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现代农业政策云南农业农村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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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现代农业政策云南农业农村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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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云南现代农业政策,以及云南农业农村相关政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本文目录一览:1、国家对农村的最新政策...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云南现代农业政策,以及云南农业农村相关政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国家对农村的最新政策
  • 2、云南一品堂绿色食品标识那一年的
  • 3、惠农政策有哪些
  • 4、2022年云南如何申请省级农业示范园区
  • 5、2016年国家对农业互联网有哪些内容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云南现代农业政策了2020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这 36条政策包括云南现代农业政策了 农业生产发展与流通、农业绿色生产与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农田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防灾减灾、乡村建设六大方面。其中各个方面还涉及到云南现代农业政策了相关补贴和补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三项补贴”的要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增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 将支持生猪等畜产品生产的自动饲喂等机具装备全部纳入各省补贴范围。将果园轨道运输机等助力丘陵山区等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所需机具纳入全国补贴范围云南现代农业政策,由各省从中选取品目进行补贴。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 测算比例不超过30%。

畜牧业补贴在内蒙古、四川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对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小区、户),以及存栏能繁母羊、牦牛能繁母牛养殖户进行补助。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对有关省(区)玉米补贴不超过2014年基期播种面积,大豆补贴面积不超过2019年基期播种面积,2020-2022年保持不变。有关稻谷主产省份继续实施稻谷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对稻谷补贴数量上限为基期(2016-2018年)稻谷年平均产量的85%。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在地方财政自主开展、自愿承担一定补贴比例基础上,中央财政对 水稻、小麦、玉米、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青稞、牦牛、藏系羊和天然橡胶,以及水稻、小麦、玉米制种保险给予保费补贴支持。除各项补贴、补助外,政策特别强调了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多方面。专家认为,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政策目标更明确,支持力度更大,更加突出绿色发展,强化防灾减灾,目的是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8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实施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云南现代农业政策;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实施“一揽子”政策。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

、云南“绿色食品牌”的发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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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制图:农小蜂)

(一)第一阶段:2018-2020年

“十三五”期间,2018-2020年云南“”绿色食品牌的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8个重点产业驶入高速发展车道、绿色有机成为云南农业鲜明底色、品牌建设成为提质增效主抓手、龙头企业成为产业发展主力军、云南优质特色农产品广受市场追捧,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程中闯出了一条具有鲜明云南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子,为全省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云南“绿色食品牌”自2018年2月提出后,经过第1次至第4次“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指出总体目标、重点产业目标、发展思路及工作要求:

总体目标:力争3年初见成效、5至10年基本建成。推动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尽快形成国际竞争力,迅速占领行业制高点。

重点产业目标:瞄准中国第一、世界一流目标,全力打造3—5个千亿元级和几个600亿元级的重点产业,做大“绿色食品牌”产业体量。要抓住关键点,推动重点产业实现一是有机化,二是商品化,三是规模化,四是名牌化。

发展思路: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政府作用、企业优势,加快推动各项工作。

工作要求:着力抓好创名牌、育龙头、抓有机、建平台、占市场、解难题6个方面工作,全力推动重点产业加快崛起。

第9次会议:明确重点产业,突出有机化的工作要求到第一顺位。

会议提出:要通过持续努力,把我省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等重点产业打造成世界一流水平,彰显和突出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魅力,推动农业发展方式实现革命性转变。

工作要求调整为: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建平台、占市场、解难题,突出有机化的重要性。

第10次会议,强调要加强“10大名品”和绿色食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管理,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大力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推动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取得新突破。

第11次会议,强调要紧盯重点产业项目,强化“一把手招商”,创新体制机制,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推动云南绿色食品产业迅速崛起。

第12次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我省关于推动云茶产业绿色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让古茶树休养生息,推动云茶产业绿色发展,加快打造成为千亿级产业。

第14次会议,强调加强统筹协调,以品牌基地、专供基地、示范基地、生态农业基地建设等为重点,加强“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认定和管理,确保产品落在品牌上、品牌落在企业上、企业落在基地上;要把发展数字农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精心遴选、加强指导,迅速启动数字农业建设试点工作;

第15次会议,强调要千方百计保粮食安全,以更大力度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万亿级绿色食品产业,推动云南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建设,推动“产品+品牌+企业+基地”有机结合,有力提升全省农业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水平。

第16次会议,强调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园,积极打造数字化农业示范点,建立健全龙头企业帮扶机制,锲而不舍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二)第二阶段:“十四五”期间

《云南省“十四五”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发展规划》中提出,“十四五”期间,云南将全力实施“一二三”行动,推进“一县一业”,聚焦种业、电商“两端”,深化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发展,全面提升云南农业影响力和“云系”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打造“中国最优、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全产业链重塑云南农业。

2021年2月,第17次会议强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现实需要,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题目好、机制好、成效好,充分发挥了我省特色优势,明确了云南农业的目标定位,推动农业发展驶入快车道。各地各部门要锚定“中国最优、世界一流”目标,全力推动“一二三”行动,更加精准、更有针对性地持续做好“绿色食品牌”这篇大文章。

2021年7月,第18次会议强调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持续抓好招商引资,加快培育新型市场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要全力实施“一二三”行动,继续抓好试点示范,做好“一县一业”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等工作,大力发展农业科技,持续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

二、绿色食品与“绿色食品牌”产业的关系

(一)什么是绿色食品?

