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服务支持政策试述美国农业支持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对我国农业的影响
美国农业服务支持政策试述美国农业支持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对我国农业的影响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美国农业服务支持政策,以及试述美国农业支持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对我国农业的影响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谁能介绍一下美国的农业政策啊
- 2、欧美农业立法和支持政策有哪些特点
- 3、美国农业补贴政策是怎么样的
美国的农业政策
一、美国农业政策的历史演变
美国联邦(中央)政府的农业政策,是三个因素变动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一是土地、人口、和气候等自然因素,其二是市场因素,其三是政治因素。美国自建国以来的农业政策发展,大抵可分作两大阶段。20世纪20年代以前,美国政府对农产品市场基本采取自由放任不干预的政策,但通过对经济基础的投资,促进农业的发展。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直接干预农产品市场。
1.自由放任与农业促进
同所有其他国家一样,美国的经济发展,也是从农业起步的。早期殖民地各州,无不以生产出口农产品和原材料为其经济命脉。19世纪初叶,农产品占美国出口价值总额的75%。在30年代,75%以上的烟草,80%以上的棉花出口国外。直到南北战争时,单棉花一项便占美国出口额的一半以上 。
19世纪后半叶,随着西部疆土的开拓,美国的可耕地增长了两倍。农产品的价格,虽然在南北战争后一度急剧下跌,但此后的半个多世纪期间,相对于非农产品而言,仍呈螺旋式上升趋势。其主要成因有三。第一,来自欧洲的需求大幅度增加。外国市场吸收了三分之一的新增农产品。新增小麦产量的近半数销往海外。第二,美国国内城市和移民人口的增长,刺激对农产品的需求。第三,随着工业化的展开,美国农业生产率增长幅度,远远低于制造业生产率的增长 。
从南北战争到20世纪20年代,美国政府对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涨落,采取了不干预不介入的政策。但它并非全然消极无为,而是采取一系列投资政策,间接或直接地促进了美国农业的发展。首先,联邦政府以及许多州政府对运河和铁路的大力投资,大大地降低了农产品的运输成本。南北战争后美国农产品出口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运输成本降低,而提升了美国农产品在欧洲市场上的竞争力。
从1862年起,联邦政府开始实行一系列专门针对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1862年,林肯总统签署了赠地大学法案(The Land-Grant College Act)和宅地法案。前一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向各州无偿赠送国有土地,各州必须利用所得土地及其收益建设以农学和工学为主科的大学。后一法案则规定,凡连续耕种国有地5年的农户,只需缴纳规定的证件费,即可获得160英亩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同年,美国农业部成立。1987年,美国国会通过法律,在各州建立由联邦政府出资建设运营的农业试验站。在1862年之后的三十年里,美国农业部的支出以年均13.2%的速度增长 。
美国联邦政府自19世纪后半叶实施的一系列支农政策措施,不仅是美国领土扩张,人口增加,工业化加速等社会经济变化的结果,而且是其政治制度及政治势力变动的产物。此处仅以赠地大学法案的通过为例说明 。此法案由来自佛蒙特州的众议员莫利尔(Justin Morrill)提出。根据该提案,各州按其拥有的参议员和众议员人数,从联邦政府无偿获得国有土地(按每名众议员或参议员分得30万英亩土地计)。此项提案,得到地少人多的东部各州议员的强烈支持。但是,由于联邦政府持有的"国有土地"几乎完全坐落在西部,西部各州议员担心,该提案一旦成为法律,可能使广大的西部土地,被东部巨商用作投机。一位代表威斯康辛州的议员批评该提案"要把整个西部变成纽约的领地。西部议员还担心,赠地大学法案可能有碍宅地法案和要求联邦政府资助修建横贯美国东西的大陆铁路的铁路法案的通过。这两个法案,是西部开发的关键,为西部议员所力争。
