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二手农机柴油三轮:罚款1000元+拘留15天!沛县划定电三轮等禁行区域,又出新招!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最新农机信息:沛县二手农机柴油三轮:罚款1000元+拘留15天!沛县划定电三轮等禁行区域,又出新招!,农机新产品,二手农机,农机补贴目录,农机价格查询,农机报价大全,更多二手农机网请查看:二手农机网

  

沛县拟定于6月1日起,集中整治城区“三小车辆”,并且划定了禁行区域,这事大家都知道了!今天,沛县交管部门又发布了处罚标准,最高罚款1000元,拘留15天!

“三小车辆”综合整治的处罚标准

一、对违法上道路行驶的电动四轮车的处理

1、当事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被被查获的,对无证驾驶的,依法予以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对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对车辆依法予以扣留,待当事人提供相关手续(购车发票、国标合格证、交强险证明)后予以放行;

3、当事人如有驾驶证(c2及以上),对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对车辆依法予以扣留,待当事人提供相关手续(购车发票、国标合格证、交强险证明)后予以放行。

二、对违法上道路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包含接送学生、代步车、货运车)的处理

1、当事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被查获的,对无驾驶证的,依法予以罚款200元处罚,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对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对车辆依法予以扣留,待当事人提供相关手续(购车发票、国标合格证、交强险证明)后予以放行;

3、对有驾驶证(D证)的,对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对车辆依法予以扣留,待当事人提供相关手续(购车发票、国标合格证、交强险证明)后予以放;

三、对违反禁止、限时通行规定的机动三轮车的处理

对机动三轮车违反禁止、限时通行规定行驶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予以100元罚款,扣3分。

沛县二手农机柴油三轮沛县二手农机柴油三轮

这是目前为止,沛县最严的整治电三轮等的措施,交管部门给出建议:请在6月1日集中整治前,尽快妥善处理“三小车辆”,优化选择出行方式。但是,以电三轮为例,数量如此之多,本身市场已经饱和,卖给谁?实在是个问题!

标签:予以   依法

广告咨询:18215288822   采购热线:18215288822

声明:农机大全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

载注明出处:http://nongjidaquan.com/ershou/68465.html