中国绿色农业主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绿色食品生产、有机农业等个主要方面。这三种农业生产方式主要是按环境技术与质量标准来划分的。两者都有各自的生产标准。相对于无标准化要求的常规农业而言,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绿色食品生产、有机农业的生产成本与环境技术要求与生产成本渐次提高。

绿色食品是我国政府主推的一个认证农产品,而其AA级的生产标准基本上等同于有机农业标准。绿色食品是普通耕作方式生产的农产品向有机食品过渡的一种食品形式。有机食品是食品行业的最高标准。

(二)什么是绿色食品产业?

2019年,第9次会议:省委、省政府明确“绿色食品品”重点产业后,给出了“绿色食品”产业分类建议。通过此建议提炼得出定义:

云南省绿色食品产业是符合绿色有机农产品、食品发展方向的优质种苗、种养殖、生产加工(农产品加工+食品制造)、仓储物流、交易及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科研环保、设施设备制造。

结合2019年、2021年度云南省“一县一业”示范县名单的对比:

2019年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是茶叶产业、花卉产业、蔬菜产业、水果产业、坚果产业、中药材产业、肉牛等畜牧业;其他特色产业:南华县(野生菌)、鲁甸县(花椒)、耿马县(甘蔗)、陇川县(蚕桑)。

2021年度绿色食品重点产业是茶叶产业、花卉产业、蔬菜产业、水果产业、坚果产业、中药材产业、畜牧产业;其他产业:南华县(野生菌)。

三、“绿色食品牌”产业链长制的核心指标

指标体系简介:基于云南省对绿色食品产业提出的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目标,“自顶向下”构建数据指标体系,梳理出产业经济、产业发展、产业潜力、产业设施、产业可持续性5个一级指标,产业主体、要素价格、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等20个二级指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数、农业企业数量、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产品生产者价格、绿色食品重点产业综合产值等62个三级指标。

指标来源:农业产业部分指标主要来源于《政府工作报告》,《中央一号文件》,《云南省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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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种粮直补政策。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

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

亿元。3。良种补贴政策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区、市)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他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提高到40万元。

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同时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2014年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机具种类主要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

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 8万元不等。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

推动相关部门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4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

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

3%、2。2%和3。3%。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20亿元,具体奖励办法是依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测算奖励到县。 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粮、饲料粮、种子用粮测算)大于1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两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

在常规产粮大县奖励基础上,中央财政对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列全国前100名的产粮大县,作为超级产粮大县给予重点奖励。奖励资金继续采用因素法分配,粮食商品量、产量和播种面积权重分别为60%、20%、20%,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与省级财力状况挂钩,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奖励系数,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测算分配到县,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产油大县奖励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中央财政根据2008-2010年分省分品种油料(含油料作物、大豆、棉籽、油茶籽)产量及折油脂比率,测算各省(区、市)三年平均油脂产量,作为奖励因素;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产粮(油)大县奖励力度。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

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2014年,国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

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

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在西北实施地膜覆盖等旱作农业技术补助,在东北秋粮和南方水稻实行综合施肥促早熟补助,针对南方高温干旱和洪涝灾害安排了恢复农业生产补助,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对于预防区域性自然灾害、及时挽回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相关补助力度,积极推动实际效果显著的关键技术补助常态化。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

2014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2014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继续抓好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园由“园”到“区”、由“产”到“销”拓展,在优势产区选择基础条件好、规模大的标准园,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提升创建水平。

在支持新建标准园基础上,加强集中连片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继续做好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 在东北、西北、华北选择冬春蔬菜自给率低、人口多、产业基础好的城市,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工程,制定设施建造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促进设施标准提高、技术规范提高,推进设施蔬菜规范科学发展,提高北方城市冬季蔬菜的供给能力。

同时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14。 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以配方肥推广和施肥方式转变为重点,继续补充完善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示范等基础工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试点和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创新农企合作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扩大配方施肥到田覆盖范围。

2014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通过物化和资金补助等方式,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其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提升耕地质量。

2014年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2014年,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 一是强化项目支持。通过种子工程等项目,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育种创新基地。