由于西部议员的反对,赠地大学法案一度搁浅,未能通过国会专门委员会一关。但它最终仍于1862年和宅地法案先后在国会通过。其中原委,盖由美国的民主选举制度决定。1862年是大选年。在国会中占有多数的共和党若争取不到中西部的选票,则无胜选的可能。1860年共和党于芝加哥召开的全国代表大会做出支持宅地法案和修建大陆铁路的决议。随着1862年大选的临近,对于共和党来说,推动宅地法的立法,成为其胜选的必需。
于是,共和党领导阶层在1862年5月在国会内推动宅地法的通过。西部议员则桃李相报,不再反对赠地大学法案。堪萨斯州参议员波默罗伊表示,东部议员既然已几乎全都对宅地法案投了赞同票,而永远不再染指那些土地,因此,东部各州应该获得大学赠地。宅地法和赠地大学法于1862年同年通过,是代表东西部的议员们利益交换 (logrolling) 的结果。
2.财政补贴与直接干预
尽管有上述种种政府的支农措施,南北战争之后的美国农业发展,一直是在起伏不定的状态中进行的。尤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与大萧条期间,美国农业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大起大落局面。在大战的初期,美国农业的总纯收入为36亿美元。到1919年,达93亿美元。但仅在两年后,收入便陡降至37亿美元。此后,在20年代,农业收入逐步升至61亿美元,但到大萧条的1932年再度跌至19亿美元 。1932年,农业仍雇用四分之一的美国劳动力,但在已大大减少的国民收入中,农业仅占7%左右。不少债台高筑陷入贫困的农民铤而走险。他们或截堵运往城市的粮食,或聚众闹事,暴力抗法,威胁执法者的人身安全等 。
导致农业危机的直接原因是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跌。按不变价格计算,1932年的小麦价格仅为1925年价格的四分之一 。10从1929年到1932年,棉花、小麦、稻米等农产品平均价格下降了一倍多。1929年,一蒲式尔玉米值80美分。1932年,只值32美分 。
救助农业是罗斯福新政的主要任务之一。罗斯福政府的农业政策的核心是通过政府干预来控制农产品价格,以避免谷贱伤农。为达到此目的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要者一是鼓励农民撂荒部分耕地(休耕),政府予以货币补偿。此措施意在减少农产品供给,以抬升农产品价格。二是政府贷款价格支持制度。具体做法是,任何农户在谷物收获之后,可将它们封存入仓。然后以谷物为抵押,向联邦政府农业部管辖下商品信贷公司贷款。政府规定每一单位的谷物值多少贷款(贷款价格)。一笔商品信贷公司贷款的数额等于封存谷物的数量与贷款价格的乘积。如果谷物价格上升至大于贷款价格的水平,农户可将它们出售,以现金偿还贷款。如果价格未升至大于贷款价格的水平,农户则可用抵押的谷物偿还贷款。农户自愿参加政府的贷款价格支持体系。但凡参加此体系者,必须与政府签订休耕合同。换句话说,唯有与政府签订休耕合同者,方可享受政府贷款价格支持的待遇。
从30年代到60年代中叶,由商品信贷公司实施的农产品价格支持制度,一直是美国农业政策的中坚。政府贷款价格事实上成为农产品的"盆底"价格。它起到了支持农产品价格的作用。例如,从1948年到50年代末,除了51和52年因朝鲜战争,玉米的市场价格高于政府的贷款价格外,其余各年或者两者持平,或者后者高于前者。由于政府的保护价经常高于市场价,农民往往放弃其抵押给政府的谷物,不归还贷款,以获取保护价大于市场价的利益。这样做的结果使美国政府持有大量农产品。1959年,商品信贷公司所持有的玉米,棉花和小麦分别占年产量的四分之一,三分之一,和二分之一强 。为了消化商品信贷公司所持有的谷物,美国政府于1954年通过对外粮食援助法(PL-480)。至1960年,美国一半小麦的出口,是通过该项目进行的。从1961起,美国开始实施向贫穷阶层提供免费食品的食品卷项目。其主要目的之一也是为了支持农产品价格。
从20世纪70年代起,美国政府放弃农产品价格支持的政策,取而代之直接向农户发放现金补贴。其具体做法大体是,政府每年设定农产品目标价格,按市场价格小于目标价格的差额,向农户支付现金补助。这样做对美国最大的好处是增加了美农产品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而旧有的价格支持制度则有害于其国际竞争力。事实上,美国用现金补贴政策取代价格支持政策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应对来自欧洲共同体国家农产品出口能力扩张的压力。美国政策的改变,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1971年,美国农产品贸易盈余为19亿美元,1981年则增至270亿美元。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粮食市场价格除了在两次石油危机期间 (1974 -1976,1978-1981)90年代中叶,一度高于美国政府的目标价格外,其余大部分年份,均低于目标价格。两者之间差额在80年代中叶达到高峰。为此,从1986年到1989年,美国政府对农民的现金支付均在100亿美元之上。1987年的支付额接近170亿美元 。
