业农民工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服务,提高其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组织有资金、懂技术、会管理、立志回乡创业的优秀农民工到省内外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学习锻炼,帮助他们拓展创业思路。

拓展资料

具备以下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条件,方可申请: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3、从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5、无不良纪录,信用良好;

6、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参考资料: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

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唐山市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唐山农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标签:补贴   农民

广告咨询:18215288822   采购热线:18215288822

声明:农机大全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

载注明出处:http://nongjidaquan.com/news/2807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