推动新布局的国家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倾斜。推动国家相关科研计划和专项加大对企业商业化育种的支持力度。 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

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推动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将国家拨款形成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申请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鼓励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或上市交易。研究确定科研成果的机构和科研人员权益比例,并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试点。

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及人才合作。深化科企合作,推进国家良种重大科研攻关,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突破种质创新、品种选育等关键环节核心技术瓶颈。完善种业人才出国培养机制,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打假护权专项行动,建立种子可追溯管理信息系统,保护农民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 加强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为企业商业化育种奠定基础。加快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做好品种测试与品种审定的有机衔接。

全面清理现有行政规定,打破地方封锁,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种业大市场。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近年来,农业部在种植、畜牧、水产和农垦等行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部分省、市也围绕地方追溯平台建设积极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基本实现全国范围“三品一标”的蔬菜、水果、大米、猪肉、牛肉、鸡肉和淡水鱼等7类产品“责任主体有备案、生产过程有记录、主体责任可溯源、产品流向可追踪、监管信息可共享”。 18。

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品种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的集成转化和印发、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核心示范区的建设、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档案记录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19。

畜牧良种补贴政策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

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3年中央资金增至10。

06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

2014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政府组织招标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

二是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三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劳务补助,2013年中央财政投入7。 8亿元补助经费。四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国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22。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

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山西、河北、黑龙江、辽宁、吉林等5省和黑龙江农垦总局的牧区半牧区县,全国13省(区)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内。

2013年,国家继续在13个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中央财政投入补奖资金159。46亿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为提高我国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4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

2014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2013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

2014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

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补助对象按长期作业地确定,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渔户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一是长期以渔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为居所;二是无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临时房、住房面积狭小(人均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无法纳入现有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期限2013-2015年,目标是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改善以船为家渔民居住条件,推进水域生态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亿元,补助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8个省区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自2012年9月开始,国家安排42亿多元用于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更新改造坚持渔民自愿的原则,重点更新淘汰高耗能老旧船,将渔船更新改造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渔业生产方式转型相结合,形成到较远海域作业的能力。

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中央补助投资要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建造进度分批拨付,不得用于偿还拖欠款,不得用于购买国外设备。

国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网、帆张网和单船大型有囊灯光围网等对资源破坏强度大的作业船型。享受国家更新改造补助政策的远洋渔船不得转回国内作业;除因船东患病致残、死亡等特殊情况外,享受更新补助政策的海洋渔船十年内不得买卖,卖出的按国家补助比例归还国家。

2014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2014年将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

一是认定第二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和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示范区规模,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

三是将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规模由3亿元增加到4亿元,加大对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四是协调加大对示范区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示范区健全农业融资服务体系,力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对示范区建设的贷款余额不低于300亿元。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中央1号文件对进一步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充实试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试验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9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

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97个县(市、区、旗、团场)。2014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

“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到云南省农业局申请。根据2022年农业农村局分配申请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要求,申报主体需携带申请资料到云南省农业局,申请省级农业示范园区。

2016年云南现代农业政策,“互联网+农业”由资本热捧逐步回归理性,甚至遭遇资本云南现代农业政策的寒冬。在潮起潮退之间,一些定位清晰的电商平台开始崭露头角。

中国农业正在经历四大变革:土地变革、品种变革、渠道变革、组织变革;通过四大变革,将诞生四大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新型智慧农业种植体系、互联网新型农业流通体系、新型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一、国家”互联网+农业”新政密集出台

2016年1月27日,《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即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3年聚焦“三农”。“互联网+”现代农业成为今年一号文件的亮点。2016年国家出台了多项关于互联网+农业的政策,鼓励促进互联网+农业快速发展:1月11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3月17日商务部等六部门印发《全国电子商务物流发展专项规划》,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4月22日农业部、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等8部门联合印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7月4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8月21日农业部与商务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9月1日农业部正式发布《“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改革攻坚规划》。这些政策大力推进了“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也加快了现代化农业发展和互联网与“三农”领域的融合发展,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这些对于互联网+农业发展都是重大利好。

二、“三权分置”为农村土地变革铺平道路

2016年,中央提出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也就是把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明确归于国家,承包权归于农民,使用权归于种植者。这样的好处是,以后农民往外流转土地,手里还握着承包权,只是把土地的使用权租出去了。

“三权分置”是实践探索的产物,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而不断变革创新的结果,它孕育于中国国情,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具有深厚的实践依据、丰富的创新内涵和重大的政策意义。

“三权分置”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法律基础,从而使规模化的平整土地,大规模机械化作业成为可能,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发展。

三、新《种子法》为品种变革保驾护航

历经5年调研、修改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种业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