1996年,克林顿总统签署联邦农业改进和改革法(又称农业自由法),首次从法律上把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补贴同农产品价格脱钩。该法案规定,在1996年到2002年7年期间,政府逐年向农民支付的现金补助,将固定不变,不再受农产品价格变动的影响。其总金额将从1996年的56亿美元,降至2002年的40亿美元。该法案预计,在7年期间,政府对农民的现金补贴总额为360亿美元。这一计划数额,大大低于1990年至1995年6年间政府对农民的实际现金补贴552亿美元。这一法案当时被誉为美国政府自新政以来最重要的市场导向改革 。
然而,美国政府在1996年到2002年所实际支付的农业现金补贴,远远大于其1996年农业法计划的360亿美元。仅在1996年至2000年5年间,美国联邦政府向农民支付了616亿美元的现金。1999年和2000年的支付额均超过了200亿美元。导致这一情况的直接原因是由美国国会通过、克林顿总统签署的一系列农业救济紧急法案 。由国会通过布什总统签署的2002年农业安全和农村投资法案,计划在2002至2111十年间向农业提供1900亿美元(年均190亿美元)的巨额补贴。这个法案与1996年农业法案最大的不同,在于它又把政府对农业的补贴和支持同农产品价格变动挂起钩来,把1996年的市场导向的改革法律一笔勾销 。
美国政府自20世纪30年代新政以来对农业持续不断的支持和补贴,是决定二战后美国农业发展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政府的农业政策保证农民有较高的稳定收入,从而使他们有信心投资农业新技术,如杂交品种,大型机械,和化肥农药。农业政策奖励高度专业化,资本密集的农业生产方式。因为这种方式能够大幅度地增加农产品产量,而农户生产的农产品越多,则其获得的政府补贴也越多。例如,1997年,拥有1000英亩以上耕地的大农场,仅占全美农场总数的9.2%,但却占有 66.1%的耕地,并获得48.4%的政府补贴 。尽管美国有得天独厚的农业资源,发达资本主义市场,但美国农业能造就成为一个资本、技术密集型,极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同美国政府的积极政策支持,是分不开的。
二、美国农业政策形成的原因分析
为什么美国政府能够持续不断地向农业提供支持和补贴?按照新古典主义也即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政府干预农业市场是有碍于经济发展的。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里,唯一可能被用于粮食市场干预合法性辩护的理论是粮食市场的不完善性。同其他大多数商品相比,粮食的生产和消费受价格和收入因素的影响较低。用经济学的话来说,粮食的价格收入弹性较低。从需求方面看,粮食恐怕是价格和收入弹性最低的商品。人们不会因粮食价格上涨而减少其维持生命所必须的粮食消费,也不会因为收入的增加而大幅度增加粮食消费。从供给方面看,粮食的低价格弹性是因为单个农户无法预知市场对粮食的需求量,而在播种之后,单个农民难以根据市场行情变动调整当年的生产。因此,如果没有政府的调控和干预,粮食的市场价格难免于大起大落。产量的些微变化,往往导致粮食价格的大幅度振荡,最终导致粮食市场在供不应求和供过于求之间来回振荡。农产品市场的完全市场化,不仅有损于农民的利益,而且有损于整个社会的利益 。
但是,粮食市场的不完善性,是一个规范性概念。它可以为美国政府的农业政策提供理论辩护,但并没有解释为什么美国政府能够持续不断地向农业提供支持和补贴。唯有从政治的角度,方能解释这个问题。具体而言,美国农民手中的选票,决定美国政府能够持续不断地向农业提供政策支持。毫无疑问,农民是美国农业政策的主要受益者。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联邦政府对农民的直接现金支付额,在农业总纯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在7%和66%之间。目前农民所有的土地市场价值的25%来自于政府的财政补贴 。因此,利用手中的选票,向国会议员和行政部门施加压力, 保证农业政策支持的持续不断,符合农民的利益。
然而,把美国的农业政策视为农民政治压力的结果,必须解释这样一个问题:美国目前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只有200万,不到美国人口的2%。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美国农民的政治影响力应当已被边缘化,但事实上美国农民的政治能量大得很。为什么?
