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旗二手农机交易网: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好人田甲
编者按:翁旗法院自建院以来,从“马背法庭”开始,历经七十多年的风雨历程,取得了今天的骄人业绩。这其中倾注了几代翁法人的心血和汗水,他们没有轰轰烈烈,有的只是普通平常,但他们却用自己的人格品位和无私的心灵铸就了令人称颂的人生乐章,本文介绍的法官田甲就是其中的一位。
田甲(左一)
翁牛特旗法院退休法官田甲同志于2020年1月15日21时30分去世,享年68岁。田甲的儿子田晓光于22时50分电话告知我,要我把他父亲去世消息告知法院。我得知田甲遗体第二天早5点火化,我没有告知曾与田甲一起工作过的老同志,但电话告知了原在大兴法庭一起工作十几年,现在翁旗检察院工作的江波同志。16日4时30分,江波的爱人吴彦青开车,我们3人到乌丹南山殡仪馆,参加了田甲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我作为田甲的同事和朋友,安慰了他的家人,一同抬了他的纸棺并协助火化。
我与田甲相识于上世纪70年代,那时我还在敖包冷学校教学,田甲的一个表内弟周景林和我在一个学校教学,在周景林的家里我见到了田甲,他身高不足1米6,但两个耳朵直竖,鼻梁垂直中正,眼睛明亮,给人短小精干的印象。
当时他正在处理一起离婚案。是一个多年丧妻的人,养了一个有点残疾的女儿,养大后不讲人伦道德,致使其女怀孕,为了掩人耳目和达到长期占有的目的,就给女儿找了一个不太理想的上门女婿。结婚后,男方才知道受骗上当,不堪其辱,于是告到法庭,提出离婚。但女方不举报其父,田甲却果断处理了此案,给判了离婚,并判令女方退还索要男方的全部彩礼,此案在当地产生较大的影响。
1989年9月,我改行到法院工作,在白音套海法庭当书记员,田甲在大兴法庭任副庭长。法院开会的时候,两个法庭的同志总是吃住在一起,两个法庭的案件时有交叉,但总能相互配合,得到及时处理。
白音套海法庭刚成立时,由于人口相对较少,交通闭塞,案件也少。我记得,1989年,白音套海法庭才办了26件案子。1990年办61件。当时法院有一个规定,法庭全年办案不足70件的,要受惩罚。白音套海法庭的做法是有一件办一件,全年没有一件积案。我们不能为了不受惩罚,故意去制造一起假案。但办案少,不得奖是合理的,受惩罚就有些不公平了。我当时提了一个意见,哪个法庭有案子,我们可以去办,不要诉讼费返还部分,只要案件数量,不受惩罚就可以了。
有一次会上,当时的主管院长问:“哪个法庭有积压案子?”这时田甲说:“我们法庭有,可以到我们法庭去办案。”散会后,我和白音套海法庭副庭长何文奎马上去大兴法庭,仅用9天的时间就办了16件案件。有离婚的,有赡养的,有债务的,有人身损害赔偿的等。为了争取时间,我们不论白天夜晚连续办案。办案地点就在当事人所在的村部。田甲和王守恩负责传唤当事人,并负责住宿和办理伙食,两个法庭配合得象一个法庭一样。白音套海法庭当年的审判指标圆满完成,还给大兴法庭办了7件案件。
1998年,白音套海法庭的何文奎同志提前退休。1999年,该法庭和大兴法庭合并,我被任命为大兴法庭庭长,和田甲正式在一起工作。因为他是当地人,人熟,就主动承担传唤、通知当事人和送达工作。不论是夏季的炎热和风雨,还是冬季的严寒和冰雪,他大多是利用起早人们还没有下地干活或傍晚收工回家的时间送达开庭传票和相关法律文书,从没有耽误过开庭。
2002年,翁牛特旗实行人事制度改革,田甲属于这批离岗的人员,于是办理了离岗手续。但他在不增加一分钱工资的情况下,继续留在大兴法庭任书记员,并且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为了改善工作条件,我从诉讼费返还中拿出一部分又找相关单位搞了一点集资,给田甲买了一台金城125 摩托车,他如获至宝,工作积极性更高了,人们都说他是一个很懂得知足的人。
1996年初冬,我骑摩托车到大柳树接何文奎副庭长来高日罕办案,当走到敖包冷一组一个拐弯处,由于车速较快,摩托车的前轮被夹在一处较深的车辙里,类似急刹车,我从摩托车上被甩了出去,右肩膀一下子栽到坚硬的地面上,右锁骨折断。我用左臂好不容易把摩托车扶起来,慢慢的骑回高日罕苏木,找派出所的宝音所长去接老何。受伤后,我在高日罕和长胜医院先后治疗了十几天不见好转,田甲就和我去大兴找一个叫郑文申的民间接骨医生。他家有祖传秘方,是一种自制的黑膏药。办法是把我的右锁骨断裂处对接好固定住,然后将黑膏药涂抹在患处。这种药抹上去之后,没受伤的地方,药很快就干了,受伤的地方药是湿的。膏药能消肿止痛,对接骨愈合很有作用。医生要求3至4天换一次药。我家距他家有120里路,来回跑不方便,田甲看出我的难处就说:“到我家去住吧,换药方便。”我只好听从田甲的意见。到他家一住就是20天。该换药时田甲总是跟我去郑医生家,处处对我十分关心。田大嫂是个非常善良朴实的农村妇女,一日三餐,几乎每天都给我包一顿饺子。还给我炖笨鸡,熬鸡汤,照顾的非常周到,我是既感激又有些过意不去。白天,我就跟田甲到大兴法庭协助他办案,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从此后,我们相处的象亲哥兄弟一样。