与新种子法配套,2016年7月8日农业部下发《农作物种子标签及使用说明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在我国境内销售的种子在包装上都要有标签二维码,应当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品种名称、单元识别代码、追溯网址信息,否则不允许销售。

为了满足广大种子企业的迫切需求,有种网推出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平台,完全符合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标签及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要求,供广大种企免费使用,实现种子标签的制作和管理,为种子建立“电子身份证”。种子购买者可以通过扫描种子包装袋上的二维码快速查询到相关生产信息,准确了解从生产、加工、物流、仓储、销售等全过程的信息,从而实现“全程可追溯”。

四、电商巨头引领农业渠道变革

正大集团、阿里巴巴、蚂蚁金服强强联手 深度助力农村电商

2016年12月28日,正大集团与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在武汉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三方基于良好的信任,着眼各方长远发展战略,强强联合,共同携手,在农牧食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农业服务、物流、商业零售及精准扶贫方面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三方的合作将充分发挥从农场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示范带动效应,共同推动中国农牧业互联网化的产业升级和高效发展,顺应国家号召,利国、利民、利企业。

京东“3F”战略布局农村市场

京东的农村电商“3F战略”,包括工业品进农村战略,农村金融战略和生鲜电商战略。在“互联网+”和城镇化的大潮下,京东将逐步构建从城市到农村的新型销售网络、提供面向农村的普惠金融服务和建立从农村到城市的农业品直供渠道,通过缩短城市与农村的距离,消除城乡的价格歧视,推进消费的公平透明。未来在惠及城市和农村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同时,还能逐步解决农民买好东西难、借款贷款难、农民赚钱难的“农村三难”问题。

苏宁推农村电商“三化、三云、五当”战略

围绕农村市场的发展,苏宁制定了“三化目标”、“三云服务”、“五当模式”为一体的农村电商战略。“三化目标”即“运营产业化、产品品牌化和人才的专业化”;“三云服务”是通过物流云、金融云、数据云向农村市场的广泛渗透;五当模式”即“造富在当地、销售在当地、服务在当地、就业在当地、纳税在当地。”

五、政府社会共同推动农业组织变革

发改委、农业部联合印发农业领域PPP指导意见

2016年12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农业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这是农业领域首个PPP指导文件。《意见》明确提出了农业领域PPP的重点领域与路径。在重点领域方面,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种子工程、现代渔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体系、动植物保护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模化大型沼气、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物联网与信息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旅游休闲农业发展。

六、顶层设计、民间智慧共促农业繁荣

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工作会议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

2016年9月6日,农业部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工作会议暨新农民创业创新大会,总结交流各地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的好做法和好经验,研究部署“十三五”期间“互联网+”现代农业重点工作,为在全社会掀起“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热潮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同期还举办了“互联网+”现代农业暨新农民创业创新论坛及分论坛,展览展示“互联网+”现代农业和新农民创业创新成果,发布推介“互联网+”现代农业百佳实践案例和新农民创业创新百佳成果,有种网等一百家农业互联网公司及平台被评选为“互联网+”现代农业百佳实践案例。

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成功举办,农业电商表现抢眼

2016年10月4日,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由农业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省部长推介品牌农产品专场”在昆明市举办,来自农业部、各省(区、市)主管农业的20位省部长集中亮相,讲述中国农业品牌故事,联合为我国品牌农产品代言,这是建国以来省长首次站台,宣传农产品。

京东、淘宝、苏宁易购、永辉超市、北京新发地、本来生活、网库集团、有种网、禾中味道等30个来自大型批发市场、零售商超及网络采购平台组成超级买家团齐聚现场。各大公司、平台参会代表变身超级买手,对中意产品快速下单,纳入批发销售采购计划。

七、新型智慧农业种植体系前景广阔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创新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进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

农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落实14项重大工程 聚焦智慧农业

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从五大领域布局“十三五”期间全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任务,并具体落实到智慧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14项重大工程。《规划》强调加快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力争到2020年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比例达到17%、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2%、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80%。

《规划》提出智慧农业引领等多项重大工程。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建成1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省、10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区、100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村级益农信息社,到2020年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建设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改造升级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建设基于卫星遥感、航空无人机、田间观测一体化的农业遥感应用与研究中心。

农业部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2016年6月23日,农业部对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出意见,提出了建立追溯管理运行制度、搭建信息化追溯平台、强化农业部门追溯管理职责、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加强政策扶持等要求。意见指出,目标建立全国统一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选择苹果、茶叶、猪肉、生鲜乳、大菱鲆等几类农产品统一开展追溯试点,逐步扩大追溯范围,力争“十三五”末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及“三品一标”规模生产主体率先实现可追溯,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关于云南现代农业政策和云南农业农村相关政策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标签:农业   政策   补贴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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