对这个问题回答得最好的理论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勒做出的。在他于1971年发表的"经济规制的理论"论文中,斯氏指出,政府经济规制的立法的实质是以政府的权威方式,使财富在社会成员中的转移。美国政府从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实施的粮食价格支持政策,可以看作财富从消费者向农民的转移,而此后的农民收入支持政策,则是财富从纳税人向农民的转移。其次,立法者所追求的是连选连任,这意味着其立法行为着眼于寻求选民的政治支持。再次,利益集团为获得对自己有利的立法,竞相向立法者提供支持,施加压力。
在美国的政治体制下,国家的经济政策一般偏向于那些能够有效地向国会施加压力的利益集团。斯氏认为,一个利益集团政治能量大小,不仅取决于它的规模的大小,而且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它的组织水平上的高低。一个利益集团的组织水平的高低,又取决于它在多大程度上克服集体行为中的"搭便车"现象 。如奥尔森(Mancur Olson)在其名著《集体行为的逻辑》中指出的,人口规模小的利益集团,相对于规模大的集团而言,其成员于集体行为有较深的利害关系,而且监督成本也比较低,从而比较容易克服"搭便车"问题,而具有较高的组织水平和较大的政治能量。
自新政以来的美国农民正属于这种规模小,组织水平高,政治能量大的利益集团。首先,由于人口规模小,政府的农业支持政策,对每个农民来说,利害重大。例如,2000年美国农业的净收入为464亿美元,其中近半数(229亿美元)来自于联邦政府的直接现金支付 。换句话说,两百万农民人均从政府财政支持获得的收入高达11450美元。这些财政补贴大部最终来自于联邦税收。美国的纳税人总数当在2亿人以上。人均农业补贴负担大概为100美元出头。两者于农业政策的利害关系,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美国农民的组织水平之高、之广,政治影响力之大,一直为美政治经济学者所公认。政治学家杜鲁门于20世纪50年代指出,"显然,一个象全美农业协会那样覆盖众多农业州的团体,能比城市利益集团更容易地影响国会的决策。" 这一情况,至今未有本质的变化。今天,尽管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已不足美国人口的2%,但仍有10-15%的县以农业为首要产业。若得不到农民的政治支持,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都很可能在选举中败北 。
最后,美国农业利益集团的政治能量,还得益于美国国会利益交换的惯行。自60年代以来,代表农业利益的议员,往往同代表城市贫民利益的议员,和代表环保利益的议员,结成投票同盟。免费食品券项目事关不少来自城市选区的议员的票田。于是,代表农业利益的议员和代表城市贫民利益的议员,常常在立法过程中互相支持,共同得利。
美国颁布了新农业法,大幅度提高了对农业的补贴,完成了新一轮的农业政策调整。之后,欧盟又对共同农业政策《2000年议程》进行中期审议,在提高食品安全和质量,改善农村发展环境等方面作出政策调整。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利用WTO规则,抓紧完善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已成为一个重大的政策问题。
一、美国、欧盟农业支持政策的调整及特点
(一)美国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一直通过对农业实行巨额补贴,实施对农业的有效干预。不同时期对农业干预的侧重点不同,有重点解决生产过剩危机的,有重点提高农场主收入的,有重点促进农产品出口贸易的。今年5月13日颁布的新农业法,则以为农场主“提供可靠的收入安全网”为主要目标,在农产品补贴、资源保护、农产品贸易促进、农业信贷、食品营养、农村发展、科研和技术推广、林业发展、能源发展、作物保险和灾害救助等方面,出台了一揽子支持措施。其中关于建立农场主收入安全网的条款,即“农产品补贴”条款,在国际上引起了广泛争议。
美国新农业法有以下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大幅度提高补贴水平。据美国农业部测算,新农业法规定,今后10年(2002年至2011年)政府补贴农业的资金为1900亿美元,比1996年农业法增加约830亿美元。2002-2007年6年间,按1996年农业法,法定农业补贴为666亿美元,2002年农业法在此基础上增加了519亿美元,6年总计达1185亿美元。(见附表1)。
二是调整补贴方式。通过“销售贷款补贴”、“固定直接补贴”和“反周期补贴”三道保护线,对种植小麦、玉米、大米、棉花、油料的农场主提供收入补贴,构成严密的收入安全保护网。“反周期补贴”是这次新增加的一种补贴方式,其实质是提高农产品的目标价格水平,降低农场主的生产成本,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三是扩大补贴范围。除了继续对大米、小麦、玉米、高粱、大麦、棉花等农产品进行补贴外,又把大豆、油料、花生等产品纳入“固定直接补贴”和“反周期补贴”范围;把花生、羊毛、蜂蜜、杂豆等产品纳入“销售贷款补贴”范围;把水果、蔬菜等农产品也纳入了补贴范围。此外,对乳制品、食糖等的生产者继续提供价格、贷款补贴和进口保护。这在美国农业政策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四是补贴分配相对集中。由于补贴与农产品的面积和产量挂钩,巨额补贴将主要流向少数大规模农场。美国农业部估计,按新农业法的补贴方式,目前30%的大农场将获得70%的补贴,这将有利于提高大农场的规模和竞争力。
