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发展政策与措施河南农业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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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农业发展政策与措施河南农业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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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河南农业发展政策与措施,以及河南农业发展方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本文目录一览:1、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今年有什么项目...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河南农业发展政策与措施,以及河南农业发展方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今年有什么项目
  • 2、国家目前对农业相关政策?
  • 3、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
  • 4、2017年河南省对农业的补贴项目都有哪些
  • 5、国家扶持农业的政策有哪些?
  • 6、河南省荥阳市有关农业都有那些优惠政策?

有农业科技创新、养殖业扶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乡村旅游开发等。

1、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并支持农业企业的技术研究与开发。

2、养殖业扶持:支持农村家庭养殖业的发展,提供技术培训和财务资助,并加强养殖环境治理和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3、农产品品牌建设: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品牌优势的农产品,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4、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和物流配送效率。

5、乡村旅游开发:挖掘农村旅游资源,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为农民增收拓宽渠道。

1.种粮直补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4 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区、市)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他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可提高到25 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提高到40万元。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同时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支持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经国家或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批准立项,利用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有关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区域开发和综合利用的活动。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综合开发活动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农业综合开发应当遵循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原则,坚持以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为主,实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坚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农业综合效益。第五条 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农业综合开发县(以下简称开发县)管理制度。开发县是指具备农业综合开发条件、经国家批准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的县(市、区)。

开发县的新增、恢复、暂停、取消、退出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六条 省、省辖市和开发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综合开发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应当符合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并同有关行业规划相协调。

省、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七条 省、省辖市和开发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领导,健全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农业综合开发的重大事项,做好投资和政策的衔接工作。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全省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省辖市、开发县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省、省辖市和开发县人民政府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科技、畜牧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省、省辖市和开发县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综合开发的具体工作。

开发县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第九条 省、省辖市和开发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项目管理第十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农业科学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粮棉油等大宗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土地复垦等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小流域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生态林建设等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花卉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农业科学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包括农业优良品种、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第十一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二)规模开发,产业化经营;

(三)依靠科技,注重效益;

(四)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第十二条 开发县的乡(镇)人民政府、中型灌区管理机构等可以向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申报土地治理项目。申报土地治理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有明确的区域范围,项目区水源有保证,防洪有保障,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土地集中连片,有增产潜力;

(二)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有明确的区域范围,项目区集中连片,具备开发治理条件,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生态具有明显效果;

(三)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符合区域水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和节水灌溉发展规划,直接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提供水利灌排条件。

乡(镇)人民政府在申报土地治理项目前,须经项目区村民委员会采取民主方式征求村民对自愿筹资投劳的意见,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目前的河南的农业补贴主要是三农的补贴政策,发布这些政策是可以促进农业的发展的,同时也能鼓励到种植农民,那都有什么补贴的呢?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2017年河南省对农业的补贴项目都有哪些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河南省对农业的补贴项目

1、种粮大户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

补贴234亿元,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7、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补贴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2、推进粮棉油糖高产政策

补贴20亿元,实现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可持续,进一步提升我国粮棉油糖综合生产能力。

13、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支持政策

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的高标准、高水平的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标准化示范区。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15、化肥、农药零增长支持政策

安排996万元,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补助农民因采用低毒生物农药而增加的用药支出,鼓励和带动低毒生物农药的推广应用。

16、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

安排8亿元资金,鼓励和支持还田秸秆,加强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促进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7、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

支持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18、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

国家粮棉油主产区140个大县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和技术培训,为农民选择优良品种、选用先进栽培技术提供指导和服务。

19、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投入,不断完善基层可追溯体系运行所需的装备条件,强化基层信息采集、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执法监管、宣传培训等能力建设。

20、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支持政策

8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制度创设、模式总结探索、人员培训等。

21、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并探索开展优质荷斯坦种用胚胎引进补贴试点,每枚补贴标准5000元。

22、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25亿元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安排10亿元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

23、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继续安排7.8亿元补助经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24、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补奖资金达到了190亿元。

25、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

26、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不断提高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保费补贴,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

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有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天然橡胶、森林、青稞、藏系羊、牦牛等,共计15个。

27、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

河南农业补贴的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照国家“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目标要求,我省重点补贴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着力提升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我省在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内选择11大类33个小类87个品目机具列入补贴范围(详见附件1),其中农用航空器作为新产品补贴试点。

全省选择粮油生产关键环节的部分机具品目敞开补贴,主要包括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薯类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捡拾压捆机(含压捆机)、粮食烘干机、花生收获机等机具品目。

