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布水稻智能浸种催芽补贴政策通知
为全面提升我省水稻标准化生产水平,扩大水稻智能化浸种催芽比例,提高全省水稻催芽标准,调动农民利用智能程控水稻浸种催芽车间进行集中浸种催芽的积极性,促进水稻提质增效,为发展优质水稻生产提供强大的基础保障。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发布黑龙江省水稻智能浸种催芽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据三农法制调研中心获悉,此次水稻智能浸种催芽补贴对象为水稻实际种植者,包括农民、农场(林场)职工以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有一个限制条件,就是要到指定的智能程控水稻浸种催芽车间进行浸种催芽。
通知指出,每斤水稻种子给予智能浸种催芽补贴0.5元,每亩最多按8斤水稻种子核算,据实拨付补贴资金。
通知强调,在北大荒农垦集团所属农场种植水稻的实际种植者必须在农场进行浸种催芽并进行申报补贴,不能到县(市、区)乡村进行浸种催芽及申报补贴;在县(市、区)乡村种植水稻的实际种植者必须在乡村进行浸种催芽并进行申报补贴,不能到北大荒农垦集团所属农场进行浸种催芽及申报补贴。
通知要求,承担智能浸种催芽任务的智能程控水稻浸种催芽车间,一要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供浸种催芽农民(职工、新型经营主体)的浸种催芽明细,包括代浸种催芽和购买催芽稻种的农民(职工、新型经营主体)姓名、身份证号、居住所在地、联系方式、水稻种植面积、水稻浸种催芽数量、浸种催芽时间等信息;二要提供催芽农民(职工、新型经营主体)到现场装卸水稻进行催芽的影像、图片资料,实现水稻智能浸种催芽种子可追溯。催芽车间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规范管理,县农业部门配合;三要建立催芽电子台帐,记录水稻智能浸种催芽农户、数量等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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