(二)欧盟
在美国颁布新农业法之后,欧盟也对共同农业政策《2000年议程》进行中期审议。与美国不同的是,欧盟政策调整的重点有三个:一是突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动物福利,宏观上将有助于构筑新的贸易技术壁垒。二是减少与产量挂钩的补贴。三是减少对大中型农场的直接补贴,提高对农村发展的支持水平。
欧盟农业支持政策主要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价格支持。政府事先确定保护价格,分干预价格和目标价格两种,当市场价格低于干预价格时,由政府按干预价格收购;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政府直接向农民支付市场价格与目标价格的差价。这种支持保护方式,属于WTO协议规定需要逐步削减的黄箱政策。
二是收入直接补贴。分两大类:一类是不挂钩的收入补贴,一类是挂钩的收入补贴(按中期审议方案,这类补贴将逐步减少)。两类补贴都以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为基础确定补贴水平,但前者以历史基期为基础,一经确定,不再与当前生产挂钩,属“绿箱”政策;后者则仍然与当前的生产挂钩,但计算中的单产不是单个农场的实际单产,而是一个地区的平均单产,属“蓝箱”政策。
三是对农业的公共服务。主要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为农业发展提供的各种服务性支出,包括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农民培训、推广和咨询、检验检测、市场服务和基础设施服务等。一些国家还设有农业灾害救助、结构调整援助、生态环境补贴、休耕和贫困地区支持补贴项目。
四是信贷和税收支持。信贷支持是通过政策性的农业金融机构发放低息贷款,鼓励农户增加农业投入。也有一些国家采取财政补贴的办法,鼓励商业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税收支持主要是不单独设面向农业的税种,并在增值税和所得税政策上给农产品和农民以优惠。如在所得税政策上,包括增加农产品的成本分摊,允许将生产费用一次性从税基中全部扣除,允许农民出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收入作为长期资本收益,农民还可享受一定比例的税额减免;在增值税政策上,采取免税、适用特别税率和按比例税率纳税等多种优惠措施。
五是贸易促进。包括采取传统的关税措施控制进口;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进口;实行出口补贴和出口信贷,降低农产品出口价格;采取营销宣传、信息服务、贸易服务以及技术、食品援助等手段,扶持行业团体、协会,开拓国际农产品市场;利用双边或多边贸易谈判,签订双边或多边贸易协议,促使对方降低关税,开放市场等。
六是农业保险。政府对农产品在备耕、种植、管理和销售四个阶段进行保险,与农民分担风险。农业保险的基本形式有补给保险机构和补给投保农民两种,无论是采取暗补或明补方式,都起到了有效化解农业风险的作用。
(三)欧美农业支持政策的特点
一是依市场变化调整补贴方向。当前欧美农业支持政策出现两种值得注意的倾向:一是调整支持方向,二是加大支持力度。美国增加“黄箱”支出,加大了价格补贴,直接扭曲农产品价格,目的是扩大出口,占领国际农产品市场。欧盟着重提高农产品质量,改善环境,目的之一是加强“绿色壁垒”,增大国外农产品进口的难度。
二是以立法形式确定支持政策。在欧美国家,农业支持政策和实现政策目标的措施,都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而不是政府发布政令。法律法规对政策目标、预算安排、政府执行机构的职责范围均作出明确规定,行政机构只能在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责。有关农业立法每隔一定时间调整(如美国是5-6年)。这一做法保证了农业支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公开性,也规范了项目管理。
三是支持政策项目化,项目管理法制化。所有的支持政策都细化到具体项目,由政策到法规,由法规到项目,由项目到资金。所谓落实政策,就是落实资金项目。项目管理是公开透明的,美国新农业法400多页,其中90%以上都是对项目计划的详细分类和具体描述,包括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申请程序、实施过程监控等。