2019年9月份,我在编写《翁旗法院志》,为了核实资料,邵振国和我去采访田甲,也想中午请他吃顿饭。到他家小区后,物业人员不让进车,我就打电话说在小区门口等他,等了一会田嫂到了,可田甲十几分钟也未到。问田嫂才知道,他下楼后,要拿一个小板凳,走几步就得歇一歇。得知此情况后,我和邵振国马上去迎他,看到田甲时他正坐在小板凳上喘粗气。于是就扶他到楼上,谈了一会写院志的事。他的思维和记忆还很好,说了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情。看到他的身体状况,我就跟他说:“我们两人本想请你到外面吃顿饭,你身体这样,就不让你受这个累了。”田甲也表示同意。
下午我和振国买点礼品又去看望田甲。回来后,我又通过电话和他唠了几次。不想几个月后,他就离开了我们。
田甲同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与王守恩一起工作时,审判、记录多由他一个人完成。后来,王守恩调到大兴乡政府工作,法院派凌祥到大兴法庭工作。凌祥是审判员,田甲是副庭长,但是凌祥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都高于田甲。田甲并不计较,也不作任何解释,心甘情愿的做一些法庭的辅助性工作,保证凌祥办案顺利,这样使凌祥的能力在大兴辖区得以更好的施展,也赢得大兴干部群众的认可。这种不嫉贤妒能,以工作为重,顾全大局的品质,真是难能可贵的。
大兴乡地处西拉木伦、老哈河两河流域的冲积平原,土地肥沃。这里的人们勤劳能干,对土地特别有感情,因此投入大,机械化程度高,是翁旗最早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地区。翁旗农机公司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机具赊给农户,秋天再往回收款。后来纠纷也就多起来。田甲为解决农机公司和农户之间的纠纷做了大量的工作,让双方都很满意。农机公司为表达谢意,特意给大兴法庭两台摩托车,改善了法庭的办案交通条件。
农机公司的由振声是当时翁旗改革开放后一个很有名气的企业经理。他有一个外甥女,因父母早亡,从小在他家长大。给孩子找一个放心的、好的家庭和对象,成为他心中的大事。与田甲交往后,他看到田甲的为人,老实、忠厚。儿子田晓光也实在,能吃苦耐劳,十分理想。就想把自己从小拉扯大、如同自己女儿一样的外甥女介绍给田甲做儿媳。他的外甥女与田晓光见面后也相互满意,可是田嫂找人看了二人的属相,说是相克,她就这么一个儿子,说什么也不同意,交往了一年多也没定下来。事也凑巧,那时正赶上我在田甲家吃住接骨,得知此事,我向田嫂讲了属相的由来,告诉她属相相克纯属无稽之谈,因而打消了田嫂的顾虑,使两个有情人终成为夫妻。婚后,小两口相互恩爱,勤劳持家,孝顺父母。一家人和和睦睦、其乐融融。这也是田甲与人为善得到的善报,很让人羡慕。
田甲在大兴法庭负责期间,管辖区有个花都什农场。场里有在家受虐待的老人和妇女,去大兴法庭打官司,在没有亲戚也没有钱住旅店的情况下,田甲就把他们领到自己家吃住。对那些弱势群体,他极具同情心,为他们撑腰、为他们伸张正义,充分体现了一名法官的正直和品质。
他坚持原则,不徇私情。1996年,大兴乡发生一起因婚约财产纠纷引起的侮辱妇女案件。男方的家人和亲属在大街上,当众将女方扒光了衣服,使其裸体在光天化日之下。事后,男方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要求田甲对此案不要上报。在原则面前,在罪与非罪的问题上,田甲没有让步,他将此案及时上报。男方犯罪嫌疑人有6人被判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此案在当地影响很大。
他办事公正,清正廉洁,甘于清贫,从不接受当事人的财物。他虽然爱喝酒,但自买自斟。法院的领导和同志们到他家,他现到商店买散酒招待,让领导和同志们很是感慨和敬重。
他重亲情,和蔼谦让。一次法院发了一件呢子大衣,他的一个叔伯妹子得知,未和田甲打招呼,就和田嫂撒谎说:“我哥发了一件呢子大衣,说给我了。”善良的嫂子就把呢子大衣拿出来给了小姑子。后来田甲要穿这件大衣时,田嫂说:“你不是给你妹子了吗?”田甲嘿嘿一笑说:“她穿就穿吧,你还能从她手里要回来呀!她穿比我穿还合身呢。”他们平时就像亲兄妹一样,融洽的真情让人称赞。
在田甲工作过的地方,当人们一提起他,都会说:“田甲可真是一个好人啊。”
田甲同志去世了,他的人生之路不是很长,仅仅68个春秋。他的离去,让翁旗法院失去了一位老同志、好同志,我也失去了一位受人尊敬的大哥,一个同事、一个朋友。但愿田甲与人为善的品质得到发扬和光大,让他的音容笑貌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谨以此文怀念好人田甲同志。
来源:翁牛特旗人民法院
编辑:宋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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