各县应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在省定品目中,选择部分品目作为本县补贴范围;有条件的县,要根据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选择部分关键环节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其他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入地方各级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地方自定。

手扶拖拉机仅限在丘陵山区县补贴(国家统计局界定,详见附件2)。

鼓励开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试点和创新农机信贷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支持农民购机、用机。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除新产品补贴试点外,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另发)执行。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为鼓励支持农民购买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具的积极性,2015年省财政对购置农用航空器、秸秆捡拾压捆机(含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水稻插秧机进行累加补贴,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当地农业生产急需和薄弱环节的机具给予累加补贴,是否累加补贴,累加补贴率或补贴额度由当地自行确定。

河南省农业补贴最新消息

河南取消县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以下是《河南省2016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明确了2016年河南省农业保险的工作重点。

重点一:取消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县级保费补贴

为减轻产粮大县县级财政压力,自2016年起调整河南省现有104个国家级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补贴政策,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比例,市级财政补贴比例不变,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原县级财政负担部分全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负担。

重点二: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

为鼓励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通过险种创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河南省出台了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自2016年起,对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开办的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未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市县财政提供保费补贴且落实到位的,省财政根据当年预算安排情况,提供最高不超过市县实际到位负担保费比例50%的奖励,奖励资金继续用于支持农业保险发展。

重点三:明确违法退出机制

为督促农业保险承办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2016年的农业保险方案,明确了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的违法退出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凡因农业保险业务被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承办机构,各级财政三年内不支持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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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农村河南农业发展政策与措施的政策有河南农业发展政策与措施

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河南农业发展政策与措施,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

2.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3.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4.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5.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

6.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重点提高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7.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办法。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荥阳市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重点向发展现代农业倾斜,重点奖补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各类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和特色规模产业基地。

一是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奖补。按照《郑州市带动能力强示范农业龙头企业考核奖励办法》,对符合考核奖励办法的加工型企业、种植型企业、养殖型企业、涉农服务型企业、市场带动型企业、园区型企业优先给予5-90万元不等的贷款贴息扶持,并对考核得分较高的企业分别给予10-5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达到郑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二是对进行“三品”认证、商标注册的各类经营主体奖补。每增加一个认证产品增加奖补2000元;绿色食品认证从2万元起奖补,每增加一个认证产品增加奖补3000元;有机食品认证从5万元起奖补,每增加一个认证产品增加奖补5000元;获得河南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认定的奖补1万元;一个农产品商标注册奖补2000元。

三是对进驻大型连锁超市、科技含量高的农业经营主体奖补。注册过商标的农产品在国内省会城市大型连锁超市建立展示展销窗口的每一个品牌奖补1000元;在国内地市级城市大型连锁超市建立展示展销窗口的每一个品牌奖补500元。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对各类经营主体建立省级科技研发机构的从5万元起进行奖励,每增加1个省级科技研发机构增加奖励5000元;建立郑州市级科技研发机构的从1万元起进行奖励,每增加1个市级科技研发机构增加奖励1000元;每引进一名博士常驻工作两年以上奖励1万元。

四是对种植业基地奖补。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建连片1000亩以上的、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能力的单一经济作物农业产业种植基地1个奖励5万元;新建连片10个以上(含10个)、单个设施大于670平方米的蔬菜温室,土墙结构、复合材料骨架的每个奖补2000元,砖混结构、钢架结构的每个奖补4000元,连片50个以上(含50个),奖补金额增加原标准的5%,连栋智能温室每平方米奖补50元;新建连片20个以上(含20个)、单个设施大于300平方米的食用菌温棚;每个奖补2000元;新增连片100亩以上石榴、核桃等特色经济林,成活率达到95%以上的每亩分别奖补200元;鼓励发展柿树产业,培育柿树种植专业户,并对每户新发展柿树500株以上,成活率达到95%以上的,每株奖补3元。

五是对畜牧业基地奖补。采取直补或以奖代补的形式,重点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建设。对续建改造达标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当年新增投资占总投资50%以上(蛋肉鸡3万只,商品猪1万头,奶牛300头,奶肉羊500只,肉牛300头,鸭、鹅2万只),其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每个奖补5万元。对2010年新增的规模猪场(基础母猪60头以上,年出栏1000头以上)、规模养禽场(蛋鸡存栏2万只以上,肉鸡年出栏5万只以上)、规模养牛场(奶牛2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300头以上),各奖补5万元。

关于河南农业发展政策与措施和河南农业发展方向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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