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二手农机小四轮:「整治」固镇:今天起,电动三、四轮车主城区内严禁通行
固镇的朋友们,请注意!
8月16日即明天起,
电动三、四轮车,固镇县主城区范围内全面禁行!
请大家严格遵守政策、法规,
相互告知!
电动三、四轮车禁行区域图
附件: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8月16日起,对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依法进行整治规范。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生产、销售《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列举的车辆上牌目录以外的电动三(四)轮车。
二、严禁未纳入国家机动车登记范围、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证的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
三、严禁超标电动三(四)轮车在以下区域行驶:浍河路(东至孟杨路口、西至胜利路口)、谷阳路(东至孟杨路口、西至胜利路口)、迎宾大道(东至立新路口、西至胜利路口)、孟杨路全段、立新路(南至浍河路、北至迎宾大道路口)、东风路(南至牛市巷路、北至迎宾大道路口)、黄园路(南至牛市巷路、北至迎宾大道路口)、胜利路(南至城关二小、北至迎宾大道路口)。
但是,载货、农产品进城机、电动三轮车每日20:00至次日8:00可以在城区禁行区域通行。
四、残疾人代步车和快递车分别按照《固镇县残疾人代步车管理暂行办法》、《固镇县快递物流车辆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县公安局、交通局、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整治,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违法车辆依法予以扣留,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固镇二手农机小四轮,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固镇县依法整治城固镇二手农机小四轮区电动三(四)轮车工作指挥部
2018年6月25日
来源:固镇县人民政府发固镇二手农机小四轮布
编辑:禹良薇
编审:吴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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