四是有比较完善的政策执行主体。美国的农产品信贷公司是实施联邦政府农业补贴政策的执行部门,隶属于美国农业部。该公司可以向农民收购农产品,也可以直接支付农民直接补贴。近几年,农产品信贷公司年净支出达300亿美元以上,其中包括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风险管理与作物保险、产品营销贷款、紧急灾害救助、环境保护与长期休耕、市场贸易促销与拓展以及与农民相关的社会福利措施等。补贴也是到位的,多年来,美国农业部没有收到一例农民关于补贴操作不当的投诉。
支持农业生产是美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美国国会每5年左右会制定一个农业法案,详细阐述对农业生产的补贴政策。政府补贴分为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两种形式,直接补贴是根据农民种植农作物种类与面积直接给予少量现金补贴,间接补贴是提供农业保险补贴和低息农业贷款。
直接补贴
美国农业直接补贴由联邦政府农业部内设的农场服务局负责发放。农场服务局艾奥瓦州办事处主任约翰·惠特克告诉记者,直接补贴主要有两个项目,一是直接与反周期支付项目,二是水土保持项目。
直接与反周期支付项目是美国为鼓励农民种粮而设的项目,对种植大豆和玉米等粮食作物的农民提供现金补贴,分为直接支付和反周期支付两部分。直接支付的补贴额非常有限,比如当前玉米补贴每蒲式耳美元,大豆补贴每蒲式耳美元,2011年美国联邦政府共支付直接补贴亿美元。美国国会目前正在起草未来5年的农业法案,新农业法案很可能将取消直接补贴。
反周期支付则只在市场价格低于过去5年平均水平的大概一半之后才会启动,以保证一旦粮价意外大跌,农民仍可获得预期收入的50%,以便继续生产和生活。
水土保持项目是美国为保护农村环境而设的项目。农民拥有的土地如属环境敏感地区,比如湿地或动物栖息地,政府希望与农民签订一个10年租地合同,暂停该地区农业生产,同时也会提供部分改善当地环境的资金。农民可以自愿决定是否参加这个项目,租金由双方商定。2011年美国联邦政府水土保持项目开支达亿美元。
间接补贴
政府间接补贴包括低息农业贷款和农业保险补贴项目。
低息农业贷款的核心原则是帮助创业农民或弱势农民从事农业生产,这个群体往往很难获得商业贷款,政府提供的低息农业贷款主要用于填补商业银行在这块市场的空白。
低息农业贷款也由农场服务局负责,包括直接贷款项目和贷款担保项目两种形式。直接贷款的资金来源于国会拨款,利率一般低于商业贷款,随市场行情波动。贷款担保项目的资金和服务由商业银行系统提供,利率则由借款人与商业银行机构商定,农场服务局为贷款提供担保。
对于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农场服务局还提供低息紧急贷款,申请人受损必须超过往年利润的30%.
根据美国农业部经济研究所的研究报告,农场服务局提供的贷款仅占农业信贷市场份额的%,而商业银行占据美国农业信贷市场份额的%,农业合作社占%.
位于美国中西部的艾奥瓦州农业部长比尔·诺西告诉记者,农业保险是保障农业生产的最主要措施,也是政府农业扶持政策的核心。在艾奥瓦州经营着3500英亩农场的斯科特·洛维特也指出,如今政府直接补贴占收入不到5%,与之相比农业保险的作用更为关键。
美国农业保险由农业部风险管理局负责,农民自愿参与,联邦政府为参保农民提供保费补贴,但保险业务由私人商业保险公司承担。2011年,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项目为农民提供了207万份保单,补贴成本高达68亿美元。
美国联邦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主要分两部分:一是保费补贴,一是业务费用补贴。
在保费补贴方面,补贴比例与所保产出比重呈反比关系。具体而言,导致产出低于50%的巨灾保险保费由联邦政府100%补贴,此后随着农民选择的产出保险范围提高,联邦政府的补贴比例也逐渐下降。
在业务费用补贴方面,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向承办联邦农作物保险项目的私营保险公司提供一定比例的管理与运营费用补贴。此外,美国还为私人农业保险公司提供三方面政策支持:一是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向私人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二是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对农业保险免征一切税赋;三是联邦政府通过法律鼓励各州政府提供保费补贴,以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业保险吸引力。
美国农业服务支持政策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试述美国农业支持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对我国农业的影响、美国农业服务支持政策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广告咨询:18215288822 采购热线:18215288822
声明:农机大全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
载注明出处:http://nongjidaquan.com/news/281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